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天冒险是有的,收获却也是丰厚的。这么多的猛兽兽皮,让慕容清风赚了不少银子。至于那些珍贵的兽胆之类,他都听敖战老人家的吩咐留了下来.这一个多月下来,慕容清风每日修习剑道,修为日进。赚钱也丝毫没有耽误。
要说这咸阳城内富裕的人还真不少。什么金饰品,银摆设的,这些人都不稀罕,就是喜欢在家里挂上一些猛兽的兽皮。这些东西不光能辟邪,若是做成衣服穿在身上,据说对男人还能起到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
(你们懂得,哈!)
所以,这些兽皮极为抢手。慕容清风几乎没费什么事,就全部处理掉了,而且价格相当公道。仅是卖这些猛兽的兽皮,就卖了一千五百两银子!这些银子,如果按照他现在做学徒的薪水,已经足足够他辛苦二十年的!所以慕容清风对狩猎这项副业,现在十分满意。
几天前,慕容清风打坐练气时,自觉筋脉强壮不少,便将噬灵虫在他体内结的灵茧再度冲破一个小口,释放了一些灵气出来。他将灵气缓缓吸收后,修为也从二品剑士境界晋升到了三品剑士的境界。
这让他欢喜不已,七年修习剑道,一直原地踏步。如今自己终于可以抬头做人了。他很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亲慕容烈,告诉姐姐慕容明月,告诉任何一个曾嘲笑他的人!
但,自从知道山洞遗骨云长空的事情后,慕容清风就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财不露白!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若是大家知道自己区区一个剑徒在几个月的时间,突然如有神助地进阶到三品剑士,手上还有一柄连爷爷他们都不一定有的神兵利器,他们会怎么想?会怎么做?
更何况,自己身边还带着一只身份特殊的怪物敖战。所以,慕容清风暂时不准备显山露水。而最为重要的是,三品剑士的修为,比起慕容明月的剑师修为,还是不足一提。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老是想向慕容明月的境界看齐!似乎不追上慕容明月的修为,他就不甘心。其实,这是他心里在自卑,潜意识中,害怕慕容明月看不起自己。虽然慕容明月对他向来很好,但他仍然能从慕容明月的目光中看到那一丝丝的怜悯之意……
对于一个自尊心很强的男人。怜悯,有时候也许是一种侮辱。慕容清风想证明自己,证明自己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
可是,以他的修为境界想与慕容明月并驾齐驱,这个想法太过于荒谬了.须知道,三品剑士和一品剑师,境界之间的差距宛若鸿沟,以他的现在的资质,修行顺利的话,按最快的时间估算,恐怕也得五六年后才能进阶剑师。而五六年,资质远远胜过他的慕容明月,一身的修为又会达到了什么样的境界呢?恐怕,还是让慕容清风继续去仰视吧。
想到这个结果,慕容清风深深地叹了口气,练剑的兴趣瞬间消失了……难道我永远也比不上她吗?
这些日子,敖战每日暴饮暴食,身躯迅速增长,竟然长到了一米多长,身躯也从手指粗,暴长到手臂粗细。看来,它们龙族修炼的主要手段就是一个字———吃!
