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顺口溜,单道那人生的态度,名为《莫要恼》:
莫要恼,莫要恼,烦恼之人容易老。
世间万事怎能全,可叹痴人愁不了。
任你富贵与王侯,年年处处理荒草。
放着快活不会享,何苦自己等烦恼。
莫要恼,莫要恼,明月阴晴尚难保。
双亲膝下俱承欢,一家大小都和好。
粗布衣,菜饭饱,这个快活哪里讨?
富贵荣华眼前花,何苦自己讨烦恼。
大意就是人活一世,岂能尽如人意,保持一个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还是万般重要的,想来这话不无道理。
聂小雨走了,带走了一个女人曾经最瑰丽的人生梦想,尽管这个梦想最终以悲剧收场,但它毕竟改变不了什么,李家庄的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道水,那西北风照常刮着,人们依旧大棉袄、二棉裤,奔袭在辽阔的黑土地上,播撒下了一身汗水,也播散出了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
单志刚经历了聂小雨的事件后,越发的成熟了。小兰曾不止一次地问他:“小雨长得那么漂亮,气质和容貌都比我强多了,你咋就不动心?”单志刚看着小兰,认真地回答:“小雨是很漂亮,可她年龄和我相差好几岁,我怎么忍心对她有非分之想?再说了,我的心里已经容不下别人了,只有你一个。”说到这里,单志刚揽过小兰的肩膀,一副深情的样子。小兰羞涩地低下了头,心想自己死心塌地的跟着这个男人过日子,他终于没有辜负了自己的一番情意。
其实,在这个家中,小兰还真是付出了很多。不消说每天要参加生产队的正常劳动,而且还得照顾好一家老小的起居饮食,若那一帮儿女都是自己生养的还好,偏偏二嫂的两个孩子也由他带着。小兰生来就不是一个花花肠子的女人,一样的孩子不会两种方式对待,大龙二龙虽不是她的亲骨肉,但却比那亲生的还要上心。乡亲们看在眼里,都将那大拇指竖得高高的,哪一个不夸赞小兰的贤惠,都说单家好福气,摊上了这么一个贤孝的儿媳。也许正因为这样,单志刚和小兰的感情才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任凭聂小雨对单志刚万般痴情,可就是插不进一根针去。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眼见着那日子一天天地好了起来,单志刚在生产队的地位也愈加牢固,乡亲们敬重他这个队长刚直不阿、说一不二,都把他当作首领一样看待,凡事也少不了要他出头露面。这时,志刚也如愿以偿地入了党,公社书记马贵有意提拔他,无意中给了他很多关照,志刚此刻走的可谓是顺风顺水。
那时候东北农村有一个习俗,就是日子过得较好的农户,逢年过节的都要杀猪以示庆贺。而杀了猪之后,少不了要请周围的亲友吃上一顿,而在所有的被请者之中,少了谁都可以,唯独不能少了生产队长,因为请队长去吃猪肉,一来显得自己有面子,二来也为将来能得到队长的一些关照,这在当时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单志刚虽然不是一个贪吃的人,但是每每乡亲们的盛情邀请,他也不好太过拒绝,因为他知道偶尔去参加一下,也会融洽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不过有些人家的猪肉志刚还是不想去吃的,那王二迷糊就是一例,他家的日子过得本来就困难,忒多年都没有杀过一头猪,今年好不容易喂养了一头,一狠心杀了,没想到却还是一头豆猪。当王二迷糊兴冲冲地来找单志刚吃肉时,单志刚着实挠头,他是真的不想去,一来觉得那豆猪肉难以下咽,二来认为王二迷糊家的日子实在过得困难,不忍心吃他那一口。王二迷糊看志刚犹犹豫豫的样子,都要哭了,拽着志刚的胳膊就不撒手,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想法很是简单,如果这顿猪肉他请不到志刚,那他就会被屯邻们看不起,说到底这是一个面子问题啊!
单志刚看到王二迷糊焦急的样子,知道他是诚心诚意要请自己的,如果不去反倒伤了和气。再三推辞不过,也就答应了下来。那王二迷糊兴高采烈地在前面走着,单志刚跟在后面,两个人一前一后样子颇为滑稽。尤其那王二迷糊,在农村属于窝里窝囊的角色,你看他穿着那一身仿佛捡来的衣裤,一步一踉跄的样子,就像得了脑血栓后遗症,难怪人们都管他叫王二迷糊,这人要是窝囊起来,从头到脚看着都不舒服。想当初李福跟他媳妇翠花的事情尽人皆知,他也心甘情愿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起了活王八。据说有那么两次,他将李福和翠花都堵在了自家的炕上,眼见着两个人在那一上一下地操捣都没有说啥,装作没看见转身走了。所以啊,这人和人就是不一样,像王二迷糊这样的男人一辈子活在世上究竟是图个啥?也不知道他的心里是咋想的。
志刚随着王二迷糊进了的院门,只听他冲着里面高声喊了一句:“翠花,来客人了,快放桌子吧!”志刚被王二迷糊高亢的嗓门弄得一激灵,心想这一嗓子喊得还像个男人。
翠花听到喊声以后,扎着围裙一步三摇地走了出来,见面就说:“呦,志刚来了啊,快快屋里坐吧,屋子热乎着呢!”一边说着,一边拿眼上下打量了志刚个够,那眉眼之间尽显出一种风流神情。
志刚也没有和她对视,简单招呼了一声,径直走进了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