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奇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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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奇人(上)

  胡仁是我一位从网络上认识多年的朋友,因为彼此意味相投,虽多年来末曾谋面,但我向来把他当作好兄弟,而没有把他归为习惯意义上的“网友”。

  他现在坐在我的客厅里,在我的一再示意下,胖脸上浮现出夸张的痛苦,喝下一杯工夫茶。他放下茶杯后抓起旁边的可乐狂灌,一小瓶可乐在我刚刚摸出一根烟点燃时,胡仁已经把它倒光,他一脸害怕的冲我摆手道:“老荆,我不喝你这茶了,我从英国专程跑回来看你,没必要这么折磨我吧?”

  我笑道:“这是很好的茶叶,奈何你不会品茶。”

  胡仁“嘿嘿”笑道:“不是不会品茶,只是我实在没法享受你这工夫茶,要是你有普洱,我倒想来一杯。”

  我也不勉强他,起身把装普洱的茶罐扔给他,问道:“我实在想不通,你为何不远万里专程回国来找我喝茶?”

  胡仁自己起身冲了一杯茶,笑道:“其实也不专程吧,我的客户有一个基建项目一直没进展,却没有明确的解释,所以客户委托我和他的会计师来处理一下。”

  我笑道:“那么如此看来,中国人还是诚实的,要是有问题的话,你定然会忙得昏天地暗,哪有空来和我吹牛。”

  胡仁不予置否的笑了笑,刚想说什么,突然屋里响起“滴滴滴滴、滴滴滴滴……”的声音,胡仁一脸鄙夷地道:“某些人,老了,连个手机铃声也格外老土。”

  我不解地道:“不是你的手机么?”

  胡仁一愣,摸出手机看了一下,笑道:“也许是隔壁的手机响了吧,那人怎么调了一个‘BB’机的铃声?呵呵。”

  我一愣,拍了一下脑袋对胡仁苦笑道:“真的是BB机。”

  在书房的某个角落深处,我循着仍过一会就“滴”一下的声音,找到了这部传呼机,胡仁一把抢了,在手上抛了抛,老到地笑道:“第一代的‘火凤凰’,十几年钱得两千块才下得来。”

  接过胡仁手上的传呼机,上面显示着一个陌生的座机号码。这十年来,尽管我始终没有报停,并偶尔给它换换电池,但它从没有响过。在手机还没有普及的年代,我和一些极要好的朋友各分西东,从此失去联络,因为当时的传呼台只有电信,所以我得以一直保留着这个传呼机,尽管我知道可能它永远也不会再响了,我也希望它不会响起,我的朋友应该可以如我忘记他们的号码一样忘记我的号码,但我必须让它随时可以响起,在他们不得不记起这个号码的时候。

  我拔通了传呼机上那陌生的号码,电话很快就接通了,但对方并没有说话。因为知道这个传呼号码的人,一定是十几年前极好的朋友,所以我耐着性子再问了一次:“请问哪位呼机?”

  电话里依然是一片静寂,我顿了顿,道:“请问是哪位?”过了一分钟,就在我准备放下电话时,一把沙哑的男声说:“我现在去找你。”然后他挂了电话。

  我尽管很恼火对方这种无礼的行为,但我觉得这个声音很熟,却又想不起是谁,我轻轻地敲打着脑门,但一无所获,只好有些茫然的放下电话。胡仁急问道:“出什么事?”我坐下来喝了一杯茶之后,把情况告诉胡仁,胡仁疑惑地问:“你想不起是谁么?你把知道你传呼号码的人想一遍,也许有些眉目啊!”

  我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笑道:“等吧。”

  无论当年上学时,如何过命的交情,但岁月会冲淡这些的,犹其是我这种不安分的人,有足够多的经历和风波,来稀释这段青葱年代的回忆,哪里还想得起十几年前谁知道我的传呼号码?

