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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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是找李燕北,但让他重新接手地盘,显然还不到火候。.

    找到李燕北的时候,他正从三十个公馆中的第十个公馆里走出来,沿着晨雾迷漫的街道大步而行。他步子虽然还是跨得很大,却仿佛已显得很沉重,他的腰虽然还是挺得笔直,但眼中却已有疲倦之色。

    昨夜他根本没有睡过。

    十一年来,他都会在晨曦初露时,沿着这同样的路线散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无论刮风下雨,从未间断过。

    这地区是属于他的,他走在这些古老而宽阔的街道上,心里总是充满了骄傲和满足,就正如大将军在检阅自己的士卒,帝王在巡视自己的国土一样。

    每当这时候,他身后总有一大群人跟着,但今天却没有,连一个人都没有。

    因为今天的李燕北已经没有对他们生杀予夺的权力,也没有给与他们荣华富贵的能力。

    因为今天是他最后一次巡视这块地盘。

    一切生物都有一个极为相似的本能,谁能给自己好处,就跟着亲近,谁比自己厉害就怕谁。

    在这一点上,人有时候和狗差不多,可是有时候狗甚至比人还要强一些。

    狗毕竟还懂得忠诚。

    李燕北沉默着,说实话,他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当时的冲动。

    能爬到他这个位子,冲动实在是一件很要不得的事,实际上他这些年已经很少冲动,甚至在床上他也能保持强大的冷静和控制能力。

    但是这一次偏偏就冲动了,冲动的原因,一方面为了钱,另一方面,他相信西门吹雪。

    他觉得自己和西门吹雪是朋友,那么西门吹雪既然出战,他当然要力挺。

    那么一瞬间的冲动和热血,让他找到了一丝当年的感觉,那时候他还不是这一片的老大,考虑的问题也没有现在多。

    只做他想要做的事,而不去考虑结果,那是‘年轻’的感觉。

    李燕北苦笑了一下,找回这种感觉很好,但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如果重来一次,他未必有这种胆量压上生家姓命。

    晨曦之中很宁静,也很安全,当李燕北是一头雄狮的时候,他才有猎杀的价值,现在的他只是一条野狗,杀了他反而会脏了刀。

    苏阳和陆小凤就像两只鬼,从晨曦之中出现。

    “你现在还有多少把握重新掌握地盘?”苏阳问。

    李燕北一愣:“我早就把代表着权力的令旗移交给白云观了。”

    苏阳从怀里掏出一面小旗子,小旗子是黑色的,镶着金边。

    这面旗子,在京城的地下世界中,就相当于朝廷的虎符,皇帝的金牌令箭。

    当李燕北知道苏阳他们做了什么之后,眼睛顿时睁大了。

    “你们害死我了!”

    “我要是重新掌权,西门吹雪一旦输了,我全家老小就要死!”

    “不行,我好不容易逃出了这个大坑,现在就算打死我我也不往里面跳了!”

    李燕北张口说了一大串,总之两个字:不干!

    苏阳一句话就挡住了他:“顾青峰是四大侍卫杀的,不是我!”

    然后李燕北就开始犹豫了,他当然知道这句话的分量。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算他输了,在京城也能重新崛起,这个后台实在太大了,大的可怕,大的通天。

    “西门吹雪到底会不会输?”李燕北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毕竟是混江湖的,如果完全靠朝廷,在江湖里很难混的下去,所以你要给我一点信心!”

    “这条街上有几间茶馆,都在什么时候开?”苏阳忽然问了一个看起来一点关系都没有的问题。

    李燕北一愣,然后如数家珍道:“一共三间茶馆,宏盛和泰来茶馆还有两个时辰,老宋茶馆最小,所以开的也最早,现在老宋应该已经起床烧水了。”

    “我会带给你一个明确的证明!你现在回去重新收拢手下,你记住,在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比武之前,不要做任何买卖,京城不乱,你就是头功。以后就算有八个南城老杜,也只能跟在你后面吃屁。反之,你就是到了江南,也只能跟在人家后面吃一辈子屁!”苏阳说。

    “一天时间,如果没有证据,我就带着全家老小离开,哪怕吃屁,也总比死全家好。”李燕北临走的时候说。

    然后苏阳和陆小凤就到了老宋茶馆,老宋果然正如李燕北所言,正在烧水。

    一炷香之后,滚烫的开水在茶碗里激起一片泡沫,陆小凤用碗盖挂掉了茶水中的泡沫,好奇道:“你不是喜欢喝酒吗?为什么大清早带我来喝茶?”

    “因为和尚不去酒馆。”苏阳说。

    话音未落,寒光一闪,“叮”的一声,桌上茶碗已被打得粉碎。

    寒光落下,竟是一枚三寸六分长的三棱透骨镖!

