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可以帮你!」
凌宇帆继而道:「我授伦的顶头上司,对他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再者——你可能不知道,我和他是同学。」
「什么?你们是同学?」
「没错!我们是大学和研究所的同学,从学生时代到现在,相识起码也超过十年了。」而那,从学生时代就是这副冷冰冰的死样子。
当初因为想改造他,所以把他挖来当自己的秘书,但几年过去,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失败了!姜冠伦这根本不是人类,而是冰山,他不认为有谁能够凿穿这座千年冰山。
「真的吗?太——太好了!」程诗颖的声音因兴奋而。
如果他真的肯帮她,她一定很快就能成功!
「基于这些条件,我认为我能够给予你相当大的协助,你应该相信我,让我帮助你。」他拿出在商场上游说客户的本事,试图说服程诗颖接受他的「帮助」。
「可是——你为什么要帮我呢?」程诗颖感到怀疑,他身为总裁,应该很忙碌才是,为何他肯拨空帮助她呢?
「助人为快乐之本嘛!你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心肠很好的,经常捐款帮助穷苦的老人和小孩。」
他确实每年固定拨款捐赠联合劝募,不过这回他可不是真的善心大发,想教她追到姜冠伦,这只是他争回一口气的藉口罢了!他就不信,与他相处之后,她依然不对他动心!
再说,这女孩长得可爱,人又有趣,与她相处很愉快,就当作调剂身心的娱乐吧!
「噢!」程诗颖愣愣地点点头,好像有点明白了,不过……她随即皱起眉头。
照这样说来,那么她的暗恋不就和贫苦的老人、小孩一样,值得他同情吗?
她的暗恋——有那么可怜吗?
「好吧!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把你家的地址和电话抄给我,礼拜五晚上我去接你,到时我们再好好商量一下对策。」凌宇帆修长的手指从口袋抽出超薄型的PDA,准备输入地址和电话。
「住址和电话?!」这又把程诗颖吓一大跳,总裁居然向她要地址和电话!「有这个必要吗?如果我们需要在公司以外的地方见面,只要把时间和地点告诉我,我会准时过去和你会合的。」
「这不是我习惯的行为模式!」凌宇帆有些不悦地拧起眉心。
「啥?」程诗颖茫然地望着他。
什么行为模式?
「只要和女伴有约,我一定亲自开车去接,绝不会让女伴自行出门!」这是他引以为傲的绅士风度,也是他的原则!
「可是——我又不是你交往的女伴!」她小声地咕哝。
她只是小职员而已!他愿意帮助她,她自然很高兴,但是……有必要开车接送吗?
「你显然感到相当为难。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勉强你了,自己继续加油吧,祝福你!」
说完,他将PDA放回口袋里,淡漠地点了点头,然后迳自转身就要走回总裁办公室。
程诗颖愣了一会儿,才明白他所说的意思——他不帮她了,
那怎么行?!
「请——等一等!」她又急又懊恼,不管三七二十一飞快冲过去,拉住他的手臂。「等一下嘛!我——我也没说不把地址和电话给你呀!」
「真的?」凌宇帆停下脚步,小心地藏好眼中的得意之色。「你愿意把地址和电话给我?」
「嗯,我现在念给你。」这回程诗颖不敢再有半分迟疑,赶紧将自己的地址、电话和手机号码一并念给他。
「嗯哼……」凌宇帆修长的手握着萤幕触控笔,在PDA上按了一会儿,然后满意地收起PDA。
「我已经将地址和电话号码都输入我的电话簿里,原则上我这个周末有空,就先和你约个时间。我看——就礼拜六下午一点吧!」他迳自决定好一切之后,才形式上意思意思地转头问她:「你应该没问题吧?」
「嗯,可以。」
程诗颖哪有说不的机会?
可怜她生平和男孩子的第一次约会,就这么被他抢走了。
叮咚!
叮咚!叮咚!
