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名叫孙杰。在刚刚过去的不到两个星期内,我经历了一次令人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服的离奇事件。虽然因此而蒙冤做了一回挟持女童的嫌疑犯,但本人认为,非常值得。
因为,我遇到了一位真真正正来自未来世界的人。
“羊羔疯”,一个表面看起来已经五十岁下的老女人,其实正是若干年后的小凌凌。为了一个神秘的目的,她从未来世界归来,计划将此时尚且年幼的自己带走,并声称我也需要入伙。次临别时,她留给了我一项任务——首先务必去了解一下她来自的那个世界。
寒假开始了。我下了长途汽车,到家后不久,我的电脑也被仍留在学校的兄弟托运了回来。
自从我大学离开之后,家里的布局和摆设基本一直停留在我高中时期的模样。这里同我的寝室大相径庭。一回到家,就犹如重新回到了四年前。
本来我打算第二天就要趁人少的时候,偷偷溜进“羊羔疯”的家里找一找那神秘的箱子,打开一探究竟的,无奈这些天隔壁单元在忙着装修,白天晚都没断过人的,我只好推迟了计划。
无聊的我,只好终日在网。在这期间,因为好奇心的驱使,以及“面王”的远程指点,我在网学到了不少东西,许多的新词——萝莉、御姐、萌杀、推倒、正太、御宅……
哈哈!这样一来,下学期“面王”再跟我忽悠那些御宅族的词汇时,我可不会那么容易被侃晕了。
不过嘛,通过两天的词汇恶补,我突然发现自己仿佛也带有传说中的某种倾向,同时也渐渐理解了为什么那次在公车,那名女生认为我是萝莉控的时候,反应会那么强烈……
原来,在大多数人眼中,“萝莉控”基本和“恋童癖”同义。作为一名不折不扣的萝莉,小凌凌固然可爱,原来我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她给萌杀掉的。不过,如果萝莉控真的那么邪恶的话,那我也只能算是一名萝莉欣赏者咯。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从没干过坏事。
在一个关于萝莉的论坛里,聚集了相当数量的怪叔叔,争相地“自首”他们曾经犯下的错误,抢着供认自己曾经因一时冲动推倒过一位甚至更多萝莉的罪行。
在某日凌晨的一场噩梦过后,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也干过这些!而且,我比他们下手都要早得多,手段更为凶残。
现在,就请诸位听听我的忏悔!
说起来,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的我还是一个穿着露裆裤的小毛孩儿,顶多顶多也就五岁。其时我们家还住在一个胡同中的瓦房里,爷爷奶奶也都还健在,家里一共五口人。
与我们一墙之隔的邻居家里,有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小姐姐,名叫娜娜。虽然只相差一岁,但是已经比我高出了大半头,我站在那里头发梢只能盖住她的下巴。
小时候的我也真是不争气啊,饭量从来都是那么保守,如果哪一顿饭能够不剩一点的吃完,老爸老妈准能高兴得几天睡不好觉。眼看着我个子一直不见长,他们就天天求爷爷告奶奶地哄我多吃,甚至可以为之不择手段。
有一天,我的老爸想出了一个奇招。
他见我天天都和娜娜姐在一起玩得如胶似漆,形影不离,一个是瘦小如猴的小伙子,另一个却是人高马大的小姑娘,心里自然不是滋味。终于有一天,爸爸忍不住了,他对我说:“小杰啊,你知道吗,如果你能够吃胖长高的话,那么下次娜娜再欺负你的时候,你就不用怕她了,而且还可以一下子就把她推翻在地!”
虽然事实娜娜从未欺负过我,但年幼的我自尊心是那么的强烈,以至于我急切地要找机会证明给大人看,我并不是那么软弱的!
机会来了,一次我和娜娜蹲在家门口玩着沙土,正巧妈妈从外面买菜回来。我就对娜娜说:“我们站起来休息一会儿!”
单纯可爱的娜娜马就听了我的,站起身来了。
“妈妈!快看啊!”我突然大叫道。
没等妈妈回过头来,我就已经迫不及待地使劲吃奶的力气,双掌齐发出了招。
只听“扑通”一声巨响,娜娜已经直挺挺地趴倒在了地。妈妈听到声音的时候就知道已经晚了,我已经做了傻事。
“小杰,你想干什么?!”老妈吼道。
可我还沉浸在兴奋之中,被成就感重重包围着,大喊道:“妈妈,你看到了吗?我把娜娜推翻了!我已经长大了!哈哈!”
