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荷国是轩辕寰宇的最后一站,一个十一岁的小破孩再厉害你也别指望他能有多会照顾自己,到了南荷的弥合镇,轩辕寰宇口袋里的钱币宣告用罄,也就是说,呆在客栈里好吃好住,但却没有告诉店老板他已经是个一文不值的穷鬼。
修路过客栈,在轩辕寰宇所在的客栈住了一晚。第二天两人在客栈的大堂遇到。正在吃面条的修感觉有一束目光一直盯着他,一抬头,看到了一个极漂亮乖巧的少年正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摸了摸脸,发现脸上并没有东西,再次抬头时,修的目光中就多了疑惑。“小弟弟,你在看什么?”
一双清澈无比的大眼睛含着浅笑看着你,而且一看就是老半天,目标坚定不移,这样的情况下,你肯定也会忍不住和这双眼睛的主人打招呼。
“叔叔,我喜欢你的马!”
噗!叔叔?是叫他吗?他有这么老吗?修发现刚才那一瞬,他把口中咀嚼到一半的面条吐回了碗里,看了那剩下的面条一眼,有轻微洁癖的修绝定浪费粮食。话说,他的马!绑在客栈外面的那匹马确实是一匹贵重的千里马,但那是他朋友寄放在他这儿的,这少年的意思难不成是希望他把马送给他?
“叔叔,我们来比赛吧,输了的人要帮赢的人做一件事,可好?”
输了,然后就让他把马送他。“怎么比?”在少年明晃晃的笑容下,修也不知道怎么就鬼使神差的问出了这句话。
“我们赛马。”
赛马?他的马是世上少有的良驹,这少年要找到一匹与之相较的马儿,不是太容易吧!“小弟弟,你要用那匹马和我比赛?”
“我没有骑马过来,但我可以在这个镇上找一匹马与你比试”顿了顿,少年好像不太好意思的补充道,“但是我看得出来叔叔那匹是就算在离国也极少见千里宝马,所以……”
“所以你想怎样?”少年略显羞涩的表情可爱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不知怎的,在对话中修就被他连连牵着鼻子。
“请你把马借我三天!”看到修突然惊觉起来的表情,轩辕寰宇满意似得点点头,又继续解释道,“放心,我不会偷了你的马,只是需要和你的马相处三天,摸摸它的脾性,若你不相信,我这三天都可以待在客栈里面。”
对上少年诚挚的目光,修突然为自己刚才一瞬间的不信任感到羞愧。“好!”修下定决心般的轻声回道。
这边在内疚,那边确实心里面已经乐开了花。这个叔叔真好骗!
三天后——
“叔叔,这是你的马,现在完璧归赵。”
接过少年送到他手里的缰绳,修随意的接过,然后抬头,反倒有点不太放心的看向少年,“你的马呢?”三天,三天时间在一个破落的小镇发现另外一匹千里宝马,实在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少年重新走进马圈,不一会,又牵着一匹马出来。那匹马不高、不壮,是一匹通身白色的小马。小白马看起来品种也不错,但要和已经成年的壮年千里马赛跑,那结果现任是可以猜到的。
两人从马圈出发,找了一块了无人烟,甚至是连野草也不见一根的地方赛跑。赛跑之前,轩辕寰宇神秘兮兮的告诉修:“我骑的这匹是母马噢!”
母马?修愣在当场。难道说这孩子打得是这个主意:美人计,噢不对,是美马计。怪不得要问他借马三天说要观察马儿的脾性,感情是琢磨他家马儿喜欢的母马类型!
“比赛开始!”清脆的某个时段男孩子特有嗓音响起。
恍惚在自己的思绪中,修一开始没有听到轩辕寰宇宣告比赛开始的说明。“叔叔?你还好吧!”轩辕寰宇看着发呆的修,关心的问道。他倒并没有乘人之危的骑着小白母马先跑,而是一本正经的等着修回神。
“呃,我没事,我们开始吧!”这孩子,果然是好家庭教育出来的好孩子,从轩辕寰宇刚刚正大光明的行径,修有感而发偷偷在心里认为。
“那我们开始吧!”
跑了几百米以后,修突然发现刚刚的自己有多天真。
什么好孩子,清澈纯真的家教良好的率真孩子,狗屁!看看他现在做的是什么事儿?
轩辕寰宇在他小白母马的尾巴上绑了几个新鲜的胡萝卜,而本来并不贪吃的墨黑,却突然对这些萝卜情有独钟。无论修怎样教训,甚至鞭打,墨黑就是死死的跟在那小白母马的屁股后边——啃萝卜。
敢情轩辕寰宇这三天都没有给墨黑吃东西,而选这个连一个野草也找不到的鬼地方赛马也是早有预谋的。这娃儿,小小年纪,鬼心思就不小,亏还长得那么可爱!苦瓜着脸,修不做小人,结果就是结果,与其他无关。
赛马结果——轩辕寰宇胜!
回到客栈,修仍旧在头痛。他是在不知道该怎么和轩辕寰宇解释墨黑是朋友寄放在他这儿的,他不能送人。
“叔叔,你怎么了?”两人一起回的客栈,一路上轩辕都在对着苦瓜脸的修窥笑,现在倒是好心的向输者表示了慰问和同情。
“小弟弟,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看看……”
“请说。”
“这马……”
“这马挺好的呀,果然是离国稀产的千里宝马。”摸了摸马头,对着谄媚的着他手的墨黑,轩辕寰宇那叫笑得一个灿烂。
“这马是挺好的,但是我不能送给你……”它我一个朋友借给给我的,不是我的东西。
修的苦涩为难的自白还没说完,就被轩辕寰宇一口打败,“送给我墨黑,为什么?”那双纯善的眼睛又是一眨不眨的盯上了修。
“这、这,不是输马的人要为赢马的人无条件做一件事吗?”
“这样啊!”轩辕寰宇点点头,比较了然。两人就这么静默了一小会儿,半晌之后,轩辕寰宇优先开口,说了一句让修想吐血的话,“叔叔,你可比墨黑值钱多了!”
拼命压下抽搐的脸,十七岁的修叔叔可怜巴巴的看向十一岁的轩辕寰宇,缓缓的听他把话说完,越往脸色越黑,轩辕寰宇说到那句:“做我的便宜侍卫,外带还要帮我付住宿的钱付吃饭的钱,付……”反正就是修免费做他的侍卫,还要承担做侍卫期间的主人的一切开销。修的脸色那就一个精彩。
摸摸鼻子,轩辕寰宇终于也察觉到了自己的过分,为减少被横尸当场的可能性,他讪讪的加了唯一一句良心话,“当然,如果叔叔在当值期间觉得我这个主人不可靠的话,可以随时离开。”
又加了一句,“不过离开前,先帮我把这个客店的钱付了吧。”
敢情这几天算计了这么多事情,这娃儿从一开始就为了这点“包袱”,修觉得自己这个不幸被盯上的倒霉蛋可以早点晕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