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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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真正玩过杀人游戏的人,在第一次听说有这个游戏的时候,都对杀人游戏有着不同的感觉。在我没有接触过杀人游戏之前,最开始的想法是很模糊的。总是跟东北人的“酒令”联系到一起。“人在江湖飘呀……哪能不挨刀呀……你一刀呀……我一刀呀……”就是这么个印象。

  再后来听朋友说起,现在北京的很多酒吧都玩“杀人游戏”,那时候我还是把这种游戏与喝酒联系在了一起。

  直到有一天,我们去开会和同事们第一次一块玩杀人游戏,才了解了一些杀人游戏的规则。

  记的第一次玩这游戏的时候还是个冬天。我们整个公司的管理人员全部拉到昌平的一家温泉度假村开年终总结会。开完大会,会务组照例安排了许多娱乐项目。什么卡拉OK、泡温泉、蒸桑拿、台球、沙壶球、射箭、保龄……反正这个酒店只要有的娱乐项目,统统地可以玩。会务组的目地当然是希望参加会议的人员能够充分的吃好、喝好、娱乐好、休息好了。我当时,也是会务组的一名成员。等晚上娱乐时间一到,我就四处转悠,生怕哪个环节产生问题。

  没过多久,好多年岁较小的同事就来找我去打牌。凑来凑去的居然凑到了**个人。好嘛!打什么牌能同时**个人一起玩的。就我知道到的,可能只有一种了,“诈金花”肯定行。不过这也太不靠谱了,我总不能带领着一帮子同事进行赌博吧!哎……这可是愁死我了,要是玩“捉三家”这的人还有富余呢。

  我可以陪着。可其他人呢!让谁不玩都不太合适。正在犯难呢,一个同事问我:“要不咱们大家一起玩杀人吧”。

  “杀人?,可我不会呀”我是个很爱接受新鲜事物的,可杀人游戏,我只是听说过,没玩过。确实不敢答应。

  “我可以教你们呀,特别好学的”同事进一步说道。

  我转向其他人问道:“你们愿意玩吗?”

  “愿意”众人答道。

  “你们要是敢死,我就敢埋”既然大家都同意了。那就“掺和掺和”吧!

  杀人的地点就选在我住的房间里了,大家鱼贯而入。

  会玩的同事简单地讲了一下杀人游戏的规则。我们一共是九个人一起玩,第一局游戏之前要选出一个法官来。游戏开始的时候,每个玩家都要座在床边上,把手向后伸。法官说闭眼的时候,所有玩家都要闭上眼睛,法官在天黑闭眼的时候去摸一个玩家的手。被摸到的玩家,就是本轮游戏的杀手。

  杀手每晚闭眼后,可以去杀一名游戏里的玩家。被杀的玩家在天亮的时候由法官向大家进行宣布。每名被杀的玩家都可以留遗言,遗言说完后每个在局的玩家都按顺时针的顺序进行发言来判断谁是杀手,并要进行全体投票。把得票多的人公投出局。直到把杀手投出局,或者杀手把所有平民杀光,游戏才能结束,而这局的匪徒在下一局里自动成为法官。

  听完游戏规则,大家基本上都能明白游戏的玩法了。介绍这个游戏的同事,主动提出要当法官,大家同意了。

  随着法官的:“天黑请闭眼”大家都低头闭上了眼睛。我记的当时,每个人都竖起耳朵,仔细听着法官在摸谁的手。

  天亮了,第一个被杀的是一个女同事,她的遗言留的比较有意思。她说杀她的人一定是个男的,因为女同事是不会杀女同事的。我们几个男的相互对视了一下,都纷纷摇头。由于都是新玩,也没什么经验,完全是靠感觉。总之有说听到法官拍谁谁的声音啦所以被怀疑、有看到谁谁表情不对啦所以被怀疑、有的干脆什么理由都没有就是说谁谁像一个杀手。

  我们大约玩了有十几局吧,由于匪徒少平民多,除了最后一局匪徒坚持到最后,杀光了所有平民取得胜利外。其它局的游戏都是平民胜利。

  大家玩的都很开心,初次接触杀人游戏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可以畅所欲言,怎么说都可以,怎么想也都可以。大家为一个共同的话题坐在一起谈论着、沟通着。

  原来杀人游戏就这么简单,这么容易上手。虽然大家凑在一起挺热闹的。可除了热闹,我还真的没有感觉这个游戏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

  等后来真正的玩上了2。0版本的杀人游戏。我才知道,我们这次玩的杀人游戏严格意义上讲根本就算不上是杀人游戏。

  回想当时的人数,一共有9名同事一起参与了游戏。去掉一名同事来当法官,还有8名同事可以参加游戏。而正规的杀人游戏是这么规定的。8~10名玩家参与游戏时,游戏里应该配置2名匪徒。除配置2名匪徒外,游戏里还要配置2名……2名什么呢?

  就是前文故事里,把“虚竹”送回酒店的那两名人民“警察”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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