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楚天齐,今年十八岁,通海市二中高中毕业生,身高一米七,成绩,学识,才华,口才,胆量,相貌,家世,体力,一切都是普通之中的普通。如果你看到我,你就会知道,从古到今的英雄伟人们所悲怜的大众苍生究竟是什么模样了。因为我的脸就是可怜的大众苍生的标准注释。
我有过无数个梦想,从幼年时的超人,到国小的宇宙探险者,到后来的天文学家,再到今天的……梦想是变得越来越现实了,但假设现实是一条平行线,梦想是一条抛物线的话,那么,那条抛物线仍是高高在上,也不知何年何月才有与平行线重合的一天。
今天是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还有几天就要高考,为了让大家在临考前轻松一下,校长别出心裁地在学校礼堂举办了这个高中毕业生舞会。
在这个观念越来越前卫的时代里,常有荒谬的事情发生。我们这家二流高中再加上古怪的校长,舞会从一开始就注定与众不同。
校长先生甚至还特地给这次舞会搞了个口号,叫做——“最后的表白!”
最后的表白?我的表白对象就在离我十米外坐着。
我们学校的校服真是糟糕透了,拜托,居然让这么漂亮的女生穿蓝白相间的短袖上衣,再来一条蓝白相间的长裤。真是傻死了,傻倒家了,到底是那个白痴设计的?还是根本没有设计,直接就拿了一套养猪厂的工作服救搬过来了?
不过,还是美,虽然穿着这么垃圾的衣服,可是还是美,美到让我晕眩。在五彩缤纷地灯光下,她一直坐在角落里默默地喝着饮料,一边喝,一边笑着看着在场内跳舞的同学们,扎着马尾辫的脑袋和柔和的身躯在舒缓的音乐中随着节奏轻轻地摆动。
在这时明时暗的光芒中,我看到她明亮的眼睛和明亮的涂着润唇膏的嘴唇缓缓地一张一合,她雪白的牙齿和白皙的皮肤在空气中散发着芳香,微微发红的耳垂传来致命的诱惑。
我已经喝了八杯冰冻可乐了,冻得我的肠子都几乎青了,但是,这一切,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整个人都激动得热血沸腾,浑身颤抖,牙齿乱咬,兼有急尿现象。
此时此刻,我的脑子里充满了无数的经典对白,我真是恨不得一口气,在她面前,把所有的表白全部说给她。
我很想走到她面前,像《101次求婚》里的星野达郎那样说道:“我,即便是50年之后也不会改变,我仍然会像现在这样爱你。”
我也很想走到她面前,像半生缘里的顾曼桢那样说道:“我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会永远等着你,无论是在什么时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会有这样一个人。”
而我最最最最想的,就是像张国荣在《阿飞正传》里那样,迈着非常放荡不羁,放荡不羁到有点摇摇晃晃的步伐走上去,然后像他那样若无其事地把手搭在张曼玉眼前那样,把手搭在她的面前,看着她,说道:“看着我的手表。”
然后她就会有些紧张地反问道:“干嘛要看着你的手表?”
我别过脑袋,胡乱扫了扫别处,然后,拽得飞起地说道:“就一分钟。”
她于是很老实的看着我的手表,一分钟后,她脸红心跳地垂头道:“时间到了,说吧。”
我很帅地抿了抿嘴唇,再吞一把口水,很茫然地看了看四周,问道:“今天几号了?”
她会很听话地说:“三十号。”
我于是装着回忆一般地想了想,然后一边飘忽不定地看着她,一边说道:“三十号,五月三十号。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号晚上八点之前的一分钟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分钟的朋友,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已经过去了。”
“哇塞,酷毙了,酷得神仙都非呆不可。没救了,这表白方法简直是棒得没救了!”我在心里这样想着,兴奋地用力甩了一下手。但是当我睁开眼睛,从幻想中醒来,看到十米开外的她的时候,我一下子从天堂掉下了人间。
没错,对白确实是酷毙了,可是那是只有张国荣才玩得起的对白,我要是有张国荣那么帅,我也敢那么干。可是我有吗?我没有,所以我不敢!而且,就算我不要命了,我真的敢,那我最起码也该有块像样的表吧?张国荣要是像我这样,戴着块电子表去跟张曼玉这么说,你看看张曼玉会不会还脸红心跳,她一定会说,“儿童商店在左边的第三个巷子里。”
天啊,该怎么办啊?这是我的第一次表白啊,不会要胎死腹中吧。而且,这次真的是最后的机会了,我没有她的电话,没有她的地址,没有她的邮箱,没有QQ号码,没有MSN,什么也没有。要是今天什么也不做,就这么让她走的话,那我很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楚天齐,你十八岁了,你要做一个猛男!猛男!
