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五急哄哄的口气,配上他那副傻兮兮的表情,那模样要多二有多二,一点都不高冷,让吴黎觉得自己那天晚上一定是闯鬼,才会认为这个男人是和西门吹雪一样的男人,这分明就是西门二货。
心里默默地吐槽完,吴黎才解释:“我连家马都没有见过,怎么可能闻到野马的味道,叫你咸菜少吃点你不信,那东西不但致癌还影响了的智力知不知道?”
这能怪咸菜吗?明明你那种萌萌要收获的表情惹的祸好吗?辰五直起身走到吴黎身边:“那你说是什么味道?”
吴黎嗅了嗅鼻子:“这也怪不得你,这种味道很复杂,野草的枯黄味,青草的香气,还有新鲜的动物排泄物混杂在一起,别说,一般人还发现不了。”
哎哟喂,辰五快吐了,前一秒脑袋里的咸菜配干饭变成了青草夹杂动物便便。
拜托,吴妹子,你能不能不把屎味说得那么清新脱俗?不过有新鲜的动物粪便,那真的就离动物不远了。
哼~,吴黎见辰五表情有种嫌弃,转头朝发现味道的地方走去,果然只有步棋最懂她,要是步棋在,肯定会比她更先闻到这种味道,而不是要靠她累死累活当警犬了。
虽然步棋不在,步棋的走狗白菜却在,吴黎觉得白菜嗅觉很不错,于是拿了块饼干,诱惑它干活。
可白菜似乎非常不喜欢辰五,正事不干却总喜欢呲牙咧嘴威胁她身后的辰五,那模样像是抢了它几代大饼一样。
至于辰五呢?那更是刷新了吴黎对他认识的下限,居然二兮兮的学着白菜呲牙咧嘴。
真是靠不住,吴黎只有边走边憋屈的闻了。大概走了几分钟,马儿们的踪迹越来越多,吴黎一高兴便也不计较了,只是她觉得身后味道有点重,转头看了某人脚下一眼,那双黑色的皮鞋已经沾染了不少粪便,而鞋子的主人豪不自知。还在喝白菜幼稚的呲来呲去。
吴黎抽了抽嘴角。想起要混进动物就要混淆味道,让动物放松警惕,又看了看自己脚下心爱的鞋子。便十分不厚道的没说出来,只是竖起白嫩嫩的食指放到嘴边嘘了一声。
虽然后面一人一狼都是二货,但还是知道关键时候该干什么,见到吴黎的动作。都放轻了脚步,悄咪咪的跟在吴黎身后。
两人一狼又走了十多分钟。吴黎视力好,发现了一个个小黑点,兴奋的回头朝辰五笑了笑,指了指小黑点的方向。
辰五一呆。想不到吴黎平时瞧着呆呆的,笑容那是萌呀萌,直把他萌得连早饭的咸白菜啥味道都萌忘了。又随着吴黎的手指看去,那白嫩嫩看不见骨节的手。犹如咸白萝卜一样诱人。
想起那天吴黎就是用这白嫩嫩的手从他手掌上夺的刀,肉乎乎又有些温热,不知道放到嘴里好不好吃。
辰五这么一想,心就开始不受控制咕咚咕咚跳起来,他想再看一眼吴黎那白嫩嫩的手,却发现人家已经走了老远,离那群野马不远处找了半人高的草丛伏在地上躲起来了。
吴黎在草地上,把背包拿到面前,从里面拿出几颗胡萝卜,还有新鲜的蔬菜,准备来个诱惑老马,一回头却发现小跟班没有跟过来,而是还傻站在刚刚那里,一副呆愣愣的模样。
真是没出息,见过野马都能高兴傻了,吴黎翻了个白眼,伸出手朝对方招了招手,拍了拍身旁的草地,示意他赶紧过来趴好。
吴黎见辰五带着白菜乖乖趴到身旁,拿出一个胡萝卜和一块白萝卜悄声问道:“你觉得哪个能引来那些马儿?”
