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是一点儿也不想休息,心里的疑问太多了,她现在迫切的想知道,自己到底变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回实验室拿回事先准备的数码摄像机,插上连接线,水云一头扎在电脑前看起了录像。数码摄像机里间歇的记录了水云实验过程中实验室里的景象,或许从中可以发现些问题吧。
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再结合当时水云自己的感受,她大体上明白了事情的表面。之所以说是表面,是因为水云仅能从录像中看到一些表面上的东西,而无法探知在她的身体内部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录像里记录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刚开始,水云一身伤痕的进入了玻璃缸,然后在不久的一段时间后(在录像的时间记录上是进入玻璃缸后的九个多小时后),水云有了一个痛苦的表情,接下来她就安静了,而同时,她的身体就开始了变化。
最后实验室的异响也是水云弄出来的,录像里记录显示,水云在进入玻璃缸后的第五十三个小时左右,有了一个“激烈”的动作:她在玻璃缸里伸了个懒腰。当她的手接触到玻璃缸的一刹那,玻璃缸就四分五裂了。紧接着,石头就很是“时候”的闯了进来……
看着录像里的自己,水云几乎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大的变化,简直就像小说里的脱胎换骨一样,只是,除了看得见的变化外,她的身体里还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
刚从实验室里出来时,水云还没有什么异常的感觉,现在仔细回想起来,有些地方确实是不一样了,最明显的是视觉、触觉和听觉。
水云本来是有些近视的,可刚才洗澡时,她明明能从镜子里看清身上的每一根汗毛,再有,身处楼上的她却可以听得见石头在厨房洗刷盘子的声音,可以清楚的感觉到风在身边吹过,可以……
“这太神奇了!”水云自言自语的感叹道,“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神奇之处。”
她想到了当年在非洲遇见的怪人,想到了怪人的力大无穷和超强的恢复力,这些也应该是现在的她所拥有的吧。
在无限美好的幻想中水云睡着了,在梦里,她仿佛变成无所不能的女超人,除强扶弱、惩恶扬善,不但报了仇,而且还为世界和平做了贡献……
“铃铃铃,铃铃铃……”还在沉睡的水云一大早就被很响的闹铃声吵醒了,似醒非醒间,水云伸出手在床头上摸索,却一无所得,猛然间,水云在床上坐了起来,头脑也完全清醒了——她根本就没上过闹铃。
在水云清醒的一刹那,闹铃声似乎小了许多。这是怎么回事呢,水云一脸的疑惑,她集中精神,努力的想去听清闹铃声,于是那个闹铃声就又清晰了,而且清晰到水云可以分辨出它传来的方向:那是石头房里的闹铃。
不会吧,水云简直不敢相信,昨天只是觉得听力加强了,却没想到竟到了这种地步。想到自己昨天的梦,水云不禁傻傻的笑了起来,说不准自己真的变成超人了。
“小云,赶紧起床了,我要去上班了,早点在厨房里,赶紧去吃啊。”石头的叫声打断了水云幻想。
当水云一脸不情愿的从房里出来时,石头已经去上班了。其实平日里水云是起的很早的,只是不知今天是怎么了,睡也睡不够。嘴里吃着石头为她准备的早点,水云心里一边想着刚才的怪事,一边抱怨石头的傻:都跟他说实验成功了,干吗还一早去上班,不知道在家庆祝一下吗。
可她哪里又知道石头心里是怎么想的,石头又何尝不想在家里和水云一起好好的庆祝一下,但石头一想到实验成功就意味着水云就要离开,一想到昨天的尴尬,他甚至提不起勇气去面对水云,也就只好选择暂时的逃避。
水云虽然心细,却又如何能想到着看似鲁莽的石头有如此复杂的心理变化呢。
自身的变化对水云的吸引力太大了,一旦开始了实验,水云就将一切都抛到了脑后,专心致志的研究起了自己。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水云的潜能被逐渐的激发了出来:巨大的力量可以使她轻易的举起六七百公斤的物体;超强的爆发力和耐久力使她可以几秒的时间力达到高速并保持一段时间(这是她一天夜里与高速路上的汽车赛跑后得出的结论);强横的皮肤拥有着与它光滑表面不相称的强度(一般力度下,平常的刀具很难对她的皮肤造成伤害);还有她的抗毒性、抗打击能力等等都不是一般的强啊。人体宝藏的巨大潜能在她的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俗话说“有利必有弊”,随着身体的变强,问题也来了。最让人头疼的是她的皮肤:不但强悍,而且还很“敏感”。
如果说仅仅是“敏感”的连风的流动都能感受到也就算了,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她的皮肤将每一点微小的感觉都千百倍的扩大后才送入大脑,也就是说在一般人眼里的小痛小痒在水云身上就变成了剧痛,着让人怎么受得了
“这该死的病毒干吗不把所有的神经细胞全杀死呢。”水云曾经恶狠狠的这样诅咒道,却又无济于事。
