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坐直身子,昂扬地大声发表辩论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原告黄玉兰的委托代理人,特发表如下辩论意见。
一、原、被告感情彻底破裂,应准予离婚。原告李小军从2007年开始多次在外面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原告多次劝阻无效,2007年11月李小军更是为了与其他女人厮混而搬出家门。
至今分居近8年,8年来双方很少联系,李小军一直在外面与其他女人鬼混,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且庭审之中,被告李小军也承认没有夫妻感情同意离婚,故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请求法庭准予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原告黄玉兰应该多分,被告李小军应该少分。被告李小军婚内出轨,严重伤害夫妻感情,按照法律规定,犯有严重过错的李小军应该少分甚至不分夫妻财产。
此外,李小军擅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岗龙区阳光花园的两套房子,按照法律规定其也应该少分夫妻财产。
因此我方要求东方新地苑c1802号房子应归原告所有,蒙迪欧车辆应依法平分,车辆归李小军所有,李小军向我方支付车辆分割款7.5万元,李小军私自出售岗龙区两套房子的价款1823000元应该依法平分。
三、对于李小军冒用女儿李文静的名义向只付宝贷款,我方知道有这回事。该笔贷款也是发生在双方分居之后,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该笔债务也是李小军的个人债务。
对该笔债务的偿还,因为李文静毕竟是双方的女儿,我方建议李小军妥善面对,尽快还清贷款,不要坑害女儿。
四、被告李小军应赔偿原告黄玉兰损失40000元。被告李小军婚内出轨给原告黄玉兰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其应该赔偿原告黄玉兰的损失。
综上,被告婚内出轨,多年来**女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两人感情彻底破裂,我方请求准予离婚,夫妻财产房屋归原告所有,车辆和卖房款依法分割,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00元。我方辩论意见发表完毕。”
李超的一番话说得有理有节,黄玉兰听了连连点头。而李小军听了却不屑地撇了撇嘴。
“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宁伟成今天很兴奋,这场官司,随着李文静的出庭作证,被告这边已经逐渐占据了主动。宁伟成很高兴今天能压李超一头,最后的辩论阶段更是要好好表现。
宁伟成意气风发地大声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被告李小军的委托代理人,发表如下意见。
一、原告黄玉兰与被告李小军感情尚未破裂。原被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婚前感情基础牢固。
婚后,两人感情也很甜蜜。原告黄玉兰还为被告李小军生育二子一女。
2007年因为家庭生活琐事,两人虽然分居,但只要双方能多加理解和宽容,两人感情还是能弥补的。
二、退一万步讲即使原被告感情破裂责任也在于原告。而不是被告。原告声称被告在外面有其他女人,但其没有相应证据,这完全是原告一手捏造的。
实际情况是原告在外面与一个hk的老男人关系不清不楚,且原告提出离婚。完全是因为被告投资失败背负债务,而原告嫌贫爱富不愿意再与被告生活。
所以导致离婚的主要过错在原告身上,被告李小军勿需给予原告损失赔偿。
三、3500573元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原被告应该共同承担。3500573元债务都是夫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且借钱之后李小军也用于家庭开支,因此这些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两人应该共同承担。
四、如果要离婚,夫妻财产依法平分。我方是不愿意离婚的,如果原告坚持要离,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均分。东方新地苑c1802号房屋应该平分,被告做生意失败现在没有钱,故该房屋由原告黄玉兰顶下来,原告应该支付被告房屋分割款110万元。
蒙迪欧车还在办理按揭,也应该由原告黄玉兰顶下来,同时支付被告车辆分割款7.5万元。
至于岗龙区的两套房子,我方在质证阶段已经说明,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合伙炒房,且炒房亏损,卖掉房屋后折抵银行的按揭贷款。
总之,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我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原告坚持要离婚,原告应该承担夫妻共同债务3500573元,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宁伟成好一张利嘴,将李小军撇干净,反倒往黄玉兰身上倒脏水,还要求黄玉兰背负巨额债务,其心真毒。
黄玉兰不自居地将手指捏得发白,对方律师给了她极大的压力,本来嫁给李小军这样的人就是不幸,要是还背一屁股债走,那真是冤死!
还不等审判长发话,李小军伸长脖子大声道:“我还有话说。”
“被告本人有什么辩论意见可以发表。”
李小军瞪了黄玉兰一眼,身子前倾,歪着脖子凑到话筒前,蛮横地道:“没有满足我的条件我是不会同意离婚的。3500573元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黄玉兰同意背负一半的债务,否则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黄玉兰的牙齿紧紧地咬着嘴唇,身子不由自主地气得发颤,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李小军,真是够无耻的!
“双方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
李小军那边这么嚣张,李超当即大声反驳道:“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被告在答辩的时候也亲口承认了,现在被告出尔反尔。二、分居之后的债务属李小军个人债务,我方不会承担。”
李小军大声应道:“不承担债务休想离婚。”
空气中弥漫着火药的味道,李小军那有恃无恐的无赖模样,实在令人气愤,双方怒目而视。
“双方陈述下最后处理意见。”
“要求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归原告,车子归被告,被告支付车子分割款7.5万元,售房款依法平分,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00元。”
“不同意离婚,如果原告同意承担一半债务,才同意离婚。”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征询黄玉兰的意见后,李超点头同意。
李小军也表示同意,但大声嚷嚷道:“必须要承担债务才能离婚。”
审判长做了调解工作后,李小军依然一口咬定债务要分担。
审判长最后说道:“原被告意见分歧太大调解不成。本次开庭到此结束,待本庭择日宣判,休庭!”