我在心里呐喊着,吞下第九杯冰可乐,用力地把又差点要喷涌而出的尿憋回膀胱,浑身顿时打了一个激灵,而这一个激灵,让我的脑中顿时灵光一闪,我终于……终于想到了一句最最最适合我的对白——那就是在《这个杀手不太冷》这部戏里,那个十二岁的小女孩玛蒂达,突然对那个老是买牛奶的酷杀手莱昂说的,“莱昂,我想我是爱上你了,这是我的初恋,你知道吗?”
对,就是这句,就是这句!我下定决心了,我视死如归了,我豁出去了,日子不过了!
天神保佑,我终于迈出了第一步,我缓缓地迈着蹒跚的步伐,来到了她的面前。当我离她只有一米左右的样子的时候,她笑着看着我,“天齐,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也喝可乐啊?”
当看到她对我笑的时候,我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斗志,差一点被完全摧跨,但是我不能,我不能这么容易被摧跨,我楚天齐在此时此刻是一个猛男,一个猛男!
我深呼吸了三次之后,才终于好不容易抵抗住了她笑容的诱惑。然后,我在心里暗喊一遍一二三,终于不顾一切的,悍不畏死的,聚精会神的开始了我预定的表白行动——“Howabout,howaboutyou……”
Fuck,怎么会是这句?《理智与情感》里的休.格兰特对着爱玛.汤普森?真是天要亡我,怎么在这个关键时刻,我居然会说错台词,真是*,*,*,我狂*不止,天啊!
“天齐,你怎么了?怎么突然说起英文来?”她很开心的笑了起来。
她笑了,是啊,实在是太好笑了,实在是太可笑了,楚天齐,你这个大白痴。
我尴尬地笑了笑,缓缓地把手插进自己的头发里,使劲吃奶的力气用力撕扯,脑袋里始终有一个声音盘旋,“现在该怎么办?”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家伙走了上来,站定在我和她之间,然后完全当我透明一样,神情款款地注视着她,说道:“谨弈,我想我是爱上你了,这是我的初恋,你知道吗?”
Oh,Mygod,Jesusiscrazy,这王八蛋抢我台词?
而这个时候,我看到谨弈的眼里充满了温暖和感动的眼神,她朝着这个王八蛋眨了眨眼睛,然后同样当我透明一样地说道:“也许,我们该先跳个舞?”
谨弈说着,站了起来,对我笑了笑,和那个王八蛋手牵手走进了舞池,只留下我这个依旧在这里憋尿的家伙。
这就是我,楚天齐的第一次表白。
在厕所里花了整整一百五十三秒才把膀胱里的液体释放干净。当我如释重负地走出厕所,看到谨弈跟那个抢我台词的家伙在舞池中间开心地跳舞,心里真是沮丧极了。不过,却是一点生气的感觉也没有,实事求是的说,那家伙和谨弈在一起,还真是满搭的。而且他的家世也不错,长得也比我帅,个子也比我高,风度也比我好,唯一差一点的是成绩,不过还是比我好。嗯,总之是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都比我好。就算他把台词让给我,到时候在那里跟谨弈跳舞的人还是他吧。
我这是怎么了,一个丢在人海里,用显微镜也找不出来的家伙,怎么竟然也敢对校花动心呢。我要是真的像那个家伙那样表白了的话,她说不定会觉得更加好笑,说不定甚至会笑到一下子把嘴里的酒都给呛了出来。然后,第二天,我的白痴表白就会传遍全校,成为通海市二中经久不衰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经典传说。
当想到这些的时候,我真是一点心情也没有继续在舞会上待下去的心情了。
从学校礼堂出来,踩上自行车,骑出学校,也不想回家,就在街上乱晃。也不知道晃了多久,我看到路边有一个叫做“失恋达人事务所”的酒吧。
当我骑着自行车晃过的时候,看到这块奇怪的牌子,我于是心想,反正没有地方去,不如进去看看好了。我于是把自行车停好,然后把手插在校服口袋里,推门,走了进去。酒吧里人真是多啊,一眼看上去,全都是美女,一个个春风满面的样子,哪里像是失恋达人?
