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小队继续往山林深处行走,一路上遇见的东西越多,他们的求知欲越发旺盛。凶猛的老鹰,巴掌大的蚂蚁,还有拳头大的蜜蜂,以及各种奇形怪状却危险至极的植物。
谢九思忙得忘了时间,忘了和阿臻约定的五天,他的心神全被山林吸引。
神秘、莫测,看似美丽的山林里面处处都透着诱惑,诱惑中又透着危险。
谢九思的心里隐隐有了一个答案,山林如今的变化,阿臻功不可没,其中起的作用最大的,应当就是阿臻撒下的种子。
一行人很明显的发现,山林里的变异动物,大多是草食动物,唯一遇见的一只肉食动物,却是前几日吃了兔子脑骸的老虎。
几日不见,老虎威风凛凛,口吐火龙,俨然是山林一霸,那么他们是不是可以假设,兔子是因为吃了草,所以才会喷火,而老虎则是因为吃了兔子,所以才会激发异能。
一干人的心情略显沉重,按照这样的发展下去,山林里的动物植物全部变异将会是早晚问题。
那么若干年以后,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
这就像是一条食物链,一种会传染的病毒......
当植物变得危险,当动物的力量比人类强大,一年两年或许不会有什么变化,但是百年以后呢,人类的生存之地,是否会被动物侵占?
正如此时此刻......
勘察小队狼狈窜逃,屁股后面跟着一群蜜蜂。
俗话说得好,蚂蚁多了咬死大象,他们再怎么厉害,身手再怎么矫捷,面对一群拳头大的蜜蜂也只有逃跑的份。
从一开始的淡定从容,到现在的狼狈不堪,简直一言难尽。
他们身上的衣衫,没有一个人完好无损。
蜜蜂嗡嗡的声音,仿佛就在耳边。
刘成一边跑一边骂娘:“吗的,蜜蜂都这么凶猛,这还要不要人活了。”
张国余充耳不闻,火烧屁股一样往前奔,哪里还顾得上说话。
周杰是精神异能者,体力略显不济,全靠张威拖着跑,一边跑一边喘气,指着前方道:“快......快......前面有条河。”
众人闻言,使劲儿加快速度,拼了命地往前跑,正应了一句古话,逃得比兔子还快。
来到河边,“扑通!”“扑通!”“扑通!”几声响,一干人没有丝毫犹豫,一头跳进河里。
蜜蜂找不到目标,嗡嗡在上空盘旋了半响,这才慢慢撤回。
又等了片刻,直到岸边没有一丝响动,直到周杰查探到蜜蜂远去,他们这才松了口气,放心大胆地钻出水面。
一个个人心有余悸,发现大家狼狈的姿态,你看我,我看你,想哭,只觉得欲哭无泪,想笑,哪里又笑得出来,总之心里憋得慌,被一群蜜蜂追得这样狼狈,说出去都没人信,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刘成爬床水面,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岸边,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想动了。
紧接着,张威也躺倒了岸边。
一众人从水里出来,心里的感觉仿若劫后余生,脸上的表情仍残留着刚才的后怕。
刘成见气氛沉重,笑着打趣起来,他对周杰说道:“小子,咋样,蜜蜂扎到屁股没?”
周杰瞬间炸毛,讥讽道:“你要是没有镜子,就去水里照照,我敢担保,你娘都不认识你。”
此刻的刘成满脸鼓包,肿得像个猪头。
“噗!”张国余喷笑出声。
张威也笑了起来,别说,他们这一行人,此时此刻的姿态让人看见,保准他妈都不认识他。
王大虎道:“娘老子的,比上战场还刺激,今儿算长见识了。”
谢九思挑了挑眉,没好气地道:“也不知道是谁,偏要去捅马蜂窝。”
王大虎神色尴尬,急忙闭紧嘴巴。
张国余笑了笑,调侃道:“大虎啊,你送婆娘的蜂王蜜,代价还真大。”
王大虎支支吾吾,难为情的挠挠头:“我那婆娘爱漂亮,这不是听说蜂蜜能美容吗?”
