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A -A



  事情似乎就这样定下来了,周于谦真的要跟她和舅舅去农村过年,来茴想到舅舅简陋的砖瓦房子,硬硬的木板,还吁么打扫不干净的厕所,心里就恶寒,周于谦哪能住得下去?一定是他又想当然了,以为农村有什么新奇事儿,他完全不明白,小城还有他住得下去的酒店,但农村兴许连他的落脚处也没有。

  把周于谦拽到一旁,来茴小声跟他道:“听我说,你去的话肯定会后悔的,舅舅那里没什玩的。”

  周于谦轻笑,他的目的只是她而已,就算后悔也认了。“烟卖?”

  来茴瞠目,继而又有了些感动,难得他还记住了除夕的烟,她其实是想他去的,如果舅舅家的条件好点的话。可事实不是那样,她不想在舅舅家看到他鄙夷的神,如此一来,他们以前好的回忆全没了,周于谦只会记得舅舅家的清贫。转念又想,他们之间横竖没有未来,趁此让自己死了心也好。

  周于谦好整以暇地观察她矛盾的神,眼角的余光却瞥见从院门口进来的家逸,家逸看到他先是一愣,随即便若无其事地朝他们走过来。

  “在这里见到周董事长还真是意外啊!”家逸面上笑着,心里却乱得很。

  周于谦只笑着点头当作是回应过了。家逸不再跟他客套,当着他的面向来茴邀约:“明天除夕,去我箭年吧!”

  “不了,舅舅来接我回去呢!”来茴拒绝了,又鬼使神差地跟他补充道:“过年总得在家的,你说是吧!再说你们是一家人,我一个外人在也不好!”

  谢家逸这才看到站在旁边的舅舅,知道说什么也没用,来茴既然有亲人,是决计不会去他家的,但免不得心下惋惜,他道:“那好吧!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也许初三初四就会回来吧!”来茴说道。

  家逸抿了抿唇,说道:“那你回荔给我个电话!”然后,他又跟周于谦道:“周董肯赏脸去寒舍坐坐么?”

  周于谦笑道:“若初三初四会回到这里,也许会去打扰!”

  他的笑很是得意,家逸以为自己听错了,问道:“你是说——你也要去她舅舅家?”

  “显而易见!”他仍是笑。那称心如意的笑让家逸眼前有些晕眩,明明脚下动也没动,却仿若被人推得跌了几十米远,他揉揉额头,问来茴:“是吗?”

  不忍却茴为难,周于谦适可而止,于是抢着开口道:“明天就过年了,谢先生是不是该回家帮点忙什么的?”

  “家逸,我们该走了,回荔给你电话!”来茴觉得自己残忍,但她只想早点结束这样的尴尬。

  荒唐!周于谦怎么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家逸又疑又惧,心里乱得一塌糊涂,勉强应了声:“好,等你电话!”

  忘了跟长辈问候,他转身走了,理不清自己的疑惑,惧的什么他可是清清楚楚,如同身边有只关在笼子里的野兽,尽管对他虎视眈眈,可他来来去去经过笼子多少遭,仍是感到无所威胁,谁料得到,在他毫无防备时,这只野兽已经来到他身边——

  腊月末的风刮得哧哧地干冷,他哆嗦了一下,身体凉了半截。

  周于谦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得太好,农村根本是另一个世界,一个他完全不能接受的世界。奥迪A8只能停在晒坝里,到舅舅家还得走一段路,如果天来这里,还可以称之为世外桃源,但冬天——好萧条,村落前的小溪断流,干涸的沟里翻露出黑的淤泥,树枝上的叶落光了,只有山上的青松还算葱茏,砖砌的房子建在山脚下,基本上是没有粉刷的。

  刚到家门口,舅妈就迎了出来,房子是两层的,经过小小的穿堂,便是堂屋,生了火炉子,屋里倒是暖和,让周于谦愕然的是,这屋里竟然没有沙发!都什么年代了,还只有几把红漆木椅子?来茴上高中的表弟在炉子上垫了块木板温习功课,见他们进来,叫了来茴一声表,便懂事地收拾妥当,走到外面,把空间让给客人。

  舅舅用他们买来的一次水杯泡了茶,周于谦只喝了一口,强忍住吐出来的冲动,硬是咽了回去。来茴看在眼里,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好好的别墅不回去住,偏要跟来,这会儿又嫌弃了,她低声问道:“想不想回去?”

  不想是假的!周于谦怎么想得到她舅舅家穷得这么离谱?连墙壁都未粉刷,砖缝里透了风,背后都是凉飕飕的。可若是这时走了,不是显得自己太没风度,再闲适不起来,他回道:“来都来了,问这话不是多余?”

