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孤傲的神驹
杜荷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马,能让草原上的民族对之束手无策,大步进入庭院,院子里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夺人眼球的是一匹骏马,一匹难以用言语形容的骏马,确切的说应该是天马。(手打小说)
天马较常见的马匹要高大出一截,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天上的云彩,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白色鬃毛看不见一根的杂毛,犹如万道雪花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飘荡着。
它全身充满着爆炸力,牛眼般的双眼,散发出狂野的气息,那是孤傲不屈的斗志,隐隐之间还有一些不屑,似乎天下之大,却无人有资格爬上它的脊背。
让杜荷在意的是面前的那匹天马马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让他想起了三国时期无双吕布的坐骑赤兔,相传赤兔就是全身火炭红,头呈兔状,因而得名为赤兔。
“这鼻子也有些象兔子,难道跟赤兔的同一种类的。”他轻轻一笑,胡思乱想。
杜荷对于相马的知识却知道的甚少,并不知马头是相马最关键的一环。
在地上大度设狼狈的倒在一旁,显然是让它给掀下了马背。
天马鼻子冲出热气,高傲的抬着头颅,对于倒在地上的失败者,不屑一顾。
这马太帅了
杜荷有些失神,那通体雪白无任何杂色的毛发,给人一种梦幻般的美感,让人惊叹,沉醉。如果是在现代,骑它出去把妹的话,绝对比开着劳斯莱斯幻影还要拉风,相信没有任何的妹妹能够抗拒如此诱惑。
原先杜荷还觉得奇怪,为什么东突厥与薛延陀会为了一匹马而兵戎相见,见到这匹马方才明白,这马在爱马人的眼中是那种能够与貂蝉相比,属于倾城倾国级别一类的,是无价之宝,万金难求。
这种神驹只能配得上我大唐的英雄
杜荷原先只是心存此念,但成与不成都不太在意,毕竟只是一匹马,但如今想法完全改变,心底打定主意,便是强取豪夺也要将这匹神驹留下。
倒在地上的大度设见杜荷与欲谷设一同闯进来,急忙爬起身来,挡在那匹天马的面前,护着它警惕的望着两人。但似乎那匹马并不领情,直接向前一顶,将大度设顶翻在地,然后孤傲的打了两个响鼻,那长长马脸,似乎有着鄙夷之色。
不会吧?
杜荷揉了揉眼睛,什么世道,连马也会鄙视人了。
欲谷设直接是笑出声来,一脸的戏谑。
大度设让匹马当众给打趴下,本就万分的愤怒,又听欲谷设的笑声,更是恼羞成怒,只是忌惮杜荷在场,没有爆发,忍气吞声的质问道:“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杜荷有理在手,也面对质问,表现出一副正义凛然的面孔,森然道:“这话应该我问你才是,这里是大唐,不是你们草原,轮不到你来撒泼,敢当众强抢来我大唐使者的物品,摆明了不将我大唐看在眼底,胆子不小。”
大度设神色微变,额上不由自主的冒出了虚汗。假若杜荷这里只是为欲谷设出头,大度设全然不惧,可杜荷却将事情的重心放在藐视大唐,在大唐国都为所欲为,这就不仅仅只是一匹马归属的私事了。在刻意的夸大下,已经将此事引发成国与国之间的摩擦,不给个合理的说法,引发战事也不足为奇。
大度设心底羡慕大唐繁华,最大的心愿就是攻破长安,坐拥李唐的江山,将汉人的所有土地变成他们薛延陀的牧场。不过他有自知之明,薛延陀虽然拥兵三十万,称霸北方,可依旧不是李唐的敌手,真打起来薛延陀毫无胜算。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话是千年不变的至理名言。
在大度设眼中,李唐恰是异族,如今薛延陀日渐壮大,李唐一但感受到薛延陀的威胁,双方必将有一场恶战,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绝对不能给李唐任何开战的机会。
故而面对如此质问,大度设根本不敢正面对抗,只能示弱道:“杜将军,可别听欲谷设胡说八道,这本来就是我族中的马,是先被他夺去的,我只是夺回来而已。”
杜荷笑道:“这我管不着了,一切话留到陛下面前说去吧。马我先收下了,你们随我去见陛下,让陛下圣断。”他挥了挥手,也不给大度设、欲谷设说话的机会,直接让人将天马牵走了。
大度设、欲谷设正想说话。
杜荷眼睛一瞪,沉声道:“你们难道不相信陛下能够秉公处理?”