    门口挂着灯笼,灯笼下果然站着一个穿青布袈裟,芒鞋白袜的和尚,正在对着他们冷笑。

    陆小凤有时候是个很懒的人,他并没有去问这个和尚为什么打碎他的碗,而是拿过另一只碗又倒了一碗茶,谁知这和尚还是不放松,一挥手,又是两枚飞镖发出,冷笑道:“你们两敢不敢过来!”然后转身边走。

    当然敢,世上他们不敢做的事还很少,于是他们追了出去。

    和尚的轻功不错,领着他们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谁知他们一走进去,这和尚竟忽然向他跪了下来,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

    陆小凤愣住了。

    苏阳拿出最早的那根透骨钉,道:“你是关中‘飞镖’胜家的人?”

    和尚道:“在下胜通。是来还债的。”

    陆小凤更意外:“还债?”

    胜通道:“胜家门上下,都欠了两位大侠一笔重债!”

    陆小凤道:“你一定弄错了,我从不欠人,也没有人欠我!你呢?”

    苏阳道:“关中胜家,似乎和珠光宝气阁的关系不太好。”

    胜通道:“正是!六年前,本门上下十一人,全都败在霍天青手里,满门都被逐出关中,从此父母离散,兄弟飘零,在下也被迫入了空门,虽然有雪耻之心,怎奈霍天青武功高强,在下也自知复仇无望!”

    陆小凤道:“你以为我们杀了霍天青,毁了珠光宝气阁,替你们出了气,所以要来报恩!”

    胜通道:“正是。”

    其实珠光宝气阁的覆灭,并不是苏阳和陆小凤一手造成的,甚至连霍天青严格来说都并非死在他们手里,但总有人偏偏都要将这笔账算在他们身上,有仇的来复仇,有恩的来报恩。

    江湖中的恩怨是非,本就说不清楚,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无非就是看苦主心里认为谁是他的仇人而已。

    所以他们也不解释。

    胜通抢着道:“若非两位大侠仗义出头,珠光宝气阁今曰还在耀武扬威,霍天青又怎么会落到那样的下场!”说完,忽然从怀里拿出个包扎很好的油布包,双手奉上:“这就是在下特地要送来给两位的!”

    这油布包裹包着的,竟是一条上面染着斑斑血迹,还带着黄脓的白布带。一打开包袱,就有股无法形容的恶臭散发出来。

    “有毒?”陆小凤一眼就看出布条上血的颜色不对,恶臭的气味之中,也有一股淡淡的辛辣刺鼻。

    胜通点了点头,神情更慎重,压低了声音,道:“这布带是叶孤城身上解下来的!在下为了避仇,也为了无颜见人,所以特地选个香火冷落的小庙出家,老和尚死了后,在下就是那里唯一的住持!他是今天正午后来借宿的,来的时候,在下本没有想到他就是名动天下的白云城主!”

    陆小凤道:“后来你是怎么知道的?”

    胜通道:“他来了之后,就将自己关在房里,隔半个时辰,就要我送盆清水进去..”

    他本来也是江湖中人,看见这种行迹可疑的人,当然会特别留意。

    “除了清水外,他还要我特地去买了一匹白布,又将这油包交给我,叫我埋在地下。”

    叶孤城当然绝不会想到这香火冷落的破庙住持,昔年也是个老江湖,所以对他并没有戒心。

    “我入城买布时,才听到叶孤城在张家口被唐门暗器所伤,却在春华楼上重创唐天容的事。”所以他就将这位白云城主的装束容貌,都仔细打听了出来。两下一印证,我才知道到庙里来借宿的那位奇怪客人,就是现在已震动了京华的白云城主。”

    “这么说来,叶孤城其实在第一次和唐天容的交手里,虽然杀了唐天容,但自己也已经受伤中毒,他第二次出手对付唐天仪,只不过是故意做出自己无事的假象?”陆小凤道。

    苏阳点头:“你我都见识过天外飞仙,那根本不是伤人的招式,而是要人命的一剑,更何况宫九一战之后,叶孤城也应有了突破,怎么可能之断了唐天仪的双臂,而留他一条命?”

    陆小凤忽然又摇头:“这依旧说不通,如果叶孤城真的伤了,他找个地方好好养伤就是,干嘛要再出面向世人做出他无恙的假象,这对他和西门吹雪最后的一战,有害而无利!”

    苏阳笑了:“也许他压了一大笔银子买自己输,所以要骗别人再压一大笔银子买他赢?最后他就能赚一座金山?”

    “死人要什么金山?”

    “你别忘了,上次海外小岛一事之中,青龙会的金山已经被我们搬到了辽东战场上,他们很缺钱的。”苏阳说。

    “不是说这次最危险的地方,是在皇宫内吗?”陆小凤意外道:“钱和那把椅子相比,似乎算不了什么吧?”

    “你忘了,那把椅子也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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