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巧遇马贼
玩的欢乐的蓝琳并不知道,就在她放肆的笑,放肆的歌唱喝酒跳舞的时候,有一双眼睛在角落里怔怔的看着她,看着她的眉,看着她肆意的笑容,火光印在她的脸上,就像瞬间盛开的烟火,明艳动人,从来也没认真的看过她,此时这般细细的看去,竟生出一种奇异的感觉。
可是……他懊恼的抱住头,将心里这一团才浮现上来的倩影消除,不管如何,他都必须保护父亲留下来的人们,父亲已经死去,死在大唐,作为儿子的他便要更好的活下去,保护这些人不受契丹和大唐的伤害,伤害他的人,他绝不会轻易的放过。
死死的捏住拳头,紧紧地,就如当年母亲死在自己面前握住他的手一样。这时,一双有力温暖的手握住它们安禄山抬起头,显出史思明儒雅的面容,他的担心从他的表情和目光里传递出来。
安禄山收起苦涩的笑容,替代是无所谓的挑眉大笑,见史思明仍然是满眼的不同意,他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老兄,今日怎么了,不是女人被别人抢了吧”他笑闹一番,将刚才摇动的心思深深地埋在心底。
第二日,天还未亮,太阳还在偷懒睡觉,连风儿也懒得动,停在树梢上休息。
蓝琳背着史思明为她准备的包裹,骑上那匹特别漂亮,她无数次想要骑上去的大白马,侧过头向身后的寨门看去,寨门的形状隐隐地在阴暗里来,就这样马上要离开了,她心里竟然牵起不舍的感情,这里的生活虽说不上有多么的好,可是特别的轻松,如果可以,将来找到哥哥,解除他的心结,便去找李白,他们也可以找个这样简单的地方生活,想来,应该很不错。
“嘚嘚嘚嘚……”
马蹄声在阴暗的夜色的力响起,空气不知名的有点冷,还有点血腥的味道。蓝琳皱皱眉头,应该是自个的幻境罢了,这次她这方向可没有走错,是向西去的,这一片很安全,是万平寨的常用牧区,那么个野狼什么的早都被吓怕了,不敢来这里觅食。
何况蓝琳在万平寨这一个多月的日子里,也没有闲着,就用在附近弄到的一点草药,做了些微毒的药粉,虽然毒性不大,可对付野狼便是绰绰有余,便是武功不高的普通人,也有一定的麻痹作用,危险的时候也可以拿来吓人。
走吧,这里最终还是不属于她,她笑着望向天际就要升上来的太阳,金色的阳光似冲破天际,将这一方的黑暗驱散,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驾,驾……”
安禄山一早醒来,他没有穿战甲,而是穿着简单的胡服,简单的洗漱一下,便出了帐篷,太阳刚刚升起来,天才刚刚蒙蒙亮,起床的人比较少,整个万平寨都显得特别安静。
他低头走着,想着从上头意外得来的消息,该如何去跟那丫头说,真的将她赶走?想到这个,心里居然有点莫名的烦躁。
他走着走着,一抬头,居然不知不觉走到那丫头的帐篷前,犹豫的要不要进去,想了半天还是决定跟这个丫头谈谈在做决定,走上前,重重的拍打帐篷帘布:“丫头,醒了没?”
里面没有人回应。
他加大声音:“丫头,快点起来,我有话跟你说”
仍旧没有人答应,里面就好像是没有人一般,他按捺下心中的不满,还是比较耐心又唤:“丫头,这次事情可有点麻烦,我知道你不喜我,可今天我们也得谈上一谈。”这也算是低声下气头一遭,想着这丫头在怎么着也得答应一声吧
可惜,事情可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帐篷里面仍然没有声音。他皱皱眉头,难道是昨夜喝的太多?既然不行,就不要逞能嘛,非要抱着酒坛子,醉死活该。
他虽这么想,这手呀就已经去撩帘子,帘子才撩开一半,就听到后面有人唤:“安禄山,今天可真早。”这声音这么熟悉,他怎么会听不出来,便转过头去,打着哈哈:“史思明,你也挺早嘛”他其实还是有点尴尬,就算是他那点男女观念比较淡薄,可这被史思明这个挺正经有点像中原酸儒的人看到,也不免老脸有点红。
史思明好似完全也没有发现,他架上安禄山的肩膀,将他往另一边拖去:“走,去我那,昨**吞吞吐吐,什么都不说,弄得我可一夜没睡,今天,你可得给我说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这叫什么事?他现在可不想跟他谈,你说那丫头,这么大的声音,她怎么可以睡的这么熟,咋就没有醒,难道……他一下想起平日里都没见过那丫头喝酒,难道是醉死过去了?
