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龙在沧月

+A -A

  几天来,我已经和比克大叔和小若姐(我到后来才知道他们父女的名字)混得很熟了,对这个大陆上的情况也很熟了,既然我来到了这个大陆,那我就应该学习这个大陆上的一切,这样才能在这神秘莫测的土地上生存下去。

  经过反复的思考,我决定选择佣兵做为我的职业,其实这也是有原因的,因为这是一个崇尚武力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尤其是平民,只有武力高强的人才有说话的余地,才能成为贵族,出任仕途。而其他的职业,比如农夫,虽然是国家最广泛的人群,但是却被贵族们看不起,即便是成了大农场主,那也只是一个比较有钱的平民而已,根本没有什么机会接近上流社会,又比如说制药师、裁缝师、打铁匠,杂货店老板和各种店铺的学徒,都是为佣兵和贵族服务的行业,根本没有地位可言。

  当我把自己的决定告诉比克大叔和小若姐的时候,他们都显得很高兴的样子,比克大叔连忙问我:“小麟,你打算做什么佣兵啊?魔法师?战士?还是道士啊?”问完后,大叔显得有点不好意思,抓着头皮嘿嘿憨笑。我笑着说道:“大叔,你可以仔细给我讲解一下这三种佣兵的不同点和各自的优点吗?我想了解情况后再做选择,好吗?”

  大叔讲解道:“在我们玛法大陆上,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魔族妖怪和一个奇异的种族,也就是兽族,它们在玛法的任何一个地方生活,但因为人类的体质天生就是在这些生物中最弱小的,所以经常受到魔族和兽人的欺负压迫。但是,神并没有抛弃人类,虽然没有天生强健的体魄,但是人类有智慧的头脑,其中有谢特别聪明的人创造出了各种各样的武术格斗技巧和华丽美观而威力强大的魔法,还有一些诡异的召唤术,可以召唤出神界的神兽,因而在大陆上形成了各种大大小小的门派,每个门派都有自己信仰的功夫,在经过几千的兼并蚕食,终于发展成了现在的职业佣兵的三种职业。”

  停了一下,比克大叔继续讲了下去:“所谓的三种职业,其实是相生相克的。我就讲一下他们具体的不同,魔法师,顾名思义是练习魔法的,他们注重精神力上的修为,不加强身体的修炼,所以身体是很脆弱的,但是他们可以进行远程攻击,不让对手近身,往往能消灭比他们强大很多的对手,可以修炼的技巧有小火球、大火球、火墙、地狱雷光······等等,到了35级修为的魔法师还可以修炼最强大的魔法,冰咆哮,是三种佣兵中修炼法门最多的;而我们战士(注:比克大叔是一个战士)恰恰和魔法师相反,我们注重的是身体机能的强化和内力的锻炼还有近身攻击技巧的掌握,我们用强大的武力打倒对手,但是,战士的秘籍也是三种佣兵中最少的,就只有基本剑术、攻杀剑术、刺杀剑术、半月玩刀和野蛮冲撞,但是到了35级修为的战士可以学习战士最高技能烈火剑法,是一项可以一击杀敌的无敌剑法;而道士就是夹杂在两种职业中的平衡点,道士同时锻炼身体强度和精神力,虽然论魔法比不过法师,但是他们的体质要明显比法师强,虽然近攻比不过武士,但是他们有强大的护体宝宝,所以说,道士也是可以可武士法师相抗衡的职业,修炼的秘籍有治愈术、精神力战法、施毒术、幽灵火符、召唤骷髅······等等,而到了35级修为的道士还可以修炼一种最强的召唤术,就是召唤神兽,道士最强的宝宝,可以帮道士击败一些强大的对手。而修为的提升必须是要杀死很多的魔族和兽人后才可以的。”

  听了大叔的讲解,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选择武士作为我修炼的对象,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武士的身体最强壮,在任何危险的时候是最能保命的角色,谁叫我要活下去呢!知道了我的决定后大叔直夸我,说我的选择怎么怎么英明啦,怎么怎么睿智啦······!听得我一身的鸡皮疙瘩,真是的,不就因为自己是武士嘛!

  确定了目标,那就开始了刻苦的修炼,别看大叔平时老实憨厚的样子,可是他对武术的执着简直是到了痴迷的程度,只要我在修炼的过程中有小小的错误,他马上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加恶语相向,在一旁看着的小若姐也是邹眉不已,没办法,为了将来,我只有默默的忍受下来。

  其实大叔也不止一次的夸奖我:“小麟,你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武者,你有强大的内力和绝对健壮的体魄,能够适应武士的一切训练,只要有决心,再加以时日,你一定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佣兵战士,到了那时候,你可以去一些有强大魔族出没的地方,杀死它们,得到它们身上的金币和各种职业的宝物······”

  在大叔无休无止的训练念叨和小若姐美味可口的饭菜双重夹击下,时间飞快的过去了三年,我也由一个少年慢慢的长大成一个英俊非凡的青年。三年的沉重训练不但没有使我显得疲惫不堪,反而让我变得精力充沛,如无暇美玉般晶莹剔透的脸庞上隐隐有光泽在流动,轮廊分明是雕刻过的一般,加上嘴角不时露出的一抹邪笑,简直是帅呆了。

  小若这丫头对我的称呼也由小麟弟弟变成阿麟了,窃喜啊!小丫头对我有感觉啊!再加把油,她就是我的了,嘿嘿!对于小若称呼我的变化,大叔也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想来是对我这个未来女婿还是很满意地!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早上起来吃了小若做的早点(小若不是佣兵)后,然后背上大叔送给我的双刃大斧炼狱,带了五捆超红(玛法大陆上的治疗技术十分发达,只要是没有死的人,不管受了多重的外伤,只要用金疮药就可以很地快治愈。因此,金疮药是佣兵冒险杀魔族的必备良药)就去海边的森林里闲逛,看看能不能碰到一些散落的魔族战士,我的修为已经达到28级的佣兵实力了,已经修炼了半月弯刀。

  我走着走着,突然听见前面的树丛里传来了一阵阵粗旷的叫声,一定是半兽勇士,我兴奋地向音源冲去,果不其然,只见一只穿着绿色盔甲的半兽勇士提着它那把雪亮的厚背大斧,怒吼着向我冲了过来,看样子是个生命力超强的变异勇士,我不敢怠慢,连忙摆开架势,举起手上的双刃大斧,准备迎战······

  勇士离我越来越近,大地似乎也被震动了,我沉着的挥出一道刺杀剑气,就在勇士停顿的一刹那我后退了两步,然后再挥出一道剑气,勇士被我气得暴跳如雷,不要命地向我冲来,我冷静地应对着,一直不让它近身,就在这种情况下,不可一世的半兽勇士终于在我面前倒下了······

  我喘着粗气,浑身大汗地坐在地上,看着眼前一堆金光闪闪的宝物,咧开嘴笑了,呵呵,这一堆宝贝也值上万金币了啊······

  ;

我要报错】【 推荐本书
推荐阅读:
传奇英雄之泡美复河山 第四章 龙在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