作为如今仅存的三代血族,兰斯特亲王常常要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满足一部分合情合理的要求,比如说——
“亲王,为了血族的传承和振兴,您该考虑有一个子嗣了。”
坐在高位上的兰斯特亲王颇为认可地点了点头,晚上出去觅食时都在思考着这个问题,结果不知不觉就拐到了一条小巷子里,被迫接收到了一声足以将他耳膜震破的哭声,中气十足,响彻云霄。
他低头看去,拜良好的视力所赐,他连将那个声音嘹亮地不断哭泣着的少年的神情都看得一清二楚,包括他周围皱紧了眉头的几个小混混和他那乘人不注意时所露出来的微笑。
真有点意思。
他停住了步子,站在屋顶上听着那个瘦弱的少年抖着舌头,三言两语地就将那几个比他强壮得多的人都忽悠得团团转,又在他们疑惑时恰到好处地露出了胆怯又懦弱的神情,让人完全否定了他会欺骗的可能。
噢,那句话是怎么说的?
一只扮成了猪的老虎。
兰斯特等到那群小混混走后,直接就从屋顶上跃了下来,宽大的黑袍悬浮在地上,不让肮脏的地面能触及它一丝一毫,远处跳跃着的烛火和不甚明亮的月光下,只露出了一张苍白的脸。
那个少年震惊地瞪大了眼,注意到他身后根本不存在的影子,小心地咽了口水,颤巍巍地看着他,挤出个笑脸,“老爷有什么吩咐?”
他机灵地将远处扎好的草垛子拿来铺在了他的脚下,将那些泛滥着臭水污泥的泥泞路面与他彻底隔开。
兰斯特双手拢在宽大的黑袍里,上上下下地将他打量了一番,用冰凉的语调吐出了两个字,“名字。”
少年立即就反应过来,眼珠一转似是想要隐瞒,再看了他一眼之后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哭丧着脸报出了自己的名字,“詹姆士。”
他尽量把语调放慢,脑子里飞快地思索着自己还没有解决的事,并着重把注意力放在了藏起来的钱财上,希望借此能找到在人间的眷恋,免得被知道了他名字的阴魂就这样勾走。
然后他就忽略了来自高贵的血族的鄙夷,“真是难听的名字。”
兰斯特看着那个没有因为他的嫌弃而生出不满的少年,嘴角飞快地闪过满意的笑,心情变好了不少,“你想成为世界上最伟大,最睿智,最高贵的生物吗?凌驾于俗世之上,不受时间的束缚……”
他说了一堆的溢美之词,将还未从“勾魂”的惊吓中回过神来的少年一不小心就多嘴问了一句,“世界上还有这种生物?”
他看着被打断后不满的兰斯特,哈哈地干笑了两声,表示了最真挚的赞美,“其实看您就知道这种生物的高贵和睿智了,一般人简直就不能和您比啊。”
就脾气来说,的确也不能比。
詹姆士在心里默默地腹议了一遍,挤出了再璀璨不过的笑脸,调动五官表达出自己的谄媚之情。
被拍了马屁的兰斯特认可地点了点头,“那你愿意成为最尊贵的血族吗?永生不死,灵魂不灭。”
他轻蔑地笑了下,修长白皙的手指从宽大的黑袍中伸出来,食指和拇指之间捏着的赫然就是刚才围着詹姆士的几个小混混。他随手把那几个小混混扔到了地上,“他们可以欺辱你,却永远不能欺负已经成为血族的你。”
地上的几个小混混茫然间被扔到了地上,看着周围的眼神都是惊惧和惶然,瑟瑟发抖地诉说着自己的害怕和胆怯。
詹姆士收回停在他们身上的目光,认真思索起他的话。
成为血族?
他想到放弃了他的父亲和早早就因为不堪重负而病死了的母亲,想到了自己在这么多年里经历的各种心酸苦楚,想到每每周旋于那些视他为蝼蚁的人之间的欺辱和无奈……
“我要成为血族。”
他立即就做了决定,浅褐色的眼眸直直地看着兰斯特,没有一丝地退缩,“不过我不要就现在,你可以等三年后再来找我。”
兰斯特沉默不语,等着他的解释。
幽暗的巷子中,远处的烛火摇曳,天空中的月光被乌云遮蔽,瘦弱的少年站在比他强大不知多少的血族面前,握了弱小的拳头一脸坚毅,“我现在才十七岁,把时间停留在这里太浪费了,我想在这里再变得强大一点。”
他看向地上的几个小混混,“说不定到时候我自己就能解决他们。”
“尊贵的血族,是不屑于恃强凌弱的吧?”
