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魂出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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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夜,外面雨声已消,看来明日将天晴。

  小和尚在朝歌身边,以木棍挑着火,没过多久,肚子饿了,便从袖中拿出了一只巴掌大的黄色小葫芦。

  这葫芦之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红色小点,若是细看就会发现,这些都是一个个古怪的文字。

  小和尚拔出葫芦塞,口中念了句什么,葫芦上半边那些朱砂文字尽皆亮起,葫芦口吐出一股气,一样东西从中飞出,落到了他手上,这一看原来是只去头去尾的肥大烤鸭。

  不过这吃食冷了。

  他用木棒窜起,放在火堆上烤了起来,没过多久,在火蛇舔舐下,烤鸭皮一层油滋啦啦地冒起,香味儿也溢出。

  “道兄。”

  朝歌闻言睁开眼,就发现眼前横着一只烤鸭,他闭眼又睁开,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这些天来日日吃那些山中野兽,几乎是逮到什么就吃什么,全都是由嬴鱼怪壬鸿杀剥干净直接烤了,虽然味道尚可,可是那些个肉却没一点咸味,所以他对野果的喜爱要多过肉食的。

  此时眼前出现了一只可口至极的烤鸭,又让他如何不欢喜?

  可再一看,这递给他的人是小和尚时,他冷静下来,淡淡道:“你这吃食给我了,那你怎么办?”

  小和尚让他放心,递给朝歌烤鸭之后,在其惊讶的目光中,又从那小黄葫芦里取出了一只烧鸡来,朝歌这才放心。正好他也饿了,两人边吃边聊,通了姓名后也逐渐熟悉了起来。

  “道兄,在下有一事不明,还望道兄指点一二。”饭饱,小和尚忽然一抱拳道。

  “何事?”朝歌摸了摸肚子。

  “道兄修行的可是‘金刚弹指剑通’?”

  朝歌点了点头,心中一动,遂想起了这小和尚用的银色剑指,心想那剑指与他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若是能得来,说不定……

  “我记得道兄适才能将剑指蓄在指上,含而不发,当作剑刃如挥臂使,在下甚是佩服,还想请道兄教我。”小和尚终于将自己目的说出,眼神希翼地看着朝歌。

  “你那剑指虽然和我这极为相似,本质却不同,我也不知这法子管不管用——既然吃了你东西,就和你说说。”

  人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再加上先前误会解除,朝歌嘴上不说,可等若救命之恩自己却如此对待,心中还是极为愧疚,在他心中总不愿欠人,故而借此机会,也将这人情给换掉。

  很快,朝歌就将自己如何将本来只能弹出去,将原本只能当作箭矢、暗器一类用的剑指蓄在指尖说完了。

  “原来是这般!”小和尚眼前一亮,仿佛见到了什么意外之喜,但他很快又皱了皱眉头:“道兄,你这法子怎是另一种路子,全然不像琉璃寺这般尽数刚猛正勇,也不像其他阴柔绵长,说不如这两种,却又兼得两者所长,只是正因为这般中庸之道,反倒是失了威力。让在下感叹的是,这法子虽不完整,却有一种大道长存的浩荡感觉……”

  小和尚心中急促思索,越想越对这法子感到惊讶,只是得到这一部分,就有这般威力,若是全部知晓……

  他摇了摇头,这太过贪心。

  况且,这法子自己从未见闻,显然是眼前之人自己领悟,就算得知,也不全面,倒是此人天纵之资,能想出这等法子。

  “怎么,可有疑惑?”朝歌见他摇头,当即问道,以为他有所不解。

  “已想明白。”小和尚点点头,说着,小一会儿闭目,在睁眼时,缓缓伸出了右手中食二指。

  他轻哼一声,就见一道银色剑光缓缓从他指上延伸出,一寸、两寸……一尺,一尺半,两尺。

  整整两尺!

  比朝歌还要多出半尺!

  朝歌看了心惊,眼前之人转眼能将他想了这么久的法子领悟,真是天资聪慧,再看这比自己高出一截的剑指,也顿时明白,这厮修为比自己要高上一筹。

  看来,还是这家伙天资比自己高啊。

  “妙!”

  小和尚看着手中指剑,眼神中喜色难以掩饰,口中喃喃叹道:“道兄大才,这法子果真玄妙,将其蓄在手上当作兵刃使用,如此便可省下诸多心力、体力去隔空操纵,与人近身相斗多添助力,对付那些要飞逃的宵小也可一下发出——妙!实在是妙啊!”

