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人遍地跑 第十话 塔里有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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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如果是尤尼婶婶的话我一定会飞奔回家,而不是现在这样心不甘情不愿,想到这里心里就有气。

  我一脚踹开魔法塔的大门,一个黑色的人形傀儡,马上把我领到五层的实验室,这个机械和魔法集合而成的傀儡,叫做,韦恩。也就是wein,从我来了之后,他的名字就被直译为红酒了。为什么,红酒就是wein,wein就是红酒呢?停,停,停,不要再想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看着老家伙两眼放光的拿着一个玻璃烧瓶,里面有三分之二还在骨碌碌冒着泡散发出刺鼻味道的紫黑色液体,一只手还在下面施展火魔法控制着温度。我感到胃里一阵翻涌,舌头跟儿在发麻,我努力咽了一口唾沫,让自己不要那么没出息。

  “你确定,这次能成功?”我并没指望能得到肯定的回答,只是没话找话的在拖延时间。

  “当然,”老家伙摇头晃脑,我表情怀疑,“不能确定。”老家伙表情很无耻,我很无奈。

  我想革命烈士奔赴刑场的时候大概就是我现在的表情,我狠狠夺过那瓶子,早死早超生在我这儿是很现实的。我捏着鼻子一扬脖,咕咚咚就灌了下去。

  液体划过喉咙的时候,就像被强酸腐蚀一样,每一寸被那液体接触过的地方,都折磨着我的神经。不出预料,我倒在地上,然后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肠胃以及一切内脏被腐蚀得痛苦,然后我的嘴巴、鼻子、耳朵、眼睛开始往外冒血,我开始数,所谓七窍流血果然是七个洞啊。

  “麻烦你,下回多放点甘草,我这人其实吃不了苦。”我用已经破烂的喉咙对老家伙说。之后我幸福的归入死神的怀抱,他又毫不客气地把我踹了出来,再感受一遍复活的痛苦。

  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自己房间里了,我从床上爬起来,表情平静,自己找件干净的睡衣,放水洗澡。

  这里没有阎王殿,却有冥神哈德斯,老家伙一直在纳闷儿,我到底做了什么缺德事儿,让可以包容所有人的冥神都不肯收留呢?我想我一龙套是没本事惹怒冥神的,这哥们儿八成太忙,把我给漏了。

  洗完澡,自己把浴室收拾干净,擦干净自己一路留下的血脚印,不能总给红九添麻烦。地下一层最靠外的一间房间放着的都是一些没用的东西,我推开门,直接奔一个最大的木箱子去了,掀开盖子,里面有满满的都是衣服,我把那些华丽的礼服,骑装,统统刨到一边,从下面拽出一件魔法袍来,罩在睡衣外面。这些据说都是老家伙那个秒过我一次的弟子小时候穿过的。

  只要不是五层,白胡子鸟人给了我足够的权限,我可以随便乱逛,红九也不会来阻拦我,反正我也不怕机关。而要被带去当小白鼠的时候,红九就会出现,比如说,现在。

  “你来试试。”这无耻的老混蛋,又拿出一个黑色的水晶球,比上次那个还晶莹透明,看得出品质更佳。

  “哦。”这是第几次了,第十七次还是第十八次?从开始用了各种魔兽魔核和珍贵药材制成宝贝的毫无作用,到现在发展为以毒攻毒,每次必死。老家伙一天到晚总有新花样。我真替他心疼,不管是良药还是毒药都是很贵的啊。

  我抱着水晶球,一点不意外自己十五分钟后又开始打瞌睡,也不意外老家伙自己抽一阵子疯之后,又开始埋头研究新魔药来折磨我。自己回房睡觉,睡醒了就去找红九识字,老魔法师派给他的任务就是教我识字,尽管他只是个炼金的产物,一个傀儡,可他确实是个优秀的老师,或者说乔尼斯不愧是大陆第一魔法师,给了他一个优秀的识字系统。认完字,我要去第三层,那里有一个漂亮的女人。

  想起第一眼看到这座塔的时候,一张如梦似幻的女人的侧脸就出现在那个小小的窗口,以至于我住进塔里的第一夜,一直在恶毒的想白胡子鸟人简直太不是个东西了,这么大岁数,居然还囚禁着一个这么年轻漂亮的姑娘在这四面悬崖的地方。那晚我做了个美美的梦,那个女孩儿就是童话故事里的长辫子姑娘正等着我去解救,而我真的打破了城堡,打倒了毒龙,最后救出了公主。

  到这里的第二天老魔法师派红九教我识字,认完字就去找那个我曾惊鸿一瞥的美女继续学习的时候,我的心情是略带着紧张和兴奋的。难道无良作者不打算让我走龙套路线了,难道我真的要翻身了?

