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百战百胜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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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名很快就将他“遗忘”的铠甲拿了过来。只见这铠甲是金黄色的,而且是鱼鳞样一片一片的,只不过性质柔软,看起来也不厚。就好像是用黄金打压成薄薄的鱼鳞,再缝合起来组织成的铠甲。不过这铠甲的形式却不是常见的那种铠甲,无头盔、无护肩、无护臀,只是件护住上半身的甲胄,实际上它的形式倒像李玄霸穿越前的世界常见的短袖t恤,只是由黄金鳞片制成。

  马名小心翼翼的将金鳞式的t恤递给李玄霸,说道:“李四公子,这是我唯一收藏的铠甲,只是不完整,只有甲胄,头盔、护肩等配件我没有……”

  李玄霸放下轰天雷锤,一把夺过金鳞t恤,说道:“有这件就够了,我并不喜欢戴什么头盔和护肩之类的东西!”

  将头从金鳞t恤底下套进去,一拉之下就将金鳞t恤穿到了身上。这金鳞t恤似乎有弹性,而且很轻,穿在身上倒令李玄霸感觉极舒服。

  因为早晨的太阳已经出来,阳光照耀在李玄霸的身上,鳞片金光闪闪的极耀眼,远远看起来李玄霸好像是金甲神降临一样。

  李玄霸很满意的看着自己身上的金鳞t恤,对马名笑道:“不错,这件甲胄真的很不错。虽然我对它的防护功能极为怀疑,不过它的造型很不错,穿在身上够拉风,让我看起来很有形象。嗯,看在你送我这么拉风的甲胄的份上,你兵器库的兵器我就不要,你自己留着吧!”

  “多谢李四公子,多谢李四公子!”马名一脸陪笑,心中却在滴血:“娘的,被抢了这么多东西,我还要因为这位小爷不继续抢自己更多的东西而感谢他?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了?”

  众人正被李玄霸身上的金鳞t恤弄得目炫眼花,却听到一声娇柔的惊呼:“咦,这不是前朝陈庆之将军打仗所穿的金鳞战甲吗?”

  李玄霸见惊呼的人是二嫂长孙无垢,他知道这位二嫂虽是女子,却从小博学多才,见识多广,故见她认出这金鳞t恤,也不觉得奇怪,笑道:“金鳞战甲,这名字取得不错,我也打算给它取名‘金鳞’的。只不过这东西只剩下件背心,没必要再叫‘战甲’了,干脆去掉‘战’字,直接取名‘金鳞甲’吧!对了,二嫂,你刚才说的陈庆之将军是谁?很有名吗?”

  只见在场的大多数人听了“陈庆之”这个名字都露出一脸惊讶与佩服的神色,就连李秀怜与窦氏也不例外。只有少数几个人跟李玄霸一样一脸茫然,甚至包括金鳞甲之前的主人马名在内。可见这马名也跟李玄霸一样,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白拿着一件宝贝,却没有听过它主人的来历。

  听了长孙无垢细语柔声的讲述之后,李玄霸才知道,原来这个陈庆之是南北朝时期的一个非常牛逼的大牛人。按照长孙无垢的说法,这个不懂射箭,骑马差劲,几乎无缚鸡之力的陈庆之打起仗来只能用“诡异惊奇”“鬼神莫测”来形容。从古到今的历史上能领兵打仗的将军,几乎没几个能比得上他。这位大器晚成的南梁将军,四十一岁才正式领兵,初战就两千对击败两万敌人,之后又领两百名兵击溃敌前锋,再之后是他真正名震天下的时期,领兵七千骑对阵北魏百万大军,创造了一个军事史的神话:从梁边境开始,在魏的领土内进击一百四十日,其间激战四十七回,水、陆、山、城市攻坚作战全部都获得胜利,共攻陷了三十二座城池,击灭十万余兵力,击败退约三十万兵力!造成了洛阳极大的震撼。更令人吃惊的是,陈庆之领导的这七千骑几乎没有损伤。以七千骑攻陷洛阳者,从古到今只有陈庆之一人。

  按照长孙无垢的说法,陈庆之占领洛阳后,他护送的北魏皇族元颢称帝,为奖励陈庆之所立下的盖世功劳,将北魏皇族耗时数年才打造成功,象征着“皇者荣耀”的金鳞战甲赏赐给了陈庆之。

