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凤康尊为“先生”的这位,姓汤,名远修,明里是他拜认的记名先生,暗里则是雪亲王府最大的谋臣,智博德隆,有帝师之才。
汤先生很多记名弟子,上到皇子,下到平民百姓家的儿孙,年龄不等,性格迥异,才情不均。
收徒的原由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三叩奉茶、正儿八经拜师的,有的是走在路上瞧着顺眼随口收的,到酒楼饭馆吃饭忘记带钱,也会收个徒弟来抵账。只怕有多少弟子,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他并不开堂授课,有人找上门来,高兴了便指点一二,不高兴了任谁说破嘴皮也不会教授一字。
他之所以名声在外,是因为当年参加科举,写了一篇治国策论,殿试时被刚刚登基的当今皇上点为三甲第一的状元,他却大喊无趣,当堂弃官而去,成为华楚国第一个没有官职的“光头状元”。
皇上惜才,特地在翼京开设“状元学堂”,让他为科考学子和官宦子弟讲学授业。凡是得他指点,参加科举考试必定高中。于是名声愈发地响了,慕名拜师的人络绎不绝。
他嫌吵闹麻烦,便关了学堂,整日在街市坊间游走,喝茶饮酒,听书看戏,过着闲散不羁的日子。隔上十天半月进宫一趟,陪皇上下下棋,讲一讲民间的琐事。
每到这时,皇上就会将所有启蒙了的皇子叫到一旁伴驾,以便他心血来潮,教授哪个一句两句。皇子们知道父皇看重此人,在他面前都使出浑身解数,争相表现。
唯有凤康认定他沽名钓誉,不足以为人师表,要么借故不去,要么冷眼旁观。眼见八个皇兄和两位皇弟,先后成了他的记名弟子。也不为所动。
直到年满十六,分府出宫,偶然间在街上遇见他与一名乞丐磨牙,竟从街井闲话之中听出了安邦治国的大道理。于是当街拜师,成了他口中的“第一千三百五十六名”弟子。
成为师徒之后,两个人的八字也不太合拍,见面就争个脸红脖子粗,彼此看不顺眼。
吵吵闹闹了两年之久,这位光头状元突然认真起来,跟凤康彻夜长谈了一次。谈了些什么连沈长浩都不知道,只知道自那之后,他不止对自己第一千三百五十六名弟子倾囊授计,还亲自为其谋划。
凤康在人前仍称呼他为“汤老头”。人后对他却是敬重有加,尊为师,近若父。
表面看来,他还是那个喜欢在坊间游逛的闲人,实际上雪亲王府的许多大事。都经了他的指点和协助。
饶是如此,他那我行我素的性子依然如故,想出现就出现,不想出现强拉了来,也没办法从他嘴里掏出一个字。就连千植署蔬菜染病这样的大事,都无法引起他的兴趣,更别说一般的小事了。
凤康知道他的脾气。若非十万火急的事情,从不主动联系他。
正因为如此,听到凤康急召汤先生,沈长浩才会有那样的反应。
凤康并没有隐瞒他的打算,据实以告,“我想跟他商量一下我的终身大事。”
沈长浩一点就透。“与叶姑娘的终身大事?”
“嗯。”凤康点了一下头,神肃色正地看着自己的好友,“瀚之,我想清楚了,我要娶她。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沈长浩脸上最后一丝笑意也消散了,“哪怕这代价是许多人为你筹谋多年的皇位?”
“皇位对我来说,有也可,没有也可;而她对我来说,是不能没有的。皇位丢了,可以再争再抢,她要是丢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王爷,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沈长浩一向闲适的声音变得严肃无比,“你为什么要去争夺皇位,你都忘了吗?是为了保命。
如果你现在放弃,让除十一殿下以外的人登上皇位,那么新皇登基之后,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你。到时候你娶了叶姑娘又如何?还不是连累她跟你一起死?
还有兰妃娘娘,如果你不能坐上皇位,就不能掌控后宫,你打算怎样替她讨还公道?刺杀?投毒?放火?如果这些行得通,你也不用等到今天了,不是吗?
叶姑娘的确是天下少有的女子,的确很有魅力,可是她不愿意站在你身后,成为你的贤内助。凭这一点,她就没有资格做你的王妃。
我之所以为你们推波助澜,就是希望她能看清楚王爷是一条迟早要腾空的龙,继而幡然醒悟,不再执迷于自己的田园梦,拿出她所有的才华和智慧,助你一臂之力。
如果她肯放弃自己的执念,一切都将迎刃而解。
你们两情相悦,在一起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何必急着决定终身大事?王爷贵为天家子弟,难道连征服一个女子的自信都没有吗?”