星期六下午,当门铃一响起,程诗颖立即从椅子上跃起,冲过去开门。
「总裁!」
如她所料,果然是凌宇帆来了。还差两分才一点,他可真准时!
「我既不姓总,也不叫裁,而且我已经离开公司了,就别叫我总裁。」凌宇帆板着脸抗议。
可是他本来就是总裁呀!程诗颖感到很为难。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
「随你高兴怎么叫。不然,叫我的名字吧!」
「你要我叫凌宇帆?!」不会吧!她怎么敢?
「不错,这样听起来顺耳多了。」凌宇帆好奇地转头打量她的住处。「你一个人住?」
这是一间有点陈旧的老公寓,空间狭窄,可说毫无任何装潢,不过她布置得还不错,不至于令人觉得阴暗狭小。
「嗯。地方很小,你可能不太习惯……」他住的房子,不用想也知道绝对是宽敞豪华,家具精致昂贵,还有专门的佣人打扫得一尘不染。
「我倒不觉得!这里空间是有点小,不过看起来相当整洁舒适,没想到你还满有巧思的。」
她在一张普通的藤制躺椅上,放了好几个泰国丝绸制成的抱枕,颇有东南亚的异国风情,看了连他都想躺上去休憩一会儿。
「谢谢!」
意外获得他的称赞,程诗颖绽开笑容。
大略看过她的屋子之后,凌宇帆开口道:「好了,我们走吧!你大概吃过了,我还没吃呢,先陪我去吃点东西吧。」
说着,他已转身向外赚程诗颖只好赶紧锁门跟上去。
二十分钟后,他们坐在敦化北路一间美式餐厅里。
因为凌宇帆还没吃午餐,所以他点了一份烤肋排餐,而程诗颖已经吃过了,只点了饮料和炸洋葱圈。
服务生替他们点好餐离开后,程诗颖迫不及待地趋身向前,询问凌宇帆:「你说要帮我,是要打算怎么帮?」
凌宇帆从容不迫地喝了口水之后才反问:「我先问你,为什么欣赏姜冠伦?」
「因为——他是个很特别的男人,有种冷漠幽缈的气质,像团谜一样,吸引人去贴近他。而且他很帅呀!」程诗颖用一种崇拜偶像的神圣语气问他:「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帅,很像日本电影明星吗?」
「他?」凌宇帆想了想,有点不情愿地点点头。「他是长得不赖。」
「何止不赖?他简直帅呆了!我从没见过像他这么帅的男人……」
从没见过像他这么帅的男人?凌宇帆愈听愈不是滋味。
「那我呢?我的相貌比起他如何?」
他第一次在女人面前计较自己的相貌。以往他从不关心这种问题,因为女人一见到他,就像见着骨头的狼犬,所以他从来不需怀疑,自己长得不够英俊或是不够迷人,但程诗颖彻底毁了他的自信。
他眯着眼,认真打量起眼前这个女人。
她很娇小,不知道有没有一百六十公分?骨架很纤细,心型的脸蛋小小的,鼻子和嘴巴也小小的,和它们相比,不算大的眼睛就显得很吸引人。
其实仔细一看,诗颖也是个漂亮的女人!然而——她和其他女人到底有什么不同?为何其他女人都对他动心,唯独她不?
他发现自己愈来愈在意这个问题,也发誓要弄个清楚。
这时,程诗颖点的饮料和炸洋葱圈送来了,她先用湿纸巾擦净双手,才伸出细白的手指,拿起一块洋葱圈,开始吃了起来。
「嗯!好酥好脆,好好吃喔,这里的洋葱圈最好吃了!」程诗颖满足地笑弯了眉。
她张开红润的嘴,将洋葱圈咬进嘴里,随着啪哩的清脆声响起,凌宇帆的心口好像也砰的被剧烈撞击一下,仿佛她咬进嘴里的不是洋葱圈,而是他的嘴。
糟糕!他怎么会有这种感觉?为什么他觉得她吃东西时满足的模样,看起来很可爱?他好想上前拥抱她?