  听着这小和尚赞誉,朝歌心中不免有些自得。

  “对了,道兄可否再帮我一忙?”小和尚散去剑指,对朝歌说道:“我还不熟悉这法子优劣,希望再与道兄切磋一二……”

  未几,两人又在这庙中开始争来斗去,一时间你来我往,没了适才那份争雄斗狠气氛,此时却更为认真起来。

  小和尚说是切磋中学于朝歌,朝歌又何尝不是在这其中点点熟悉,寸寸积累?

  于是乎,这两人便开始了没日没夜的修习,饿了吃小和尚葫芦中拿出的吃食,渴了馋了让壬鸿去弄些泉水和野果,时间一长,这两人皆是进步飞快。

  等一切结束,小和尚又和朝歌商量着去往柜山寻“墨翡翠养虞葙”之事。

  朝歌顺路,自是欢喜,听了之后便淡然点头答应了。

  小和尚对此略感意外,虽然有人陪着总算保险些,不过也挺不好意思的,得了人家这么厉害的一法门,又得了共去柜山的允诺,心中自觉愧疚,于是就从葫芦中拿出一物送与朝歌。

  朝歌接过一看,原来是一根三寸长、比发丝略粗的针。

  这针没有针眼,并非缝衣针,上面布满了鲜红的裂纹,像是血丝,又如人体经脉,其重量倒是和同等大小的木针差不多。

  朝歌不知这是何物,可也隐约知道这东西不简单,于是问了小和尚方才知晓,这东西叫做“飞针”,几乎是方士必备的兵刃。

  此物以五金加精血淬炼而成。

  魂魄就是念头,若是想要以念头拿动大东西,需达到御器之境方可,冥识之境即便拿动沙砾,都觉重,更别说驱使兵刃来无踪去无影地杀敌。

  这血纹飞针念头一旦入其中,便能轻易趋势,其坚硬锋利,以冥识境下游,便能轻易击穿一寸厚石板。

  虽然一寸厚石板一个十六岁普通少年挥拳都能杂碎,可这要是加上无影无踪,那可就厉害了,百步之内以此物一下洞穿人脑袋也不话下!

  得到这东西,明白其中厉害的朝歌,顿时开了眼界。

  小和尚还告诉他,此物还未经过祭炼,若是以戾气祭炼成道器的话,威力更胜,此后又将如何祭炼之法告诉了朝歌,朝歌听得连连点头,心中好不惊喜!

  有这样一件东西在身,无疑是多了分底气。

  由于山地险峻又兼雨后过滑,朝歌与小和尚商量第二天再赶路。这些时日以来,玄魁、壬鸿和小和尚也打成一片,这日半傍晚,等一鱼一猫一光头出去寻食后,朝歌继续抓紧修炼魂魄。

  这一修炼,直接到了晚上,朝歌籍由养虞葙相助,再次轻车熟路地登上第八十一层云梯楼。

  “莫怕、莫怕,纵身一跃,纵身一跃……”虽是第二次观想中站到此地,但往下看时,仍旧心中恐惧增生,不胜胆怯脚软。

  朝歌心一横,猛烈向上一跃,整个人直接往下堕去。

  嗡——

  天非天,地非地!

  就这观想之中一跃,念头跳下能俯视众生的高大云梯楼,朝歌陡然感觉脑中一晃,像入了泥泞胸中憋闷,便想死命挣扎而出,接着就像一股力往下拖着,自己轻飘飘浮了起来。

  观想外的朝歌天灵处一下冒出团烟,这烟一下消散,那头上面,似乎有着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出了来,在动。

  朝歌感到终于轻松起来,便悠悠然睁开眼,一看四周,破庙还是破庙,地面还是地面,石像还是石像。

  但是,唯一不同的是——朝歌却看到了“自己”。

  不,准确地来说,是自己的身体——他整个人轻飘飘地没有一点重量,浮在自己头顶,看到了自己的身体。

  自己现在呼吸微弱,两眼紧闭,像是睡着了,又像是晕睡了过去。

  “老是悬着也不是办法,这该怎么动呢?”朝歌忽然发现,自己虽然能够东张西望,可是却始终浮在自己身体头顶,移动不了。

  “就算走两步也好啊。”

  他继而想到,这念头一动,只觉顺其自然地往前移开,就和飘的一样!

  “原来如此,我现在真是明白,为何念就是魂魄,魂魄就是念。”朝歌点点头,念头一动,想要站到自己身体面前看看,果然,自己轻轻移开,飘到了自己身前!

  他以如今这状态去看自己身体,方才发现了些许不同之处。

  原来自己左右两肩上各有一簇赤红火焰,安安稳稳烧着,以为着火了,结果一扑却没感到炽烫,且更是一下穿过了自己身体。

  “咦?”他才发现,自己在旁边的火堆光芒映照下,是没有影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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