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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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老头捂着耳朵,“啦啦啦啦”的念个不停,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形成了一个颇为滑稽的画面。

  于烨走进绿化带,从下来,再次开始吸收灵气。

  灵草成熟时会一次性释放大量灵气,之后就不再有变化,直到枯死,反正杨老头已经猜出来他是在练功,也没有加害的意思,这时全情投入修炼,真气的累积速度比前两天快了数倍。

  可惜五分钟后青炎草就完全成熟,于烨把灵草连同下面的一大蓬土挖起来,捧着回到杨老头旁边。

  杨老头在生闷气,大概是自欺欺人那一招没有见效,看到于烨过来,重重的哼了一声:“臭小子,为什么要跟我说?你不是隐门中人,能知道这件事,肯定是遇到了五谷门的人,本来隐门之间的纠纷我们是不管的,但是你说出来,我又怎么能见死不救?可是救了,又要惹一身麻烦,唉……”

  “那你就当作没听见吧。”

  “我是想当作没听见的,可是洗脑不成功,那就只好管一管了,这样良心才过得去,我就是听说五谷门有人逃到了谷昌市,正好我在这边办事,避不开,才躲在这里下棋的,没想到还是摊上了,好吧,这是天意,你遇到了谁?跟我说说情况。”杨老头洗脑不成,谈起了良心。

  “你要把她带回炎黄觉醒?”

  “不行,我只能以个人名义帮她一下,炎黄觉醒管不了隐门之间的事,不过跟着我这老头子总比跟着你这小娃子好。”

  “你什么修为?”

  “咦!哪有直接就问的,没礼貌!不告诉你,反正比你小子厉害。”

  杨老头说得很自信,于烨看了他一会,点点头:“好吧,她在我家,我们先去趟花鸟市场再回去,棋盘借我。”

  拿过杨老头的塑料纸棋盘,于烨把青炎草的根茎连同泥土小心翼翼的包起来,装在盛面包矿泉水的袋子里。

  杨老头奇道:“你要这些土干什么?移植不成?”

  “我有用处,”于烨不想解释太多:“花鸟市场在哪?”

  杨老头不是本地人,也不知道,二人坐进出租车,一同来到了谷昌最大的花鸟市场。

  一进花鸟市场,于烨的眼睛就舍不得眨了,花鸟鱼虫什么都有,古玩、珠宝、钱币、工艺品更是琳琅满目,对于他来说,这里就是地球的天堂。

  卖活面包虫的摊子有好几个,用竹匾盛着,成千上万的金黄色的幼虫在里面蠕动,人类大概是对金色有着天生的喜爱,并没有多少人觉得面包虫太恶心,若是换成蛆或蝶子蛾子的幼虫,摆大街上恐怕是要被千人指万人骂的。

  于烨挑了一家面包虫最肥大、最具活力的摊子走过去,买了整整两公斤幼虫和一袋四号饲料,和一个竹匾,总共花了几十块钱。

  接着又去找有毒的植物,没想到轻轻容易就找到了,那是一种有着漂亮紫色花朵的观赏植物——草乌头。

  乌头在天极大陆也有,甚至连名字都一样,虽然长得漂亮,但其块状根茎有剧毒,同时也有极大的药用价值。

  不过作为观赏性植物来卖,其价格让于烨有些难以接受,犹豫了一下,再往前走,果然找到了更便宜更好的东西。

  一家店铺门口,放着两个麻布袋,一个袋子里盛着红体黑头的小圆豆,另一个则是状如花生米般,灰白带褐色花纹的椭圆形种子,看到这两样东西,于烨立即用迟疑不定的眼光看向店铺老板,怀疑这家伙是专门玩毒的。

  相思豆和蓖麻子,都剧毒之物,相思豆毒在植物界称王称霸,而蓖麻毒素则至今仍无药可解,当然,相思豆和蓖麻子同样也是有很高药用价值的毒物,其中相思豆还有观赏价值,红得鲜艳,制成的手链、项链都很漂亮,接触也不会有问题,只要不食用就好。

  每样称了两斤,同样只花去几十块钱,百来块就把养蛊的东西置办好,于烨高兴之余,又来到了一家卖树苗的店铺前。

  “有什么树,是冬天也不会掉光叶子的?”他向杨老头问道。

  杨老头没研究过这些,回答不出来,店铺老板听到了,站起来说道:“很多啊,常绿乔木的树叶寿命长,谷昌市冬天又不会太冷,像松树、柏树、樟树都不会落光叶。”

  “哦,有没有树冠比较大、比较茂密的?”于烨又问,这是在为蛊虫准备栖息地,总不能直接养在屋子或院子里,面包虫的幼虫可以生活在竹匾里,但成虫就不行了。

  老板想了一下:“我推荐桂花树,树冠大,枝叶密,开花以后又香又漂亮,丹桂或金桂都好。”说着递过来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桂花树修剪过,开着黄色的花,看起来确实漂亮,也符合于烨的要求:“就要这种吧,多少钱一棵?”

