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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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晨拉着彩云便走,只给他留下一句话,“你若想留,我们又不拦着,再见!”

    “哎,你怎么说走就走!”

    他们都走了,唐鑫哪能一个人待着,恨恨的站起身,追着他们两人而去。

    来的时候,绕了很久,出去的时候,却只是拐了个弯,走了不过一百步,便到了青松书院门口。

    唐鑫那个憋屈啊,“你故意的是不是?”

    “是,那又如何?”刘晨还是不回头。

    此时若是有人看见他俩一前一后的身影,定然不会想到,一个皇子,竟追着一个布衣小子跑,岂不怪哉?

    “别争了,不过是多走几步路,这也没什么,谁叫你非要跟来,”彩云怕他俩再吵起来,便插了话进来。

    刘晨见彩云帮他说话,心里美滋滋,为了附和她的话,回头对唐鑫,又重复了一句,“是啊,原本就是我们俩人的事,你却偏偏要横插一脚,我竟不知,皇子殿下也能干出这样的事!”

    唐鑫脸色一变,全然没注意到自己此时,是个什么模样,耳朵里只听见,刘晨羞辱他的话,皇子殿下又怒了,“我干什么了?你可别胡乱攀咬,你跟彩云又没定亲,本王为何不能插一脚!”

    刘晨脚步不停,“谁说我们没定亲,我连定情信物都给了,彩云也收下了,只差一个定亲的喜宴,正在准备着,怎么,殿下有意见?”

    这下,不止唐鑫傻了眼,就连彩云也纳闷不已,她什么时候收了刘晨的聘礼。

    唐鑫再度怒声道:“这不可能,你什么时候给的定情信物,本王怎么都不知道,再说,彩云不可能与你私相授受!”当然不能了,如果他俩私定身终,交换了定情信物,那么,他的插足,岂不是跟多余的一样?

    彩云疑惑的瞅着刘晨的后胸勺,正要伸手去扯刘晨的衣袖,忽然手心里多了一样冰凉的物什,还不等她反应过来呢,刘晨便已抓着她的手,举了起来,“殿下非不信,非要看到东西才能相信,那么,殿下这回可信了?”

    彩云跟唐鑫同时望着那只举起的手,根据手感来判断,彩云知道这是一对金耳环,但当她看清金耳环样式之时,还是惊讶万分。

    她手心里的金耳环,很小巧的样式,做工一般般,色泽看上去也是陈旧的,一瞧就不是新的。

    刘晨得意的笑道:“定情信物,贵在真诚,这一对金耳环,是我的家传之宝,也许在皇子殿下看来,无甚可贵之处,但在我看来,却是无价之宝,”随即他又回头冲着彩云裂嘴一笑,露出满嘴,整齐雪白的牙齿,“你也真是的,东西都给你了,也不舍得戴着,这一对金耳环,样式是土了些,等我赚够了钱,便将它融了,再添些金子,给你打一套,做为咱们刘家下一代的传家宝可好?”

    彩云定定的看着他,原来他想送的,就是这一对金耳环,看上去的确是旧的,但那不重要,她又不是肤浅的拜金女。

    让她怔愣的原因,是刘晨在她手心里划出的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一句诗词,他们都是听木香说的,当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她明白了。

    有那么一个人,他会陪着你,一

    唐鑫的脸色,在那一刻,变化了很多种颜色,他才不相信刘晨说的,早就彩云定亲了,这人分明就是临时抱佛脚。

    他看着彩云,紧盯着刘晨的侧脸,有些急切的对彩云道:“你别听他的,我早就准备同你定亲,要去你家下聘礼,是你大姐一直拦着,否则那聘礼早搁你屋里了。”

    彩云转过头,目光淡淡的,“我跟刘晨不是这一两日相处的,从前在玉河村,我俩就认识,也是一起长大的,六皇子,多谢你的厚爱,彩云无福消受。”

    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唐鑫如遭五雷轰顶,只听见耳朵一阵嗡嗡的声音。

    长这么大,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拒绝,而且是他最在意的一个人。

    务须,唐鑫的神情,从黑转白再转红,“你当真要为了他拒绝本王?”

    他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越是愤怒,越是冷静。譬如此刻,他已是冷静的不能再冷静。

    彩云不答,拽着刘晨,转身便走。话说多了,失了信服的真,好便用行动好了。

    唐鑫松开的手,紧紧的攥起,目光如箭盯着他们相携离开的背影,脸色隐在黑暗中,晦暗难辩。

    彩云拖着刘晨,走了好几步,见唐鑫站着没跟上来,便压低了声音,凑在刘晨耳边,有些生气的质问道:“这个真是你们家传的?”

    想着刘氏那张脸,彩云怎么也不相信,她能这么大方,把家传的宝贝给她,想当初刘氏恨死他们姐妹二人了。

    刘晨抓紧了彩云的手,微笑的看着她,“自然是真的,假的,我怎么可能拿来骗你,不过我家祖是上也没人做官经商,这副金耳环成色一般,你不会嫌弃吧?”

    说到嫌弃,刘晨的声音暗淡了几分,似乎是难过,似乎是自卑,垂下了脑袋,不敢看她。

    “嫌弃你个头,”彩云佯怒,甩掉他的手,将那金耳环拿在手里把玩细看。

    她捶的一点都不疼,刘晨傻呵呵的笑,他现在终于懂了,单林渊说的打是亲,骂是爱。

    “要不我给你戴上吧?”刘晨又凑了过来。

    彩云噘着嘴,将他的头推离自己眼前,“天这么黑,你咋戴?莫不是有夜明珠呢!”