刘成不屑地嗤笑一声,眼中流露出嫉妒的神色,跟一群单身汉谈婆娘,简直找打。
于是,王大虎理所当然地被众人群起而攻之。
说说笑笑间,气氛轻松起来,谢九思找了个空地儿,迅速把身上打理干净,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又脏又乱身上粘粘糊糊的感觉了,如果阿臻在的话......一定会把他保护得安然无恙。
又想起阿臻了,思念像是潮水一般涌上心头,谢九思的表情柔和起来,唇边挂起一抹温柔的浅笑,也不知阿臻现在在干嘛?一时之间,他的归心似箭。
这次探索收获很大,众人也累得差不多,或许该到回去的时候了。
只是很快,谢九思的笑容僵住了,他记得自己答应了阿臻五天就回。算算日子,入山至今似乎已经半个月。
完了!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自己回去以后肯定要倒霉。
他的预感很正确。
秦子臻忙完手头事情,时间已经过去七八天,他觉得自己很不开心,就知道不能让小九搞研究,这不,又把老公给忘了。
秦子臻原本打算当天就去山里捉人,只可惜计划不如变化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做为他难得的两位友人,秦子臻对胖子和恒王世子的到来很欢迎。
两人的变化很大,胖子现在已经不能叫做胖子了,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尽管仍有些虚胖,却只让人觉得他憨厚老实,骗鬼的吧。
秦子臻唇角抽搐,几年不见,胖子做戏的功夫见涨。
恒王世子浅笑盈盈,好一个风度翩翩的佳公子,未语先笑,八面玲珑,此时的他,哪还一丝当年提起牡丹姑娘的猥琐样。
“秦兄,好久不见,哥们想死你了。”胖子眼中的惊喜不做假,一看见他就扑了上来。
秦子臻闪身躲开,笑话,要抱他只抱老婆,抱个胖子算什么回事儿。
胖子扑了个空,目光幽怨瞅着他,激动掉落一地,真伤感情。
秦子臻心中好笑,久未谋面的生疏感,被胖子这一闹瞬间一扫而空。
恒王世子笑了笑,拱手道:“秦兄。”
秦子臻心情不错,笑道:“你们要来连州,怎不提前给个信儿?走,先去府里坐,晚上给你们接风洗尘。”
恒王世子苦笑一声,直言道:“实不相瞒,此次我与成瑞前来代表的是恒王府与恭王府。”
秦子臻一挑眉梢,瞬间秒懂,敢情这两位是来拉关系的,对此他并不是很在意,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很难抛开利益二字,他们能直言不讳,已经是对自己奉上诚意。
秦子臻瞅了他们身后的人一眼,玩笑道:“行了,有话屋里说,咱们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先说好,想从我这讨便宜,价钱可不低。”
恒王世子一听有门,立马喜形于色:“秦兄能够给予方便,在下已经感激不尽。”
秦子臻拧巴着眉峰,一脸嫌弃:“瞧你酸的。”
胖子哈哈大笑:“可不是吗,这家伙回了恒王封地,成天学那些老学究,酸死了。”
恒王世子苦着脸:“没办法,父王就喜欢这调调。”
自从恒王争位失败,人就变得荒唐起来,成日不着四五六,偏偏又喜欢文人雅士,以前对儿子放养倒没怎么管他,只是自从他在京城露了脸,用轰天雷整了大昭皇帝个措手不及,恒王便开始看重他了,各种教育轮番上阵,种种辛酸不提也罢,不过,能够得到父王的看重,结果还是可喜可贺的。
几人一边走,一边聊,随行的人马,也在秦子臻的吩咐下由侍卫带领前去客房安顿。
胖子说起路上的事情,心中颇为感叹,当初秦子臻离京,他们心里还很担心,谁知几年不见,连州这个荒凉之地,竟然发展成一座各国纷纷忌惮的大城。
恒王世子目光复杂,他早就知道秦兄不是池中之物,然而亲眼看见连州的变化,看见连州的繁华,他仍然有些不可置信,和秦子臻相比,他与胖子的那点成绩不简直堪一提。
胖子一路吐槽,说个没完,说起京城的事情更是眉飞色舞:“多亏你留下的轰天雷,你是不知道,我和阿文差点离不开京城......”
那个时候,两人身陷险境,求救无门,直到现在想起当年的事情,他们仍旧恨意难平。
秦子臻这时才知道,两人当初逃离京城可谓惊险万分,很是经历了一番波折。
各路藩王造反,恭王蠢蠢欲动,压根不管胖子死活,反正他多一个儿子不多,少一个儿子不少,更何况,少的还是他最不喜欢的那个。
大昭皇帝面黑心狠,藩王既然不顾血脉之情,他便干脆拿各位世子祭旗,两人全是靠着轰天雷一路轰炸才能顺利逃出京城。
其中经历了多少艰苦,唯有他们自己知道。
多少次死里逃生,现在想起来心里全是泪,唯一值得庆幸的,恭王与恒王发现了轰天雷的价值,视线渐渐转移到他们身上,要不然,就算活着回去,面对家中的环境,两人恐怕也讨不了好。
离家几年,家中格局变幻,兄弟争锋相斗,他们两人根基人脉全无,背后如果没人撑腰,只位了世子的位置,他们就挡了不少人的路,弄个不好就会死无葬身之地。这个时候,轰天雷的存在很重要,不仅成为了他们的保障,更成为他们的底牌。
那样的厉害的武器,谁不想要,大昭乱相已现,谁不想分一杯羹。
恭王那边且不提,恒王却是对儿子上了心,恒王世子坦言承认,他能有今天的地位,被父王定位继承人,均是借了秦子臻的光。
两人此番前来的目的,便是军火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