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好运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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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校长,什么事?”

  刘建国把胡阳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中,胡阳的确没令他失望。虽然之前胡阳饱受争议,但刘建国仍旧以观察态度衡量胡阳。

  “我知道你现在也没工作,即便是现在想找工作也需要一段时间,不如现在学校和黄老师一起教教同学们。工资方面,我们商量一下。”

  刘建国赏识胡阳,已表现出他的拉拢之心。

  胡阳蹭了蹭鼻尖,任务走得顺理成章,这真的好吗?只是他还惦记着那个特殊任务,七天已经过去了一天,他如果留下来代课的话,就没时间去刺激郑青云,无异于是要放弃特殊任务。

  “没关系,阳子你可以考虑考虑。”刘建国说道。

  “那好吧,我认真考虑考虑。”

  胡阳踏出办公室,尘埃落定,他也该回家继续自己的坐吃等死。

  “呼,搞定!”大热天稍微动动都汗流浃背,胡阳轻松一笑,拭去额头的汗水。

  “那个,胡阳。谢谢你。你很厉害……”

  黄晓敏追了上来,双手搭在胸前,看向胡阳。这一刻终于明白到什么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段时间在村子里代课,不论大人小孩都说胡阳的不是,可是谁曾想,真正的胡阳竟然是深藏不露,性格直爽的好人!

  “叮,任务完成。获得称号【好运当头】,是否使用?”

  胡阳笑了起来,天底下最美妙的声音也就是这样了。好运来了,哥的好运要来了。

  “使用!”

  “使用【好运当头】,修改中……修改完成!报告主人,好运达成!”

  见到胡阳愣了一下,黄晓敏又说道:“你,没事吧?”

  胡阳“哦”了一下,赶紧回身,微微一笑道:“没事没事,拜拜!”

  随手掏出香烟,叼起一根,并点燃,黄晓敏看在眼中,这个胡阳,很有型。

  下一秒,“突突突……”

  跨上小电瓶车的胡阳,猛地弓起腰,加大码字,向外驶去。

  “我去,昨天忘记充电了?搞毛的好远!”

  没走出十米,表盘上显示电量不足。赶紧折返,以最后的电力回到补习班办公室前,胡阳伸着脑袋问道:“刘校长,你这有电瓶车充电器没?”

  “你等下我找找看。”

  刘建国挪着大腹便便的身材在里面找了一会儿,终于举着一个充电器走了出来。递给胡阳,他说道:“你试试看,好使不。”

  胡阳接过充电器,得意了一下,果然是好运当头,这都可以有。接上电源,胡阳原本脸上的快意直接僵硬,搞毛啊,指示灯不亮,这充电器是坏的?

  正郁闷中,李大牛正骑着和胡阳同款的电瓶车送女儿来上课,见到胡阳,他微微一怔,随后一脸嫌弃道:“胡阳,真是哪里都有你!”

  “哎,大牛你来的正好!车栏里的充电器借给胡阳用用。”刘建国见状,说道。

  李大牛也是刘建国的学生,他对刘建国极其尊重。对于他的话,李大牛虽然讨厌胡阳,但还是遵从。不情愿地拿出充电器,交给胡阳,李大牛瞪了一眼,嚷嚷着:“用好给我送回去!哼!”

  “再见,刘校长。”

  李大牛整个一胖墩,就压在那么小的电瓶车上。真是让人担心这小电瓶车会不会支撑不住,突然崩断。

  “嘿,这家伙真傲娇。”胡阳蹭了蹭鼻尖,换掉充电器,这次终于可以正常充电了。

  胡阳为了等时间,就在办公室呆了下来。期间,其他代课老师陆续赶来上课。

  刘建国就坐在办公室内,喝着茶,时不时和胡阳聊天解解闷。

  “我接个电话。”刘建国打断和胡阳的聊天,接了个电话,眉头微皱,随后又点点头,应了声“我试试”就挂了。

  胡阳没多问,但刘建国主动凑上来说道:“我有个老朋友喜欢读书,最近在钻研英文书。遇到了几个难点,他知道我这方面有人脉,请我帮忙。阳子,要不要和我去试试?”

  胡阳摊了摊手,他的性子有些散漫。那种坐吃等死是他最大的追求,掺和这种事不是他所想的。

  “叮,随机任务:帮助解决难点。获得奖励:称号【铁齿铜牙】。”

  磨人的破系统啊!

  胡阳挤出笑容,点了点头。

  “那好,十分感谢!”刘建国拍了拍胡阳的肩膀,欣慰道,“我想以你的实力,肯定可以胜任。”

  胡杨跟着刘建国上车,随后驶出村子,来到市里。

  “别墅区……”

  这是市里房价最贵的别墅区,胡阳看着车窗外的那一栋栋豪华别墅,呢喃了起来:“这就是够咱们奋斗三辈子都买不起的别墅区啊!”

  刘建国笑了笑,“走吧,我老朋友就住在这里。”

  两人在别墅区88号前下了车,之后走进院子,按起门铃。

  没几秒有个老妇来开门。刘建国表明身份,并且介绍了一下胡阳,老妇打量一番后,将人请了进去。

  胡阳也瞥了老妇一眼,上了年纪固执的老妇,衣着一丝不苟,眼神中对胡阳充满了怀疑。

  “老爷就在书房,刘先生。”

  将人引到书房,胡阳才发现,他和刘建国不是唯一一波来帮主人解决难题的人。

  “建国,你终于来了,这位是……”

  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怎么看都到了古稀之年,他笑容慈祥。刘建国上前赶忙介绍道:“老师,这位是胡阳,英语水平很高。”

  “你好你好,胡阳小友,我是陆哲明。”

  “报告主人,陆哲明,刘建国的老师,现已退休,他之前写过两三本书,其中小有名气的是《彼岸》,不过他个人最喜欢的是《巅》。”

  老人伸出手掌,胡阳见状微微一笑,一边握手一边说道:“我很喜欢陆老师的《巅》,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山水之间的豁达豪放。”

  “嘿嘿,这家伙马屁拍错了,陆老的《彼岸》才是最出名的。”

  “可不是,来之前也不做做功课。哎,这样不入流的家伙要被扫地出门喽。”

  一旁的几个西装革履的精英相互咬耳朵道,他们看着胡阳,短袖,牛仔裤,运动鞋,那里是像做学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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