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器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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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壬鸿赶忙闭嘴,左右相顾之下,方才小心靠近对朝歌道:“主人,这祥瑞可是稀有得异常,您这等年纪一下就有两件,即便在大门派的练气士、方士之中,也算是财大气粗了……”

  原来所谓祥瑞,就是以先天之物制成,常佩戴在血气方刚之人身上,亦或练气士身上。

  这种东西并不能炼化,只能靠着经年累月的佩戴,从而吸收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血,慢慢演变成具有极重阳气的东西,如此足可见其难得,比之一般道器更为珍贵。

  可道器对于朝歌来讲,都没一件,到现在见都没见过,又可见其稀有。

  所以说,此物之珍贵,可想而知?

  由于阴阳相克,所以祥瑞对于阴魂鬼魅忌讳非常,但对于修行者来讲,此物的功效还能够防住戾气入身。

  “寻常祥瑞只是普通之物制成,但这红绳却是以玉练蚕丝制成,这翡翠晶莹通透,其中空灵如无物,端的也是罕见。”壬鸿凑近了细细看着,口中啧啧感叹。

  朝歌一想,这厮见识实在广,说出来的东西自己都没听过,说不定这上面还有什么端倪,于是道:“你那过去看看。”

  壬鸿眼前一亮,伸出那只化形的手来,正要碰这东西时,却忽然缩了回去,眼中露出畏惧之色。

  “怎么,有问题?”

  壬鸿听闻,尴尬笑了笑道:“小的一时忘了,此物我这样的妖物是碰不得的。”

  “碰不得?”朝歌疑惑道:“怎么就碰不得了?”

  “主人您看。”壬鸿也不解释,伸出手指头,小心翼翼地点了一下朝歌手上翡翠钱,就见这上面红色、翡翠色光芒忽然大盛,壬鸿即便缩手缩得快,那根碰到的手指也一下变得焦黑,冒起了烧熟似得白烟。

  它一张满是鳞片的绿脸,顿时痛苦得皱在了一起。

  “哦?”朝歌眼中惊奇,他这才明白这东西的功效,刚才此物亮起时,他只觉得其上发出灼灼热,进入他身体,一下让他气血变得沉稳敦实浓厚。

  也就是这时,他感到全身气力更胜寻常数倍。

  但这也就一霎那,等壬鸿缩手,光芒弱下,他又感觉身体和平常别无二致。

  “原来这就是祥瑞,明白了。”朝歌点点头,眼光再次扫向手中这一碎片,从心脏中逼出了滴精血。

  寻常精血是殷红,这一滴却是周围微微发着毫光,就如一豆点大的鲜红灯火,在这周围,都能感受到灼灼热量,这就是“血玉”和精血的不同之处。

  吧嗒。

  血玉落在这扇形道器碎片上,青铜之色陡然染上一抹朱砂。这抹红旋即燃烧起来,火焰眨眼裹住这碎片。

  呼哧……

  随着燃烧,这碎片发出了两股烟,一股是红色的,一股是黑色的。

  红色的是血玉炼化过后的道器一部分,黑色的则是道器威力所在,也即是戾气。

  朝歌小心引导着红色气息,准备吸入腹内,但这黑色气息却与之纠缠不休,当朝歌心有忐忑地吸入时,手腕上红绿两光发出,形成一道护障,将那黑气阻挡在外。

  如此,朝歌方才放心吸纳。

  这戾气是最后衔着红色气息尾巴被吸纳进来的。

  虽然有着祥瑞护体,气血一时间凝实,但当吸入时,他还是感到了一阵阴寒直冲脑海,一阵阵无名火、愤怒、憎恨袭上心头,他差点心神失守!

  “原来这就是戾气,好生厉害,虽然那感觉不过转瞬即逝,可到现在我还是心有余悸!”

  炼化完后,朝歌拍拍胸,心有余悸,低头一看这碎片,却发现这玩意儿比之原来,之出现了芝麻大小的一个小坑!

  可光是碎片就有巴掌那么大!

  这要是炼化,至少得需要三百血玉,就算把如今的他十个抽干了都远远不够啊!

