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聚会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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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天阶回到与桑千语分手的街道去找她,桑千语却不在那里了。他有些着慌,左顾右盼,巡视着。

  “喂——”

  桑千语跑到他身旁,他转身,还没等桑千语问话,任天阶就抓住了桑千语的手腕,很恼怒的低声吼道:“你跑到哪里去了?!”

  “……”

  “我说过,让你在这里等我的!”他低声吼道,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

  “我只是到店里看了看……”桑千语越说越小声,被他吓的。

  她安全,他便放宽了心。任天阶很奇怪自己怎么这么沉不住气。他的沉着冷静都跑到哪里去了,怎么在她面前统统都消失了。他气馁。

  他抓住桑千语的胳膊继续逛街。

  一家成衣店,桑千语换了身新罗服。海棠色的长裙,映衬着她整个人十分妩媚娇艳。她对着穿衣镜自我欣赏。

  “喔喔,真美丽。”金焕赫拍着手,走进店来,一面笑道:“唐朝来的美人,换上我们新罗的漂亮长裙,也是这么的美艳动人。”

  桑千语讶然一笑:“原来是你呀!”

  “怎么样?新罗的衣服还满意吗?”

  “嗯。挺好看。”桑千语道,瞅了瞅他的身后,“那位姑娘呢?”

  “有人接走了。”

  “哦。”桑千语促狭一笑:“你不会是抢了别人家的姑娘了吧?”

  金焕赫调皮一笑:“你说对了。”

  “哈哈,我叫桑千语。”

  “在下金焕赫。”金焕赫行拱手礼。

  “汉话讲得很不错,”桑千语赞赏,“汉文化了解得也够深。不错。”

  “多谢姑娘夸奖!”金焕赫又打一拱。

  “呵呵……”

  “怎么样,到舍下坐坐?”金焕赫道。金焕赫喜交朋友,何况她刚才还仗义相助。他想尽尽地主之谊。

  “呃——”桑千语迟疑了。

  “你看,我们一见如故。况且,刚才还帮了我,为了感谢姑娘,诚邀姑娘来我府上坐客。而且,我那里今夜刚好有个聚会。我约了好多朋友来,他们都非常可爱热情,相信你一定喜欢。”金焕赫真诚地道。

  盛情难却,却之不恭。

  但,她不能做主。

  桑千语有些为难地道:“我很愿意去。只是,我还有一个随行的朋友,得问过他才行。”

  “恭敬不如从命。”任天阶走进店来,一面说。

  桑千语十分惊诧,张着小嘴。她完全没有想到,这么个不识人间烟火的人竟然会答应。

  天一擦黑,任天阶和桑千语来到金府门口下了马车。金焕赫早有交待门房,有两位唐朝来客。门房自不会认错人,因为他二人都穿了中原的服饰,一眼便能识出。

  桑千语本来想穿那件新买的新罗筒裙,但任天阶不肯换新罗服装,说是没必要伪装,如果不是为了完成任务的话。桑千语没有法子,只得迁就他,穿了一身蓝绿色绣荷花轻罗纱裙出席。任天阶则着一身灰黑色深红云纹衣缘交领直裾深衣出现。

  门房仆人引他二人走入庭院。

  院子的草丛中隔一段距离亮着一盏路灯,发着微弱的清光。蟋蟀在草丛中嬉戏啁鸣。

  仆人领着他们从青石板路上转到卵石小径,就在转过来的一霎时,对面的一间存放谷物的房间的一扇门拉开了。灯火通明中,一个白衣女子正对着门被绑在靠里的大木柱子上。

  任天阶一眼瞧见了她。白衣女子正抬起头,也看见了他。

  他们遥遥的无语对视着,像是都要把对方的面容牢牢地刻在心里似的凝视着彼此;直到送食物的仆人将那扇门再次关上。

  宴客的餐厅设在一间长而宽的花厅里,四壁都糊裱了彩墨山水画的白绢,泼墨的随意洒脱,却又不失其形。人在其中,仿佛置身于高山流水深林里,不仅身心觉得清幽闲适,连空气都觉得格外清新。

  有钱又有涵养的人家惯会懂得享受。

  金府很有钱,祖上就很殷实,是新罗金城有名的兵器制造商,专供皇城。

  金府又注重修养。凡子孙都必须进学,除了本国文化,都必须进修他国文化。这样才能福泽厚载,延绵子孙。所以,他们金府的子孙都会讲一口流利的汉语。

  “千语,来,尝尝我们新罗的味增汤。”金焕赫殷勤地向桑千语示意。

  从桑千语进得内厅以来,金焕赫就一刻不停地围着她转。带她参观金府,把她介绍给他请来的朋友,又向她介绍新罗的美食,和他家厨子的拿手好菜。

  桑千语在他的指引下频频微笑,频频点头称赞。一个时辰过去,桑千语只觉备受宠爱,但又略感不安,因为任天阶的脸色不是十分好看。桑千语常常有意无意间瞅他几眼,看他有何反应。

