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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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2-12-03

  第三名受害者,陈小梅,也是本市人,在一家小公司做会计,工作勤勤恳恳,对同事也是极为大方,民警走访的时候每个人都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些感情好的女同事甚至哭起来,足以证明她的人际关系之好。年龄是25岁,有一个未婚夫也是公司的,前些天听到这个消息后去认尸,直接吓得送医院了。她遇害的地方也是一个公园,那天晚上因为要加班回家太晚了,她想走近路回家便走进那个小公园,却没有想到这事一条不归路。死者一开始扼死,随后被凶手割喉,死后腹部被剖开,甚至外、、被凶手切下,尸体的内脏被取出不见踪迹。

  陈暮天一直对着这短短几页资料翻来覆去的看来好几天,唯一能看出来的就是

  1被害者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2被害者为人都很和善,没有仇家。

  3被害者都是独居状态。

  4被害时间几乎都在7点-9点这段时间。

  几乎是再也找不到相同点了,他不能了解到凶手为什么作案的动机,没有杀人犯会无缘无故的杀人,除非他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变态,可是他的来信有似乎说明了他不是变态这件事,似乎是在针对警察来做的,而且他似乎是个开膛手杰克的崇拜者,一切的标准以杰克的手法为准,连寄信都是因为杰克寄了信,他把自己想象成了杰克的转世。认为自己做的事并没有错。甚至是为民除害。

  凶手的作案特点则是很明显。

  善于在晚上行动,而且心理素质相当强大。这点从他在的作案时间和作案手法上可以看出来。本市虽然不是什么繁华的大都市,但是也是相当热闹的,一般夜生活都是要到凌晨一两点才会结束,晚间七八点的时候正是热闹的时候,就连小公园也是许多小情侣经常在的地方,加上近几年市政府拨款大弄市政工程,几乎所有公园每隔50米都有一盏路灯,而凶手却在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灯火通明,有人流的地方犯案而不被发现,甚至还慢吞吞的对死者进行分尸。更加奇怪的是他是如何带走那些血淋淋的人体器官,而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可是,谈何容易,现在是一点头绪也没有,没有一点证据,只能从死者的人际关系方面清查,但是,根据调查三名死者的人际关系都十分之好,根本不可能与人结仇。而且她们三个根本就没有什么交集,更别提相互之间共有的朋友了。案子在这里打了死结,每个人似乎都在做着无用功,还有几天就要到月底了,他说过,月底他还要杀一个“该死”的人!到底什么是“该死”的人?

  走访笔录给我看一下!陈暮天道。

  马上就有人机灵的递过来。

  他之前其实看过,这会只不过是想再回头看看希望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被他遗漏。这个是很侥幸的,他一向仔细,从不犯这种低级错误。

  整个受访笔录的文件夹前几页全是受害者身边的人对受害者生前的描述,几乎全是一模一样的描述。根本没有什么可以找到线索的。

  到后面开始已经是那天经过案发现场的路人的笔录。

  有位姓陈的先生说,他每天下班都走这条路回家,那天也是如此。不过他平常都是五点左右就下班,到达这里也不过只要15分钟而已。而且他晚上八点的时候正在朋友打斯诺克。是可以证明的。

  老马后来去证实过他的话的可信度,的确。有摄像头和人做证明他的确没说谎。

  还有就是一些偶然经过那里的路人。倒是都没有说谎。

  笔录翻到了最后几页,是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妈。

  她时常走这条路,早上买菜,或是晚上散步都是走这条路。案发那晚也没见到什么可疑的人出现在这里,不过她给他们提了一个建议。说是这附近有一个乞丐,经常晚上就住在这里的,去问他大概是可以问到的。

  警察很快在公园湖边的长凳上找到了正在睡觉的乞丐。

  老马问他案发当天有没有见到过什么可疑的人出现在这里过。

  那个乞丐刚开始看见他们的时候还惊慌失措的语不成句,准备逃跑。倒是没跑成,被老马绊了一跤。

  你为什么要逃跑?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吗?

  那乞丐这会儿趴在地上看着老马极为小声的说:“你们不是城管吗?”

  走访的民警一看,原来是个被城管吓怕了的乞丐啊!两人一边一只手的把他扶起来让他坐到凳子上继续问话。

  你一直住在这个小公园里面吗?

