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觉得路德少年更适合余晓菲,史密斯先生虽然条件很好,但是有点“老油条”的感觉,如果是个真正单纯的少女还好,但余晓菲毕竟是重生的。虽然性格还是很单纯,但对于人的“世故性”还是有很,也有些抵触。以她的性格还是比较适合和直白的人相处,太过精明的人反而有太适合。
这样的选择希望大家能喜欢,其实路德少年属于少年老成,一直以来也是以“年长者”的姿态来照顾“迷糊”余晓菲,虽然冷漠,却很体贴,没有太多弯弯绕。而且,虽然才成,但他毕竟只是个少年,跟“孩子气”时的余晓菲在一起时,也有他青春年少的一面。“最好的,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这就是余晓菲没有接受史密斯先生的原因,适合最重要。
于是,下一章路德到来 在两次计划失败后,史密斯先生重新收集了余晓菲的资料,制定了一套新的追求计划。
余晓菲喜欢美食,对金钱非常的执着(只限自己的钱),喜欢古典文化艺术,喜欢小动物,喜欢自然风光,恋家,喜欢美人……
经过之前的教训,史密斯先生根据余晓菲喜欢“美人”地点,制定了“美男计”
相对于之前,可以说史密斯先生的□计划进行的可以算做成功。不管怎么说,余晓菲对于“美色”的抵抗力还是比较低的,尤其这“美色”还是展现在一位“大叔”的身上。所以,当余晓菲看到校门外散发着超强吸引力的“美大叔”时,一边两眼放光在心中狂呼“美人儿”,一边沉浸在大叔成熟迷人的笑容中,不过,表面上她还是非常镇静的保持着形象,不管怎么说美人她看多了(漫画中),一点点抵抗力还是有的。不过,当史密斯先生用低沉性感的声音她时,那一点抵抗力也被这迷人的声调震飞了——好吧,余晓菲不只是“大叔控”“美人控”,很不巧的是,她还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声优控”。尤其喜欢低沉性感的声音,在如此有磁性的声音迷惑之下,余晓菲立刻陷入了粉色世界,等反映过来的时候,已经坐在了史密斯先生的车上……所以说,美色误人,美音更惑人啊~
第一次的约会,史密斯先生选择了好吃又实惠的烤肉店。由此可以看出,他这次的确是下了功夫。烤肉是余晓菲最喜欢吃的食物之一,加之去的地方经济实惠,非常符合余晓菲的“钱迷”特色,于是,史密斯先生在她的心目中的“败家”形象终于减轻了不少。当然,其中“美男计”的作用也占据了大半。
余晓菲一边吃着美味的烤肉,一边欣赏着对面的“美大叔”、听着如乐曲一般优美的声调……
史密斯先生是一个很博学的人,当然,这并不是指他的学识,而是说他见闻广泛、知识面广。由于工作关系,他经常来往于世界各地,对于各处的风光习俗等都有很大的了解。加之生意人靠的不是嘴,能说会道也是肯定的。讲起他在各地的见闻,语言风趣,很吸引人。
余晓菲一边吃着烤肉(猪),一边睁着大眼睛听史密斯先生讲述各地的风土人情,在心中给这位美大叔又加上几分:真是又体贴(有肉吃)、又风趣(有故事听)。
约会之后,两人的感情融洽和很多,虽然不算是恋人,却也渐渐成为很好的朋友。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入,余晓菲对史密斯先生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他的成熟和风趣很欣赏,每次约展露出来的温柔体贴也很吸引人。至于其它,成功人士,钻是王老五,可以说是很理想的伴侣选择。不过,史密斯先生的温柔体贴总是带有一种刻意感,就像是为了配合他的形象和身份所特意训练出来的一种“技能”。当然,这种“技能”已经深入他的身心,成为了一种“习惯”。但是,这种体贴总是让余晓菲有一种不真实感,就像是史密斯先生的笑容,虽然很吸引人,却总是让人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就好像……死神里的蓝染,温柔但过完美。
其实,这不过是史密斯先生的一种习宫长期的商界生活让他将这种“完美”习惯性的带入到生活中,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毕竟“笑面虎”的称号不是白来的。不过,对于余晓菲来说,性格过于单纯和迷糊的她对人的某些习惯非常的,史密斯先生的这种“完美”的温柔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余晓菲对于那些性格直爽的人比较有好感,而史密斯先生则属于心思拐好几个弯的狡猾人物,即使再真诚,也比不上那些单纯直白的人,毕竟环境不同。
所以,余晓菲对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没做出准确的答复,但也没有完全的拒绝,毕竟这么好吊件可遇不可求,她只是委婉的表达了自己需要再考虑一下的心情,希望能好好考虑一下两人的适合程度。
如果是上辈子,余晓菲考虑的也许就没会这么多,不过现在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并且贷款为父母买了一套大房子,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和期待。那么,在感情方面,也就考虑的更多了更全面了。
其实,现在想想,也许路德的性格更适合自己。余晓菲托着下巴趴在,回想着在美国与路德在一起的日子。
路德的性格虽然冷漠,但也十分的直白。喜欢不喜欢都非常明白的表达出来,心思也没那么复杂。相处起来很轻松——只要能受得了他的冷气。而史密斯先生的心思就不怎么好猜了,自己的心思让他猜的很清楚,但他的心思自己却总是看不透。喜欢自己那是一定的,不过却没有像路德那样投入;真心是有的,却没有路德那样真挚;感情是有的,却并不一定达到“爱”的程度;虽然也非常会照顾人,但总觉得少点什么?
“最好的,但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啊。这么一个完美的人,自己居然还觉得不满意,这要让老妈知道又得说自己眼光高了。其实适合的,不见得条件比史密斯先生好啊,就像路德……唉,所以说,初恋永远是最美好的啊!为什么路德会在遥远的德国呢?虽然也有收到他的邮件,但自己总是不知道怎么回复好……
余晓菲纠结的在滚来滚去:长大真讨厌啊!路德真讨厌啊!大叔什么的,真讨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