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毁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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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xzw.)“不够么?”我伸手还要再划,他脸色发白,一心急,竟然背过身去捂着肚子,吐了。拿匕首的另外一只手腾出来张向背后,“够了!”

  面巾掀起来,从侧面依稀可以看见一个胡子青绿胡子茬的下巴。

  他很快恢复过来,转过身拉下面巾,额头冒汗,喘着气,有些惊恐,“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努力想挤出一个好笑的表情,“齐——素。派你来的人,不会连这点都没有告诉你吧?”

  无奈嘴角刚刚上扬,便扯动了伤口,又滋一声捂住脸,血从指缝里露出,已经流到脖子上了。

  他眼睛陡然睁地更大,露出惊惧的神色——踉跄上马,拖着车飞驰而去。

  我被留在了树林里。

  马蹄慌乱,沿路踩断了不少积枝,草从不多的树林里扬沙一阵。已经远去了。

  我寻了个树墩坐下,嘶一声撕下脸上的假疤,顿时一带扯下不少汗毛,通得我啊一声大叫。

  这不过是个把戏。

  川剧中有个绝活叫变脸,我九岁时特别迷恋,请了个变脸师傅天天在家里搭台子表演,后来闹着要学,我爹便花了一万两银子买了他——绝活都是不外传的,齐泰用一万两银子,给我买了个师傅。

  相比贴一张脸上去又不让人看出来,贴两条疤,不过是雕虫小技。

  生胶粘成,皮肉俱全,拿在手上还是软的,一扯开,就像真肉一样吓人。我用手指弹了弹,无比得意,又塞回了口袋里。

  只是血却不能作假,从腰带里掏匕首时只能忍痛划破了手,再用手去捂脸,效果就十分逼真了。

  只到现下,手上还是生疼,身上又没有带药,只好用手帕随便包扎了一下。我咒咒骂了一阵,没了车,便只好走回去,却不知是谁要来害我。

  这一走就是好好几个时辰,脚程不比马程,等我灰头土脸回到王府时,早已是天暮时分。

  在后门敲了一阵,刚要开口叫杜若的名字,恍然想起,人家现在已经是六夫人了,又怎么还会来给我开门?

  便只好又绕了好几十步,找到一株大树,爬到树上,准备翻墙进来。

  老柳树枝桠多,叶子蹭了我一身的绿芽不说,等爬到树上,才发现王府的院墙顶端竟然都是插满了食指长的铁锥!

  想来是为了防贼。

  但这样我就没法扶着墙下去了,只能跳下去。

  墙下是一片黑,走廊及巡逻的灯光都在远处,我又回头看了看柳树根,估摸了一下院墙的高度,咬咬牙,打定落地就打滚,应该不会摔断腿。

  贯穿整个王府的长廊,在扶疏院这一段,侍卫并不是特别多,都在来回走动。瞅准一个空挡,我嗖一声跳下。

  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侍卫听到声响,回头过来张望,我屏住呼吸——他什么也没有发现。

  又踱向长廊的另一头。

  我拍了拍衣服,站起身来,感觉实在是幸运之极。竟然一点也没有摔伤。

  却忽而听到了脚下的闷哼声。

  什么东西?

  我伸腿踢了踢,脚下的物体顿时爆出一声压低了的怒吼,“齐素,你在干什么?!”

  曲高阳?

  “你怎么……”

  他却突然站起来,捂住了我的嘴——侍卫已经又踱回来了。我们俩现在的样子,一个灰尘扑扑,一个刚被人踩了刚爬起来,谁都见不了人。

  “进屋再说!”

  他拖着我,一路进院子,直到厅堂才松开。我已经有些呼吸不上。

  连忙撑着腿大口喘气,“你想憋死我?”

  “谁让你……”

  厅堂里烛火甚亮,他突然盯住了我的脸,“你的脸怎么了?”

  我不自觉摸了摸脸,有些疑惑,“怎么怎么了?”

  包手绢的手蹭在脸上滑滑的,我这才想起上午的事,应该是血迹还留在脸上,可能看起来有些吓人。

  但是……他紧张什么?