  记得我第一次正面见到那个如梦似幻的美人儿的时候,我心里是想着带着她一起跑路的。她还是坐在窗边,披散着火红热情的发,却有着一双天真烂漫的眼,粉嘟嘟的嘴唇,吹弹可破的肌肤,低胸的束腰长裙,斜靠在高背软椅上,微微打开的裙摆,她就是年轻健康和美的象征,她的美很妖娆。我有些羞涩和激动的站在门口,心跳快的吓人,连呼吸都有些困难,我觉得我那时表情一定很猪哥。

  她轻轻张开嫣红的小嘴,调皮的眨了下眼睛,长长卷翘的睫毛象小刷子一样扫过了我的心。她说:“师傅说让我教你学习?”

  我觉得自己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师傅?她不是被囚禁的公主,而是和黑心天使男一个级别的人物。话说,我好像从来也不是骑士来着。

  我定了定神,点了个头,应了一声。

  “师傅说,你不会死?”她的声音如此甜美,我却觉得有阵冷风从窗外吹了进来。

  我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回答,就觉得两肩一轻,剧烈的疼痛让我瞬间恢复了所有理智,我的脸上被溅上了几滴血珠儿,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我表情很淡定很诚恳地说:“麻烦您帮我捡起来行吗?”

  我看到对面的漂亮女人歪了歪头,那样子甚至可以说是可爱的。她微扬起手,念了句咒语,现在还处于我背后的两把炙热的炎刀一下子就消散了,女孩子的眼神很无辜,空气中的温度也恢复了正常,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只是我两条被齐根斩断的手臂静静躺在石头地面上,而我的肩膀处也冒着烤肉的香味,还好这位姐姐速度快所以现在只是烤肉的香味,而不是烤焦的糊味,可你砍掉我两条膀子就未免太不厚道了吧?留一条我还能自己安上另一条。

  然后我见识到了类似于隔空取物的本事,美人儿手里拿着我一条臂膀,却像拿着一条没烤熟的羊腿一样,不太满意的皱了下小鼻子,看到她的表情,我突然想到八个字,“弃之可惜,食之无味。”原来我的胳膊就是鸡肋。

  难道彪悍的白胡子鸟人的美女徒弟更彪悍?难道她是吃人的吗?如果我是只猫的话,你一定能看到我把全身的毛都炸起来的样子。

  只是半分钟过去了,美人并没有用火再去烤烤我那条半熟的胳膊,而是一直用一种有趣的眼神看着我,我觉得就是她要吃人,一条胳膊也够了,于是主动躺倒在靠近地上那条胳膊的地方,等。

  半分钟前被分离出去的胳膊通过手术还是能连接到一起的,而我的能力比手术的还稍微强点儿,我集中精神,感受着两部分连接起来时神经痛感的叫嚣,好吧,现在我至少是个独臂人了。

  我睁眼看到另一条手臂在美人儿手里挣扎,只是美人不撒手,它过不来,而我其实是不敢过去的。

  重新长出来一条手臂和把旧的接上去哪个更疼一些,是显而易见的。

  我想了想,最后没忍住,“我的肉其实是不好吃的,就连稍微挑嘴一点的狼,都不吃。”我说的是实话,恶人谷黑森林还有群证人,不,证狼呢。

  美人儿就是美人儿,即使是笑的前仰后合这常人做来很不雅的动作,她看起来依然艳光四射。

  既然她无意还我,我又没能力去抢,我只能闭眼咬牙忍痛了,骨骼,肌肉,神经,皮肤,我那条胳膊一点点长出来的时候,我看到美人闪闪发亮的眼睛就像孩子在看马戏团表演。我大概永远分辨不出一个人的眼睛能**多少种感情,我只能看出闪闪发亮,只是我不知道这次的闪闪发亮是什么意思。

  等我满身冷汗的长出一条新手臂的时候,美人却把那条旧的向我递了过来,我愣了一下,说:“你留着做个纪念吧。”却看到那条手臂一点点龟裂开来,然后化成了灰,被窗外的风一吹,如此简单的就消散于天地之间了。

  美人朝窗口拍拍手上残余的灰,我的那条胳膊就实实在在连一点渣滓也不再残留了。

  “好了,让我看看你今天都学了什么字,我们先学习造句吧。”我赶紧把红九教字的纸往前一递,美人皱了皱眉头,“这么简单?”

  “是挺很简单,谁让我是文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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