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页

+A -A



  这不死心的臭小子,暗中惦记他的宝刀就算了,明里竟敢趁人之危!

  一向活蹦乱跳闲不住的元公子此刻正装模作样地正襟危坐,给萧残夜一瞪,立刻如坐针毡。

  “给不给?”老板娘追问。

  别给她……萧……着在心底唤着他的姓,月青绫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她好想说话,好想告诉他,自己一点也不想留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她不要他丢下她,不要……

  “给你!”萧残夜咆哮一声,飞快地解下腰间的赤焰刀,手一扬,刀直朝老板娘飞去。

  “哎呀!想杀人啊?”老板娘没料到他如此爽快,一时不备,接了个手忙脚乱。再一回头就递给了元媵,“来,拿去,元小子,晚上抱着睡个好觉啊!朝思暮想好久的……”

  元媵兴高采烈地抱着好不容易才得手的宝刀,心虚地不太敢看那道杀人的目光,一溜烟跑掉了。“第三条呢?”萧残夜耐心等着老板娘再次信口开河。

  “这个嘛,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暂时没想到呢。”

  “……”萧残夜哑口无言。这女人太精怪,不会又想出什么妖娥子吧?

  可事已至此,再没有别的选择了,要杀要剐也只能随便她。他想了想,郁闷地拿起桌上的酒杯又喝了一大口。

  “好了,成交!”老板娘一拍手,下逐客令,“你可以走了。”

  卓他狐疑地看着她。

  “是啊,你不走还留下来干嘛?当心我的第三条是要你娶我喔!”

  萧残夜差点让口里的酒给呛住了。

  “干嘛呀,这么惊慌失措?娶我很难为你吗?”老板娘一手支着下巴,开始自夸自擂,“想我宝绚香双十年华,长得这么国色天香,性情贤良淑德,既能主内又能主外,里里外外一把手,还有诺大的家产和蒸蒸日上的事业……”

  “我马上走、马上走。”

  这下不仅萧残夜听不下去了,在场的人全跑光光,只剩下仍口若悬河自吹自擂的老板娘,和低垂着小脸不言不语的月青绫。

  “听到没有?他要走了。”老板娘突然住口,若有所思的注视着月青绫,轻声问了句,“难道你不想去送送他吗?”

  月青绫如遭电击,慢慢地抬起头,隐含凄苦的大眼睛直视着面前浓妆艳抹的女人,眸中突然间涌出泪来……

  第4章(1)

  他说谎!什么会常来,整整四年,一千四百六十二天,他根本就没有在乌龙镇出现过!

  每到夜深人静之际,月青绫都会独自倚坐在窗爆跳望着遥远的天际,她在想他,想他什么时候会来。

  也许,他早就忘了自己。四年前,他离开镇子的那天,她没有去送他,因为她害怕自己一看到他就会忍不住不让他离开,或宅求他带自己走。

  无论是哪一种后果,都可能是他无法承担的,她愿意不为难他,所以她放他走。

  在乌龙镇的这几年里,虽然他没有来过,可镇上的那些人常会有意无间地在她耳边透露他的消息。

  第一年,天仙道观的花道士惊叹连连,“天呐!可不得了啦,这位萧大爷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连北汉国的“百鸟阁”都敢去惹,那里可是在信阳侯的势力范围之内,惹了就必死无疑,完蛋了,这回梁子可结大了!”

  第二年,曲帐房以嘲讽的口吻说:“这人脑子一定有毛病,中州梨花派的年大要招他入赘,他竟然嫌弃人家“年近三十都没嫁出去,可见是滞销货”为理由当场给拒绝了。年大哪里受过这等委屈?一哭二闹三上吊不说,还把她娘年掌门气得发誓从此跟姓萧的势不两立!”

  第三年,元记当铺的元公子幸灾乐祸地道:“听说姓萧的跟苗疆“五神门”在鬼木崖上大战三百,人家的日月乌金轮可是难得一见的兵器,他的那把赤焰刀如今搁在我家装破铜烂铁的仓库里,他拿什么跟人家去拼个你死我活咧?”

