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谜题,探索与发现 第八十二章 新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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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整三个小时了,林甲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偏偏却受炎黄酒的影响,身体感觉变得极为敏锐。神经系统似乎失去自我保护和调节功能,因为再大的痛苦他都无法昏迷。

  他的脸部肌肉因而痛苦痉挛着,已经无法控制。口水顺着嘴角滴在地上,和地上早已流成一片的汗水混在一起。

  他的双手双脚已经完全失去控制,和身体之间拧成了一个正常人根本无法达到的可怕角度。更为严重的是,他感觉自己的内脏正在体内发出炙热的温度。

  林甲似乎有些理解为什么晴天曾经用凤凰涅磐的传说来形容这种人体变异了。这种感觉就像在燃烧。

  晴天依然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着林甲道:“你别这样看我,如果我不引发你体内潜藏的变异基因,那总有一天你会因此而死,而且是爆体而亡。这种进化或者说是基因突变的力量无可阻挡,除非死亡。”

  晴天看了看旅店大厅里的古董电子钟,露出一丝微笑道:“最多还有一个小时,炎黄酒的力量就会过去,你才会昏迷。放心,进化的过程才刚刚开始。”说完,晴天缓缓闭上双眼,坐在那里就像睡着了一样。

  躺在这个破败旅店的桌下,林甲已经无力再做任何事,只能任由体内狂暴的力量汹涌澎湃。忽然一种熟悉的感觉慢慢涌上心头,身体内狂暴的热浪按照一种特定的轨迹运行全身。

  这是林甲自幼学习的那种特殊呼吸方法,几乎已经成为了某种本能。以呼吸时肺部的微微振动,带动体内的热量以特殊节奏运行到全身的骨骼和肌肉。

  源自古代东方的神秘锻炼方法,竟然在试图引导这种狂暴的燥热,在体内越行越快,最后轰然冲向他的大脑。

  林甲闷哼一声,终于昏迷了,殷红的血液从他的耳鼻中缓缓渗出。

  不知过了多久,林甲感觉到脸上有些湿润,有些痒。他缓缓睁开双眼,看到的是一双碧绿的大眼。惊骇中他的视力慢慢恢复,映入眼帘渐渐清晰的是一只花猫的脸。

  “阿咪,过来!”站在远处的晴天缓缓道。那只小花猫优雅地伸了个懒腰,几步蹿上了晴天的肩头。

  晴天抚摸着那只虎斑花猫柔软的毛皮,看着林甲淡淡道:“你醒了?”

  林甲艰难地扭过脖子,抬起头苦笑道:“这是什么地方?我记得我是在赵老三的破旅店里。”

  “这里是大河谷市周边的一个废墟。抱歉把你带到这里来,但是很不得已。由于你的失踪,大河谷市的天痞已经大动干戈快一个星期了。”晴天道。

  “一个星期?老天,你到底把我弄昏了多久?”林甲有些虚弱地撑起身体。晴天笑道:“十天。”

  刚刚勉强站起来的林甲差点被他这一句话又给吓趴下。“十天?十天?你居然还好意思说十天?小爷我差点挂掉,你就若无其事说一句十天?”林甲怒道。

  晴天看了一眼林甲道:“但我说的是事实,确实是十天。这是进化的必要过程。”

  林甲刚想走动,却脚下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看着自己的手脚发了一会儿愣,抬头对晴天道:“这就是你所谓的进化?小爷疼得死去活来,昏了十天,差点挂掉。结果没成为扯淡的超能力者,却成了全身无力的废柴。你确定你不是在坑我?”

