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物华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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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天源宗的时候,黎玥也曾经听同修们谈起在家里的生活,人界各国自然不乏繁盛的大城市,物华天宝,商旅云集,昼夜不息,通宵达旦。听着便令人心生向往,可惜一直没机会亲身见识一番。想不到这个遗憾在魔界得到了补偿。

  沿着波光粼粼的河道,两边人流逐渐增多,越到后来,已是人声鼎沸,摩肩接踵。无数的摊子、铺子,沿着河岸的雨花石堤坝摆开,上面的商品五花八门,形色各异。各商贩别出心裁地招揽着顾客,有的在摊前竖起了高高的竹竿,上面挑着的旗帜也不知施了什么术法,颜色不停地变幻,霓虹灯般看的人眼花缭乱,还有不少摊贩直接摆在了河面上,花灯精巧雅致,璀璨灯火映着粼粼波光,满目一片繁华。

  人群拥挤,白郁拉着她的手,在街市上穿梭,经过一处商铺,黎玥被这家挂着的旗帜吸引了注意力。它不仅颜色变化,竟然还能动,一会儿将自己叠成一朵花儿,一会儿将自己展开成丝带飘摇,简直变魔术一样。

  黎玥低头一看,这摊子上卖.的是绢花饰,丝带披肩等小物件,以她的修为,自然一眼看出,只是单纯的饰物,大多无法力附着。唯一特殊的就是这招牌了,竟然是会动的。

  黎玥略看了两眼就移开视线,.她虽并不看重衣饰外物,却也知道这些衣饰簪花比起墨澈心为她准备的天差地别,唯一吸引她注意力的只有上面挂着的这条了。

  黎玥吓了一跳,赶紧手一松。

  竟然是活的!

  “咳,”摊主清了清.嗓子,“这位兄台是在下雇来帮忙的,姑娘要是有兴趣,如果价钱和工作合适,也可以雇佣。”

  白郁也笑起来,拿过摊主大力推荐的浅碧色披肩,道,“这条我们要了,”说着递上一枚远远的小水晶,随口道,“不必找了。”

  白郁将披肩一展,披到黎玥肩头,“天寒风冻,先披上吧。”

  两人继续走着,黎玥忍不住道:“那条挂着的披肩竟然是被雇佣的?”

  想起刚才摊主也说过,只要价钱合适,工作称心,也可以雇佣,黎玥就想笑,雇佣一条妖怪当自己的围巾,那我还不如把五寸钉带上呢,不过五寸钉来这里能干什么?当电灯泡照明?黎玥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可没有那份银子。”

  不想提起这个话题,黎玥微偏过头,岔开道:“一条绢帕,这种东西也能修炼成精。魔界的风水果然与天源宗不同。”

  黎玥点点头,器物成灵,远比任何都看重机遇,并非有灵气和时间就足够的,否则任何过上千百年的古物都要有灵识了。五寸钉的走运堪称异数了。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老老实实宅着房里修行呢,可千万别被人当普通小妖怪灭了啊。

  “当然,行走世间,衣食住行那样不需要银子,便是想要进一步修行,最基本的资源也需要银钱。难道你以为魔界的修行者都是隐居深山老林,不问世事吗?”白郁笑着解释道。

  明白她的意思,白郁坦然解释道:“吞噬抢夺,也是生物本能的一种,无论人类还是妖魔,尽皆如此。当然,无可否认,妖魔天生在这方面自制力远远不如人类,而且妖魔生于乡野之间,修于荒僻之地,不像人类生而得教化,明礼义,往往习惯了恣意妄为。倘若妖魔也是生而有灵智,训之以教化,驭之以律法,那么和人类又有何不同?”

  “而且在人界一旦出了魔物,人人喊打喊杀,更有修道者必欲除之而后快,这样危险的境界,也逼得妖魔不得不尽快增强实力,越jian诈狡猾,不择手段。”

  记得典籍上记载过,天生为兽,修成人身,拖胎换骨者,称为妖。本为人类,但修习魔道者,称为魔。上古之时,黄帝一脉讲究修身,上达天听,而蚩尤一脉追求万本归宗,融合自然,蚩尤本人就与上古神兽麒麟融合一体,修成化外分身,又与魔龙缔结契约,代代流传玄王血脉,统合妖族。很多部属追随者为追求修炼的极致,也选择与上古魔兽融合,获得更高的力量,更漫长的生命。最初,妖魔之间泾渭分明,但这么多年下来,血脉融合,早已难分彼此了。

  “因世道纷乱,银宸女帝十六岁那年,在皇城召集了十二城城主与玄王,共同参详商议,颁布出了一部严格缜密的律法,规定灵气地脉资源,皆登基造册,由官方统一管理,轮流使用,而兵役赋税,也是按律法分摊。凡冒犯天威者,杀无赦,如此铁腕之下,魔界的统治很快恢复步入正轨。”

  两人已经走到了一处坡地上,放眼望去,眼前的集市上熙熙攘攘,客似云来,形貌各异,有的是标准的人类形象,有的却是化形未整,更有甚者直接就是野兽的外形,不远处就有一只银狼正用爪子摆弄着摊子上的货物,和摊主讨价还价,锱铢必较。

  黎玥看的出神,忽然想到,倘若妖魔与人类之间并无敌视,是不是也能和平安乐如眼前一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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