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这是插曲吗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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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手拿着这张纸条,上面的字很漂亮,泪水滴湿了这张纸,字迹变得模糊。

  穿好衣服,最后披上了他帮我买的风衣,站在镜子前,很意外的合身。

  出门的时候我回望了下房间,昨天晚上,他是不是和接电话的女人在这里过的夜呢?看到那张大床,思绪自然而然的想到那方面去。我甩了甩头走了房间。

  拦下出租车,直接回到了家。

  拿着他的那把钥匙,进了屋,我不愿再去想关于他的一切。

  我爬进了被窝里,一回来,就感觉没力气,眼皮很重,结果,那一觉我睡到了晚上两点,那还是嘴巴很干,想喝水才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打开灯,想两手撑起身子,却发现一点力气都没有。额头一块毛巾掉了下来。我睡得很糊涂但不至于自己什么时候拧过毛巾放在自己额头上都不记得。

  我把毛巾放在一爆掀开被子,全身软而无力让我发出沙哑的声音。这次我发现我的声音竟然可以到这么难听的地步,很确信我感冒了。

  头很晕,只好靠在。然后发现了放在床柜上的水和放在旁边的几粒药。

  我很疑惑,然后把头转向只是轻轻带上的门边看。是他回来了!这是我第一反应。起身,等等,我记得我把门关紧了,他没钥匙怎么进来?

  想到这里,我有些后怕。不会是贼吧!

  我轻轻的穿起拖鞋,屏着呼吸来到门爆刚想把门打开,门瞬间被反个弹,我吓得瘫坐在地上。

  “你没事吧!”这是他的声音,即使在惊吓中我都能冷静的听出他的声音。抬起头,一屡清香飘进了鼻子里,没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被他拦腰抱起。

  惊吓住的我,只是睁大眼球看着近在咫尺的人,当他把眼眸往我眼睛看时,猛然发现我已经在了。我把眼眸低下,脸上已经灼红一片,始终我不敢抬起头,突然发烫的额头被附上一块冰凉。我抬眼,是他的大手。

  “把这些药吃了!”灯光下的他,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衣,印出那如幻境的俊脸,眉宇间却始终被一丝阴霾附着。眸中附着一层闪光,却深邃得不禁让人陷下去。真是个祸害,我只能这么评论他。

  我的眸从他脸上移开,这样的人,这样优秀的人,绝对不是我肖晓能攀得上的。

  我抓起那些药往口中倒,拿着他递给我的水,猛然灌进喉咙。

  然后乖乖的躺下,把被子盖到脖子爆然后闭上眼,眼皮里的那个黑影却始终没有离开,我还能闻到那屡清香,属于他身上的香味。我把身子转到另一爆他坐在旁边实在太碍眼,是的,太碍眼!

  没有叫他睡,也没问他怎么进来的,我们之间没有想象的那么亲密,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心照不宣。只是隔着一堵厚厚的墙,彼此之间都无法越过。

  他到头来,只是履行死者的遗愿,完成他的承诺,仅此而已!

  那天晚上,他的眸中我看不到温柔。

  我旁边的枕头始终没有凹进去,他一夜没睡,或许就在书房里睡了。早上起来的时候,他已经上班去了。昨晚脑袋昏昏沉沉的,只是记起了他给我准备好的感冒药和水。

  房子里多了份淡淡的清香,那是他遗留下来的。

  我揉了揉太阳,下了楼,来到厨房,打开微波炉,两块面包和一杯牛奶。愣愣的看到发呆。很自然的我端出来,然后大口大口的咬着,鼻子却酸了。

  整天发着呆,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回过神来的时候天已经暗了。

  我呆呆在望着窗外,我承认我在期待他的身影能出现,事情往往期待越高越让人失望,在我身上已经出现过很多前科。

  然后又是一个星期不回来的传奇人物。而我依然在傻傻的等。

  他的温柔我想了一个星期,说得更确切就是想他想了一个星期,接下来的日子可能天天如此,不管是梦里还是醒着发呆总是有他的身影。

  我很肯定我得了相思病。

  再过了一个星期,依然只是他的电话留言,我快发疯了,甚至想冲到他公司里当面威胁他,你到底回不回来,不回来我就跟你离婚啊混蛋!

  第三个星期,他说他要出差,我已经快要死了,脑中依然是那个冲进他办公室的片段再次威胁他,老婆重要还是老婆不重要?你选择!

  第四个星期,这次连电话留言都没有了!我掀桌!直接指着他相片大骂,已经给你那么次机会了,你还不现身,好啊,逼大姐我使绝招了是不?去死吧混蛋!

  我刚想把相册从半空摔到地上,门口已出现了个人影!我的手定格在半空,他一脸疑惑的看着我。我一个激灵把相册藏在了身后,很不要脸的脸红了!

  窘迫的我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你……你回来了!”我结结巴巴的说完话,趁他还在换鞋,急忙跑到楼上,把相片摆放好。松了口气,却对他突然回来感到奇怪,算算日子刚好25天。

  所幸,我没有被饿死,他给了我足够的钱却买不到他的出现。

  我犹豫着要不要下楼,每天虽然想着他而他真正出现在面前时我却慌了!像个小女生动不动脸红,动不动就犯花痴对我而言这是个耻辱,活了23年竟然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实在太失败。

  转身走出了书房,迎面而来的是魏昊。我低下头,让出了道。

  擦身而过,我心里隐隐落下转身的失落。抬起脚准备下楼,背后的声音让我停下了脚步。

  “明天和爸妈一起吃个饭吧!”这是他这么多天失踪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愣了会儿才木讷的点过头。而心里的那份失落加深了,久久都不能退去。

  下了楼我直接来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剩下的也只是几个生鸡蛋而已。我发现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吃到米饭了。因为一人在家,有时只是买一大堆零食当作正餐吃,泡面吃到想吐的地步才改吃米粉。一般叫外卖也都是粉之类,最后房间里全是各个小店的急送电话。

  第一次电话过去,详细的地址以及要点的东西。

  第二次电话过去,我会说昨天打过电话的,依旧把地址告诉他。

  第三次电话过去,我说昨天打过,然后地址只要提醒前面一个字,老板就反应过来!

  第四次电话过去,老板先把地址给我念了一遍。

  第五次老板打电话给我,问我今天还要不要?

  我就这样跟各个小店老板混熟了!

  今天不例外,电话响了。

  我接过电话,是肯德基宅急送来的电。问我要和平常的一样吗?我往楼上看了看,犹豫了下回绝了对方。

  上了楼,书房的门缝中看到他坐在办公椅上。

  我鼓起了勇气问他中午想吃什么,想吃米饭我这就去超市里买菜。

  可半天得不到回应,我轻轻的打开门,却发现他在椅上睡着了。看他熟睡的样子应该多日都没有睡好,看得我好心疼。想叫醒他去睡,想了想还是决定拿了毛毯盖在他身上。

  闭上眼的他还是如此迷人,可是他却不属于我,他心里至始至终没有承认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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