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城虽然不在天下着名的三大火炉之列,但也能算夏天里最炎热的城市之一。
时逢骄阳似火的七月,未至正午,素来喜欢在街边道旁争芳斗艳的鲜花绿草,就已在近四十度的高温里垂下了高昂的头。
一向喜欢叽喳吵闹的蝉儿,此刻也大多偃旗息鼓,即使偶而发出一声鸣叫,也显得那么有气无力。
如此炎热的时刻,有条件的,自然是窝在室内享受空调的清凉,没条件的,多半会找个天然的凉爽所在,静静待着,炎炎烈日之下,实难找到一个活动的身影。
然而就在此时,往日人迹罕至的城西大道上,却有一个英俊小伙背着半人高的沉重背包,在火辣的阳光下汗流浃背的走着。
小伙子叫陈凌云,家就在这恍如被世界遗弃的西城区里。
最近他是衰神附身,霉运缠身,诸多的失意如同有约好般同时找上了他,此时回来,正是为了避过诸多的倒霉事。
当然了,也顺便在家修养身心。
小伙子今年二十五岁,身材高大匀称,有着一张稳重的国字脸,一双剑眉之下的大眼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抿紧的嘴唇让他显得自信而刚强。
隔久不曾修剪头发稍长了些,不过这稍长的头发不但没有让他显得颓废,反而让他多了几分俊逸。
象他这样俊逸有型的男孩,本应被女孩包围,但他的霉运中就有“失恋”这一项。
五天前,他刚刚开始的“事业”宣告结束,数年积蓄基本填入了那个窟窿之中,他基本上已经不名一文。
三天前,相处五年、曾经海誓山盟,要同生共死、同甘共苦、相依相守的女友离他而去了,投入了某个权贵公子的怀抱,当了个没名没份的“小三”。
理由很简单——“长得帅有什么用?难道还能当饭吃。”
说的也是,现在什么年代?
一个男人如果没路子,又不肯当“公子”,长得再帅又能有什么用。
其实,对这个结果陈凌云并没有多少怨恨之情。
嗯!或许该换一种说法。
那就是在这权势至上、物质至上的社会里,层出不穷的种种背叛实在太多,多到他早已麻木。
麻木归麻木,在经历了早有预兆的背叛之后,他感觉自己很累,一种身心崩溃的感觉悄悄滋生,如果不尽快找个地方修身静养,他感觉自己肯定要出大问题。
说到修养,最好的地方自然是自己的家了,对于每个正常的人来说,家总是心中最温馨的地方。
而他心中的家就在这里,这个近乎被世人所遗忘的角落。
即使严重的污染让这里的天永远灰蒙蒙的、水永远黑漆漆的、树木永远光秃秃的……即使这里即将死去,它仍然是陈凌云心中最温暖的那个角落。
陈凌云的父母生前就在这里最大的工厂——化工厂工作,直到十六年前的那个下午,化工厂出了那件天大的事故为止。
那一次事故之后,陈凌云跟厂里许许多多的男孩女孩一样,转眼之间变成了孤儿。
对于一个九岁的孩子来说,失去父母的哀伤已经够多了,但老天爷却以为他的命运不够悲惨。
不久之后,化工厂突然无声无息的消失了,因为严重的污染,大大小小的工厂纷纷搬离了这里,大大小小的领导们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纷纷调离这个即将死亡的地方,从此,这里的各种机构名存实亡,西城区里剩下的百姓,转眼间就成了弃民。
在那场大事故中幸存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们,为了生存,只能无奈的选择离开。
至于陈凌云这样的孤儿们,大部分从此被人遗忘,成了无人问津的流浪儿童。
之后的岁月里,陈凌云没有象许多厂里的男孩那样,为了填饱肚子变成一个偷鸡摸狗的小混混,最后混到了大牢里,从此过上吃饱穿暖的日子。
年仅九岁的陈凌云拼命再拼命,努力再努力,捡破烂、掏鼠洞、端盘子……什么苦的事都做过,什么苦的难都受过,最后终于活了下来。
性格坚毅的他,更是边打工边读书,再加上国家提供的助学贷款,累死累活的熬到了大学毕业。
遗憾的是,没有任何“关系”,且欠下一笔不大不小债务的他,即使是学校的优秀毕业生,但在经济不景气、到处裁员的危机时刻,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泡妞”泡到毕业的同学,轻轻松松的端上高薪饭碗。
在这个“拼爹”的时代里,他只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陈凌云的家在一幢三层的老楼房里,整栋楼已经四年没有任何人居住了,上一次有人居住,还是在陈凌云四年前刚毕业的时候,当时他曾经在家里住了一段时间。
作为遗弃世界的组成部分,这里的水电早已断绝,环境自然是差得不能再差。
楼前十余米处,是一个占地数百平方米、散发着恶臭的黑色水塘,每到下雨天,附近的雨水就汇集至此。