呓,好像看不到一个男人?真是奇怪啊,难道不小心步入女性同志吧?
怀着这种奇怪的心情,我来到吧台前,看到吧台里站着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留着长发,胡子拉碴的男子。他的身材看上去并不高,相貌也谈不上英俊,不过,看他跟吧台前那些美女说话时候的言谈举止,举手投足间,却散发着一种不可名状的魅力。而身上穿的衣服也算不上名贵,但是却也别具风格,让人觉得简直是为他度身定造。
他站在吧台里的感觉,简直就像是黎明站在吧台里的感觉一样,不显山不露水的,但是身上的光芒已经笼罩了整个酒吧。我现在终于开始有点明白了,搞不好全酒吧的这些美女就是冲着他来的啊。
不过,这么有魅力的男人,居然来酒吧当酒保,难道现在的就业形势真的这么糟糕吗?
“年轻人,要喝点什么?”正当我在想着的时候,这男人已经注意到我的存在,他扭过身,笑着看着我,问道。
我也不答他,把身上的八十多块钱全部掏出来,拍在吧台上,“我的钱全在这,有什么喝什么。”
男人笑了笑,歪了歪脑袋,从下面的酒柜里,拿出一个紫色的瓶子,往一个杯子里倒出一些蓝色的液体,递给我,“恭喜,今天你中了本酒吧的年度幸运奖了,我请你喝一杯我特别调制的‘失恋达人’。”
我接过他的杯子,在吧台上摆弄了几下,看了看四周说道:“失恋达人,这里除了我之外,没有一个人看起来像是失恋了。”
当听到我这么说,男人笑着眨了眨眼睛,“怎么,小伙子,你失恋了吗?”
“如果恋都没有恋过,也算是失恋的话,那就是吧。”我说着,沮丧地把‘失恋达人’一口喝了下去。当喝下去之后,我感到心里好受了很多,仿佛有什么东西把堵着的心里给解开了。虽然依然觉得很沮丧,不过已经是很明朗的沮丧,而不是很沉郁的沮丧了。
男人盯着我的脸庞,仿佛在看着我喝酒后的脸色变化,看了一阵之后,他说道:“看起来,你是真的失恋了。”
“废话,失恋还有作假的嘛?”我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算了,不跟你说了,你这种人是永远不会知道失恋是什么味道的。”
男人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只是举了举瓶子,“要不要再来一杯?”
谁怕谁,反正我就那么多钱,你还能宰了我不成,“当然要!今天不喝到死不回家!”
男人再给我倒了一杯,我依然是一口气喝了下去,这次心里感到有一种淡淡的哀伤,仿佛想起了一件埋藏在心中多年的难过往事一般。而这时候,我的头已经有点晕了。一般来说,南方人的酒量都一般,而我的酒量不是一般,而是很烂,属于三杯啤酒就会翻车的主。
我摸了摸额头,苦恼地摇着头问着这个男人,“喂,帅哥,你说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人,比如你,有那么多美女哭着喊着往上贴,但是我却只能远远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跟别人跳舞呢。上天为什么那么不公平?”
男人喝了一杯酒之后,笑着问我,“既然你喜欢,为什么不勇敢地上去表白呢?”
我趴在桌子上,晃了晃手,“别逗了,曾志伟跟林青霞表白会有好结果吗?”
男人说道:“看起来,你好像对自己不是很自信。”
“帅哥,你不用那么客气,直接说我自卑好了。”我叹了口气,“其实,我也很想上去跟她大声的表白,如果我有你这么有魅力的话。可是,事实上,我是个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伙,又凭什么去打动那么完美的她呢?”
