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平静的踏上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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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黛布拉,出生在比赫斯州的一个小镇,母亲生下我时,难产离世,父亲是个酒鬼,除了抱着酒瓶昏睡在不知何处,什么也是不做的。我的姑姑贝娜抚养我长大,虽然她总是叨念生活的不公,却是个善良的妇人,因为她家境贫穷,但从来不会少过我的那份面包。

  小镇的生活是缓慢节奏的舒适安逸,很少甚至没有什么人去犯罪,平静的有些令人乏味。贝娜她总是希望我学习那枯燥的经商。但不幸的是,我总是逃课。在她举着大扫帚,满世界找我时,我正躲在草垛里偷吃在橱柜里藏着的半只烧鸡。贝娜说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女孩。是的,我从不否认。私下里,我总是在自言自语‘哦,亲爱的贝娜姑姑,你妄想让一个扶不上墙的烂泥学习,这真是个糟糕的决定!我对任何事情是不敢兴趣的,生活太过无趣!

  我的想法似乎是注定我必将被世人离弃。14岁那年,贝娜姑姑病死了,没有人愿意去抚养臭名远扬的我,吃过了贝娜最后给我做的一顿午餐,我在旧衣柜里翻出了她存下的最后一些钱,拿出破布、粗针和线,准备自己做一个背包。平时都是贝娜做的这些小事,在我手里却毫无进展。于是,我做了人生中第一次偷东西的决定。我记得玛丽那娇滴滴小姑娘,在学校炫耀她的新书包时,我曾撇过一眼,那看起来很结实很大,用来装行李是最好不过的了。

  爬上了邻居玛丽家的墙,偷摸的躲在墙角,将她家的圆木窗轻推开。尽管知道她家在这个时间应该去镇上唯一的教堂做祷告,可我仍然有些紧张。从来没有做过贼的我,此时心里砰砰乱跳,耳朵开始发烫,脸也烧了起来。猫着腰,蹑手蹑脚的爬上窗台,扣着窗沿,爬了进去。这是她家的厨房,落了地,听了半天,确定没人,才四处搜索。在小镇上,玛丽家还是很富裕的,起码比吃面包的贝娜要强上太多。我大概天生是个坏胚子,很快就在客厅的桌子上发现了目标。扯起书包,将书本哗啦哗啦地倒在桌子上。

  背上包正欲离开,脚步却顿了顿。如果现在走了,就证明要永远的离开小镇了。这里容不下一个小偷。叹了一口气,有些轻微的难过感,想了想,我拿起了桌子上的笔,歪歪斜斜的在玛丽的作业本上留下了字条。

  “书包我借走了。黛布拉。”

  我将贝娜的全部家当,柜子里剩下的面包片,牛奶,几件补丁少些的衣服,别人家孩子剩下的旧球鞋,一股脑地统统丢尽了背包里,走出家门,心情愉悦了起来,接下来就去坦桑城,暗自想着,走出了镇子。

  玛丽家。玛丽正哭泣着责备父亲和母亲,他们明明在家,却让坏孩子黛布拉偷走了她最心爱的书包。但这些并不是踏上路途的我所知的了。

  坦桑城是我见过的最繁荣的地方了。若是我出生在这里,是那些坐着豪华马车的千金小姐们,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不过这些也只是想想罢了,我并未有傻到做这种白日梦而忘记了填饱肚皮。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在这种背包中面包渣都剩不下的情况下,我不得不再次偷一些钱。

  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些有钱人身边的侍卫并不是摆设,他们身上的枪要是走了火,很轻易的崩碎我的的脑壳。真正的目标是那些平民。准确的是穿的并不差,红光满面的人,这些人应该是中民阶级,虽然雇佣不起那些侍卫,但偶尔丢一次钱,也不会饿死。

  目标确定在一个胖男人身上,看他的打扮倒像是个暴发户,手上带着金戒指一闪一闪的。他的钱袋悬挂在腰间,很容易下手。我装作低头走路,静悄悄地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打量,前面的集市,大堆的人来来往往,没有人会注意到我这个矮个子的孩子。我的手轻微的颤抖,怎么也止不住。心脏乱跳,这和镇子里偷东西可不一样,在目睹了一个小偷失手被抓住后打的血肉模糊的样子,不得不让我小心谨慎地考虑若是失手被这个胖子发现,逃跑的几率有多大。事实来说,由于这男人很胖,想穿越过人群抓住我是不太可能的。手悄悄的伸出,贴近钱袋,用刀片轻轻的划在系着的绳子上。但力气用的太小,没有划开!我不由的开始手心冒汗了。环顾一眼四周,还好并未有什么人注意到我。大口咽了咽口水,战战兢兢地再一次伸出手去,刀刃割在绳子上,来来回回地发出轻微的响声,做贼心虚让意识里声音被无限的放大,我听得清楚甚至刺耳。突然间,男人开始低头,仿佛察觉到了什么。我心脏猛地跳了一下,紧张的嗖的一下收回了手,头继续低下,不紧不慢地装作低头走路。他并没发现什么不对,只是伸手拍了拍身上的土,似是很不满人多的轻哼了一声。没来的及松口气,眼见沉甸甸的钱袋的绳子马上就要断了,匆忙在最后系着的那一条绳子狠狠一划。一手接住钱袋,顺势滑到了靴子里。我十分庆幸贝娜留给我的大号破靴子有如此空间,虽然到手,但不敢放松警惕,我慢慢放慢脚步,向路边移动,眼见男人身影消失在人群之中,这才一溜烟地逃进了小巷子。

