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忌神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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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文命学》系列《命理珍宝》第17章“比劫去财格”内容如下:

  “乾造:丙丁丁乙

  子酉酉巳

  大运:戊己庚辛壬癸甲

  戌亥子丑寅卯辰

  此造是以财多身弱看,还是以身强财重看,还是身极弱从财看?关键是巳火以旺看还是以金局弱看,说不清楚。如果我们抛开日主衰旺之说另辟蹊径,这个命就不成问题了。因丁火唯一的根是巳火,以巳火为“主”,即他具备劫取他人财的能力,此造之财酉一个落日支,指他的妻(主离婚),又劫他人的财(主不择手段发横财)。壬寅运刑动巳火,劫旺见财之流年主大发,故壬申、癸酉年发大财。我们以前讲的一个无赖命:甲子丙寅丙寅甲午的劫财午也是他的“主”,局中枭旺,枭旺心毒,再加上羊刃,心狠手辣之辈,一生贫贱,行至酉运靠卖假货发财,是因卖假货能劫得他人财而赚钱,道理是一样的。

  八字无印用劫财、羊刃者,主非正当生意和勤劳赚钱,有的会不择手段,也有的靠抢、骗、偷、赖。尤其是第四种类型用劫当“主”的情形,这样的人要小心交往。”

  卜文命学说得好,我们学习命理,首先应学会分辨人性的善恶好坏,才决定同不同这样的人交往。一般而言,忌神无制化者人性都不好:羊刃(凶暴性急)、七杀(小气、少义气、善阿谀奉承、擅整人)、枭神(心毒、薄情寡义、搬弄是非)、伤官(无法无天、目无纲纪、任性)等凶神无制化者,要小心防范;喜神无力远隔者虽无害人之心,但属于无能、小气、懦弱之辈,少交往为宜。学命者不可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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