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家族的财产管理
李元智从87年年底的时候,开始制作一个家族财产管理办法,一直到前段时间才完成。之所以现在就做这件事就是因为李元智发现一些所谓的现代富豪最大的问题往往是后继无人,很多纵横商场一辈子的枭雄不得不面对子辈争产或者败家的局面,所以从一开始李元智就准备做好这方面的打算,把一切问题抹杀在根源,为家族打造一个传承的基础。
而李元智采用的办法也确实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主要就是借鉴和反省。借鉴那些成功传承家族的优点,反省那些败家子的问题。
首先李元智设立大量的家族信托就是借鉴的美国豪门凯悦酒店帝国的掌控者——普利兹克家族。国际建筑界的最高荣誉“普利兹克建筑奖”就是由其家族的基金创办并赞助的。这个家族通过设立大量的信托基金让家族财富传承了上百年,并且合法避税了几十年。但是最终还是在2011年家族财产被数十个继承人瓜分了。
李元智既要学习其中的优点,还要避免出现这样的状况。
所以李元智又学习很多欧美甚至是日韩的传统财阀对家族财产的处理方法最终总结出了最适合自家的办法:
一、家族的财产除了明面上公之于众的以外,理论上由全体家族成员共同拥有,但是由家族理事会代为管理。
二、家族名下的产业在李元智之后将会完全由职业经理团队接手,不会直接交给家族成员,但是家族成员可以选择学习经商,只要经过考验和历练,经董事会同意后可以在家族公司里担任高层或者运营官。
三、家族将会成立家族理事会,由家族内部通过所有成年并且拥有有效投票权的族人投票选举理事,在一些关乎家族走向的重大问题上,如出售家产、产业全面转型等,也可由全体家族成员公投表决。(理论上所有在家族出生的拥有家族血统的人成年之后自动拥有投票权(家族血统并不仅仅包括李氏子嗣,任何家庭成员的后代均算作是拥有家族血统),而其他人如在外出生长大的拥有家族血统的孩子、通过结婚或者领养等加入家族的人、家族产业的一些高层管理人等,需要成年并加入家族十年以上由三位或者三位以上拥有家族有效投票权的人推荐经家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拥有有效投票权。如洪英达因为为第一代创始人且经过李志鹏和李元智一致同意加入家族。一些拥有投票权的人因为违反家规或者其他原因也可被取消投票权,但同样需由三位及三位以上的有效投票人或者一名理事提议,经理事会表决。
四、理事会将会选出理事长,理事会拥有运营所有家族财产的权利,如任命在家族拥有股份的公司的股东或者董事代表,或者决定家族基金新的投资方向。理事长拥有一些特权,如提名董事代表但会由理事会审核表决,在家族面临危机的时候,经理事会授权可以临时接管所有家族产业,但是也将担负所有责任。理事任期为六年,理事长任期为三年,均可以连任。其余家族成年人则组成家族管理委员会,对家族进行日常管理,争取建立一个和谐民主的家族。但同时家族管理委员会也有监督理事会的职责。(可以参考美国国会、总统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也算是一个三权分立的雏形)
五、家族信托持有实际资产,家族成员持有虚拟股份,占股比例按照积分分配,每一个家族成员出生就拥有固定的积分,之后根据贡献来获得积分。由家族理事会管理这些财产,但是所有成员拥有自己所持股份的分红权,如果是未成年人将会由家族基金为其成立信托,直到其成年之后在将这部分财产全部交给他。以后则每年自动拥有分红的支配权。这些股份是终生制,出生的时候自动获得,但不可传给下一代,去世后自动收归家族基金。但是贡献获得的积分可以传给下一代作为初始积分,初始积分不能传给下代,这样就避免了隔代传承。家族成员自己在创业的公司如果最终不选择传给下一代而是并入家族的话,可由家族审核核算成积分。
六、具体分红比例由理事会根据每年的收益决定,如出现亏损或第二年需要战略投资等情况也可暂停分红,但理事会担负全部责任。在家族财产中除了每一位家庭成员都会拥有的虚拟股以外,还可以通过增发虚拟股奖赏给那些为家族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哪怕是外人),鼓励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更加努力。但是这一部分股份将不再是终生制,而是职位股,即在职的时候可拥有分红权,离职的时候则取消。
七、专门设立家族福利信托基金,每一位家族成员都可享受基金所提供的家族福利。基金将会提供家族成员所有包括基本生活费、受教育的费用、医疗费用等人一生所需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家族会创造最好的生活条件、受教育条件、医疗条件。
八、家族理论上鼓励成员自己选择发展道路,不管你是想学习经商、行政、艺术。,还是想成为一个建筑师、工程师,除了违法犯罪或者反人类反社会等行为,一般来说家族都不会干涉。甚至有必要的时候家族随时可以提供帮助,帮你发展事业,但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比如说你是一个音乐家,家族可以帮你在维也纳开音乐会甚至帮你宣传,有没有人来听就是你自己的事;再比如你要用自己分红的钱创业,家族可以帮助提供渠道和人脉关系网(在不违背家族整体发展的情况下),至于赚不赚钱就看你自己了。
九、任何家族成员不得联合外人以任何形式伤害其他家族成员或者背叛家族,否则将会被逐出家族,取消股份分红权和家族福利。具体流程为该成员被举报后由家族管理委员会调查,在由家族成员投票决定其是否被逐出家族。
十、这些章程将会陆续实行,一些需要长久准备的如职业经理团队则会在李志鹏和李元智期间会逐渐培养和发展。部分分红也会在这之后逐渐实行,如李元文、李元武或者未来洪英达的孩子自动拥有虚拟股份,成年之后将会获得这笔资金的支配权。但其他章程如公司管理权力的移交和家族财产的移交将会在李元智之后的一代人开始实施,毕竟现在所谓的家族都还不存在,还需要李元智通过努力来发展,在那之后,也许家族已经成为了一个隐形财阀,在移交权力保证家族的传承也不迟。
十一、原则上以上条款为家族总章程,相当于国家宪法,是不可更改的。其他一切细则都必须遵守总章程,但是考虑到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些条款中也许有些会过于僵化不适合时代的发展,因此可以经过全体家族有效投票人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后可以增加或者更改其中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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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李元智想出来的办法,有一些也许现在还并不完善或妥帖,但是李元智准备在未来几十年内逐步完善它,所以时间很充裕。
说实话,当洪英达和李志鹏刚看到这个办法的时候简直是惊呆了,可以说虽然只是个雏形,但也可以看出它的科学性,从多方面考虑了在家族传承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充分考虑了内忧外患,具体的效果还不是很清楚,但至少可以保证家族能够顺利传承下去,在往后的事情可能就只有神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