一敲法槌,庭审结束。
待到审判人员退席之后,李小军走了过来,瞪着黄玉兰,脸狰狞得就像一条恶狼,凶狠地道:“你这个贱货,你是要把家拆散。你才满意是吧?”
血一下涌上黄玉兰的额头,她的脸因为气愤变得鲜红,多年的委屈与庭上的愤懑,让她再也不能冷静下来。
黄玉兰一跃而起。身子前倾,手指着李小军怒骂道:“你还是人吗?你**小三,现在反倒说我拆散家庭,你还要不要脸啊!”
李小军没有想到向来软弱的黄玉兰有这么剧烈的反应。他愣了一下,随即虚张声势地咒骂道:“贱人,嫌弃我没钱是吧。我现在欠一屁股债,我就跟你耗下去了。我不同意离婚,你休想离得了。”
黄玉兰气得浑身直抖索,就连手指也颤抖起来,她涨红着脸骂道:“你……你……无耻!”
“哈哈……”李小军却得意地仰头大笑,给黄玉兰抛了一个鄙夷的眼神,放肆地挑衅道:“不服你打我啊!”
黄玉兰气得脸发青浑身发抖,她高高扬起手臂来。
李超适时地站起身来,冷冷地看了李小军一眼,冷厉地道:“李小军,审判庭都是有监控的,你现在挑衅我方当事人,我方会向法庭申诉。”
李小军扭了下脑袋,歪着头随意地瞪了李超几眼,咧嘴一笑嘲讽道:“哟,大律师啊,还什么狗屁超人律师。
你这超人律师就作用在请不中用的证人是吧?
瞧你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生气了吧?生气了,你咬我啊,老子不同意离婚,你们就只能干瞪眼。”
太嚣张了,没有见过这样故意挑战的人渣。李超直接头一扭,对着在一旁核对笔录的书记员道:“书记员,被告故意咆哮法庭,侮辱原告及其代理人,请法官过来惩处。”
李小军见李超发飙,甩下几句狠话想要溜走,还没等他走出去,法官进来叫住他狠狠批评了他一段。
这个时候,宁伟成走了过来,他面带得意,眼神中带着一种高傲,似笑非笑地说道:“李律师,这场官司就承让了。”
说话的语气中带着一股掩饰不住的得意劲,李超淡淡地回应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宁伟成不气反笑道:“李律师,你说话可得有依据了,证人李文静只是据实说话而已。李律师啊,以后别那么自以为是,别总是摆出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来。
说实话,看着恶心,在官司上,只有输赢,不存在所谓的正义。
奉劝你一句赚钱是王道,回去好好温习下辛普森杀妻案吧。”
宁伟成带着胜利者的洋洋得意,说教李超这个声名显著的超人律师为自己的小师弟出气,这给他格外的成就感。
李超坚定地与宁伟成直视,强硬地回应道:“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哈哈……”宁伟成得意地大笑,他边笑边摇着头讥讽地道:“李律师,别自欺欺人了。没有特殊情况,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只要当事人一方表示反对,一般是判离的。
既然你不死心,那就等着判决书打脸吧。”
说完,宁伟成嚣张地扬长而去。
待到李小军和宁伟成离去,黄玉兰满脸的忧色,紧张地抓住李超的手,颤声问道:“李律师,这案子不会像对方说的这样吧,我是坚决要求离婚啊,我和李小军再也过不下去了。”
黄玉兰既是可怜之人,自身也确实存在可恨之处,李超眼神复杂地看了黄玉兰一眼,这才安抚道:“如果你坚决要求离婚,那么迟早是能离的。
不过,这次你要求离婚,必须得想办法收集李小军**女人的证据。”
黄玉兰抿了抿嘴唇,一脸为难,迟疑地道:“可是,女儿不帮我作证,我到哪去收集证据啊。”
最受不了黄玉兰那柔弱无助的模样,新时代的女性斗不了小三,那下场就是悲剧。
李超强硬地道:“开动脑筋,多想办法,要是不尽快找到相应的证据,判决结果很可能对我们不利。”
听到李超这话,黄玉兰脸色煞白,“啊”了一声,紧张地问道:“李律师,法院不会判我帮李小军还债吧。”
李超摇摇头解释道:“在证据效力认定的时候,合议庭已经说了不采信被告提交的债务清单,这些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不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但是,你没有李小军出轨的证据,而李小军又坚持不离婚,法院很可能会给李小军一个机会,因此判决的结果大概率是不准予离婚。”
黄玉兰忿忿不平地咒骂道:“哎呀,这个李小军**女人,带女人回家过节过年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法院调查一下就清楚了。”
李超反问道:“深鹏一个法官一年要办二百来件案子,平均一个工作日要办1.5件案子,你说法官会主张帮你去调查吗?”
黄玉兰默默地闭上了嘴,不敢再絮絮叨叨了。
因为李文静的背叛,能否提供李小军出轨的证据,已经关系到本案的胜诉与否。想到李小军那张狂嚣张的嘴脸,想到宁伟成那纯粹的金钱论,李超就有一股火在胸间燃烧。
法律不是保障坏人为所欲为的武器,法律不应该让遵守法律者吃亏。
律师要有正确的是非观和维护正义的勇气,而不是赚钱的工具。
这场官司如果弱者受害人黄玉兰败诉,李超绝对不肯原谅自己。
李超收拾好东西,对着沉默的黄玉兰坚定地道:“走吧,赶紧去收集证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