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云早知道那双藏在裤袋里的手一定攥着什么东西,不是手枪就是匕,当两人到两米距离那只手还没抽出来的时候,他便确定了是匕,而不是手枪。如果是手枪的话,对方不会走到两米的距离了还没抽出来动手,因为子弹的射程可以有几百米,就算枪法再不准的枪手,在几米的范围都还是能瞄准一个人射击的。
因为知道对方的裤袋里是匕,而且看出了对方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所以他知道对方最有效的攻击方式。
那柄至下而上的匕直奔他的喉咙,快,狠,准!
但却半途而废。
在对方的手一动之时,他也出手了。左手抓住了对方的小手臂,并且用力压下,使对方的攻击无法进行,同时抬腿,给了对方裆部一脚。
在一个男人的身体部位上,裆部是最脆弱的地方,受到重力攻击时,轻则昏厥,重则残废甚至毙命。攻击裆部,是最有效的方式。只是一般人难以拿捏攻击的准度。
在那人的身体才倒下的时候,左右边的人也已经冲近了。
左边的人先到,将手里燃烧着的香烟,当成武器一样的,用力的掷向他的面门。
这支香烟,不能对一个人造成什么伤害,这只是虚招而已,只要他以一般人的条件性反射躲避这支香烟的话,就会变得被动,对方会在他避让的时候进行致命的攻击。
所以他没有避让,而是伸手将那支劈面而来的香烟拍击回去,倒撞向对方的面门,人同时飞跃而起,一脚蹬向对方的胸膛。
对方也没有避让,而是再次伸手将香烟击回,而他人在空中,香烟无法击到面门,所以不能造成影响。
瞬息之间,他已经快蹬到对方的胸部,仓皇中,那人急退。
但他的出手,都是组合式攻击,脚虽蹬空,但落地后,抬手一肘,击中那人的面门,那人顿时一个趔趄栽倒。
他毫不犹豫,横移两步,转身,看见三四个人冲到。
其中一个人目光看着这里,但是却在与人通话。不用说,。第一直觉,对方在叫支援。
于是,他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时间重于一切。
他要与对手抢时间!在对方的援兵没到之前,结束战斗,迅撤离。
所以,他迎着冲过来的几个人冲了上去。
三十六计中,本来走为上计。而且他若是逃,还很少有人能与他比度。但此时却不宜逃,因为是好几个训练有素的杀手在攻击他,在没有很好掩体的情况下,他不能把自己的背后留给敌人,那样会让自己很被动,防不胜防。
再厉害的人,不是神,背后没有眼睛。
所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把敌人解决掉。
他迎面冲上,对方在接近他的时候,几个人散开,欲形成包围圈,但他却突然从中心位置冲向最边上的那人,对方的手都还没来得及抬起,他一脚已经蹬到了对方的大腿,对方下盘失重,顿时栽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