“你……”老妈当场无语了。
无辜而可怜的娜娜被我妈搀扶着,慢腾腾地从地爬了起来,眼里含着泪花,但没有哭出来。
“乖娜娜,你先回家去,好吗?待会儿我要好好地把你小杰弟揍一顿!”
娜娜吸溜着鼻涕,点点头,用充满怨念的眼神望了我一眼,步履蹒跚地回自家去了。
看到娜娜走了,我更放肆了:“妈妈!你一定要告诉爸爸,我长高了,吃胖了,可以把娜娜推倒了!”
“行行行……算你能!”年轻的妈妈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当天晚,老爸老妈爆发了一场惨烈的口水战。
以便是我深刻的忏悔。这可以说是我第一次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将萝莉推倒的经历。但是,我也是被人教唆的嘛!咳。
好在小孩子是不会记仇的。几个小时后,我们就又在一起玩得好好的了。直到那条胡同搬迁之前,我们都一直相处得非常融洽,还一起偷偷玩过许多大人连想都不敢想的游戏。这个就不说了,呵呵。等有机会再慢慢讲给大家。
如今,想必当年的娜娜姐早已长大成为一名御姐甚至熟女了。物非人也非但往事却难忘啊!
不知不觉,我已经回到家三天了。按照约定,老凌凌应该再过十天左右就要回来了。我必须抓紧时间,找准机会行动了。
这一天晚,无聊的我只好暂时靠整理旧物品,回忆过去的时光打发时间。我把一箱暂时用不到的旧搬到了阳台,然后习惯性地往楼下看了一眼。
天助我也!
那户装修的人家终于停工了!楼下一片漆黑,老凌凌家的大门仍然像几年前一样虚掩着,朱漆褪落严重,门梁的木头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早已经是破落不堪。门口摆着的几个花盆也只剩下了半盆黄土,面还有一层薄雪覆盖着。
凌晨两点半,我一掀被窝,穿了衣服带了充满电的手电筒,蹑手蹑脚地下了楼,偷偷摸摸地到了羊羔疯家的门口。我蹲下身,屏住呼吸,仔细地观察了一会儿附近的动静。
只有风声。
我猫着腰,疾步来到了她家院门口的那棵老杨树下,抽出了随身携带的螺丝刀,争分夺秒地刨了起来。为了不暴露目标,我连手电都没敢开。
不过,不消片刻,我的眼睛已经逐渐适应了周围的黑暗,在老树根部下螺丝刀刨土也变得容易多了。
看来是我挖对了地方,这片土层比周边地方的土都要蓬松一些,很显然是之前动过了的。两分钟后,我感到捅进土中的螺丝刀突然一滑,深深地陷了进去。我忙剥去小坑周围的土,伸手朝里一探,原来是老树的根部有一个小洞,里面隐约摸到了一块滑滑的布料硬块。
就是它了!
我把它拿了出来,定睛一看,果然是件半个手机大小的小包,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当我把它一点一点地展开后,差点没晕过去。那居然是一条颜色尚且鲜艳的女性蕾丝内裤。
里面密实地包裹着一把钥匙,银光闪闪的。
我将那条内裤胡乱地塞回了树洞里,封好土,还轻轻地踩了几脚。然后拿着那把钥匙,推了推院门。
嘎嘣——!
那个纯粹由木头条子框起来的院门发出一声惨叫,开了。
门后是只有几平米的院子,我转过身小心地把院门重新合,然后就打开手电筒,将那把刚到手的钥匙对准了屋门的插孔,伸了进去,轻轻一扭。
咔嚓一声,锁开了。
我把门打开一条容得我挤进去的缝隙,一股强劲的霉味熏得我差点咳嗽起来。我闪身进了屋,旋即就关了门。
呼~!终于可以暂时放松一下子了。只要爸妈能够没发现我不在床,就不会再有任何人知道我此刻身在何处了。
我刚向前走了一步,就觉得脸痒痒的,用手一抓,原来是一张蜘蛛网,现在是在冬天,蜘蛛早就弃网过冬去了。
慢慢适应了屋里的霉味儿之后,我又觉得空气中还充溢着另一股气味儿,虽然难以用语言表达,但凭直觉可以判断出并不是特别讨人厌的那种。
手电筒不停地扫射着,将小屋里陈旧的摆设一点一点地呈现给了我。
深红色外漆的梳妆台,有一面很大的镜子,面已经吸附了一层灰尘。台子有一把梳子和半管出了毛的口红,还有一个老旧的相框,里面是一张老太太的半身像,这一定就是羊羔疯的干妈乔老太了。梳妆台对面是一个衣柜,里面没有几件可以称之为衣服的东西:毛衣、睡裤、连衣裙……甚至连破烂出洞的孕妇装都有。
房中的各件家具看得出曾经崭新亮丽,不过屋子里的那张床就有点煞风景了。一些粗木棍钉在一起拼接而成的东西就应该叫做床了,面还铺着被褥,边缘的一些地方已经成了绿色,用手轻轻一拍,就能激起一大片灰土。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锅碗瓢盆、以及一个由泥巴垒成的简易灶子,更有半袋子被我确信原为面粉的硬块。
看得出,这间屋子之前有人住的时候不会多么整洁舒适。我原以为,只有男人的屋子才会弄出猪窝的效果,原来,女人邋遢起来也毫不逊色啊!