兰斯特正对着他的眼眸,再次肯定了自己的眼光,“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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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高贵的血族兰斯特亲王就在三年后再次搞定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要求,为自己的耳根子争取到了一千多年的安静。
而等他从昏睡中清醒过来,脾气变得愈发难测,耐心就像是被沉睡吃光了,连点渣都不剩之后,被揍得忍无可忍的血族又提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要求——
“亲王,为了阴阳调和,为了血族的长治久安,你该考虑找个伴侣了。”
暴躁地坐在座位上摔坏了下面的血族上供上来的,据说是最智能的水果手机的兰斯特亲王也有点认可这个提议。
但认可之后他的心情就更加暴躁了,周围的血族从之前的犯了错要被暴打,变成了不犯错都要被找碴暴打,原因简单粗暴到让人无法直视,偏偏又让人无法反驳——毕竟找伴侣可不是和找子嗣一样简单的事,他们谁也代劳不了。
在高贵的,传统的,历史悠久的兰斯特亲王看来,子嗣长大了都是要去开拓自己的新天地的,而伴侣,那可是注定要一生一世在一起的。
这种单方面的暴打一直持续到激进派的血族再次整出了幺蛾子,听闻这个消息的血族,立即在兰斯特面前进足了谗言,彻底激起了亲王的逆反之心,最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就朝着专门为他布置的陷进而去。
只是他前脚刚走,后脚那群留守的血族就办了一个大趴体,以庆祝终于摆脱开了被揍的命运。
然而这个值得享受的命运到底还是短暂的。
不过屈指可数的几个月之后,兰斯特带着“家里的那个”卷回了兰特城,而脾气也从之前的“不犯错都要被找碴暴打”进化到了“懒得找碴直接开打”。
满脸都是血泪的血族在忍无可忍时终于寻求到了亲王完成的前一个合情合理的要求的主角的帮助,在“绝对不能再被暴揍”的信念之下,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了隐藏在茫茫人海中的尼克的后人。
听见“家里的那个”清醒了之后,整个兰特城的血族都松了一口气,纷纷致电避灾在外的兄弟姐妹和祖宗子孙——家里已经干净了,回来吃饭吧。
一时间兰特城的流入量惊人,最猖狂的时候,甚至连清晨太阳未升起时的天空都是纯黑色的。
满满都是飞回来的血族。
然而好景再次不长。
“家里的那个”醒了才没几天,兰斯特亲王的脸就再次黑了下来,只是这次他的对策又换了,不动手也不动脚,只用凉飕飕的目光一动不动地看着你,直把被盯准的血族看得冷汗直下。
于是,连着几天,回到兰斯特的血族食欲直剧下降,连盛在高脚杯里的新鲜血液都不能再提起他们一点点的食欲。
饿得面黄肌瘦,偏偏又吃不下的血族又再次去拆了詹姆士的家,将他家储存着的所有血液都在抑郁下喝光之后,终于腆着肚子满意地回了家。
没有一个忘记回头告知,“明天还要找你聊聊。”
亚历山大的詹姆士闭关了一晚上,在第二天的清晨顶着硕大的熊猫眼去给兰斯特亲王提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要求。
“亲王,为了继承血族的优良传统,您现在必须办一个婚礼了。”
他在必须上下了重音,直直就说到了兰斯特的心里,帮他挠好了最痒的那部分。
郁闷地坐在台阶上的兰斯特亲王表示完全认可,且这个提议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执行。
他走到詹姆士旁边,相当满意地点了下头,难得地开口夸人,“当年我就觉得你是一个可造之材,果然你没有辜负我的期望。”
为了表示自己的强烈赞扬,兰斯特还伸手用力地拍了几下他的肩膀,潇洒地就去了后殿,准备向静好通知这条消息,连台词他都在心里打好了腹稿,妥妥地念了三遍。
“不是我要和你结婚,而是他们都说我们必须结婚了。毕竟你就这样没名没分地住在这里也不好,我就勉为其难再帮你一把好了。”
他不断加快了脚步,企图用最优雅的步调迈出最快速的步伐,丝毫不顾还站在大殿里的詹姆士正在艰难地拔着自己陷入了坍塌的石缝中的脚,脸上的神情精准地诠释了什么叫做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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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赶到后殿的兰斯特亲王准确无误地将自己的腹稿背了一遍,看着坐在床上还在喝着苦药的静好,忍不住就又讽刺了一句,“毕竟正常情况下,高贵的血族是不会看上一个老是要喝臭气熏天的东西的脆弱容器的,你应该觉得很荣幸。”
静好喝的是一个老中医开的中药,熬煮时的味道对嗅觉灵敏的血族而言,简直就是莫大的折磨。
不过臭气熏天还脆弱?
喝药喝到暴躁的静好微微一笑,手里的碗突然之间就泼到了几步之外的兰斯特身上,深褐色的药汁从他的黑袍上滴滴答答地往下落,刺鼻的味道就弥漫在鼻端,比平时更浓重了几倍。
静好歉意地笑了下,“对不起,我手滑。”
她看了眼黑了脸色的兰斯特,又补充了一句,“既然我不适合住在这里的话,那我就找个时间搬出去吧。”
兰斯特的脸彻底黑成了锅底。
静好端起一边的小炉子把剩下的药汁倒到了碗里,把碗凑到嘴边挡住了笑。
求婚不答应就想说“必须”?
之前晚上掀被子的仇还没和你好好算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