    “天黑我也能看见,不信我戴给你瞧瞧,”刘晨做势就要去抓她手里的东西,被彩云灵巧的躲开。

    刘晨就是故意逗她,她躲,他便追,全然忘了自个儿的衣服,还湿着呢。

    两人在回程的路上,嘻笑打闹,清朗的笑声,传出好远。

    不同于他俩的兴高采烈,唐鑫一脸阴沉的走在后面。

    一身锦衣华袍,因为浸了水的缘故,全是褶皱,上面沾满了灰尘,将原本白白净净的天之骄子,整成了灰头土脸的落汤鸡。

    尤其是头发,来的时候,梳着好好的发髻,束着发冠。

    回去的时候,发髻乱了,几缕偷偷跑出来的头发,乱糟糟的搭在肩上,发冠也歪歪扭扭的挂在头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一样。

    反观同样跟他掉进水里的刘晨,本来也没束发,而且他是短发,扎了个鞭子束在脑后,在水里折腾那么久,发型竟然也没乱。

    至于衣裳,本来就是灰布粗衣,沾了水,也还是那个样子。

    对比两人的差别,唐鑫心中更加气闷了,快步追上他们二人,“彩云,你还没出阁,怎能私收别人的东西,还不快把东西还给他!”

    彩云跟刘晨同时回头,都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看他。

    这人似乎也忘了自个儿的身份,管的未免也太宽了。

    三人说着争着,很快就走到了街上,刘晨知道彩云没吃饱,就去买了几样小吃,同她边走边吃。

    可怜唐鑫,他肚子也饿着呢,可是一摸口袋,他竟没带钱。

    这位傲娇的皇子殿下,生平头一次知道什么叫,没钱饿肚子的滋味。

    彩云不是木香,如果是木香的话,定然不会再管他,但彩云心软些,见唐鑫顶着一张被人遗弃的委屈模样。

    她扯了下刘晨的袖子,示意他送些吃的唐鑫。

    刘晨本是不愿意的,可是经不住彩云的劝说,很不情愿的,转回身,将另外一个油纸包,塞进唐鑫怀里,“我这个平民百姓,能请皇子殿下吃饭,也是荣幸之至!”

    唐鑫握着他塞给的包子,却没有吃,只有一双愤恨的眼神,瞪着刘晨。

    他虽然是饿了,但也没有到了要吃嗟来之食的地步。

    就在他正欲说什么的时候,身后忽然卷过来一阵寒风。

    这个寒,不同于冬天的寒冷,而是刺骨的阴寒。

    唐鑫也是个机警的,身子突然向旁边闪躲。

    与此同时,刘晨也感觉到了,他第一反应,是将彩云拽到身后,用身子护着她。

    “呵呵,几个小娃娃,也学人谈情说爱,真是不知羞,”就在唐鑫原先站着地方,冒出一于红色的人影。

    说是红色的人影,是因为她全身包裹在红色之中。

    在她站定之后,几个随从模样的人,悄无声息的立于她身后三步的距离。

    彩云跟刘晨都认得她,这女人不就是那天闯进襄王府闹事的那个叫水瑶的女子吗?

    那天见她的感觉,跟今天似乎有所不同。此时的水瑶,浑身透着一股阴寒的气息,如同躲在暗处,伺机而动的毒蛇,用它的那双蛇眼,盯着属于她的猎物。

    刘晨面色凝重,“你想做什么?这附近都是襄王府的暗卫,你敢动手?”他知道水瑶这个女人的目地不单纯,能千里迢迢的为了一个男人追到京城,除了痴缠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执念。

    他面色镇定,悄声对彩云道:“待会我拖住他们,你赶紧往回跑,回去搬救兵。咱们俩个不能都困在这里,懂了吗?”

    彩云犹豫了下,想到他们此时所处的位置,离襄王府只有几百米远,如果他俩都待在这里,真动起手来,肯定要吃亏,于是她轻轻点了点头。

    水瑶半掩着嘴,咯咯的笑着,笑声在夜里听来,诡异的令人毛骨悚然,“谁说我要动手了?我不过是想请你们去做客罢了,有你们在我手中,看她还敢不敢将我赶出来!”

    唐鑫也意识到情况不对,也不计较跟刘晨的私人恩怨,身子一闪,与刘晨一同挡着彩云,冲着那女子冷声道:“这里是京城,天子脚下,你是边关水家的二小姐吧?本王听说过你,很多人都听说过你,但他们一定想不到,水家二小姐,竟也修习了巫蛊之术!”

    刘晨心中一惊,不敢置信的看了眼唐鑫。

    他说什么?巫蛊之术?那不是陇西人善用的吗?

    刘晨见识不多,了解的也不多,但是光听名字,都觉得后背一阵阴寒。

    忽然,几道人影从黑暗中飞出,轻飘飘的落在唐鑫三人面前,几秒之后,又有几个人落下。

    看他们的着装,应该是两批人。

    头先的那一批人,转身对刘晨跟彩云,面色严肃的说道:“属下等人会拖住他们,你们快些回去通知府里的人,告诉夫人,千万不要出来!”

    第二批人中领头之人,也回身对唐鑫屈膝跪下,“殿下快回,这里有属下顶着!”

    看着这两人的神色,唐鑫跟刘晨意识到事情不对。

    再定睛一看四周的环境,这……这竟然不是回府的路,而且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死寂的像个坟墓。

    “呵呵,想走?只怕你们走不出去,”对面的水瑶笑的越发古怪,忽然只见她扬起手腕,昏暗的月光下,她手腕上的银色铃铛闪着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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