以敖战现在的身躯,慕容清风已然无法将它放在身上,就只好将它安置在埋葬云长空尸骨的山洞中。
山洞中的那头小火狼,如今也长大了不少,不过它对敖战似乎有一种天生的畏惧,根本不敢靠近,所以对敖战倒也构不成什么威胁。反倒是敖战仗着自己个大力强,常常无事生非,修理修理它几下,搞得小火狼常常惨叫连连。
“小子,你的剑术进展很快啊!”敖战长长的身子挂在一棵树上,懒洋洋地说道。它经过最近的修炼(主要是吃),龙族的体态更为明显,不光身上的鳞片闪闪发亮,渐渐从青色转化为紫色,连头上的双角也比以前长大了不少。按照它自己的估计,再过半个月的时间,应该可以进阶为一阶荒兽。
“快有什么用?我只不过还是三品剑士的修为,明月比我大一岁,半年前就已经进阶剑师了!”想起慕容明月,慕容清风心中涌起一阵甜蜜。若是她知道自己不再是废物,不晓得会多么开心呢!可是自己自从离开慕容家后,就没有见过她,真不知道她有没有想念自己。
似乎人长大了,烦恼就越来越多了!有时候,慕容清风仍是怀念小的时候与慕容明月一起看星星的时光
“小子,你是不是很喜欢那个慕容明月啊?”敖战望着一脸忧郁的慕容清风,饶有兴趣地问道。
“你胡说什么?她可是我的姐姐”慕容清风闻言脸上一热。他平时和敖战没少斗嘴,却从来没有如此窘迫过。激动之余,竟然连舌头都打卷了。
“少在我老人家这里硬撑!你小子装啥?我老人家活了多少年,什么事情没经历过?嘿嘿!想当年,我老人家年轻时也是风流倜傥,潇洒不羁,我们龙族的长公主敖茹貌美如花,对谁都不屑一顾,却一眼看中了我!”敖战嘿嘿一笑,不无得意地说道。
“两条蚯蚓恶心巴拉缠绕在一起,就是你们龙族伟大的爱情么?”慕容清风对敖战所谓的爱情嗤之以鼻。
“切!你这小子真是井底之蛙,我们荒兽是可以变为人形的!除了迎敌时为了发挥最强实力才显出本体状态,我们平时与人类的形态没什么区别。”敖战不屑一顾地说道。在它眼里,这小子就是个愣头青,啥都不懂。只是它却忘记了自己活了数万年,慕容清风却只有十五岁。
“那这些三眼火狼和刺虎不都是荒兽么,我怎么没看见它们变成人呢?”慕容清风撇了撇嘴,依然不肯相信。
“你以为什么荒兽都能变成人形啊?三眼火狼和刺虎这样的低阶荒兽只是初开理智,能听懂人语就不错了!在荒兽中,只有我们灵智开化最高的远古龙族,凤凰族,狐族,这三族才能化为人形。而且即便是我们远古三族,没有五阶荒兽的修为也无法化为人形。”敖战说起自己的种族,一副自豪神情,随即又颇有深意地道:“你小子若是喜欢那个什么明月,就去追求!千万别像我,几千年的岁月一直孤孤单单,现在后悔都来不及!”
“可是,她是我父亲的养女,又是族中最有天分的人才我这三脚猫的修为,只怕给人家提鞋子都不配”
慕容清风并没有否认自己喜欢慕容明月,但是一来顾及她是父亲养女的身份,二来她是家族的天才,自己是家族所遗弃的废物,这两者实在没有什么可交集的地方。虽然现在的自己,已经可以告别了“废物”这称号,但是比起慕容明月的修为,自己还是远远不及。剑师和剑士那还差着十万八千里远呢。
“想不到你小子这么没出息!不就是养女吗?那不正说明你们没有血缘关系了!是不是你提升了修为,就有了去追求她的本钱和资格啊?好,我人家就做做好事,成全你一回。
这两天我教你炼制一种丹药,可以保护你的筋脉,让你可以安心吸收存于你丹田中的灵气,不会因为灵气过盛,而出现筋脉爆裂的情况。
那噬灵虫在你丹田里储蓄的灵气过多,若没有丹药护住筋脉,靠你自己慢慢吸收,恐怕还要等上数年。有了那丹药,你就可以大量吸收迅速提升修为了。不过,炼制丹药的材料有些很稀少,你这小子可得准备好大把的银子!”
慕容清风闻言心中一动,喜笑颜开地问道:“难道这世上真有这等灵丹妙药?”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人类虽自诩为万物之灵,对天地造化的掌握,却也未必能胜过我们远古三族!”敖战傲然一笑,缓缓地说道。
它自**自爆后,历经数百年才用最后的一缕灵识修炼出了万年前的本体。若不是那日慕容清风在药店的仓库中凑巧救了它一命,它早就葬身鼠腹,形神俱灭了。
这些日子的朝夕相处,慕容清风虽然常常与它斗嘴,甚至对它不够尊重,但这一人一龙数次共度生死,倒也有多多少少,有了些感情。
敖战身为龙族之王,曾傲视天下,性子难免有些孤僻,有了慕容清风这么一个小伙伴陪着,倒也没有了独自修行的寂寞。而且,通过慕容清风的所作所为,敖战也从这个外表冷漠,实则内心火热的少年身上,仿佛看到自己年少轻狂时的影子。
如今,它看到慕容清风心中苦恼,便暗下决定,一定要帮慕容清风迅速提升实力,令他能在心上人面前扬眉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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