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边成(1)

+A -A

  我长这么大,只佩服过一个人,那就是我们伟大的**。

  我喜欢欣赏他那些激扬的文字,他那夹着烟指点江山风度,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但是,当我到这个学校后,我又佩服上了白小俊。我一直自认为自己长得很帅,曾经自比安七炫,看到他之后,我才觉得有些惭愧。我不是同性恋者,但是白小俊真的长得很帅。学校里有很多的女生追他,我除了羡慕,就只有是佩服了。

  很巧,我们成为了兄弟,因为臭味相投,我们才能无话不谈。一包万宝路,两瓶蓝带,几根绝味鸭脖,一首林志炫的《单身情歌》,就拉开了我们的夜生活。

  我发现,白小俊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喜欢一个人站在窗外唱歌,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他的歌声很好听,说得更详细一点,那就是非常富有感情。我喜欢他那专心致志的样子,陶醉于其中,以至于有一阵子我逼他天天在我睡前唱《牵牵牵手》给我听。

  我发誓,如果白小俊进入娱乐圈,绝对是一当红的偶像。不管是哪一方面,他的实力都不比那些明星差。

  我们能走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都不爱读书,我们同时鄙视那些厚厚的书本,同样讨厌那些烦琐的计算,我们一起翘课,我们一起打架,我们一起在学校看美女……

  朋友不在多,而在忠心。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朋友,有烟抽,有酒喝,说说笑笑,轻轻松松,混混沌沌,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白小俊喜欢打篮球,他是一个街球高手,他玩出的那些花哨动作让我目瞪口呆,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在美国的街头出生。

  而我跟他不同,我是一个足球爱好者,说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职业足球队员,我憧憬加入英国切尔西俱乐部,与我的崇拜者兰帕德同时在绿茵场上拼搏。每当我把这个伟大的理想出说来的时候,白小俊就会一瓢冷水泼了过来,什么时代了,中国的足球已经淘汰了。听到这话,我也就只能沉默。对于中国的足球,我无语。

  关于女人,我的要求没有白小俊那么高,看得过去,温柔体贴,也就够了。可是,世事总是事与愿违,并不是说我现在的女朋友长得不漂亮,她很漂亮,很高雅,很娇贵,就是那高高在上的性格让我有些不能忍受。她叫金寒,是一个富家千金,爸爸是集团董事长,妈妈是会计师,她总有挥霍不完的金钱,英雄豪杰视金钱如粪土,她却视金钱如玩具。有一次,我看到了她银行卡上那么长的一串数字,当时就有些眩晕的感觉。

  在这一点上,白小俊似乎要比我幸福得多,他的女朋友萧妮是我们公认的校花,两人比翼双飞,在学校里可是别人谈论的焦点。

  我做为他们的好朋友,忠心祝福他们能永远在一起。

  我不得不说的是,他们真的很般配。我本不相信世界上有完美的爱,但是他们走到一起后,我才体会到,这遥远的完美,只有他们能演绎得出来了。

  小俊,加油。

我要报错】【 推荐本书
推荐阅读:
校妓 番外 边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