  我禁不住有点想开玩笑,便无所谓地应了一声,“哦,这个,上午出去被人绑架了,有个傻子想杀我,我就把他给杀了。”

  又故作恶心地擦了擦脸上的血,“溅了一脸,连衣服都脏了,真是。”

  他却没有太大的反应。

  挑了挑眉,双手环臂,完全不相信的模样,“你也会杀人么?连一只蛤蟆都不敢杀,还杀人?”

  说实话,我真的讨厌蛤蟆,也讨厌蛤蟆这个词。

  他似乎天生就是要和我作对的,我皱着眉瞪了他一眼,随便说说都能扯上我讨厌的东西。

  “信不信由你!”

  “那……”他找了个没趣,便有些别扭,“你还好吧?”

  我顿时起了阵鸡皮疙瘩。

  这世道究竟是怎样?黄鼠狼给鸡拜年么?

  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托你的福,我还活着。”

  他在对面坐下,神色有些严肃,“以后自己小心一点。”

  又像被带了绿帽子似的幽怨看了我一眼,“出去偷欢,也该注意安全。”

  我一口茉莉花茶,顿时都喷在桌子上。

  “什么偷欢?我了不起就是去听个戏!你胡说什么?!”

  他讥讽起身,“知道羞耻就好。”

  “曲高阳!”

  十三王已经翩翩然出去了,临走掩上我的房门。

  我顿时成了无处不红杏出墙拈花惹草还差点为此搭上自己性命的风骚女——还让不让人活了?

  只是连他都有些被吓到,丫鬟下人们自然不必说,让人伺候估计今晚又没得安稳了。

  我自己倒了些水,洗了把脸,又重新清理了一下伤口,身心顿时放松了很多。

  昨夜一夜没睡,今天又备受折腾,还走了好几里的路,脚上起了好几个水泡,放进水里的时候,都不敢接触铜盆,偶尔碰到,就疼得呲牙咧嘴。想要自己挑破上药?太遥远了。

  以前小时候顽皮,都是娘亲给我上药的。

  我吸了吸鼻子,小心翼翼地擦干脚,规规矩矩躺在床上,双手放平。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特别想念娘亲。

  这一睡可谓是惊天动地,丫鬟们不敢冒然过来叫我,我一觉便直接睡到了第二天晚上。

  因为肚子太饿,饿醒了。

  而晚饭已经错过。

  想到上一次去厨房碰到小碧的不愉快经历,类似念头顿时打消。我起来换了件男装,又梳了简易的束发,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有了点变化。

  脚不疼了。

  脱了鞋一看,脚上用纱布包好,已经上了药。

  不免感叹黎管家是从哪里寻来的新丫鬟,这样细心?

  回头要好好谢谢他。

  但丫头似乎并不是随时待命的。

  出去在门口转了一周,并没有看见什么一副脸上写着‘我是夫人新的贴身侍女的人’,只好作罢,惦记着和流歌一起逛青楼之邀,又偷偷溜了出去。

  好了疤忘了疼,又寻了辆马车过去,再没有发生什么事。

  戏庄此刻早已关门,我直接去了折花楼——京城最大的青楼,一半的男人都把金子扔进这里醉生梦死。

  我也是常客了。

  老鸨眼尖,尽管是近半年没来,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上前来相迎。

  “齐公子,今儿是吹的什么风,把您给招来了?”

  我笑了笑,展开扇子,“今儿吹南风,公子我是来看男人的。”

  一锭金子顺势塞进老鸨怀里,她眉开眼笑,“那您可是来对时候了!”

  显然是理解成了我好男倌——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我连忙摇头,“不,不是这个意思。我在这里约了人,是来会他的,流歌,流歌公子没有给您留下口信?”

  现下世风不好男,但这并不代表就没有男倌,像折花阁这样的大手笔,各个客人的各个口味,自然都是考虑到的。倒也不甚稀奇。

  她歪了歪脖子,尴尬地笑了笑,一个罗帕甩到我身上,浓烈的脂粉香顿时呛地我直咳嗽。

  “您说我这记性,尝个新鲜就是,怎么还会惦记呢?您好生俊俏的公子哥儿呐……”

  “妈妈。”

  她笑嘻嘻哎一声应上,“怎么了?”

  “管好您的嘴巴。”

  我掏了一锭更大的金子,放在她手里,握着她的手合上,“握紧了,漏风可不好。”

  “哎。”

  她生硬地扯了扯嘴角,“哎。”bx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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