  晴天缓缓地道:“幼虫化茧,蝴蝶在破茧而出的瞬间也是虚弱的,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坚强起来,飞向空中。变异者也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我们习惯上称为新生。我代表新人类协会欢迎你,新生者。”

  林甲叹息道:“你的歪理论为什么总是那么多?如果我有足够的力气,我想我会向你竖中指的。嗯,这是什么?”林甲发现随着他说话的动作,脸上不断往下掉东西。

  仔细一看,他吓一跳,那似乎是一层干裂的皮肤组织。“我擦,这是什么玩意儿?我脸上蜕皮了……”

  晴天微笑道:“进化需要几千万代的积累和演变。我们所谓的进化其实是一种基因突变,所以在这段过程中,人体的新陈代谢速度是正常状态下的八千到一万倍,你已经蜕下了几层老化的皮肤组织了。”

  “不对,如果新陈代谢快到那个程度,我的身体以什么来承担这种巨大的能量消耗呢?这十天我甚至连进食都没有。”林甲疑惑地说。

  晴天轻轻把肩上的小猫放到地上,拍了拍手道:“进化的能量来自细胞内部,至于你的身体,我每天在给你注射补充必要的能量剂。不这么做,就会导致你死在进化的路上。”

  “照你这么说,我还得感谢你?”林甲伸手摸了摸脸,忍不住道:“不过,小爷不会破相了吧?”

  “嗯,我来看看。”晴天一本正经地道,“你摸什么脸啊?没看出多少区别,还是那副小白脸,看着还比原来嫩了。嗯,你的手能动了。恢复的还是很快啊?”

  林甲也忽然醒悟道:“的确,刚才还提不起手臂,恢复得真快。”

  “但是完全恢复至少还要三天。否则达不到你身体的强度。”晴天看着他道。林甲活动着手脚,十天的昏迷状态多少让他感觉关节有些僵硬。

  看了一眼晴天,林甲嘟囔道:“我可根本没感觉有什么不一样。”晴天斜起嘴角道:“或许等你完全恢复了,你再可以再感觉一下。我是经过一周才发现自己的不同,一个月之后才会逐渐掌握这种能力。”

  林甲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那么你进化出来的能力到底是什么?”

  晴天缓缓地道:“我的身体不算很突出,但肌肉骨骼的强韧度也高于普通人很多。然而我最突出的却是大脑的脑电波强度。我联系你的那种方式就是建立在一种大脑发出的生物电波上。而脑电波的振动频率如果能够达到次声波的状态就可以引起人体器官共振。只要我加大这种传输的强度,使之我可以很轻松地破坏对方的肌体和大脑,杀死任何人。”

  “摧毁机体和大脑,这也行?你的意思是你是一台活的次声波武器?”林甲愕然道。“所以我杀过很多人,比如大峡谷那次。”晴天的眼神有些犀利。

  “别看我,别看我,你这能力太吓人了。”林甲头皮有些发麻。

  “是啊,太吓人了。”晴天笑容有些苦涩,“但是,上天是公平的。因为大脑超常发达带来的是特殊损耗伤害,我不会活过四十岁。知道那次我为什么在大峡谷大开杀戒么?”

  林甲摇摇头。“因为我不想活了。索性想干一票大的,在杀光食人族的同时,把自己耗死。”晴天淡淡地道。

  “但是,见过了太多的鲜血之后,我忽然又想通了。就算只能活一天,也没必要赌气浪费。”

  林甲叹道:“这真是至理名言。幸亏你想通了。”

  “或许是因为,大平原上还有一个等我的女人。虽然很多人称呼她女神,但是她却情愿当一个女人。”晴天有些痴痴望着天空,嘴角浮出一抹笑意。

  “是繁花?”林甲试探地道。

  “是的,她就像是个圣洁的女神,而我却像来自修罗地狱的恶魔,从头到脚渗着血腥味。可我却想陪着她直到死……”晴天坐在林甲身边,又开始闷头喝酒。这次他喝的不是炎黄酒,而是赵老三旅店里带来的土制的烧酒。

  酒入喉,如火烧。只是他分明觉得这如火的烈酒也燃不起他的心。

  林甲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接过晴天手中的酒壶,大口喝着笑道:“哪怕心如死灰,也有死灰复燃之时。活着不在乎长短,但要活得痛快。”

  晴天眯着眼笑道:“说的很对。但是你这算是安慰我,还是借口想喝酒?”林甲哈哈大笑道:“两者皆有。有了酒和朋友,再加上一个爱你的女人。你不觉得你活着的每一天都是享受么?”

  “谢谢。”“不必。”

  没有更多的交流,有时一个简单的词语就能表达很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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