  第四年,老板娘以平静得不能再平静地口气叹息,“他果然出手了,这次能不能逢凶化吉,也只能看他的造化了,牟天仇死了也就死了,他早就不是夜枭的对手了,只是大名鼎鼎的“金风细雨楼”里那么多亡命之徒,居然也在一夜间给毁掉了,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她听得越多,越是担惊受怕。

  她好怕,怕他有事。老板娘说,萧残夜为之卖命的“金风细雨楼”,乃是当今天天下最大的杀手集团,是一个比百鸟阁更加严密更加残酷无情的组织,不像后者仅为信阳侯一人所用。而金风细雨楼的楼主牟天仇,正是萧残夜的杀父仇人!

  萧残夜的母亲,当年是荆湘第一美人席浣纱,这个带着传奇光环的女人,一生为三个男人所争夺。

  荆湘的皇帝高廉,金风细雨楼楼主牟天仇,以及萧残夜的生父萧闻。

  席浣纱十六岁入宫成为高廉后宫里的嫔妃,有一日溜出宫去游玩,居然与江湖剑客萧闻一见钟情,两人许下盟约私奔出逃,过了一段短暂的、神仙眷侣般的逍遥日子。在生下萧残夜后,母子俩又被高廉派去的大内手下抓回了荆湘国。

  因此萧残夜随母自幼在荆湘国皇宫内长大,与如今的鸣凤绣庄主人凤栖梧有着金兰之义、手足之情。两人虽然身份不同,但感情就十分深厚。所以当凤栖梧决定抛开一切离开荆湘国时,一路上——遇到的无数困难危阻,全靠萧残夜舍命相救。

  话说当时的金风细雨楼已声名大振,牟天仇无意中看到席浣纱的画像,便对此恋恋不忘,更胆大包天潜入高廉皇宫内掳走美人儿,以至于萧闻闻讯一人一剑杀上金风细雨楼,最终惨死在牟天仇掌下,而席浣纱见爱人已死,生无可恋,跟着自尽。

  在江湖上,生存的法则不外乎两种,一是依附敌人,二是杀掉敌人。

  可那时萧残夜才十三岁,虽然自幼跟随荆湘国大内高手习武,但绝非是牟天仇的对手。

  无力杀敌,只能依附。

  以后的岁月里,那个十三岁的少年几乎把命都卖给了牟天仇,而一切不过是为了能有一个活下去、并且报仇雪恨的机会。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在那个人吃人的狼窝,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一小撮仇恨的火苗而丝毫没有被旁人察觉。

  终于,又一个十二年过去了,心中那团小小的火苗以燎原之势,势如破竹般地吞噬掉了他的仇人。

  每一次,当月青绫回忆起关于萧残夜的一切经历时,都会为他感到心疼。

  这是个真正的、顶天立地的男人!

  他为了一个长久的目标,甘愿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受到了无法想像的苦难。这种能屈能伸的气魄,试问天下,又能有几个拥有?

  她常常感动于他的故事,心疼他的遭遇。她多想再看一眼他,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可是,他也放刊就忘了她,忘了在遥远偏僻的乌龙镇里,有一个当年他救下的小孤女,被他安顿在这里,等他回来……

  ☆☆☆

  深秋了,西山上的红叶如火一般燃烧,热烈奔放得如同故人的心。

  镇上街道的两侧,树上的枯黄叶子被恼人的秋风卷起,刮落在地上,还来不及伤感于自己的命运,就被一双黑靴毫不客气地踩过、践踏,完全没有一丝伤春悲秋的怜惜之意。

  黑靴的主人是个极高大魁梧的男人,三十左右的年纪,着一身靛蓝布衣,一张坚毅似铁的酷脸,脸上有一道破相的伤疤。

  这男人身上的杀气好浓!

  因此,打从他踏进乌龙镇的那一刻起,就成了老虎进村,没人敢理。

  镇民远远张望,交头接耳,“天呐!快看,来了个好凶恶的男人,该不会是来找谁报仇的吧?”

  “谁知道!你们说要不要赶紧报告给老板娘他们?”

  “说真的,万一出了事就了不得啦!”

  “好,我马上去,你们留心看着他点,千万别轻举妄动,等老板娘曲帐房他们来了再说。”

  一伙人立刻兵分两路,一路盯梢,一路报信。

我要报错】【 推荐本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