  “都说了你会后悔!”她拿开茶,拎起炉子上的铝制水壶倒了杯白开水给他,又道:“你将俱吧,这水是井水,好歹也算个特!”

  “这里没自来水?”周于谦没听出她话里的讥诮。

  “有啊,舅妈知道我爱喝井水,每次来这儿都会从井里挑水专给我喝!”她说起来颇有几分炫耀的意味。

  “知道你招人疼行了吧!”周于谦喝了口水,略有些清甜味儿,他好奇道:“这里的井水是不是就是电视里那种有轱辘的?”

  来茴白他一眼道:“这里是南方,都是地上水。”然后她又劝道:“还是回去吧,你看你坐这儿都格格不入的!”

  “说了没关系,你老叨叨着烦不烦呐!”其实他烦的是心里已经有些动摇了,不解自己怎么就冲动地跟来这里,新奇倒是新奇,但条件的艰苦也是他难以忍受的。

  来茴也不再说了,想着他受不了了自己会走的。这会儿坐屋里也没什么事儿,见他闲得发慌,她眼珠子转了一转,拉起他道:“我带你去后面!”

  后院连着山,沿着泥土小径往上爬,山上植了许多高大的杉树,干枯的刺毛枝铺满小路,脚踏下去,“喀哧!喀哧!”的声音响在清寂的山野,树脚下生着一丛丛乌紫的野蕨菜,来茴挎着小竹篮沿路采摘,周于谦不认识那些野菜,只得在旁边看着。

  越往山里赚空气越发的清爽,他心旷神怡地放眼乡野,静静的林子,满天的浮云,摘野菜的人,突然间,他觉得这好像一场戏,一场他亲手导出的戏,虽不尽人意,却仍是很有成就感的。

  不自的,他帮来茴拎了竹篮,牵手漫步,听她说着小时候的回忆,偶尔她摘菜时,他也蹲在旁爆问问名称什么的。山里还有的野兰,蓝,紫或是的冠,但大多是碧绿青秀的,来茴采了放在竹篮子里,袭人的气便一路跟随着。

  约摸三点,是晚饭时间,装了满满的一篮子,来茴拍落手上的尘土,跟于谦道:“没让你失望吧?”

  周于谦看着她讨赡神,原本只是点头了事的,溶老实地露出了迷惘的神,他道:“很奇怪的感觉,在这里我都觉得不像自己了!”

  自然环境总是让人迷失,身处繁华的都市他就是万名员工的老板,政商名流,睥睨世人;而在这里,山林,碧青的天,脚下的泥土路,没有半个多余的人,这一切镶成了一面镜子,照出另一个他,一个很陌生的他。几乎是忘了原来的自己,自然而然地,他成了个陪心爱人拾翠的普通男人。

  他神迷惑地望着来茴,从她的眼睛里,他看到失去原本面貌的自己,浮世气息褪去,只专注地,那般专注地看着一个人。

  来茴也看着他,任他的手伸到她脸上,任他的脸离自己越来越近,然后,她看到他眼睛里,自己模糊的影子。

  真妙的一刻,他的眼里只有她,她也是的。

  在那个繁华的都市,她是他的,钱货交易是她心上的一根刺,狠心拔了便失去他,心上虽留了个洞,时间长了总会愈合;若是不拔,那刺便长进心肉里,只要还见到他,只要他还在她身爆只要他还像刚才那样看她的一次,那根刺便会往肉里深入——

  可不可能,时间长了,刺长进肉里,就不痛了?

  他离得越来越近,黑眸里的她也越来越明晰,可仍是那么微小的,扭曲的一个,当冰冷的唇覆上来时,她再没了勇气,闭上眼睛任他搂紧了的自己。

  她想,我大概是疯了,明知道自己的状态不正常,却还想着跟他继续下去——

  “来茴!”他感觉到她的,额头抵着她,在她唇边柔声问道:“怎么了?很冷吗?”

  她眨了眨眼睛,当作回答,不能与他说,就让他以为她冷吧。其实她是痛,他待她越温柔,便把那刺又推进了一分。

  他把她包进大衣里,紧紧地贴着,又附在她耳边说:“冷就跟我说,非要我问吗?”

  他这样说,然后脸贴着她冻僵的耳朵,渡了些温度给她,却发现她抖得更厉害了,他只好抱牢了她——

  她在他怀里,身体渐渐暖了起来,而两颗原本冷酷的心,也渐渐地温暖了,交融了。

  然而,也仅是那么一刻,山下传腊声,响彻山林,她遥遥望着俗世的炊烟,抬头说道:“回去吧,该吃饭了!”

我要报错】【 推荐本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