为了掩饰心头从未有过的慌张,他迳自伸手越过桌面,拿起她盘中的洋葱圈送进嘴里。
「诶?」他大剌剌享用起她盘中的点心,程诗颖惊讶得张开小嘴,嘴里的洋葱圈差点掉出来。「你——」
「嗯?」凌宇帆勉强拨空瞄了她一眼,顺手又拿起一块洋葱圈。
「你吃的是我的……洋葱圈……」
当然她真正在意的,不是洋葱圈被他吃掉这件事,而是——他怎么可以这般若无其事地,吃她盘子里的东西呢?他难道不知道,这是情人、家人,或是亲密的朋友间才会有的行为吗?他们第一次在外见面,根本完全不熟嘛!
「我知道,可是我也喜欢吃洋葱圈呀。」他无辜地眨眼。
「但是……这样的行为太——」太亲昵了,他们又不是情人!
「如果你觉得我吃你点的东西,让你有损失的话,那么不必太在意,等会儿我会付帐,这些东西算我请你的。」
他本来就打算请客,因为这是他的另一项坚持——绝不让女人付帐!
「我才不是在意钱的问题!」她忍不住提高音量。
「那你到底在意什么?」凌宇帆真的被她搞迷糊了。
「我……」这要她怎么说嘛!
「抱歉!为您送菜。」
这时,他点的炭烤肋排也送来了,侍者一放下泛着浓烈香气的猪肋排,他立即拿起刀叉,俐落地切下好几块带骨的肋排。
程诗颖原以为那是他要吃的,谁知道他居然将滴着肉汁的猪肋排,一根根放进她的盘子里。
「喏!这些分给你吃,礼尚往来才公平。」
「等等!我、我不要……」她才不要跟他这样互相吃对方盘子里的东西,那种感觉——更亲密了!
「何必跟我客气?来,快吃吧!」说完凌宇帆低下头,开始享用起他的餐点,不再与她争论。
程诗颖无计可施,而且那涂满酱汁的猪肋排看起来是如此好吃,害她也忍不住心动起来。
「唔……好吧!」虽然是他硬塞给她的,但妈妈从小就教导她不可以随便浪费食物,所以既然放在她的盘子里,那她就把它们吃掉吧!
于是她细细品尝那些猪肋排,滑嫩的口感,烘托出肉质鲜美的酱汁,程诗颖几乎感动得认为那是世界上最棒的美食了。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姜秘书的注意!」她品尝猪肋排的同时,不忘询问要事。
「用餐期间不谈这件事,等吃饱之后再说。」凌宇帆存心吊她胃口,让她焦急地等候,这么一来,等会儿他的话才会更有说服力。
「噢,那好吧!」
既然他这么说,那她只好配合他咯!
一等他用完餐,程诗颖连忙再次追问:「你说要帮我这件事——到底我该怎么做比较好?」
「关于这件事呢,我认为——」凌宇帆用纸巾擦拭嘴、手,又喝了一口水才缓缓回答:「首先,我必须先了解你的背景、个性、喜好,才能替你量身订做属于你的猎夫计画。」
「呃?」原来想与忧郁美形男交往,还得先身家调查才行。
「好吧!那我先做个自我介绍好了,我叫程诗颖,是台南人,家里除了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我高中毕业之后考上台北的大学,所以独自离家来到台北就学,毕业后就继续留在台北工作。」
「嗯哼。」她说的全是再简单不过的个人基本资料,但他却听得津津有味。
「我的个性算是活泼开朗,但偶尔会有点小沮丧;喜欢帮助别人,却经常被骗。我同学都说,我脸上就写着『请来骗我』四个字。」懊恼之色出现在她小脸上,程诗颖可怜兮兮地问:「你觉得呢?我真的让人一看就想骗吗?」
她的问题让他咳嗽连连,不知该怎么回答,但她脸上过度认真的神情,又让他忍不住想笑。
说真的,她的天真与单纯真的让人——很想骗、超想骗!但同时也令人很想小心地捧在手心里,好好呵护。
呵护?哈!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种荒谬的想法?