  嗯,我以前不是住在这边的。我以前都是住在步行街那边的天桥地下的!那边人比较有钱,能让我吃饱。可是从去年开始就有城管说不允许我们乞讨了,有碍市容。再不走就见一次打一次。我没办法,只好待在这个小公园里面每天捡一捡来公园散步的人丢的东西来吃。

  老马拍拍他的肩膀,给他点了一支烟。这几年本市一直强调美化市容,美化市容。这就苦了这些乞丐,往时还可以光明正大的在街上乞讨,政府的令一颁发下来,他们就只能憋屈在这种阴暗的角落里过活。

  那乞丐到也不要他们问自己一下把话倒出来。

  我今年年初起就一直住在这里,从没有见过什么陌生人出现。一般都是这附近的人。再说了,我晚上很早就跑到公园后面那条街上的小饭馆的后巷那里捡东西吃晚餐睡觉去了。

  走访的两人见在他这里也问不出什么来,很快就走了。还有很多人没有问过,或许下一个问到的人就有线索,不能在一个人身上浪费太多的时间。

  临走的时候,他们两个还给了那个乞丐一点点钱。

  会不会是根本就是一个心理变态?根本不是针对哪个具体的人?有人提出这个问题。

  整个会议室陷入一片诡异的寂静里,如果凶手真的是一个变态的话,这对破案更是加大了挑战。变态是不会特定针对那个人的,遇到人不爽就杀,天啊,简直是不敢想象,这是多大的范围圈啊!岂不是整个市都成了他的屠宰场?

  心理变态?这句话提醒了陈暮天,想起之前常远审讯时说过的一句话。

  凭什么他过的比我好?凭什么他过的比我好?凭什么他过的比我好?

  原来如此啊,他站起身来到记录案情的黑板前大胆假设。他拿着小棍指着写着被害人共同点的地方道“我们现在看到的是这几个被害者的特点,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什么?”

  都是年轻女子,而且是独居状态。

  不对,有人马上接着补充,他们之间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为人和善,而且人际关系处理的十分之好,几乎每个人都很喜欢她们。

  所有人听闻这句话几乎都是眼前一亮,感觉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那些呆滞的办案思维似乎被这句话给冲破了。每个人脑子都转的飞快,拼命思索着。

  陈暮天继续点醒他们“为什么凶手要挑在小公园里下手?而且一定是免费公园?”

  为什么?这回倒是不知道为什么了?

  你们好好想想什么人会去公园而不引人注意,而且来去自如不会令警方查到他?

  有人喃喃自语起来,除了小情侣们会去公园还有什么会去?可是如果是情侣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带走那些不停流血的人体器官了?有什么人会去公园?而且还是免费公园?

  啊!老马大叫着激动的站起来,我知道了!是无家可归的乞丐!是不是?说罢,眼神定定的看着陈暮天。立马有人赞同着符合。

  马上有人反驳,一个乞丐哪里来的那么大的仇恨了?他的工具从哪里来?还有既然是一个乞丐那他把那些器官藏到那里去了了?而且,我并不想相信一个乞丐可以知道这么多关于开膛手杰克的作案细节。你们想想他寄来的信还有信上的字迹,足以证明他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人。但是还有一个疑点,如果他文化不高,为么又知道开膛手杰克,还会写英文字母,甚至胆子如此之大的寄信道警局来挑衅?

  对,就是乞丐,开膛手杰克被他知道完全不足为奇。虽然她是一个乞丐,但是每个人都不是生下来就是乞丐的。我们得相信他早前一定是受过教育的。

  老马立刻站起来道:“暮天,你是说我们询问笔录上的乞丐?”

  对!就是他!陈暮天这会思路已经完全清楚了,虽说这只是推测,但是,他就是有这种自信确定凶手一定不会错的。

  何以见得?老马问道。

  第一,整个案子的蜘蛛网联系人里面,只有他才是最有时间地点动手而不被人怀疑发现的。

  第二,我们从凶手寄过来的信里面可以看出来,纸质根本就是跟从垃圾场里检出来的没有两样。字迹潦草。证明没有受过很长时间的正规教育。

  第三,你们去走访的时候他见到你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可是他推脱说是因为以为你们是城管。你们要知道,我们的支制服和城管完全是不一样的。还有如果他真的表面那样怕城管的话,根本不会在大白天的出来睡在长椅上。他就是知道城管不会查到公园里来才会这样大胆的睡在外面。

  第四你们询问他晚上住在哪里的时候他说是在公园后街上的餐馆后巷里,我想那些人体器官一定是被扔到厨余里面处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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