  他来得极快,我刚刚冲完一泡工夫茶,门铃就响了。保姆小兰打开门,那人闪身进来,向小兰道谢,剪着平头的粗糙的脸上满是讨好的表情,小兰脸上有些不屑。

  我几乎第一眼就可以确定,这个紧扣着白衬衣袖口,过长的牛仔裤裤管末端被那双破旧的皮鞋鞋跟踏得打折、套着一条地摊货色领带的人,绝对不是我的旧友。

  但这中年人一见我,就一把抱住我,我竟被他眼里那种久别重逢的神情弄得有些激动,一时也没闪开。他开心地用力拍打我的背部,激动得和小孩般地道:“阿晓,十多年不见了!”

  然后又用力地握住我双臂,把我推开,如同一个兄长看着弟弟一样打量着我道:“那天在写字楼见到你,我就寻思是你了,想不到你还留着传呼机,要不就找不到了,找不到了!”

  我本想问他怎么称呼,但见他这样子,我知道如果让他发现我不认得他,一定会使他很伤心,坐下来以后,胡仁递给他一支小雪茄,那人接过后笨拙地点着,抽了一口讨好的问胡仁道:“好烟啊,这得不少钱吧?”

  胡仁笑道:“我带回来送老荆的,好的我也送不起,一支四、五欧元吧。”

  那人迟疑地“哦”了一声,拿烟地手抖了一抖,小心地吸了一口,又问:“先生你做什么的?”

  我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冲好了茶对他道:“来,喝杯茶。”

  胡仁笑道:“在英国当个小律师。”

  那人听了之后,竟连端着茶杯的手都有些发抖,不过他纯熟的品尝工夫茶的手法,却又让我觉得,也许他真的是少年时的某个好友。这时胡仁明显也发现了这一点,掏出了卡片给他道:“我姓胡,胡仁,你怎么称呼?”

  那人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只是吃吃笑着望向我,但一时间我眼里迷茫却被他读去,他的笑容顿时凝在脸上,整个人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过了半晌,他放下手中的茶杯,尴尬地笑道:“不好意思,我该、该走了,走了。”

  我一脸愕然的望他起身拉下颈上的领带,把它塞进牛仔裤裤袋里,边向门外走去边解开袖扣卷起袖子,他的右腕上有一个刺青,一时我觉得很眼熟,突然,我想起来,我认识这个人。这时他已经走出门去,我顾不了身上穿着睡衣,快步冲了去,在电梯口一把拉住他,叫出了他的名字。

  他回头望着我,眼里有些泪花,我颤声道:“老哥,您怎么,怎么……?”我是想说,你怎么会搞得这么落魄,但这话太伤人了,以至于不能出口。

  张狂重新在我的客厅坐定,依然对当律师的胡仁有着某种敬畏,我在他身上,找不到当年的一丝影子。我有些郁结,从酒柜里开了瓶威士忌,给张狂倒了半杯酒,当我把酒放在他面前时,却失望的听他迭声道:“阿晓,不用,不用,我喝这么好的酒是浪费,我喝双蒸就行了,你给胡律师吧。”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骂道:“张哥,您喝,胡仁这小子,让他自便就是了!”

  我坐下道:“张哥,这么些年,你怎么不找我?”

  张狂喝了口酒,舔了舔舌头,叹气道:“混得不好,没脸见人。”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他本不叫张狂,是上学后自己改的名。在我印象中,张狂的确是一个很傲气的人,和眼前这个见人就陪小心、满脸讨好的笑意的委琐中年人一点也拉不上边。

  喝完一杯酒,张狂慢慢讲述了这些年来的经历,自从当年分手以后,他就在社会上混着,一个孤儿的出身的人,连初中也没有读完,却又不愿走黑道,处境可想而知。他从大排档的小厮做起,然后做过门童,做过建筑工地……他走过很多城市,在大前天以前他的最后一份工作是在这个城市送煤气。

  但大前天他收到一封招聘的信,因为年纪慢慢大了,太重的体力活干不下去,他曾经去应聘过几份写字楼的清洁工。那天他见到我,就是去那写字楼应聘当清洁工的。

  “那这份工见成了没有?”我问。

  他看着我,迟疑地点了点头:“成是成……不过有点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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