  任天阶的反应不大,他的控制能力一向很强。所以,他一直没有什么大的表情,桑千语窥测的很困难。最后,她决定不管他了,自己玩个痛快,享受一下朋友间的欢乐。

  餐桌是一张长长的榆木桌子,主客列席分坐长桌两侧。任天阶捡了个靠门处的右手边坐着,他习惯性选择靠门口的位置,安全,便于逃生。金焕赫本想请他二人上座,但见任天阶似乎没那意思。主随客便,也就不十分讲究了。

  崔焕赫本来请了五个好友,姜俊彦,姜瑞禾,伊秀逸,伊进一,崔真初,结果只来了三个,缺席二人。

  听伊进一解释,他哥哥秀逸下午就喝醉了,现在正躺在床上不醒人事。姜俊彦又替他妹妹姜瑞禾说情,说是刚从唐朝归来,旅途劳顿,还在睡大觉,晚些时候可能赶过来。

  于是,只有他六人边吃边聊。

  酒过三巡,宾客之间渐渐有所了解,席上的气氛也愈加活络。

  这时,任天阶不紧不慢地道:“金少爷,请问你的佩剑是从哪儿得来的。”

  桑千语嘴上正包了一口拌饭,一听这话,立刻转脸看着他。大约这就是他答应来金府赴宴的原因了吧。桑千语想,一面咀嚼着。

  宝剑已经从金焕赫的腰间解下,送到房间去了。见问,金焕赫想了一下,笑道:“哦,那佩剑是我师傅赠予我的。”

  “他叫袁箻,对吗?”任天阶道。

  金焕赫惊讶:“阁下怎么知道的?”

  任天阶饮了一杯,低声喃喃:“曾经那么的视剑如命,如今竟愿意赠予他人。他变了。”他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凄凉,但很快归于平静。

  “任公子认识家师吗?”金焕赫急切地问,身子向前倾了倾。

  金焕赫对他的师傅袁箻一直心存一份好奇。他曾经猜测他是落魄的大唐剑客,遇到了大麻烦才隐身于新罗。或者有其他不知明的原由,使他自愿或者不得不隐遁于此。他问过他师傅,也派人调查过,但对于袁箻的身世背景,他还是一无所获。

  “此剑名曰‘浮沉’,乃我门中前辈袁箻的随身佩剑。”任天阶淡淡地道。他忽然抬起眼皮,看着金焕赫:“可以说,天下人都知道,他的浮沉从不离身。他曾经说过,‘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金焕赫听了,心头一震。大家也都讶然。

  “他把剑送给了你,”任天阶沉声道,“他也就不再是 ‘袁箻’了。”

  任天阶说着,眼神黯淡。袁箻的本事,曾是他望尘莫及的。如果真的有“羽令”,他是唯一一个有资格执行此令的人。

  大家都唏嘘。似乎听懂了,似乎又很渺然。虽然熟悉中原的文化,但,在某一类人身上,若非土生土长,便很难懂得深刻。剑客的命途又总是另一番景象。

  桑千语闷头用长调羹一勺一勺地挖着拌饭送进嘴中,使劲地咀嚼。这引起了任天阶的注意。他偏过头来,轻声道:“你很饿吗?”

  桑千语愣了一息,点点头,继续快速咀嚼,然后一口咽下去,端起酒盅,喝下一杯又浓又烈的烧酒,辣得她直嘘溜。

  任天阶看见,无言地将近旁的一杯白水推给她。清水在琉璃杯中轻轻摇荡,桑千语看着,忽然鼻中一酸。她抬起头,深深地看着任天阶,眼中泛着泪光。

  任天阶对桑千语的反应很感意外,眉心微微蹙起。

  任天阶看着她,带着几分难得的温柔,低声问道:“你怎么……”

  话还没有说完,桑千语就小声地道:“我辣死了。”

  任天阶呆了一下,小声地责备道:“谁让你吃那么多。”

  “……”桑千语嘟了嘟嘴。

  任天阶别开脸去,眼角的余光瞥了一下桑千语,他自己倒是微微扬起了嘴角。

  桑千语喝了一口清水,发表见解:“浮沉不过是把剑。剑,兵器也。御敌,护身,装饰,价值不过尔尔。如果把一样物件看得过分珍重,就一定会被它束缚。普通人嘛,还是用点普通的东西比较好。即使坏了,丢了,可以立刻寻到一个来使用。譬如剑,最好把把都是绝世好剑。嗯——,似乎不大可能。所以,只要使用者技艺精湛,又会选用兵器,那么他就有足够的能力掌控兵器,而非兵器制约了他。”

  一番话,说得大家都低头沉思。半晌,姜俊彦率先回过味来,赞叹道:“千语小姐聪慧过人,见解甚是独到。来,我敬你一杯。”

  桑千语淡淡一笑,举盅饮下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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