辰五也不知道,他根据自己的口味,流着口水指了指白萝卜。
吴黎疑惑电视里面那些驴不是都爱吃胡萝卜吗,难道马儿口味和驴不一样?管它的,都扔过去好了。
那些马儿离吴黎他们的地方有四五十米的距离,它们正安安静静的吃着有些发黄的枯草,表情一点都不美妙,如果它们会说话的话,肯定会说:“天呀,这草好老,要是来点其它鲜嫩的美味就好了。”
当然以上是吴黎呆姑娘脑补的,不过见那些马儿朝扔出的胡萝卜慢悠悠的走过来,便觉得自己脑补得还有那么一点道理,便放轻动作又扔十几根胡萝卜和白萝卜到离他们近点地方。
显然马儿们更喜欢胡萝卜,先有一匹过来吃了第一根,然后便有三三两两的小马过来吃近一点的胡萝卜。
吴黎从背包里面又掏了掏,就在辰五心痛她又要浪费萝卜时,她掏出了两个套马杆。
吴黎拿出的套马杆和电视里面的有根本的区别,它们没有长长的竹竿,只有大概三四十公分有一半擀面杖粗细的木头。
木头的一端有几公分凹进去的地方,辰五根据那形状猜测那是手握的手柄,另一头被钻了个荔枝般大小的孔,他猜测那是用了系绳子的。
果不其然,吴黎把长长的绳子从套马杆的孔穿过去,弄成一米直径的圆圈,然后打上死结。
吴黎的动作十分的快,导致原本有话要说的辰五也来不及阻止,直到她把弄好的两个套马杆递了一个给他时,才迟疑的问道:“用这个?靠谱吗?”
吴黎眼珠子一瞪:“你有更靠谱的方法吗?”
见辰五摇头,吴黎理直气壮道:“那不就得了,待会儿选小的套,那样胜算大一点。”
吴黎看了一眼那些还在抢萝卜的小野马,站起身来招呼道:“快快快,胡萝卜都要被它们吃完了,马上就要吃白萝卜了。”
萝卜之仇,不共戴天呀,辰五也顾不得靠不靠谱跟在快速跑过去的吴黎身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马儿要遭殃,吴黎纵身一跃,跳到一匹小马身上,在小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套住马的脖子往地上一边按下去。
那马儿是匹小黑马,很小,有点温顺,乖乖服从于吴黎的彪悍,不过其它旁边的其它马就不那么乖了,开始要四处逃窜,辰五照着吴黎的姿势也套了一只,可惜他不够彪悍,半天都放不到。
吴黎见那些到嘴的马儿要跑,连忙吹了声口哨,白菜从一旁串了出来。
吴黎指了指脚下的倒地还在啃萝卜的小野马,见白菜拱了拱脑袋,便拉过套马杆朝跑到慢的一只追过去。
那是一只成年的母马,别问吴黎怎么知道,因为那匹马的肚子像塞了什么东西似的圆鼓鼓,而且速度也太慢了,这种抢一送一没有更好的了有没有?
吴黎兴奋之下,狂追过去,那马见身后的姑娘紧追它不放,长嘶一声,就要用后蹄子踢吴黎,可被吴黎躲过,几个回合下来,那马儿终于大概也累了,大概顾及肚子里面的东西,只能屈服吴黎的彪悍之下。
吴黎降服这只母马之后,最好防止它逃跑的方法是骑着它,可惜人家是孕马,她有些不忍,便把套马脖子的绳子系得紧一点,然后慢慢的拉着它往前走。
等她回到白菜守的地方时,发现辰五已经降服刚刚那匹小马之外,还降服了一匹稍微大一点的马,至于其它的马儿,跑到乎溜溜不见人烟,他们也无力不能弄更多只有打道回府了。
收获不小,两人都有点小兴奋,吴黎想起野马难训,出发之前,让白菜用狼嚎声把那几匹马儿吓了又吓,才开始赶着它们回农场。
两人中午饭是在路上解决的,吴黎吃了饭,不忘从背包实际上是空间里面掏萝卜给那些马儿吃。
也许是她太高兴,掏出来的萝卜有点多,让她身后的辰五怀疑起来,和他一样大小的背包,怎么就能装那么东西呢?
不过辰五只怀疑了一秒,随即马上心疼,那些都是萝卜呀,萝卜们做咸菜才好吃好不好?吴黎真是暴殄天物,马儿们真是不懂得美食的乐趣。
吃人嘴软,马儿吃了萝卜腿软,吃饱的马儿乖了不少,不再乱窜劳累白菜一边用狼嚎吓它们,一边追赶它们了。
吴黎是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回到农场的,他们出发时,大家都知道他们出去找野马,说实话,农场里面的人还真不抱多大希望。
他们里面本地居民倒是听说过这里有野马,可那是来无影去无踪,现在又在丧尸乱啃人的时代,鬼知道马儿们都跑哪里去了。
所以等吴黎牵着母马,后面跟着三匹小马出现在众人视线时,他们彻底嗨皮了,老大果然不是一般人,一群人全都围过来牵马的牵马,崇拜的拉着吴黎问东问西
吴黎还是不习惯近距离和人打交道,有些不好意思,又觉得身上汗腻腻的有些难受,便把东西甩给一人,跑回农场里面自己房间洗澡了。
辰五见吴黎一离去,刚刚围上来的人便散了,脸色有些臭臭的,拉住跑得慢的大头和猴子问道:“弄这马儿们,我也有功劳呢,虽然不期望像吴黎那样受欢迎,受拥戴,至少也得给我倒杯水吧,怎么我一进农场,大家都一哄而散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