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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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于从一业改就他业,中间须隔若干时日,故在非静态的社会中,总有一部分

  1这是李嘉图留下的传统。李嘉图明白表示,他对于国民所得之数量以别于国民所得之分配问题,

  毫无兴趣。他这样做,实在颇有自知之明。其后起者不察,却用经典学派理论来讨论财富之本源问题。李

  嘉图于1820年10月9日致马尔萨斯信件中,有如下一段话:“足下以为经济学是研究财富之性质与本源

  之学。鄙意以为:经济学只研究社会各阶级通力合作所产生的产物,依何种法则,分配于各阶级。关于数

  量,实在并无法则可言,但关于分配比例,倒可以找出一个相当正确的法则。我愈来愈觉得,追求前者是

  劳而无功的,后者才是经济科学之真正对象。”

  2例如皮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第4版127页中说重点是我加的:“在整个讨论中,除非明白

  声明其不如此,我们将忽略下列事实:即有些资源愿意,但事实上并未就业。这并不影响论证之实质,而

  可简化其说法。”两相对照,李嘉图明白放弃任何企图,讨论整个国民所得之数量问题,而皮古教授在讨

  论国民所得之专著中,反以为不论有无不自愿失业之存在,同一理论都能适用。

  资源,在改业过程中暂时无业;凡此种种都可引起失业。除“摩擦的”失业

  以外,尚有“自愿的”失业,亦与第二前提不冲突。所谓“自愿的”失业,

  乃因立法、社会习俗、集体议价、适应迟缓、冥顽固执等种种关系,工人拒

  绝或不能接受相当于其边际生产力的产物价值为其工资,以致产生失业。但

  “摩擦的”与“自愿的”二范畴,概括一切失业。在经典学派前提之下,不

  可能再有第三范畴即我下文所谓“不自愿的”失业。

  经典学派用这两个前提,来决定就业资源之数量,其例外与修正处则已

  如上述。第一前提产生就业之需求表格,等二前提产生就业之供给表格;就

  业数量则决定于一点,在该点上,边际生产物之效用恰等于边际就业之负效

  用。

  由此推论,则只有四种方法可以增加就业人数:

