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超能力之给我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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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壹秒記住『 qu 】

  卢冲忽然发现,李文堂的眼睛开始眨个不停,紧接着,一股神秘的能量从李文堂的胳膊上,传导到卢冲的手里,再通过卢冲的身体,传导到他的双眼。

  一时之间,卢冲感到,双眼火辣辣地疼,仿佛有人在对他的眼睛做着手术。

  说时迟那时快,这个奇怪的事情发生在短短的一秒钟,一秒之后,卢冲忽然感到头晕目眩,他连忙松开李文堂,摘掉厚厚的近视眼镜,扔到一边,眼前豁然开朗,原本朦胧的世界忽然清晰起来。

  他看到三百米外一棵柳树在吐芽,看到柳芽上晶莹的水珠。

  他看到五百米外一个漂亮姑娘嘴角的美人痣,那颗痣显得她更加娇俏动人。

  他看到六百米外一个美丽少妇双颊醉人的酒窝,仿佛盛满了醉人的美酒。

  呃,相对于原来一米之外看不清人脸的视力,现在这视力简直好到爆!

  再也不用戴着那笨重的眼镜了,再也不用眯着眼睛看人了,眼前的世界看起来好美丽!

  当卢冲欣喜若狂时,李文堂傻眼了,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眼睛完全看不清这个世界了,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朦朦胧胧,仿佛隔着一层雾,李文堂发出一阵哀鸣:“我才四十岁啊,怎么就得了青光眼白内障了啊。”

  卢冲不想让李文堂在这里久待,以免李文堂看出端倪,便踢了李文堂一脚:“总是看人低,总是偷窥别人**,现在得报应了吧,眼瞎了吧,还不滚去医院看看!”

  李文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没去思量为什么卢冲突然扔掉了眼镜,他赶紧跟头流水地跑去医院看病。

  医生仔细检查了一下李文堂的眼镜:“你没青光眼,也没白内障,你近视了。”

  李文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视力好得很,0啊,怎么说近视就近视啊。”

  医生含糊地说:“可能是你用眼太久,过度疲劳吧。”

  李文堂想起自己总是喜欢在黑暗里窥人**,啊,偷窥算用眼过度疲劳吗,他心里十分懊恼,真印证了卢冲那兔崽子说的话了,报应啊。

  回家路上,李文堂走起路来很不习惯,一脚深一脚浅的,因为看不清红绿灯,被车撞了。

  此时的卢冲,满心欢喜之后,脑袋里浮现许多问号:为什么自己那么一想,就能把李文堂的视力剥夺成自己的呢?难道说自己拥有了特殊的能力,只要惦记着谁的东西,就能把谁的东西弄成自己的?

  他仔细回忆了一下刚才发生的事情,大致得出几个猜测:

  这种能力应该是超能力吧,是两次雷劈后留下的美好后遗症?

  那个人必须是坏人吧,不然自己下不去手?

  必须要跟对方有肢体接触,才能实现能量转移?

  必须有“给我多好”的念头,没有这个念头,超能力就无法启动?

  能量转移是从高到低,只有自己的能量不如对方,才能得到对方的能量?

  既然视力可以通过这种超能力得到极大的改善,那自己刚才担心的那些问题,颜值、身高、身材、形体舞技、声乐歌技、台词嗓音……是不是都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到改善呢?

  希望,这一切的猜测都是对的吧。

  如果是对的,那自己只要遇到足够多足够强的坏人,剥夺他们各项能力和属性,那自己就能在很短的时间里,变成完美的人,甚至能变得无敌的人!

  想到终将完美的自己,想到环肥燕瘦的娱乐圈,卢冲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就在这时,卢冲忽然看到,远处一栋楼房的五楼,一个没有拉上窗帘的房间里,一个男孩正在跟一个女孩拉扯。那个男孩和那个女孩都是他认识。

  卢冲猛然想起来一件事情,二十年前的这个时候,正在发生的一件事,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

  二十年前的那一天,恩,就是卢冲现在重生的同一天。

  那天晚上,学校旁边的变压器烧了,停电了,晚自习提前放学。

  卢冲回到寄宿的小姑家,实在不想再去复习该死的数理化,就想到租书店租几本小说换换脑子,却没想到,大冬天的居然打雷闪电,一道闪电劈在旁边一栋房子,卢冲吓了一跳,摔在泥浆里,崴了脚。

  那道闪电打中了他们学校篮球队的队长李明浩,一个长得有点像刘天王的帅哥。

  那天晚上,李明浩喝了点酒,听他女友刘欣悦说父母都去参加宴会了,便去了刘欣悦家。

  本来两人郎有情妾有意的,早晚都会发展到最后一步,可李明浩酒后急了,想直接发展到最后一步。

  刘欣悦虽然早恋却不随便,死活不同意,李明浩就硬来。

  估计是老天爷看不过去,一道闪电把李明浩打死了,刘欣悦被李明浩什么未遂的事情也传了出去,名声臭了,满城风雨,人言可畏,她跳河自杀了。

  看这次的情况,跟上次截然不同,这一次闪电没有去打正在强迫女人的李明浩,反倒打了无辜的卢冲。

  卢冲心中一万个羊驼奔腾而去,真想指天怒骂,贼老天,我可是大好人啊,你丫居然连着劈我两遍!

  不过他转念一想,应该是同一道闪电,劈中他2016年的身体,随后划破长空,把他2016年的灵魂打进1996年的身体里,这闪电不但没有把他1996年的身体打碎,还让他得到了终将无敌的超能力,看来这老天爷并不是那么讨厌,反而有点儿可爱呢,想到这里,他对这造物主老天爷充满了感激之情。

  这个时候,一辆破旧得近乎报废的救护车慢慢悠悠地开到租书店前,一个胖胖的白大褂从车上下来,一脸不耐烦地嚷道:“谁,谁得病了?”

  租书店老板指着卢冲:“他……他被雷劈了!”

  白大褂吩咐护士抬卢冲上担架,卢冲却腾地站起身,往远处那栋楼房狂奔而去,他要去救刘欣悦。

  那白大褂指着卢冲势若奔马的样子,瞪着租书店老板:“像被雷劈过的样子吗?混蛋,浪费医疗资源!”

  这个年代还没有校花一说,但据后来同学们回忆,如果排当年的一中校花排行榜,刘欣悦绝对名列前茅,刘欣悦是典型的白富美,平时高傲得很,从来不把卢冲这种只会苦学的书呆子放在眼里。

  卢冲当时跟其他男生一样,还曾暗恋过刘欣悦,现在回想,江城一中不出美女,刘欣悦是矮子里拔将军,不论是相貌、身材、性格,都跟卢冲的审美理想相差很远,现在的他对刘欣悦没有半点感觉。

  不过,刘欣悦毕竟是他同班同学,是条活生生的生命,他要是不知道有这种事情还则罢了,知道以后,不能见死不救,更何况,他还有事要刘欣悦帮忙。

  卢冲一口气跑到五楼,找到刘欣悦家,刚到门口,就听到里面的惊叫声。他连忙按门铃,按了好几下,没有人应答,里面的惊叫声更加栖遑,看来刘欣悦非常危险了,再晚一点,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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