  看到此,他心都有些凉。

  炼化之后,朝歌闭目开始感觉身体比之先前有何不同,只觉心脏处,仿佛藏着一股若有若无的气,仿佛有什么梗在那里,却对自身气血运行毫无妨碍。

  “难怪炼化道器并非易事,也需要相应境界方行。”

  朝歌将这东西收回,不再多想,转而拿出了玉简打开,开始细细研读。

  借着火光朝这玉简上看去,便可见到这上面全都是些线条、蚯蚓般的文字,和那时在小鼎上见到的极为相似,也是极为孤老的。

  朝歌细细看,便发现这些字写法,实际上比小鼎更为晦涩。

  虽如此,他还是一字一字看了下去,就见这开篇五个略大的字便是“聚魂章秘录”。

  “秘录?倒也稀奇,秘录指不外传的秘本,珍藏典籍,这样的东西往往只有一份,且都是孤本,好也。”朝歌见猎心奇,继续读了下去。

  “修行一途如苦海,人皮肉如舟筏,苦海无边,筏终腐朽。魂魄则如划舟之人,是真我,只有强大自身,最终方可凭己之力,在舟筏腐朽后,渡过苦海。”

  “妙!”一读到此,朝歌不禁低沉一声称赞。

  这一言把修行一途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更是把练气士和方士之间的区别给完全划开。

  他接下去看,就看到这一行大字旁,还有一行小字,原来是人备注——“入道前,人舟本为一体,若是人离了舟,则溺死苦海,若舟离了人,则终腐朽苦海,二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葵亥七月中闻道芝。”

  “闻道芝,这人名怎有些耳熟?”朝歌想了一下,没想起,便继续往下看去。

  这之后说的,便是一门关于修炼魂魄的方法,叫做“重楼观想法”,意思说的便是心中想象一座十重楼,心念一步步向上走,最终一跃而下,魂魄便可离开阳舍魂巢。

  “灵魂离开肉身,这就是方士修行之法?”

  按着上述之法,先打坐清静心思,让自己进入心中一片空白的境地,结手印,开始观想十重楼。

  很快,朝歌便进入了一片空冥,可到观想那重楼时,却怎么也想象不出,本来想沧海楼的,可那也只有六层。

  “不知用云梯楼行不行。”

  云梯楼从第一层开始,到最后一层,有着足足八十一阶,那高度比之沧海楼不逞多让,只是这东西,以前在苏湘城是用来盂兰节祭祀的,沧海楼却是能够容纳千人的雄楼。

  两者对于朝歌唯一却别在于,前者朝歌爬上去过,后者则没有。

  还记得,当时自己好奇心起,爬上去一次,上面风很大很冷,自己被吹得浑身寒凉,往下看去人都成了蚂蚁大小,吓得瑟瑟发抖,最后连自己是怎么被父亲抱下来的都不知道。

  “就这个了。”这是他唯一深有感触的事,那情景到现在他仿佛还历历在目。

  一个时辰过后,当他彻底清静下来时,慢慢便进入了那观想之中,从第一层往最后一层走,正一开始,他就觉得周围好冷,乎地一下刮起了刺骨寒风。

  从外面看,就见闭目盘膝坐在火堆旁安安静静的朝歌,头顶正中间,冒出了一丝丝微不可查的细烟。

  这细烟飘出,凝而不散,但周围威风吹拂,仿佛随时可将其吹散,但这一缕细烟仍旧不断从头顶正中,袅袅冒出,堆积、融合、汇聚在一起。

  此时朝歌已然在观想的云梯楼上,踏到了第九阶,可也越是如此,他就感觉被外面风吹得越大。

  在观想踏到第十八阶时,朝歌头顶上的白烟已极其浓郁,恰好能被火光映照到,观想中的朝歌只觉除了越变越大的风之外,还有炽烈烈的灼烫,让他感到极为煎熬。

  “真是烫煞我也!”朝歌咬着牙,继续走。

  这风和火都来得极为古怪,冷风可将热火吹散点,此时却仿佛各为其政,你烧你的,我吹我的,朝歌可谓是冰火两重天。

  “再走几步、我连禺狼、蛟妖都挺过来了……还怕这个!人定胜天!”

  观想之中,朝歌愈发艰难,额头爆满豆大汗珠,头上那股白烟也愈发浓郁起来,从最初朦胧近乎透明的鸡蛋大小,已到了浓白色拳头大小。

  也正此时,久未听见身后动静的嬴鱼怪转过头来,恰看到这一幕,不动声色中一番思索,眉头却越皱越紧。

  在先祖记忆中,他也见过如此情景,只是那时,那些方士修炼冒出的白烟却并未这么浓,按照传承下来的记忆来说,这些白烟就是人魂魄。

  其实说是也不是,准确地说应该是“念”。

  人观想全靠着念,念有多强,这股雾就有多浓多大,一旦成了脱离阳舍,现在看起来还是可见的白色,便会一下消失。

  因为念是无形无色的,念就是人魂魄。

  白烟说到底,是人体血气蒸腾后依附在念上面,等这念在外,魂魄成形后,这白烟也自然而然就会消失。

  魂魄实际上很脆弱,即便完全出窍,也无法离开身体太远,否则便会被天地间看似不大的风吹散,或者被火光灼烧,就算神魂强大时,一旦受到雷音、鞭炮炸响,也会受到重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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