不过她的娇小纯真,真的让他打从心底升起一种莫名的怜惜,却同时又想「欺负」她,看她懊恼得直跺脚的可爱模样。
哎!他也不知道,自己对她怎么会有这么复杂的想法。莫非他是个虐待狂?
「至于喜好,我喜欢旅行、看小说,也喜欢听音乐,尤其是电影配乐大师范吉利斯的作品,我最喜欢了。」
「嗯哼。」
「好了!我已经自我介绍完毕,现在你可以教教我,该怎么让姜秘书对我动心了——喔,或许这么想有点太贪心,你只要教我怎么样让他注意到我就行了。」程诗颖期待地望着他,等待他为她解惑。
看看情形也差不多了,凌宇帆终于肯开始面授机宜。「这很简单,综合你以上资料的条件,送你两个字,就是眼神。」
「眼神?!」
「没错!眼睛是灵魂之窗,眼神所传达出的情感也是最美的,不只对姜秘书,我想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一样,女人性感的眼神是最动人的。你只需要用眼睛传达你的感情,他应该就能感受得到。」
「真的吗?只要用眼神传达就可以?」就这么简单?
「对!」凌宇帆又补充一句。「不过你可以稍微强调一下眼部的化妆,效果会更好。」
「眼部的化妆?」可是除了朋友送的两支粉色唇蜜,她连一盒粉底都没有。哪来的眼影可化妆?
看来只好去买了!
一得到珍贵的情报,她立即起身道谢。「谢谢你宝贵的意见,我会努力去实行的。这一餐就由我请你,当作谢礼。」
说完,她伸手去拿帐单,却被凌宇帆一把夺下。
他佯装生气地质问:「你这是做什么?我不是说了我请客的吗?」
「可是你这么热心帮我……」
「我说过,助人为快乐之本,能够帮助你,我也很高兴呀!」
「谢谢!你真是个好人。」程诗颖感动极了,眼眶甚至渗出几许泪水。
难得他身为公司总裁,却如此平易近人,完全没有一丝骄矜之气,她真幸运能认识他!
「那我先走了,谢谢你的午餐和建议,再见!」
程诗颖满怀感激地走了以后,凌宇帆才喷笑出来。
这个傻女孩,实在太好骗了!他这样随口说说她也信?用眼神传情这老套谁都知道,但重点是要传得妙,要适巧让对方明了你对他感兴趣,却又不能显露出太轻佻的眼神,那会令男人退避三舍,反而招来反效果。
话没听完就慌慌张张离开,想必是跑去「执行」他的「破冰良策」吧?!一想到马上就有好戏可看,凌宇帆笑得更开怀了。
关于这些要点,她可知道?
想当然尔,程诗颖完全不知道。
她一离开餐厅,就兴致勃勃地冲往最近的百货公司,准备购买一些化妆品,好来「强调」她性感的眼神。
第二天,程诗颖比平常提早二十分钟起床,因为今天她要化妆去上班。
首先拿出粉扑,将蜜粉均匀地扑在她细致的皮肤上,因为专柜说,如果不打粉底就直接画眼影会很奇怪,所以她才忍痛多花一笔钱,连蜜粉一并买下来。
擦过蜜粉之后,她的皮肤看起来粉透又明亮,果然漂亮多了,接着她高兴地点上朋友送的唇蜜,淡淡的粉橘色,正好衬托出她俏丽可爱的青春气息。
最后,她慎重地拿出自己挑选的色眼影,微颤的小手拿起刷子,开始往自己的眼皮涂上一层淡淡的色彩。
奇怪,好像哪里怪怪的?