  “一棵?”老板顿时失去了兴趣,他是做批发的,一次出货都是几十棵几百棵。

  “是啊,院子里只种得下一棵。”于烨不懂批发零售什么的,看中了金桂就要买。

  杨老头知道于烨有点呆呆的,不通世务,连忙和店主交涉一番,最后于烨以两百块的价格买走了一棵两米高,树干直径五厘米左右的金桂,比市面市的价格贵得多,不过是店里唯一的一棵,用来做样品的,自然不会太差,也算是值这个钱了。

  只是买了两米高的树,二人没办法打车了,只好由于烨提着大包小包,杨老头帮扛着树,一路走回了城边小院,花了三个多小时,幸好杨老头是习武之人,换成个普通老头,估计这一趟能走得住院。

  然而回到了家,家里却一个人都没有,于烨以为苍雨门的人又找上来了,皱着眉头四下察看了一番,没有找到打斗痕迹,最后在给冬藏准备的床垫上找到了一张用小石子压住的纸条。

  纸条很简单,大意是冬藏因为太担心秋收,出去找她了,胜遇泪先寄放在于烨这里,也相对安全一些,以后有空再来讨回。

  厨房里的食物只减少了一点点,冬藏估计第二天就离开了,伤肯定还没养好,不过至少摆脱了追杀的人,离开也减少了于烨的麻烦。

  不知道去哪找人,杨老头也免去了一个大麻烦,和于烨说了会话就走了,说改天过来找于烨下棋。

  几天没睡觉,不过都是在修炼,于烨也不觉得疲倦,杨老头走后,他把院子中心的水泥地砸开,在下面的土地上挖了个坑,将那株金桂种了下去。

  为了保证金桂能够顺利存活生长,他灌输了一些真气进去,浇上水,接着找出一颗蓖麻籽捣成末,渗杂在了饲料里。

  要让面包虫食毒而不死,同样需要灌输真气,这样能极大程度的提高生命力,每条面包虫灌输一丝也是个极大的工程,忙碌到天黑,几百只面包虫被隔离出来,吃上了渗了毒的饲料。

  吃完东西,修炼一会,走到院子里一看,几百只面包虫死得只剩七条,把虫尸埋到金桂树下,既是极好的肥料,又能慢慢改变金桂的性质,更适合蛊物“居住”。

  第二天、第三天同样是宅在小院里重复枯燥的灌气,数千条面包虫,最后剩下来三十四条。

  这三十四条最顽强的幸存者还不是蛊,只是带毒的虫,这些都是经过了七蜕的老熟幼虫,接下来就是百天左右的生长期,接着化蛹。但服毒后,又会增加几次蜕皮,缩短生长期,化蛹后才算是蛊,破茧后才可以受于烨控制。

  前提是他能达到练气二级,出神识。

  食物没有了,必须出门去买,于烨打算顺便再去趟花鸟市场,买一两只爬虫类动物回来养成蛊。那天他打听了下,蛇、蜥蜴之类的宠物都比较贵,最多买得起一只,不过那类动物存活率比面包虫高,成蛊快,养好了带着能防身,不带也能看家护院。

  不过这一次,才刚走进市区,一辆奥迪s7紧急刹车停在面前,曹亚兰从副驾驶座急急忙忙的跳下来,冲过来揪住了他的衣袖:“你这个……跑哪去了?你知不知道许晴安都快急死了,天天躲着哭鼻子!”

  “呃……你的书我还没来得及看。”于烨楞楞的说道。

  “谁还管书啊!走,跟我去见许晴安!”曹亚兰拉着于烨就往s7走,一个长像不错、衣着得体的青年刚从驾驶座下来,又连忙坐回去。

  “找到于烨了,你赶快过来……来科斯塔……嗯,我和表哥正要去喝咖啡,在路边看到的……没在要饭,你快来哦!”曹亚兰一上车就掏出电话来打,一只手仍紧紧抓着于烨的袖口,像是怕他飞了一样。

  开车的青年向于烨点了点头,重新发动车子向咖啡店驶去。

  奢华大气的咖啡店安静、舒适,三人在门口等着,没过多久许晴安也打车来了,一见到于烨就上上下下端详一番,见他确实不像是在大街上流浪了一星期的样子,这才松了口气,抓着于烨的另一只袖子,押犯人一般将他带进了咖啡店。

  这个情景有些怪异,曹亚兰的表哥走在前面,引得咖啡店里的女孩子们双眼发亮,而穿着一身破旧山寨货的于烨跟在后面,对比强烈,可偏偏那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却贴在他身旁,好像还一左一右牵住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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