两人面面相觑,杜荷事事往李世民身上扯,根本不给他们任何说话反对的余地,只能无言默许。
这就是聪明人的说话方式,其实大度设、欲谷设的身份都不低。
大度设是薛延陀真珠可汗的王子,欲谷设也是东突厥的王室成员,作为使者来到大唐。对于他们的到来,李世民让王子接待,地位绝对不在杜荷之下。
但杜荷却处处占据优势,将他们吃的死死的,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那马经过他身旁的时候,杜荷忍不住伸手抚摸它脊背上的鬃毛,一顺而下,那柔顺的鬃毛滑不溜手,就如佳人的秀发一样柔、软、滑。
突然,天马的后蹄毫无预兆的猛踢向了杜荷,那快如闪电的一脚,竟然起了破空声。这一下若是踢中,肉非烂了不可。
就在踢中的瞬间,杜荷仿佛瞬间移动一般,身形移开了一尺之地,后蹄踢了个空。
天马撇头似乎看了杜荷一眼,朝天打了一个响鼻,似乎再说:“人类,本帅马的毛发,又岂是你想摸就摸得的?”
杜荷意外的笑出声来,烈马见过不少,这么烈的,还是第一次遇上。
太极宫,御花园。
杜荷找到了李世民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
李世民正忙里偷闲的遛鸟,听杜荷说了事情的经过,也来了兴趣:“为了一匹马,东突厥与薛延陀在草原上打了一仗?真的假的?”作为一个皇帝,他深知兵灾带来的危害。
所以大唐用兵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拥有明确的战略目的,从来不打没有意义的仗。
为了一匹马而引发的战争,在他看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甚至难以置信。
杜荷将那匹天马的模样告诉了李世民,也说了马头形似兔子头,笑道:“兔子头的马,看起来有些可爱呢”
不想李世民听了此话,却露出了动容的神色,白了他一眼道:“你小子没有看过伯乐的《相马经》吧伯乐在《相马经》中有言‘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言‘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故而,这相马首先看马头,兔头良驹,最为珍贵。马有无数种类,但兔头良驹却是类型中地王者。”
原来,伯乐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这些当中以兔头最为出众。
奔行千里几日事,跋山涉水如平地。
李世民手指在案几上点了一点道:“既是兔头马,又是最优秀的品种,难怪东突厥与薛延陀会为了它兵戎相见……”他撇了杜荷一眼道:“你看上了那匹马,想让朕出面帮你要来?”
闻言,杜荷也是大悟,“嘿嘿”一笑,“小婿却有此心,不过据说那匹那性格极其的烈,整个东突厥没有一个人能够将它驯服的。小婿从来没有练过驯马之术,对于此道一窍不通,能不能成功,不敢肯定。但是如此神驹,我觉得应该配我大唐的忠勇之士,而不是东突厥、薛延陀的些家伙。是不是小婿的,小婿真没在意,但一定要是我大唐虎将才行。好东西,应该我大唐独有。”
李世民亦觉得有理,伸手缕着胡须道:“贤婿这话朕爱听,宝马配英雄,如此良驹,我大唐勇士尚且没有,东突厥、薛延陀又有什么资格?只是……朕毕竟是大唐皇帝,总不能强抢来替朕祝贺的使者的东西吧?朕可丢不起这个脸。”
杜荷暗自诽谤,但事先也有了心理准备,李世民自恋爱面子的性格已经不是个秘密,必须要有个万全之法,不然以他的性格是不可能配合自己的,微笑着道:“岳父大人,小婿这里有一个办法,不但可以让欲谷设心甘情愿的将那天马当作贡品献给陛下,同时还能让东突厥分裂,消弱他们的实力。至于大度设那里,小婿同样可以让他哑口无言。”
李世民对于马匹的归属并不是很在意,但让东突厥分裂却说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大唐需要休养生息,为下一次大战做准备。东突厥是西域的不安因素之一,能够在休养生息之余,不费一兵一卒的消弱东突厥的实力,那是天大的喜事。
杜荷将自己的计策说出。
李世民怔了怔,听的是目瞪口呆,心道:“还真够无耻的……有点意思。”
PS:还有一章,会很晚,大约在…左右,也可能延后,但一定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