他也不顾史思明拉着他,甩开史思明的手,就撩帘走进帐篷,“砰”他很不意外的撞在不高的帐篷上,不过,他一点也没感觉到痛。
眼前整齐干净的帐篷里哪有那丫头的影子,平日里乱糟糟的被子也收拾的整整齐齐,在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叠纸,上面还写着字。安禄山走过去拿起来,上面没有写什么临别赠言或者感谢什么的,倒是写着一些方子,开头写着一些常见病的名字,还有得病时的状态,下面写着用到的药材,写的很详细。
就是这字,真的有点……嗯丑
史思明站在安禄山的身后,自然也看到他手里的那一叠的药方,心里百感焦急,竟是平生第一次对自个的行为产生后悔,不过,后悔归后悔,他也没有追那丫头回来的念头,倒是安禄山,似乎想要去寻,他挡住:“你不用去了,她天还没亮就骑马走了,这会肯定走的很远……”见安禄山有点不甘心,他又说:“她本就不属于这里,迟早就是要走的。”
安禄山看向手里厚厚的药单,终究没有说什么。
晌午,他吃过午饭,便将需要注意的事情跟史思明一一说清楚,又到老寨主那里拜访一趟,便打算返回军中。史思明自然知道事情的厉害,他们万平寨的老邻居——英卓马贼动向不明,前几日似乎出动不少人,在这一带活动,很有可能是因为英卓的弟弟——阿扎木的事情,那英卓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对这个弟弟到底厚爱的很,只怕这次不能善了。
现在埋怨安禄山太过于冲动已经没用,只能将精力放在防卫上面,又恐在寨子里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故而,他并没有说是英卓马贼动向异常,只说是防范草原野狼,幸好平日里寨子里的人对他都很信任,也没有多说什么,就每家个出四名壮丁加强巡逻。
这边紧张的在戒备起来,那边的蓝琳一点也感受不到,她正骑着大白马,逍遥的走在大道上,连马鞭也挂在腰上,任由着大白马自个走。
好马,真是好马,温顺可爱,跑起来舒服的很,不知比安禄山那家伙的又瘦又小的黑马舒服好多,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拍拍马鬃,伏在马儿的背上,对着它的耳朵轻唤:“马儿啊,马儿,你这般灵性,怎么能没有名字,嗯……”她思索一下:“不如,我以后就叫你白云好吗?”。她就是个傻人,喜欢做些不着调的傻事,如果太白或者哥哥在这里,一定又要笑她的痴了。
呵呵,痴一点又如何,人生不过如此听着马儿欢快的嘶鸣声,蓝琳不禁一笑,抚上马儿的耳朵:“噢?白云,你好像很喜欢这个名字嘛白云,我的白云,这接下来的路,就只有你我相伴了,不要丢下我好不好”她蹭着白云的马耳朵,听着它欢快的蹄声里夹杂着轻轻地嘶鸣声,不由啼笑,心情也开朗很多,任由白云载着她,也不管到底身在何方,就这么看着风吹草地的宜人景色,享受温暖的日光浴。
就这么不知道走了多久的路,走的蓝琳都有点昏昏欲睡起来,不是她睡功强,而是这暖洋洋的太阳照着实在舒服的很,在加上白云走的不快,又走的很稳,实在是跟坐摇篮差不多。
蓝琳抓抓头,驱赶讨厌的蚊子,脸上一疼,“啪”她打到自个脸上,去取下来一看,一只可恶的“吸血鬼”死在她的手心里。
真恶心蓝琳郁闷的拿出帕子,将手擦干净,随手丢下马,染血的手帕掉在地上,沾起片片尘土,失去刚才明艳的颜色。
这还没走多久,突地,白云似乎是受到什么惊吓,又或者感觉到什么危险,它猛地加快速度,向旁边的草丛里窜去,旁边的草丛颇高,几乎长到人的腰部。
“啊”蓝琳惊叫一声,没有一点心理准备的她,身子猛地向后仰去,差点从白云的背上掉下去,幸好她反应的快,一把抓住白云的马鬃,要不然说不定直接躺在白云的马蹄下,就是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
她没有唤着白云,知道它定然是发现什么,有灵性的动物,它们的感觉往往都要比人灵敏的多,且让她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旁边半腰高的杂草,不停的往两边散开,白云跑了一阵,忽然停下,发出轻轻地急促的嘶鸣,好像在催促蓝琳,蓝琳一时半会也没猜到它想干什。
见蓝琳没有动,它似乎更急了,哀声嘶鸣之后,它猛地先双膝跪地,然后后腿在跪在地上,然后侧过马头,用它吗大大的马眼,看着蓝琳,马头还不停的往下点。
蓝琳立马明白它的意思,暗骂自个真笨,匆忙从白云的背上跳下来,静静地蹲在它的旁边,白云见她下来,整个马身上向旁边一倒,压倒无数的杂草,它用马嘴艰难的叼着那细细的杂草,往自个身上拉,看这模样是要将自个给掩藏起来。
旁边的蓝琳看的一愣一愣,这哪里还是马,明明就是马精,居然还懂得用杂草掩藏自个,看白云弄的辛苦,她忙帮助它,又拔下不少杂草,盖在它的身上,时间似乎非常的紧急,白云的嘶鸣声越来越急,只是声音特别的轻,估计也传不了多远。
好不容易将一切弄好,蓝琳便给自个也弄个草环什么的戴上,潜伏在白云的身后,在草缝里向大路那边看去,其实,她什么都看不见,只能看到无数的绿油油的杂草在自个面前晃悠,去看不过就是图个安心罢了。
就在这时,大道那边突然响起“嘚嘚嘚……”的马蹄声,听这气势来的人居然还不少。
第一百一十四章巧遇马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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