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回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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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袖|言|情|小|说在婆婆家吃了三天饭。婆婆就让闫岩和林峰自己立伙了。婆婆很大方,用方便袋装了一袋面,大约有七八斤。给闫岩和林峰。

  当地的风俗,结婚三天新娘要带着新郎回娘家。

  闫岩的父母家在佳木斯。当时火车还没有提速,从闫岩的婆家到闫岩的父母家要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并且还要在牡丹江换车。

  一路上闫岩的嘴就没停过。为了让闫岩在路上吃的好,林峰特意买了一个小篮子。小篮子里面装着,自家地里产的黄瓜,西红柿。林峰又买了葡萄,山楂。婴儿饼干,自己亲手煮的茶蛋。外带一瓶白开水。

  林峰煮的茶蛋,那才叫一绝。屋里煮茶蛋,外面就能闻到香味。林峰总是开玩笑说:“这是祖传秘方,传男不传女。”

  平时闫岩最爱吃林峰煮的茶蛋。今天,闫岩一吃就恶心,林峰吃闫岩看着也恶心。没办法,林峰只好拎着茶蛋去别的地方吃。

  最有意思的是闫岩对面坐着一位老兄,睡一觉起来,从兜里拿出个烧鸡,大嘴马哈就开吃。把闫岩恶心的要吐了。

  林峰和那位大哥商量。

  “大哥,你别吃烧鸡行吗?”

  “我吃什么你管得着吗?”

  “我媳妇怀孕了。”

  “你媳妇怀孕管我屁事。”

  “我媳妇看你吃烧鸡她恶心。”

  “有钱你自己包一个车厢,这是公共场所,我爱吃什么就吃什么。你管得着吗?”

  闫岩怕打起来,拉着林峰一个劲说:“没关系,没关系。”

  林峰不着急,也不生气,又说了一些尊重妇女,保护儿童之类的话。可是那位老兄,像没听见一样,继续吃。

  “峰,别说了。”

  林峰没有理会闫岩。

  “大哥,你是搞艺术的吧?”

  “你怎么知道。”

  那位老兄不再忙着吃烧鸡,抬起头看着林峰。

  “从你的发型就可以看出你是搞艺术的。”

  这时闫岩才注意到,那位老兄脑后还梳个小辫子。

  林峰和那位老兄聊起了声乐。

  那位老兄,唉声叹气的说自己怀才不遇,考了几年音乐学院,都没考上。现在,自己在一家工厂当工人。

  林峰也说自己十八岁那一年,去考音乐学院也没考上。一位教授看林峰有潜力,就对林峰说:“我办个声乐班,你在我这学习一年,明年再考。”当时声乐班的学费只有三十元钱。林峰爸爸的工资只有六七十元钱。家里六口人。妈妈没让林峰去学习声乐。后来,这也成了林峰一生的遗憾。

  那位老兄感动的哭了。

  这段往事,闫岩也第一次听说。

  同是天涯沦落人,那位老兄和林峰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嫂子。”

  那位老兄,管闫岩叫嫂子。

  “嫂子,对不起,烧鸡我不吃了。”

  说着就要收起烧鸡。

  林峰说:“兄弟,我们离远一点吃。”

  林峰拎着茶蛋,那位老兄拎着烧鸡,两个人走了。林峰吃烧鸡,那位老兄吃茶蛋。不知道是谁买的啤酒,两个人边喝边聊。

  临下车的时候,两个人还互相留了地址。

  后来,这件事被闫岩的同事知道了,闫岩的同事和闫岩开玩笑说:“闫岩,你老公可真厉害。在车上吃了一顿免费烧鸡。”这是后话。

  佳木斯火车站是终点。那位老兄和林峰,恋恋不舍的在火车站告别。

  闫岩的父母,还有闫岩的弟弟,都来火车站接闫岩和林峰。全家人都很高兴。

  听说闫岩把老公领回来了,爸爸和妈妈的同事都来看闫家的女婿。

  叔叔阿姨都说林峰漂亮,有礼貌。

  妈妈还炫耀说:“林峰会唱歌。”

  叔叔阿姨让林峰唱歌,林峰也不怯场,唱了一首怀旧歌曲,人们鼓掌和赞叹。

  “唱得好,小伙子有才,闫家找个好女婿。”

  爸爸和妈妈笑的合不笼嘴。

  “人家孩子还没吃饭,咱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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