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觉得很意外而不解的问:“常风找我干什么?”
他还不知道在新世纪百货绑架富家女的人就是“风云”杀手组织的人。
但那人也没有回答原因,只是说:“风哥这样吩咐,无论如何,一定要把你请去,至于什么事情,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从来只听命行事,不过问为什么,所以,希望你能给三分面子,跟我去下。”
他想,自己与这“风云”杀手组织没什么过节,料想不是为寻仇的吧。不过倒很有可能,因为这样一个新起黑道的杀手组织,为了它的野心,需要人才,所以想把自己收揽门下吧。可是,他们又如何知道自己是个难得的人才呢,还是常风亲自相请?
虽然自己现在的生活比较窘迫,但是绝对不会去做一名只为利益而践踏法律和良知的疯子,不过他还是答应陪着那人去见常风,因为他知道无论黑道白道,在很多时候,确实需要适当的照顾别人的脸面。
常风是个很难缠,很惹不起的人。
他可不想因为自己的傲慢而得罪这样的人,惹来无尽的麻烦。人生嘛,有时候适当的对生活弯下腰,妥协一下,是必须的。
而他却不知道,自己这个面子给得很冒险。这一去,惊心动魄,差点丢了老命。
常风等他的地方,不是咖啡厅,不是茶楼,也不是办公室,而是一处私人健身房。场地相当之宽,有一二十个中年或青年的男子在锻炼。
他粗扫了一眼那些人,觉到都有相当的身手,尤其其中一个击打沙袋的中年男子,拳脚击中沙袋出的声响震耳欲聋,出手的度也非常之快,很干脆利落。
墨镜男子让他等等,然后就走向了打沙袋的中年男子,与他说着什么。
此时所有锻炼的人都停了下来,站在原地待命一样。
他猜想,那个打沙袋的中年男子大概就是“风云”杀手组织的老大常风,因为他看到墨镜男子已经跟在中年男子后面向他走过来了。
走到他面前的时候很低调的自我介绍了:“我叫常风,你怎么称呼?”
他说:“你不知道我怎么称呼,说明你根本不认识我,既然你不认识我,又请我来做什么?”
常风说:“虽然我不知道你怎么称呼,但还是多少了解你,知道你本事了得。”
他“哦”了声问:“你怎么知道?”
常风说:“在新世纪百货,你从我的手下人手里救走了一个女孩子,没错吧?”
他心里一惊,新世纪事件,他看出了那些杀手都经过专业的训练,猜想到可能是很有实力的杀手组织,但没想到竟然是大名鼎鼎的“风云”组织。
看来,今天对方“请”自己来,是兴师问罪。
要早知道有这层恩怨,他是断然不会来自投罗网的。但既然已经来了,对方要怎么办,他也只能见招拆招。
所以,他开始进入一触即的戒备状态,表面却仍然波澜不惊的镇定问:“这么说,你找我来,就是想兴师问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