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和司机毕竟都是他公司的,在事情没有查清之前,任何人都是嫌疑对象。同时他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谨慎地表示不相信吴明新会刻意制造如此惨无人道的报复杀(伤)人案。这两个人他都熟悉,一个是不直接接触的下属,一个是曾在某种场合见过面的全县有名的警察,而此前吴明新既无犯罪记录,更与林强无怨,犯罪动机从何而来?“会不会是有人偷开了他的卡车,让他当了替罪羊?”
负责调查的左吉胜中队长当即予以否定。他说,“在调查他之前我们已经走访了许多人,做了大量工作。你们公司打更的老许头就可以证实那天晚上卡车就是吴明新本人开出去的。而他在进你们公司之前,曾经被公安机关打处过,据我们掌握,此人遇事爱激动,报复心极强,甚至公开扬言要报复公安局。”
左吉胜说:“他还说过‘我不惧公安局那几个鸟人’的话。你怎么为这样的人打保票?”
郑志强一听这话有些意外,于是无话可说,尴尬之极。
现在公安局来抓他了,领头的还是这个中队长。
更让吴明新想不通的事情还在后面。
他的老板郑志强被抓他并不知道,那天吃饭的时候,左吉胜接到了大队长乔银忠的电话,让他吃完饭先放下吴明新如何拼死林强的问题,详细讯问吴明新接受老板郑志强报复公安局中层领导的动机和目的。
大队长乔银忠说这个事现在弄得太大了,公安局干警死了,不上报不行了,市里省里有关部门都知道了,其实丁局长生气的真正原因,他在酒桌上才整明白,丁局长临上省学习之前说缉毒和抓获走私车事小,我们一个好同志被犯罪分子设计杀害事大,一定要一查到底,尽快查清事实真相!
林强一家跟这个吴明新根本不认识,也没有任何恩怨,无论从公从私,这个人没有任何理由报复杀害他,背后肯定有人指使。让他饭后集中力量问清这事,这话,咋听之下的确比查扣几辆走私车和毒品更让左吉胜和刑警们吃惊和生气。
平时,林强对大家不错,何况林强还是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杀害他,夺他的命,是让刑警们感情上难以接受的。
以往,乔大队指派几个有经验的人轮番在审讯室里和犯罪嫌疑人呆上12或24小时,一般来说案子也就拿下了。可惜,从理论和经验上来说是这样,不过对吴明新的讯问却断然没有这样顺利。
吴明新的个性决定了这注定是个难啃的案子,从刑警们吃饱喝好回来再讯问他开始,平时愿意拔个犟眼子的吴明新干脆就不说话了,态度变得生硬恶劣起来。有人给他打开铐在暖气管子上的手,他看着勒肉里去了的扣子印儿,摆出了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刑警们一看就来了气。
一般来说,犯了事不要紧,如果敢做敢当,说心里话,他们也佩服,没见过人赃俱获还如此嘴硬的家伙,事实确凿,他竟仍然连刑警大队也敢骗;更让他们生气的是,这个人还到敢杀害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小子也太他妈狂啦!
根据中队长左吉胜在酒桌上的布置,他们知道乔银忠很生气,问题很严重,眼下的任务已不是继续讯问车和毒品的事,而是要千方百计弄清吴明新背后的主谋是什么人,受谁指使。
借着酒劲,一个年轻刑警进屋顺手啪啪就给了他两嘴巴,因为有规定,形势就没有进一步恶化。一是他们谁也不想犯错误,二在讯问中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即不仅仅是打掉对手的威风,也不是揭穿他的谎言,而是要他的真实口供,也就是说要他交待杀害林强前后到底都干了些什么,出于何种目的,时间、地点,受什么人指使,都有什么人能够证明等等。
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确认或排除,才算取得了讯问的初步胜利。若确认接着深挖,若排除就放人。打掉威风、揭穿谎言等等都是为了获取吴明新的真实口供而存在的前提条件和方法步骤,而不是最终目的。
没想到吴明新因为自己没吃饭,手腕还差点被他们扣断了而愤愤不平,死不开口。他们给他带回了盒饭,他愣是不吃。这一新的矛盾点令刑警们始料未及,也是吴明新此前所没敢想的。可事情一步步逼到这儿了,吴明新也就索性豁出去,任打任骂由你们吧。他想,你们狠,有能耐就把我弄死,弄死我也不认!他又想,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也总有我说理的地方。
吴明新为这一愚蠢的想法付出了更加沉重的代价。
一时间,几乎所有参与审讯的人都投入了他们的情感。他们大多出身工农家庭,虽说平时偶尔也显得有些吊儿啷当,甚至面对社会不公也玩世不恭或义愤填膺,对领导用人不当心生不满,对当官的贪污受贿也痛恨反感,但心底里爱憎分明的警察职责不会变。
后来的实际效果表明,吴明新在被左中队揪起头发之后至少又挨了十五六棍,棍棍凶狠,下下要命,即使不被打死,这一顿拳脚也必挨无疑了。审讯已经变得极其严厉。一时间,一向以“硬汉”闻名运输公司的吴明新,如惊弓之鸟,顿时面如土色,哀嚎不止,蹲下身子从裤裆里往外掏屎,连声说:“我交待,我交待!”
吴明新为他的顽强抵抗付出了惨重代价。尽管他曾经有过数次被警方讯问的经验和相当顽固的个性,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乔银忠可不惯他,包括刑警大队正审他的左中队长等人。不抓住蛤蟆掐出尿,不算完。
在历次的刑侦工作中,他们认为自己代表着法律的威严,代表着法律惩罚和社会矫治的力量,代表着正义对邪恶的专政和镇压的职能,他们不是个人,他们的所言所行都是在行使职务,维护的是法律和政府的权威与威严,这种权威和威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而他们对个别拒不交待的被讯问人的所打所骂,其本质是正义的,是在扭转被讯问人的错误立场,是对他的罪恶理所当然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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