那么,老凌凌所说的箱子到底会在什么地方呢?
我先打开了柜子,仔细地朝里面照了照,没有。接下来,梳妆台的每个抽屉里,也没有。难道会是在土灶子里面?
扒开里面黑乎乎的碳渣,一直搜到了底儿,也没有。
我望向了那张床。只能是在那里了。
床的下面,果然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杂物。当我拉出来了一个深蓝色的破旧雨披时,下面突然窜出来了三个黑色的小东西,飞快地钻到了梳妆台的下面躲避光亮。
原来是老鼠。我虚惊一场,长舒一口气,但转念一想,如果床底下有这么多老鼠,那这下面的东西不全都被啃坏完了吗?
我抱着一线希望,继续往外翻着层出不穷的破烂。最后,终于,当我揭开里面的一大块沫板时,却看到里面什么也没有,倒是在其下平坦的地面,铺着一层绿色的毯子。
屋子里这么大的地方,别处地面都裸露着,床底下这块地皮平时根本见不到天日,且仅有巴掌大,为何却偏偏要覆这么漂亮的绿毯子?我想,不是为了给鬼看,就是另有隐情。
可我的胳臂实在是够不着它了,无奈只得脱掉了外套,深吸一口气,钻进了床下。
刚刚经过一阵翻腾,下面烟尘弥漫的,一口气吸下去,嗓子眼儿直发干发痒。我不禁咳嗽几下,打着手电找到了一块掉了一角的秤砣,它正好牢稳地压着毯子的一角。
我拿掉秤砣,揭起绿毯子,小心地掀了起来。下面果然有一片不同于水泥颜色的黑,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香味,基本与周围的地面持平。
哈哈!绝对不会有错!
我激动地将绿毯子抽在一边,手电也平放在了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把那个黑箱子从凹陷入地面的方坑里捧了来。
今天晚的熬夜终于没有白费。我快慰地挥了下拳头,却感到左手中指好像捏住了一个扁条状的、软软的东西。
没等我去细看,就感到拇指根猛地疼了一下子,微微捎带着一丝凉意。
我用另一只手拿起手电筒,朝左手一照,原来是一条长约十二厘米的紫黑色大蜈蚣,被我紧紧地握住了身体中段,一口咬住了我的拇指根部不放,随着它身体拼命地扭动,螯部的毒液源源不断地注入了我的皮肤。
我大叫一声,甩动着手臂挣脱了它。
这时,我的拇指根部已经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了起来,表皮一对小孔清晰可见,本来已经打算将盒子拿到外面,就地启开看个究竟,可没想到突然节外生枝,被蜈蚣给狠狠咬了一口。
我将箱子拖出床下,手指已经开始又疼又痒,还胀得厉害,甚至都有些麻木了。
我从一摞压扁了的硬纸板里面抽出一根塑料绳,迅速绕勒在了伤口下处,将拇指缠紧一圈,然后张开嘴,照着伤口咬了下去。
平时我是最怕血的,但现在为了活命,只能这样了。眼看着鲜血从咬破的伤口流了下来,我毫不犹豫的吮吸了几下,然后吐在了地。
然而,正当我觉得情况有所好转时,头却开始眩晕了起来,一时间天旋地转,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到了后来居然肚子里也开始造起了反,翻江倒海,好不热闹,但就是呕吐不出来。
最后,我实在撑不住了,就一头栽在了脏兮兮的床,没了直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