擦完之后,她左看右看,就是觉得不对劲。看了半天,她终于发现,原来是因为画得太淡了,擦了像没擦一样,看起来才会这么奇怪。
她想到昨天为她服务的专柜,脸上的妆虽然很浓,但是好漂亮,尤其那画着亮丽的眼影、刷着长长睫毛的眼睛,看起来又大又明亮,连她看了都不禁赞叹化妆品神奇的效果,更何况是男人?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再画重一点。」
对着镜子她喃喃嘀咕着,再度拿起眼影刷,只不过这回她放大胆子,沾上更多眼影,使劲往眼皮上刷。
忙了好一会儿,她暂时放下小刷子再照照镜子,看见眼皮上的色彩逐渐明显,愈来愈有立体的效果,高兴得咧开小嘴,振奋起精神,又沾了一次眼影,继续努力地涂涂抹抹。
她想像着,当姜冠伦看见她明亮的眼睛对他释放出浓烈的爱意时,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会脸红?还是……
程诗颖吃吃笑着,另一只眼也如法炮制,直到两只眼皮上都明显看得出眼影的色彩为止。
可是……她歪头望着镜子,还是觉得很奇怪!
会不会是她第一次擦眼影,自己看不习惯的缘故?
嗯,可能是!看看时间不早了,她再不出门就来不及了。她急忙阖上眼影盒的盖子,抓起皮包,咚咚咚地往楼下冲。
程诗颖发现自己化妆之后的效果好像不错,搭捷运的时候,好多人盯着她看,其中不乏年轻英俊的男人。
如果他们受到她的吸引,那么姜冠伦应该也是如此吧?呵呵!
这么想着,她又忍不住想笑。
这一切,都该归功于凌宇帆的指导!
下了捷运,她一走出车站,就看见赵大桐宛如被纵的皮偶般,无意识摇摇晃晃地走向公司的方向。
「赵大哥,早!」
她精神抖擞地上前拍拍赵大桐的肩膀,扬声打招呼。
「喔,是诗颖呀——」赵大桐毫无元气地转过头,一看到背后的程诗颖,一双芝麻眼立即瞪大,瞌睡虫吓得不知逃往何方。
「诗颖!你……你的眼睛……」他地指着她的眼睛,好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不一样了对不对?这可是我新尝试的化妆术喔——啊,来不及了,我先走了!」
程诗颖看看表,已经快八点四十分,再迟一会儿就来不及赶到大厅去等姜冠伦上班了。
她快步跑开之后,赵大桐才慢半拍地吐出剩余的话:「怎么……肿起来了?」
程诗颖不知道自己画上重重的色眼影,看起来就像被蜜蜂叮咬后肿大的眼皮,原来那些盯着她看的人不是震惊于她的美貌,而是因为她的眼皮看起来「肿」得不像话。
「Lucky!」
不知该说她运气好还是不好,她刚赶到公司门口,就看到提着公事包的姜冠伦在她前方。
她胡乱顺了顺头发,然后飞快上前喊住他:「姜秘书早!」
「早!」
姜冠伦原本只是淡漠地回头打招呼,但是一转头,整个人霎时被定格。
她怎么——
见效了!见姜冠伦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程诗颖既高兴又羞怯。不过她没忘记凌宇帆的叮咛——用眼神传情!
其实她根本不懂得如何用眼神传情,但她想起电影中玛丽莲梦露半眯的眼睛十分性感迷人,于是程诗颖也学她星眸半闭,刻意制造眼神迷蒙的效果。
她哪知道,半闭的眼让她的眼睛看起来——更肿!
姜冠伦没有笑,只用一种极力克制后的怪异眼神盯着她看,半晌后才忍不住问:「你的眼睛怎么了?」
「咦?」程诗颖终于发现情况好像不太对,她睁大刻意眯小的眼睛,露出疑惑的表情。
「你的眼睛……长针眼了吗?公司附近有家赵眼科,听说还不错,你可以利用休息时间过去看看。」
姜冠伦一说完,便头也不回地提着公事包走进公司,只留下被石化的程诗颖,还有咻咻吹过的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