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到现场时,刘仁已经死了。
死相凄惨,血溅了一身,脸没了。
刘仁是我的师弟,也是我师父唯一的儿子。
师父临终交待我一定保护好他,没想到他却一意孤行,去找妖猴报杀父之仇,结果落得这个下场。
“大师兄……”师弟师妹们围着我,不知所措。
我内心悲凉,却只能静下心来做事:“天葬,让秃鹫分食他的尸体。”
“不行!”一个女子声音痛彻心扉地响起,是五师妹柳子嫣,她一直都深爱着刘仁,我知道。
“龙傲天!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师傅怎么会收了你这只白眼狼做大徒弟!”她指着我的鼻子骂,仿佛人是我杀的一般。
我心疼地看着她。
刘仁死了,子嫣伤了,我最难过,可他们不会理解。
“你是不是早就等着这一天,好,现在师傅死了,三师兄也死了,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当你的掌门人了,是不是?”子嫣歇斯底里地咒骂着我,师弟师妹们拉都拉不开她。
“天葬。”我没有改变主意,数百只丑陋的秃鹫一飞而下,眨眼间便将刘仁的尸体啄得血肉淋漓,最后只剩下一副森森白骨。
子嫣绝望地哭喊着,我却不能安慰她,只在刘仁的尸骨旁边,吟诵起血轮经。
血轮经——紫冥门独门秘术,除了我,这世上已无第二人知晓。
此经能让死者的每一寸肉身变成英灵之眼,随分食它的秃鹫飞翔到各个角落。只要杀死师傅和刘仁的妖猴在它们的视野下出现,我立即便能锁定它的方位。
回到紫冥门的府邸,我收拾了行囊往外走。
师弟师妹们死活拉着我,两行泪流进心底:这是我从小到大的家,我真的忍心离开它吗?
“龙傲天,不用你假惺惺地演戏给我看,我知道你惦记着紫冥门掌门之位很久了,现在没人可以阻止你……”
我拨开人群,决然地离开了。
子嫣,是我此生最爱的人,可是,她不会明白的。
走在下山的路上,我的心,像闲云野鹤一样,无依无靠,这种漂浮的感觉,好没有安全感。
“师傅,我没有替您保护好仁师弟。”我挥起闪眼的刀光,切下了自己左手的小拇指,滴着一路的鲜血离开北冥山。
从今以后,我就是一个少指残疾,但是,身体上的残疾,不是最痛的。
……
“那个人是谁?”
“他是紫冥门的大弟子——龙傲天。”
偏峰上,两个身影遥望着我,年迈的仆人向年轻的女主人恭敬地述说着:“龙傲天一走,紫冥门将再无还手之力。”
年轻的女主人没有说话,只是久久地凝望着我离开的背影。
……
紫冥门有通灵令,每隔二十年,能打开一次通往灵界的通道,供掌门人前往灵界修行。
“交出通灵令!”这些人穿着五颜六色、衣襟飘扬的服饰,应该是中原人。
我们北方人穷,朴素,衣服都是黑白配。只有掌门人,才能穿紫色的衣服。
紫冥门上下都是有骨气的弟子,没有人会贪生怕死。
“咯吱咯吱~”一只身高两丈,秃顶长臂的妖猴狰狞地跳出。
饶是大家不怕死,看到这只连杀我门派掌门和三师兄的妖孽,都不禁边退边咬牙。
如同奔雷闪电一般,妖猴落地时带起一抹血光,又一名师弟殒命。
“交,还是不交?”站在众人中央的年轻女子冰心冷血。
却在此时,天空上百只秃鹫盘旋起来,聒噪不安地叫着,形成一个奇特的漩潮。
“血轮经,赐我报仇雪恨的力量!”
我从秃鹫形成的漩潮中从天而降,落在紫冥门府邸的屋顶,目光如炬地凝视着那名召唤出妖猴的女子。
我们无冤无仇地活在世界的两端,为什么要这般咄咄逼人?
所有的目光都汇聚在我身上,我知道,子嫣也在看着我。只是,我心已死,从刘仁去世的那一刻,从我断指的那一刻,我便不会再爱她。
刀出鞘,天眼开,我将代表紫冥门背水一战。
我是师傅第一个弟子,跟了师傅十几年,师傅突破道门的时候,我已经突破灵门。
不错,我比师傅高三个境界。
年轻女子微微皱起了眉头,那目光凝重地盯着我,仿似有着千百年的恩怨情仇将在此刻断绝。
我不明白,中原人为何会有这么复杂的情感。
“大师兄!”紫冥门所有的弟子都呐喊起来。
长兄为父,听到他们的呐喊,我的心在滴血。师傅不在了,没有人知道我的心情。
就让我与紫冥门一起阵亡!
长虹划过,犀利的刀携白芒坠下,我要杀的,不是妖猴,而是那个女人。
猴即便成妖,也不过受人指使。最坏的——是人。
叮,猴子的铁臂挡住了我。
非常硬朗的铁臂,以我灵门之境,暴起一击,竟然斩不断它那只肮脏的爪子。
妖猴一怒之下,变出三个分身,左右夹击我。
我有何惧?
飞身而起,怒斩三头!连同妖猴本体也一脚踢飞出去。
花衣服的中原人惊骇至极,他们连忙护住年轻女子往后退。
逃不了的!
“冥气入体,紫气东来!”
我举刀,天眼摄入浓郁的冥气,浑身被紫气充盈,我的身体变成一股气流,随同霸刀摧枯拉朽地扫荡出去。
嗤嗤嗤嗤嗤!
所有中原人均被拦腰斩断,但年轻女子和她身前的老仆人仍然坚挺地站着。
混元之体,已不是我灵门之境的刀气所能伤害。我无力地看着霸刀碎裂,知道今日已难逃一劫。
“没想到,北冥山还有这号人。”年轻女子久久地盯着我。
“公主,他气力已尽,拿下他只是举手之劳。”
年轻女子沉默良久,道了声,“走。”
紫冥门兄弟尽皆抹了把汗。
三个月后,我来到旬州。师傅说这里是我出生的地方。
我决定先在这里干点杂活,度过离开紫冥门的一段迷茫期。
我是在一家名叫风尘客栈的小店当小二,我发现这里的人不会用皂角,所以擦桌子、洗碗什么的都搞不干净。
为此我老被掌柜的骂,五天后我离开了小店。干起了卖皂角的生意。
卖皂角比当小二赚钱多了。每天我都把赚到的钱分两个铜板给街头那个要饭的小孩,他没有腿,怪可怜的。
可久而久之我发现了他的可恶之处,他每次花上十文钱买摊上的葱花饼,吃到一半就扔掉了。
十文钱一个的葱花饼,我都舍不得吃。后来他再问我要钱的时候我就没理他走了。
在旬州住了些日子后,我慢慢适应了中原的生活。但生活太平静,总感觉乏味。
我见这来来往往的人群,各人都有各自的爱好,这样挺好。
他们有的爱财,有的爱女人,有的喜欢权利,有的喜欢功法,还有的对魔宠特别感兴趣。
我想了想,我感兴趣的东西真不多,我只喜欢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