  钱到手了!我环顾四周,小心翼翼地将钱袋从靴子里拽了出来。

  “嘿!小子,把钱袋交出来!”正当我打量钱袋里有多少金币时,背后突然响起声音,吓得我手一抖,险些将钱袋滑掉。回过头,是三个半大的孩子。不是刚刚那胖子,我松了口气。由于经常在学校里打架,面对这几个想要分一杯羹的少年,我没有那么慌张,“不给又怎么样?”

  “不给?”三个孩子慢慢恶意的围了上来。我觉得当个坏孩子也不错,最起码打架什么的已经习惯,更何况我身上带着一把匕首和刀片,我不要命的攻击他们,顺利割伤了两个孩子,疼的不敢再扑上来,眼神里带些畏惧,缩在一边。最后,钱袋不但没有被抢走,我端着匕首,还成功的逼迫他们交出身上的钱。如我所料,原来也是几个偷儿。他们身上的钱并不多,递给我钱的手也是脏兮兮,甚至胳膊上还有些青紫色的旧伤,两个孩子被我割伤的口子口子还在冒血。叹了口气,我便让他们把钱收起来,拽开钱袋,将其中的一个金币扔个高个子男孩。他们相互对视了一眼,继续盯着我。我面对着他们,举着匕首一步一步退出了小巷。仿佛这就是我的天性,防备着任何人,却也不在乎任何人。

  有了金币,我才正式的在坦桑城里游荡,一袋金币啊,足以当我这段时间不用做其他的事情了。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先换一身行头,再去找个地方住下来。这样才可以掩盖住这么多钱的来历呢。

  休息了几日,恢复了精神,就从旅馆中走出来悠闲乱逛。也是凑巧,抬眼就又遇到了那天打劫我的三个男孩子。他们正在互相打着手势,看那动作目标似乎是以为衣衫褴褛的老妇人。我确定他们认不出来我,本来是不想多管闲事的。正要走,老妇人佝偻的咳嗽了一声,那神态倒是像极了已经病死的贝娜,其实对于贝娜,我也是有些愧疚的。大步向前,我拽住那个准备动手的男孩,拖着他走到另外守点的男孩那。

  “你要做什么?”被我扯着手臂的男孩见没有其他人,恶狠狠地瞪着我。

  “不做什么。”我暗自摸着兜里新买的臂刀,以防止他恼羞成怒反扑上来。

  “艾维克,我觉得我好像见过他。”另一个男孩打量了我半晌,突然说道。

  “你这么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几天前划伤我的那小子身形似乎和他差不多。”艾维克眯着眼睛,围着我绕了一圈,“小子,你倒是变了个样子,看来那钱袋里的钱不少啊。”

  “让开,不然就要你们好看了。”盯着眼前高我半头的男孩,我压粗了声音,尽量带些沉重感。

  “别着急走,你想不想发财啊。我有一个发财的消息给你。”艾维克伸出手臂拦住我。

  发财的消息?我努力想在他们脸上看出什么阴谋,但最终见他眼珠并未乱动,“什么消息?”

  艾维克嘴角露出一丝笑容,拍了拍我的肩膀,“就知道你拒绝不了。”他弯下腰,压低了声音,“要我告诉你并不难。听说加纳利尔群岛那边挖出了金矿,正招大批的工人,如果我们到那里去,随便带点黄金回来……”

  “告诉我这个消息,你们要什么?”

  “我们只要你帮我们付一下船费。”艾维克一付眉开眼笑的样子,我自觉没什么好事。不过想来,他们惦记的无非是那一袋被偷来的金币,也就放了心。我并未带钱出来,所以和他们约定好明天正午码头见面。

  也并非为什么发财和他们一同去加纳利尔岛,也许只是因为并不知道该做什么。只要活着有点意思,我并不在意在哪,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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