  可惜这陈庆之穿上这金鳞战甲还没有几年,在楚州打完最后一次胜仗后,即病逝了。他死后,金鳞战甲即不知所踪,估计是被部下偷走,分散到各地,没想到其中之一辗转多年,反而落在了马名的手上,如今又由马名之手送给了李玄霸。

  听了陈庆之神话般的战绩,李玄霸心中激荡,暗想这陈庆之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打起仗来却能以少胜多,百战百胜,自己神力无敌,比陈庆之不知道强了多少倍,以后打仗要是比不上他的话,那就干脆找颗树吊死,免得活在世上丢人,而且还会辜负身上的“金鳞甲”。虽然这金鳞甲并不是陈庆之送给自己的,但是自己既然穿上了它,就一定不能堕了它前前主人的威名。

  相比之下,马名的心情却别提有多沮丧了,早知道这“金鳞甲”的来历这么大,就算被打死也不该把它拿出来。可惜这“金鳞甲”已经落入李玄霸的手中,想让这位小爷退回来,估计还是让太阳西升东落容易一点。

  李秀怜看到马名死灰的表情,心中好笑,吩咐了众人准备起程离开后,走到马名身边对他低声道:“马庄主,感谢你昨夜的热心招待!你放心,我们李家不会白拿你的东西,在我的客房中,我已经给你留下了一笔银子,就算是付给你的报酬吧,还请你笑纳!”

  马名心想:“我马名家财万贯,哪还需要你的银子?再说了,你们从我这儿抢走的东西,无论是轰天雷锤与金鳞甲,还是那根亮银枪与三尺弓,甚至是那匹火龙驹,都是无价之宝,你得给我多少银子才能补尝?”心中这么想,表面上马名却勉强挤出笑容:“柴夫人太客气了,我那些东西不怎么值钱,那用得着给银子,你太客气了!”

  李秀怜看透他的心思,心中好笑之余也懒得再理他,于是告辞离开。

  虽然已经知道火儿的能载得起轰天雷锤,但是行路期间,李玄霸却不想让火儿受累,当下令良平良安向马家再要了一辆马车,将轰天雷锤放在车上,由原先骑的黑马拉着走。而他则空手骑着火儿,愉快的行在前面。

  等到离开了马王镇之后,李秀怜驱马与李玄霸并驾齐驱,轻声的对他道:“玄霸,虽然你的年纪还小,但是你是李家的男儿,故有些事情我得让你知道!”

  “什么事?”李玄霸问道。

  “当今天子残暴无仁,道德败坏,弄得民不聊生,天下大乱,不少的地方已经有义军起事反隋,这你是知道的吧?”

  “我知道啊,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李玄霸装傻问道。

  “当今天子行事荒唐,如此乱世,他不思悔改,反而乘龙船下江南去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如今朝廷基本上掌握到大奸臣宇文化及的手中,他跟爹爹是死对头,对我们李家欲除之后快。为了我们李家的生存,爹爹不得已之下,决心反隋自立。”

  “哦,爹爹要造反?明白了!那我们该怎么做?”

  李玄霸镇定自若的样子让李秀怜感到有点意外,好一会儿才继续道:“爹爹去太原时就已经秘密的给你姐夫送信,要他去太原跟爹爹会合,参与起事,而我们则想办法离开逃离长安回老家。现在我们虽然已经远离了长安,但是我觉是我们不能就这么回老家,我们得助爹爹一臂之力,替他在关中地区招募一批军力。据我所知,从这儿到老家户县,至少有五支以上的义军与占山为王的强盗团伙,另外还有几支游离不定的马贼,如果我们能把这些人都收服,就能组织成人数上万的大军,到时候以我们姐弟俩的实力,打下关中地区也不是办不到的事情!你的意思如何,玄霸,这可是你建功立业、获得爹爹赏视的好机会!”

  “我们要先收服谁呢?”李玄霸问道。

  见李玄霸同意,李秀怜脸上露出动人的笑容,说道:“前面不远的山上就有一伙两千人左右的强盗团伙,他们首领叫做向善志,听说是个有勇有谋的人。虽然他们的人数是我们的百倍,但是我相信以玄霸你的实力,要收服他们易如翻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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