  一改良机构,增加远见,以减少“摩擦的”失业。

  二减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以减少“自愿的”失业,前者可以用增

  雇一人所须提供的真实工资表示之。

  三增加工资品wagegds工业中劳力之边际生产力用实物计

  算。工资品乃皮古教授所创名词,应用起来很方便;货币工资之效用,即

  视工资品之价格而定。

  四使非工资品价格之上涨程度超过工资品价格之上涨程度;再加上

  使非工资劳动者之开支由工资品转移到非工资品。

  据我了解,以上是皮古教授所著失业论一书之大旨,该书是经

  典学派就业理论之唯一现存的详细说明。1

  经典学派之两种失业范畴,能够概括一切失业现象吗事实上,总有一

  部分人愿意接受现行工资而工作,但无工可作。一般而论,只要有此需求,

  现行工资下之工作人数可以增大。1经典学派以为这和他们的第二前提并不冲

  突。理由是:在现行货币工资之下,劳力之供给量固然可能大于劳力之需求

  量,然而这种情形之产生,乃是因为劳工间有公开协定或默契,不愿接受较

  低工资而工作;只要劳工们肯把货币工资减低,就业量自会增大。故此种失

  业,骤看似乎是“不自愿的”,实际上并不如此,应当列入由于集体议价等

  原因所引起的“自愿”失业范畴中。

  这引起我两点观察:第一点涉及劳工对真实工资与货币工资之实际态度

  问题,在理论上并不重要;第二点则非常重要。

  让我们暂时假定:劳工确实不愿意接受较低货币工资而工作,现行货币

  工资减低时,确实会引起罢工等现象,使得一部分现在就业人员退出劳工市

  场。但是我们是否可以由此推论:说现行真实工资率,确实是劳力负效用之

  准确衡量呢不一定。因为,减低现行货币工资,固然可以引起一部分劳工

  退出劳工市场;但设由于工资品价格提高,以致现行货币工资所能购得的工

  资品,较前减少时,却不一定产生同一现象。换句话说,也许在某种范围以

  内,劳工所要求的乃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货币工资,而不是一个最低限度的真

  1对于皮古教授之失业论,下文第十九章附录中,再有较详细批评。

  1参阅本章第11页附注1引皮古

  教授语。

  实工资。经典学派一向暗中假定着,这点对于他们的理论没有多大关系。实

  则不然。因为,如果劳力之供给函数并不以真实工资为其唯一自变数,则他

  们的论证完全崩溃,实际就业量将非常不确定。2经典学派似乎并没有感觉

  到:除非劳力之供给,只是真实工资之函数,否则他们的劳力供给曲线,将

  随每一次价格之变动而变动。因此他们的方法是和他们的特殊假定分不开

  的,不能用来处理通常情况。

  日常经验也确切告诉我们:在某种限度以内,劳工所要求规定的,不是

  真实工资,而是货币工资,这种情形,远非仅是一种可能性,而是通则。

  工人虽然常常抵抗货币工资之减低,但并不是每次当工资品价格上涨时,他

  们就不肯工作。有人说,如果工人只抵抗货币工资之减低,而不抵抗真实工

  资之减低,实在是不合逻辑的。我们以后本章第三节将举出理由,说明

  这倒并不象骤看那样不合逻辑;而且也亏得是如此。不过不论是否合乎逻辑,

  经验指出,工人实际行为确是如此。

  而且,说不景气之下之失业现象,是因为工人不肯降低货币工资而引起

  的,也并不显然与事实相符,如果说美国一九三二年之失业原因,是因为劳

  工们坚持不让货币工资降低,或坚持要求一个超过经济机构生产能力所能负

  担的真实工资率,也不易令人置信。有时就业量变动甚大,而劳工之生产力

  或劳工之最低要求以实物表示之,却无显著变动;工人在不景气时,亦

  不比繁荣时更为顽强,远非如此;劳力之物质生产力,也并不在不景气

  时变小。这些经验中得来的事实已足构成初步理由,令人怀疑经典学派之分

  析是否合式。

  货币工资之改变与真实工资之改变,其间关系究竟如何,统计研究之结

  果,想必饶有兴趣。如果变动只限于一种工业,则真实工资之改变大概与货

  币工资之改变同一方向。设改变而及干一般工资水准,则我们大概会发现,

  货币工资与真实工资之改变方向不仅不相同,而且常常相反:货币工资上涨

  时,真实工资下降;货币工资下降时,真实工资上涨。这是因为在短时期内,

  货币工资之下降与真实工资之上涨,常与就业量之减少连在一起。二者各有

  其相连之理由:就业量下降时,工人较肯接受减薪;当产量减少而资本设备

  不变时,劳力之边际生产力增大,故真实工资提高。

  如果现行真实工资确实是一个最低限度,低子此时,愿意就业人数,无

  论如何不会大于现在实际就业人数,那未除了摩擦的失业以外,不会有不自

  愿的失业。不过说事实上一定如此,则亦不近情理。因为,即使工资品价格

  上涨,真实工资下降,但愿意接受现行货币工资而就业者,常常还比现在实

  际就业人数多。如果这是真的,那未现行货币工资能够购得的工资品,不能

  准确衡量劳力之边际负效用,因此第二前提不能成立。

  不过还有一个更基本的非难。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产生子下列观念:

