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群龙争斗第一百四十七节龙腾(三十一)
化身金凤武魂的红豆那对金黄闪亮的凤翼急拍动的气流直将过处的云雾全吹卷的四面飘散。
金红闪亮的凤尾在空急飞过,过处留下一条金红的光带,直到红豆飞走许久,金红的光带才开始缓缓消失,变淡。
七月原本就在楚国西北部,不过多久,就越能看清神魂国都上空的闪电光球。
当乌云的闪电光球整个从云层钻出来时,仿佛突然被浇油点火,整个旺盛的燃烧起白亮白亮的火焰。
那闪电光球的直径足有十里。
整个缓缓自高空沉落,引得整座神魂国都的人们都惊慌恐惧。
然而,整座神魂国都内,竟然没有一个神魂国人因此奔走逃跑、或试图躲避。
因为在那闪电沉落的下方、神魂国都的上空,咕噜仙假设的三层能量防护光幕保护着。神魂国宗主拜月,与神魂国如今有第一高手殊荣的拜星,神魂宗总护法剑圣王大,神魂宗衡山宗宗主舞菲,神魂宗神勇战护法少元都在。
被异象惊醒的神魂国人都聚集在街道、走巷。
“邪恶异族今见我们神魂宗人重新拾起神魂意志力量,见神魂大仙的咕噜仙使的力量渐渐成长,竟欲如若干年前般摧毁我族的荣誉、摧毁我族重振的希望然而,这一次,神魂意志的力量会引领我们、帮助我们击败邪恶异族的暴虐在神魂意志力量面前,邪恶异族的仙界根本不值一提”
剑圣王大一次次、声嘶力竭的呼喊吼叫。
整座神魂国都的人们,从陆续,到纷纷按掌额头眉心,望着天空坠落的巨大火球,跟随剑圣王大呼喊着充满战意与信心的话语。
在神魂国都的人群。
李一剑与水仙,并肩立在一角。
他们来神魂国都已经有些日子了。
李一剑跟随王大学习神魂意志,但心,始终抱着质疑的态度。而水仙则根本对神魂意志没有任何兴趣,只是因为了解李一剑的性格,知道他不会违背诺言提前离开神魂国,故而才忍耐着,尽量装的像一个神魂国人,陪伴在他身旁。
此刻水仙也掌按额头,学着其它人般呼喊着。
心却十分惊惧,唯恐会逃不过即将来临的灾难。
而李一剑却怔怔望着半空越来越下落的巨大火球。
水仙觉他没有如旁人般按掌额头和喊话,忙偷偷拉扯他衣角,以作提醒。
不料李一剑静静看了她一眼,道了声“我不能够站在这里。”
说罢,便施展了凭虚御风骤然飞起离地,紧接着又唤出剑魂,足踏剑魂之上,疾风般直飞到剑圣王大身畔。
“哦?你为何来了?”看见李一剑时,剑圣王大颇有些意外。
当初李一剑携水仙来到神魂意志国,剑圣王大本不想理会他,然而因为步惊仙的请求,他才勉强愿意当李一剑的指引着,却始终没有对李一剑抱有期望或信心。如果不是因为有拜月的先例在前,纵然是步惊仙托请,剑圣王大也不愿意理会李一剑。
当初剑圣王大认为拜月不可能成为神魂意志追求者,但为了神魂国,他明知不可为而为,答应了步惊仙的请求。如今事实证明,拜月已经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神魂意志追求者。正因为有这种奇迹的先例,他才愿意勉强接纳李一剑。
此刻见他不畏死的飞上来,准备相助抵挡天空落下的巨大火球,王大心里也不禁有些意外,更多的还是欢喜。虽然他错了,李一剑似乎也有如拜月般转变的可能,但这种错误,他愿意一直承认,一直犯。
“剑圣不要忘了,我李一剑现在也是入道者。”
李一剑说的谈定自若。
剑圣王大不禁微笑,旋即又严肃起脸色,冷然道“你还没有得到考核,不能自称入道者。”
“不过早晚之事。”
李一剑自信满满。也是头一次,如此心甘情愿的以入道者自居并且倍觉自豪。
在神魂国的这些时日,他切身体会到北君口的自由、平等。神魂国制的许多许多,都是过去他闻所未闻,想都没想过能够实现的。那些许多,其实就是人们为之不平的最终期望,而这些在郑国从没有人敢提的、在神魂国竟然都变成了实践。
这些原本让他触动。然而神魂宗谈论的那些虚妄历史,却总让他觉得飘渺、觉得像说疯话的一群疯子聚集了在一起妄想。
有时候李一剑会觉得,咕噜仙的力量就越了人。然而他又觉得,咕噜果不过是奇特的生物。就如人们口的龙、凤之类复有神话色彩的生物一样而已。
原本李一剑没有那么快能够修炼武魂,但因为客观条件的提前,北君也就提前兑现了让他修炼武魂的承诺。
李一剑得到武魂力量的时候,恍然有种错觉,武魂根本不是武修者的力量,而是神仙的力量。
刚才,他站在人群之,站在人群之外的一角。
看着天空的闪电光球从乌云沉落,看着闪电光球变成巨大的、燃烧着的火光球。
看着拜氏公主与三个像咕噜果的奇怪东西在半空极尽努力的准备抵挡落下的火光球,看着舞菲神情平静的假设北武派太极防御能量光图,看着剑圣王大全力以赴的与舞菲配合,听着剑圣王大毫无畏惧的呼喝呐喊。
看着神魂国都的神魂国人即使惊慌害怕着,也没有人奔走逃命。听着周围的神魂国人从惊惧,变的充满信心的随剑圣王大呼喊。
这些一切,让李一剑不由自主的更觉得恍惚。
‘如果那火光球果真是天上仙人对神魂国的攻击,如果天上果真有统治人间的仙人……神魂意志的那些历史为什么就不能够是真的?那些事情原本就如仙人一般飘渺,原本也是信则有不信则无。如今天上的仙人若真的存在,神魂宗的历史,又有什么荒唐?……这样的神魂宗、这样的神魂国,纵然荒唐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所向往的世外桃源、所向往的生活,不就在这样的地方实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