楼后二十余米处,则是一座两层楼高的垃圾山,不用靠近,你就能闻到令人作呕的味道。
一旦入夜,这楼前与楼后都是蚊虫的天堂。
窄窄的过道,小小的房间,没有玻璃的窗户,被破坏而洞开的大门……
视线所及,到处是密密麻麻的蜘蛛网,堆积的厚厚灰尘,看起来根本就不是人住的地方。
但这偏偏就是陈凌云的家,对他的一切完全包容的地方。
陈凌云原本所住的那套房东西很少,卧室里只有床和椅各一张,小小的客厅里,也只有一张少了靠背的旧沙发,及一张靠墙站立的三条腿茶几。
陈凌云先把东西放好,花了两个多小时打扫房间、楼道的卫生及稍稍修理了一下门窗,最后看着天色还早,又花一个多小时把整幢楼前前后后都打扫了一下。
以前他可从来没有这么做过,结果在打扫卫生时有意外收获。
意外之喜是他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久别的“彩虹石”。
所谓“彩虹石”,其实是一块稍扁的椭圆形的小石头,上面有着规则而漂亮的花纹,样子有点象市面上卖的雨花石,但却给人一种神秘玄奥的感觉。
当然了,所谓的神秘玄奥,只是陈凌云自己的感觉,在别人眼里它只是一块标准的工艺品。
当年,七岁的他到大山里的外婆家玩耍,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他从门前那条清澈的小溪里捞到了这块“彩虹石”。
陈凌云之所以会叫它“彩虹石”,是因为把它捞出来时,它的周围环绕着一圈绚烂的光晕,就象那雨后的斑斓彩虹。
后来陈凌云才弄明白,“彩虹石”只有在清晨的阳光下才会出现七彩光晕,平常的它,就是一块平平无奇小石头。
这块神秘的小石头,是陈凌云少年时的最爱,当时正是武侠小说盛行的年代,在那些小说里,主人公永远有层出不穷的奇遇,最后也总能心想事成。
陈凌云天资聪颖,小小年纪就认识了很多字,武侠小说自然也能看懂,在看了几本武侠小说之后,他就成了武侠小说的狂热爱好者,并时刻梦想着成为奇遇不断、所向无敌的故事主角。
这颗“彩虹石”,就承载着他少年时最大的梦想——奇遇。
可惜的是,直到事故发生那天他也没弄清“彩虹石”有何奥秘,反而在慌乱中把“彩虹石”遗失了。
其后先是忙于求生,而后又忙于打工和学习,也没记起要认真的寻找,没想到今天在无意间把彩虹石找了回来。
重新找到彩虹石,陈凌云心情大好,看看天色已晚,随便找了个地方洗了个澡,再找个饭馆填饱肚子,等他回到家时,天色就已经完全黑了。
回到漆黑的家,陈凌云没有一点不适应,反而感觉很自然,房前屋后的蚊虫没有察觉他的到来,完全没有进来打扰的意思。
从背包里把床单拿出来铺好后,他就轻松愉快的握着彩虹石,躺在床上发起了呆,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想起了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
想着昔日往事,闻着臭水塘和垃圾山散发的刺鼻味,陈凌云心中渐渐升起有一种叫亲切的感觉,鼻子变得酸酸的,眼睛里也有什么东西在酝酿着……
“家,这才是家啊!外面的世界再怎么精彩,再怎么美好,却怎么都找不到温暖的感觉,而家里再怎么不好,只要有温暖的感觉在,就仍然是自己真正的家。
而且,有了我的宝贝种子,这里也很快就会变样的。”
想到这里,他握紧拳头,心中又充满了自信。
他所说的宝贝种子,指的是他带回来的一大包抗污染植物种子,这些种子是他“事业”功败垂成的纪念品。
这些抗污染植物共有九种,这九种植物都是陈凌云自己命名的,出于吸引眼球的考虑,这九种植物都有一个惊世骇俗的名字。
他准备明天种下的是其中的净世莲和神话榕,臭水塘里他准备洒几十颗净世莲,房间里栽几盆神话榕,既好看,又能除臭抗污染,至于楼房后面的垃圾山,他暂时还没决定要种什么。
所谓净世莲和神话榕,也不过是两种普通的抗污染植物而已,只是它们在污染环境中的生长速度会很快,其实其余的七种植物也是这样,越是在污染环境当中,生长的速度就会越快。
其中净世莲是一种莲花,能够吸收水中和淤泥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从而加快自己的生长,一般用于净化污染水域。
神话榕则是一种超小型的榕树,小到可以种在花盆里,然后把它放到桌子上,它可以净化空气,吸收空气和土壤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并且向空气释放出对人体有益的物质,它一般都是种在书房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