男人抿着嘴笑了笑,看着我说道:“你知道,当所有的人都不重视你,看不起你,认为你毫无价值的时候,你该把自己当成是什么吗?”
“什么?”我用手撑着头,看着他。
“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在生前都不会受到别人重视。”
“哈哈哈……”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过男人并没有笑,他皱了皱眉,很认真地对我说道:“而在十几年前的时候,我觉得我比这些艺术家更加伟大……因为我知道,我在死后,也不会受到别人重视。”
这话更好笑,但是我却笑不出来了,因为这男人的表情实在是太认真了,完全不像是说笑的模样,“你不要告诉我,你十几年前,也跟现在的我一样。”
“不……”男人笑着摇了摇头,“没有你这么优秀。”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瘪了瘪嘴,“别逗了。”
“我是说真的,我那时候也是跟现在的你一样,自卑极了,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有女人缘了。直到有一天,有个人跟我说了一句话。”
我不自禁地问道:“是什么?”
“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潜藏着了不起的魅力,重要的是,你该如何去把它开发出来。世上没有平庸的男人,只有懒惰的男人。”
我嘟了嘟嘴巴,说道:“谁说的,我才不信。”
“你信不信都好,总之我就是听了这句话,从一个像你一样的男人,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的。”男人笑了笑,端着酒杯喝了起来。
我看着他,眨了眨眼睛,心里想,“喂,是不是真的?”
但是,我又不敢问,万一他是耍我,那不是很糗?
这时候,他又一次看着我,问道:“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你想不想像我一样,从一个平庸的男人,变成一个魅力无边,无数美女哭着喊着扑上来的男人?”
“废话,有谁会不愿意?”我看了他一眼,说道,“不过,你真的可以让我变成那种人吗?”
“我当然不可以,不过有东西可以。”男人说着,伸出他的右手,让我看他左手无名指上的一条淡青色的青龙。这条青龙纹在他的无名指的末端,看起来很像是一颗戒指。
“看见没有,这个东西叫做青龙戒。它里面装着一百个魅力无边,形态各异的男人的意识。每当你需要的时候,你只要摸一下它,念一句‘青龙无悔’,你就可以从这一百个意识里,随便挑一个人的意识为你所用。比如,当你需要口才的时候,你可以让某个沟通天才的意识出现在你身上;当你想给女孩子做饭的时候,你可以让某个厨师天才的意识附身在你的身上;当你需要展现文学修养的时候,你可以让某个文学天才的意识出现在你身上,总之,青龙戒里的意识基本上可以帮你摆平女孩们要求你做的任何事。”说到这,他顿了顿,“不过呢,当你获得这枚戒指以后,这种能力每七天才能用一次。而且你每次只能使用一个意识,每次使用的时间有效期只有九千九百九十九秒。”
当我刚要笑他骗小孩的时候,我就看到他伸出右手,将左手无名指上的那个青龙纹身摘了下来,在手里变成一颗青色的戒指。天啊,那明明是纹上去的东西,怎么可以被摘下来?而更吃惊的,还在后面,过了一会,他把摘下来的青色戒指套在我的左手无名指上。
在这一刹那,我有一种很多人同时向我走近的感觉,然后,我就晕倒,不省人事了。
第二天早上,我昏昏沉沉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自己的房间里了。正当我要笑自己在做梦,就看到自己的左手无名指的末端,一个青龙盘旋而成的戒指状纹身。
天啊,居然不是梦!
当我伸手去碰这枚戒指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又出现了那个男人的声音,“从你碰触这枚戒指的这一刻开始,你正式成为这枚戒指的主人,七天后,你可以开始使用这枚戒指里的意识。这枚戒指叫做青龙戒,它是带给人间梦想和幸福的东西,请你不要用它伤害任何人。当你不再需要它的时候,请像我一样,把它交给你认为需要它的人。当你的传人利用这枚戒指做伤害别人的事情的时候,你必须阻止他。这就是做为你获得这枚戒指的代价。好了,青龙戒的第三百二十一代传人,你的幸福之旅开始了,好好享受吧。”
“这个……为什么会是我?”
“你就权当,这是一种缘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