想不到好办法,水云就采用了一个最最痛苦的方法:用利器刺激自己的皮肤。她希望借此来降低自己皮肤的敏感度。可过了一段时间,却也毫无改变的迹象,倒是意志坚定了不少。没办法,水云只好停止了对自己的蹂躏,她觉得自己都快变成虐待狂了。
三个星期后,水云和石头的身影出现在了H市的大街上。
水云本是想自己回来的,但石头却坚持要跟着一起来。此时的水云已经对石头有了一份很深的依恋,再说她只是想来偷偷的调查一下,危险性不是很大,也就没再坚持要石头留下。
走在曾经熟悉的大街上,水云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三年多了,这座城市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只是已经物是人非而已。
看着身旁行色匆匆的路人,水云一时间不知该上哪才好,自己的家早已卖了,也就只好去住旅馆了。
转头看着石头,此时的他早已不是当初的土老冒,看着繁华的大街也不再是那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天色也不早了,水云和石头在街边打了个的,上了车,水云一时也不知道该去那个宾馆才好,只好让司机随便找个不错的。
当水云从刚刚停稳的出租车上下来时,就注意到了身旁的这座宾馆:丰韵大宾馆,几个闪亮金字首先映入眼帘。
“丰韵”水云嘴里小声嘟囔着,名字怎么这么熟呢,略一想,才记起自己曾经在这里住过几天。想起当日自己为了躲开警察局的那些人而小心翼翼的样子,心里隐隐的有些苦涩。但今天却不同了,完全没有必要再躲躲藏藏,水云相信,就算现在自己站在那帮人面前,也不会有人能认出她来,毕竟她的变化太大了。
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水云的脸上挂满了自信的笑容。拥有了超常的能力的水云,早已忽视了这件事隐含的危险性,她只想早日的找出害死教授的凶手,将其绳之以法,可事情真的会像她预料的那样顺利吗。
“小云,想什么呢,这么入神?”石头看见水云自下车后一直傻傻的站在那儿没动,就好奇的问道。
“没什么,走吧,只是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水云一边说一边拿起自己的背包,赶在石头之前进了宾馆。
随着迎宾小姐将门打开,宾馆大厅里的冷气扑面而来,水云不禁打了个冷颤。大厅里与外面俨然两个世界,可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水云体内非凡的调节系统就使让她适应了外界环境的变化。
石头去服务台开房间了,水云趁这个时间,仔细的打量着这座宾馆,并与自己记忆里的样子,做着对比,其实还是老样子。
不自觉间,水云摘下了戴在头上的那顶遮阳帽,露出了头上的短发。记得水云刚做完实验时头上的几乎没有头发,但短短的几个星期,她的头上就长出了不短的头发,看来她的再生速度不可谓不快啊。
戴着遮阳帽的时候,帽子的前檐遮去了水云的大半个脸,此时一摘下来,那略带稚气的绝美面容立刻就引来了众人的目光,连带的还有无数的惊叹声。
其实不是宾馆的人们没见过美女,好歹这也是个四星级的大宾馆,也接待过不少的名人,其中自然不乏美女,但说实话对于水云这样的却是头一次见。水云的身上没有那种被人们捧出来的傲气,更多的是一种让人很舒服的气质,就像邻居家的小妹妹一样,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去宠爱她。
石头在开好房间,向水云走来的时候也听到了四周传出的惊叹声。无奈的摇摇头,石头冲水云招招手,招呼她赶紧去房间,虽然石头并不担心水云会被人认出来,但他也不想太招摇,毕竟水云的身份还是很敏感的。
水云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这种被人瞩目的感觉,甚至有时候都有些晕晕的快感,心里想:也许以后可以去当个明星,自己的相貌应该可以吧。
石头一看水云那晕晕的样子,也就顾不得男女之嫌,拉起水云的手走向电梯,他可不想被人这么看,而且刚才他还听见旁边的人在议论水云,有的人甚至以为水云是什么明星,要过来签名呢……
还在幻想的水云被石头一拉,也就回过神来了,刚要跟石头抱怨几句,没等她开口,石头指了指身后,水云不解的回头一看,乖乖,大厅里的那些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那样子就像要吃人似的。水云调皮的吐了吐舌头,紧跟着石头走进了电梯,她可不想面对那些**裸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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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前几天考试,一直没有时间更新,希望大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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