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佣兵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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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边再次沸腾,这一次是兴奋的喝彩声。在场的所有血族佣兵都精神一震,在他们看来,既然格雷斯肯放下身份下场,胜利一定是手到擒来。

  只有格雷斯心中明白,眼前的这位术偶没有那么容易应付。他知道术偶可以通过燃烧物质来获得各种各样的能力,但这个叫墨离的家伙居然能燃烧四种物质,其中还有一种是极难对付的水晶。

  可这还不是最棘手的,最出乎他预料的,是墨离燃烧铜后获得的巨大力量,格雷斯曾经与会燃烧铜的术偶交过手,在他的印象中,燃烧铜是根本不可能产生这么夸张的力量的。

  但现在不是为自己看走眼后悔的时候,格雷斯明白,无论从哪方面来讲,他都需要赢下这一战。

  他决定全力以赴。

  墨离也在心中紧张的思索着,他不是没想过格雷斯会下场,但关键在于,格雷斯已经看了他的十几战斗,他却对格雷斯的战斗方式一无所知,这对需要提前确定好燃序才能取得巨大优势的术偶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但也有应对方法,那就是设想最可能发生的几种情况,针对每一种情况设计好燃序!

  墨离一边全力运转着大脑,一边紧盯着对手。他看到格雷斯没有佩戴长剑,反而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割破了手掌。

  鲜血从格雷斯的掌心涌出,飞快地凝成一把长剑,散发出危险的血光。

  墨离的心中警惕起来,这是他预想中的比较坏的一种情况——格雷斯果然会使用血魔法,而且毫不隐藏,一上场便用了出来。

  这是对方对墨离的实力的认可,但也让墨离觉得更加棘手。血魔法不同于神术,使用神术的战斗可以用以力破巧来形容,祈星教的高手追求的是以无上神威直接碾压对手。

  而血魔法则以诡异多变著称,如果没能摸清楚对手的底细,很可能莫名其妙地就遭到对手的致命一击。

  墨离不敢贸然进攻,他燃烧着钠,将自己的反应速度提升到最高,静待格雷斯的进一步动作。

  但格雷斯没有急着进攻,反而在自己的手腕上,划出了第二道伤口。这一次,鲜血顺着他的手指滴到了地面上。

  血液刚一沾地,就像活物一样分成五道,在格雷斯身边聚成五个血潭。紧接着,像是有什么活物从血潭中耸立起来,活物很快达到了成人的高度,渐渐变化出人形,最终呈现在墨离眼前的,是衣着外观、手中武器、甚至手上的伤口都与格雷斯一模一样的五个傀儡。

  “血分身!”

  场边爆发出惊呼,墨离也不由得在心中惊叹一声。

  血分身是很有名的一种血魔法,这种分身和墨离用水晶制造出的幻象不同,它们拥有实体,虽然实力远远不如本体,但足以应付普通的敌人。

  最关键的事,血分身和本体一模一样,就连施术者本人受了伤,在血分身上也会出现同样的伤口。如此一来,在激烈的战斗中,几乎不可能区分出谁是本体谁是分身。施术者可以混在分身当中,抓住对手出现破绽,发起致命一击。

  血分身十分难以修习,但格雷斯不仅会使用,还能同时召唤出五个分身,这已经足以说明他的实力。

  好在针对眼前这种情况,墨离正好准备了一种预案可以应对。在当六个“格雷斯”一起扑上来的瞬间,墨离飞快地吞下水晶,点燃。

  他决定利用水晶的隐身和钠的高速,任意挑选一名“格雷斯”发起偷袭。由于六个中有五个是分身,他挑中分身的概率很高,而以分身的实力,墨离有把握一击将其摧毁。之后他可以依靠钠的速度逃脱其它分身和本体的攻击,寻找机会再吞下一块水晶,重复以上步骤,直到将所有分身摧毁,再和格雷斯的本体硬碰硬地交手。

  这就是墨离的计划。他进入隐身状态,迅速靠近离他最近的“格雷斯”的背后,发起攻击。

  刀刃干净利落地穿透了对方的胸膛,如他所料,这是一个血分身,但墨离漏算了一点——血分身就算外观与血族一模一样,内在构造却与血族完全不一样。

  就算被贯穿心脏,这个血分身也没有立刻“死去”,反而遭到攻击的瞬间,手臂以正常不可能的角度反折过来,死死地抓住了他的身体。

  而与此同时,另外两个血分身已经挥剑而至。

  按照计划,他接下来应该吞下一块水晶,但既然身体已被抓住,就算他点燃水晶也无法摆脱,反而会被另外两个分身重创。

  危急时刻,墨离当机立断,他果断吞下了一块符文铜。

  澎湃的力量涌向全身,墨离的手腕带动短刀,用力一绞,第一个血分的胸口处顿时出现了一个碗口大的血洞,可即使这样,它依然试试抓住墨离的身体没有放开。

  墨离冷哼一声,刀刃横拉,将血分身从胸口切成了两半,血分身终于无法再维持形体,重新化成血液,落在地上。

  但与此同时,另外两个血分身的长剑已经抵到了他的身体上。

  墨离竭力躲闪,好不容易终于和敌人重新拉开了距离,但身上也多了两道伤口。

  如果不是燃烧符文铜强化了他的身体,他现在已经被对方重伤了。

  墨离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战术被格雷斯完美破解了。如果不找到新的方法,他根本无法扳回劣势。

  但格雷斯可不会给他慢慢想对策的时间,四个血分身加上本体毫不客气的围上来,对墨离展开围杀。

  在接下来的时间中,墨离只能拼命躲闪,避免与敌人正面交战,但就算如此,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内,他的身上又添了三道伤口。

  更可恶的是,格雷斯居然又重新召唤出一具血分身,将血分身的数量重新补足到了五个。

  虽然墨离是术偶,受了伤也会流血,失血会导致体力飞速下降。再这样下来,墨离估计自己再过三分钟,就没法躲开敌人的围攻了。

  他不得不考虑,是否要熄灭掉符文铜,先燃烧一块铁,让自己恢复伤势再说。

  想到这里,墨离突然抓到了一点思路。

  为什么要熄灭铜,而不是熄灭钠?

  相比起铜、钠和水晶,铁是在战斗中用的最少的一种物质,唯一可能使用到的套路,就是同时燃烧钠和铁,一边依靠钠的速度躲开敌人、拖延时间,一边用铁恢复伤势。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相对瞬息万变的战斗来说,铁恢复伤口的速度太慢了。

  但如果敌人对自己只能造成轻伤,如果燃烧铁的恢复速度能赶上受伤的速度,是否就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墨离看了看身上的剑伤,发现伤口比想象中的要浅得多,只是因为一直来不及处理,才不停地在流血。

  仔细一想,他就明白了原因。

  首先,符文铜的燃烧效率提升后,增长的不仅是他的力量,身体强度也会受到同样的提升,毕竟铜的效果是同时提升力量和身体强度,只不过提升力量在战斗中带来的效果太过明显,让墨离忽略了身体强度的增强。

  其次,血分身的实力远远不如本体,无论是它们的力量,还是鲜血凝成的武器的威力,都远远不如格雷斯本人。

  以上两点因素合起来的结果就是,只要墨离燃烧着符文铜,血分身的每次攻击就对他造成不了多少伤害,而这种程度的伤害,以铁的恢复速度应该刚好可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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