听了他这一番话,凤康唇边浮现出一抹苦涩的笑意,“若是从前,你这样问我,我只会骂你无聊。可是现在,我可以诚实地明确地告诉你,我没有你说的那份自信。”
她那样的女子,要拿什么来征服?
权势吗?她也许会畏惧,但不会屈服。即便得到她的人,也得不到她的心,或者人和心都得不到。
富贵吗?地位她不稀罕,钱她自己可以赚,完全不需要男人给予。
那就只剩下感情了,可是她那样冰雪聪明、敏锐慧黠的女子,至真至诚都嫌不够,又怎能用掺杂了目的的感情去欺骗她亵渎她?
看过她在这里生活的种种,听她说了那么多还没有来得及实施的计划,他怎么舍得委屈她,让她放弃自己亲手创建的一切,跟他走上那条残酷血腥的皇权之路?
她不来就他,他便去就她。只要能与她长相厮守,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我相信,保命的方法不止登上皇位一种;为母妃讨还公道,也不一定非要掌控后宫。”
沈长浩惊讶地挑起眉毛,“所以,王爷已经想到方法了?”
凤康深吸了一口气,“正因为没有,我才要急召汤先生来商议。”
沈长浩不以为然地笑了,“王爷以为,汤先生知道你想放弃皇位,还会帮你献计献策吗?”
“总要试一试。”凤康看起来也没什么把握,神情却很坚定,“瀚之,你去传信吧。就说如果他不来,我就私定终身了。”
沈长浩很熟悉他这种神态和语气,那是心意已决的表现,知道再劝也没用,便不多说,“是,臣这就去办。”
沈长浩私下里对他自称“臣”,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玩笑之语,一种则是刻意疏离。他心里明白,自己“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决定,让他的好友失望了。
争夺皇位,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是一群人,一个因利益或者其他目的集结起来的势力。
从他还没有成年开始,他的身边就围拢了这样一群人,以效忠为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推着他,赶着他,不断地向前走。
到最后,连他都搞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踏上那条路的。等他搞清楚的时候,他已经身不由己,骑虎难下了。他的每一个决定,都牵动着许多人的利益,乃至身家性命。
这个皇位,与其说是为自己争,还不如说是为他们而争。
他下这个决定并不容易,经过反反复复的思量,权衡,挣扎,取舍,最终他还是决定自私一回。当然,他不会扔下那些人不管,他会想办法安排,把他们放到合适的位置上去。
这一切,都要等汤先生来了再说!
凤康做出如此大的一个抉择,叶知秋全不知情,挑完种子,洗漱一番,便躺在她那张宽大松软的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了过去。一夜无梦,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冬元节的早上了。
今天罐头工坊停工,学堂也放假了,山坳里比往常安静许多。她照例换上一身利爽的衣服,到附近跑步,顺便巡视菜棚。经过鸭舍附近,就见葫芦满脸笑容地迎了出来。
“知秋姐,你快来瞅瞅,咱们养的鸭子下蛋了!”
“是吗?”叶知秋喜出望外。
一般来说,母鸭长到四至五个月就应该开始产蛋了。不知道是种类的原因,还是气候条件的原因,她养的这批鸭子过了五个月迟迟没有下蛋的动静。
她以为这一耽搁,会推迟到明年春天去,没想到竟然在冬元节这天开产了,真是意外之喜。
“昨天知秋姐不是说,要抓几只公鸭杀来做烤鸭吗?我今天一早起来,打算喂食之前抓好送过去,没想到一进棚子,就瞧见草窠里多了好几个蛋。”
葫芦一边引着她往里走,一边兴奋地讲述着。
“有多少?”被他的好心情感染,叶知秋迫不及待地问。
“六七个呢。”葫芦用手比划着道,“我寻思着你大约想留种蛋,就没捡起来。知秋姐,你看,就在那儿呢!”
叶知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颗青皮鸭蛋静静地躺在垫草上,表面上还染着丝丝血迹。再往前走,又接连发现了五六颗。
她让葫芦把蛋收了,在鸭舍转了一圈,见大多数母鸭性情都比从前温顺了,这是产蛋的前兆。
“看来咱们要给鸭舍改装一下了。”她笑着道。
葫芦精神振奋地靠过来,“知秋姐,咋改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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