  即真实工资乃定于劳资双方之工资议价。他们当然承认,实际所议的只是货

  币工资;他们也承认,劳方肯接受的真实工资率,与当时货币工资之高下亦

  有关系。不过他们认为,劳资者价决定货币工资,货币工资决定真实工资。

  因之他们认为,只要劳方肯让货币工资减低,真实工资亦随之减低。说真实

  工资常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趋于相等这句话时,当然明白假定着,劳工可以

  自己决定其认为可以接受而工作的真实工资率,虽然他们不能决定在此工资

  2关于这点,在下文第十九章附录中有详细的讨论。

  下之就业人数。

  总之,传统的看法,认为劳资双方之工资议价,决定真实工资。故如雇

  主间有自由竞争,劳工间无各种组合,设立种种限制,则只要劳工们肯这样

  做,他们总可以使真实工资率等于在此工资下雇主愿雇人数之边际负效用。

  若不然,则真实工资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并无理由趋于相等。

  我们要注意,经典学派之结论并不只适用于个人:如果一个人肯接受他

  同伴所不肯接受的工资削减,则此人可以获得就业机会;经典学派是要把他

  们的结论应用于全体劳工身上的。他们又认为他们的结论,同样适用于闭关

  经济体系或国际经济体系中之一员;而其所以适用

  于后者,

  亦不是因为后者有若干特征,或因为当一国减低其货币工资时,将影响其对

  外贸易。这些当然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内。他们结论之真实性,也并不基于

  当货币工资总支出ttalwagebill减少时,银行制度以及信用状况会起

  某种反应,因而产生若干间接影响。这些将于第十九章中详加讨论。他们的

  结论只是基于下列信念:在一闭关机构中,当货币工资之一般水准降低时,

  则至少在短时期内,必有若干虽然不一定成同比例真实工资之减低。这

  也许有例外,但例外并不重要。

  说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定于劳资双方之货币工资议价,这种结论,

  并不一望即知其为真,历来却很少人设法证明之或否定之,实属令人诧异。

  这种假定,与经典学派之一般论调也扞格不入。经典学派告诉我们:价格决

  定于边际直接成本rginalprist,而边际直接成本又大部分决定

  于货币工资。则当货币工资减低时,我们想,经典学派会说:价格将几乎作

  同比例的改变,而使真实工资与就业水准大致不变;如果对于劳工有若干得

  失的话,那是因为边际成本中有若干因素并未变动,致使劳工蒙受损失或获

  得利益。1经典学派之所以未曾循此思路追究下去,一部分是因为他们有根深

  蒂固的信念,认为劳工可以自己决定其真实工资率;一部分大概是因为他们

  有先人之见,认为物价定于货币数量。而且,劳工可以自己决定其真实工资

  率这一个命题,一经成立,又和另一个真命题混在一起,以致真假难分,是

  非难辨。后一个命题是:劳工们总可以自己决定,他们愿意在何种真实工资

  率之下,达到充分就业fullelynt。所谓充分就业者,即在一特定

  真实工资率之下,所能有的最大就业量。

  总结起来,对于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我们有两点非难。第一点是关于

  劳工之实际行为的。当物价上涨,货币工资不变,以致真实工资下降时,一

  般说来,现行货币工资下之劳力供给量,不会低于物价未涨前的实际就业量。

  说一定会低,无异是说:在现行货币工资下愿意工作而实际并未就业的人们,

  只要生活费用稍为提高一些,即不再愿意工作。然而这种古怪假定,却似乎

  贯彻于皮古教授失业论全书之中,1而为全体正统学派所默认者。

  第二点更基本的非难,将于以后数章中再加发挥。这点非难,发生于我

  们不能同意经典学派之假定:工资议价决定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经典

  学派作此假定,实犯重大错误。因为,劳工全体也许并没有方法,可以使得

  货币工资之一般水准所能获取的工资品,与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相等;

  1我以为这种说法含有很多真理成分在内。虽然当货币工资改变时,其全部后果,较此更为复杂,参阅下

  文第十九章。

  1参阅第十九章附录。

  劳工全体也许并没有途径,可以借工资者价时货币工资之修改,而使真实工

  资率降低至某特定水准。这是我们的论点。以下我们要指出,决定真实工资

  之一般水准者,主要是几种其他力量。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将为本书主题之

  一。我们将说明,我们对于自己生存其中的经济制度在这方面实际上是怎样

  运用的,一向误解甚深。

  个人或团体间关于货币工资之争执,虽然常被认为是决定真实工资之一

  般水准的,其实争执对象全非如此。因为劳工之移动性不能完美,故工资与

  从事各业之净益advantage并不趋于绝对相等;故设个人或团体,让

  其货币工资比别人相对减低,则其真实工资亦相对减低。这已构成充分理由,

  使他们抵抗前者。反之,当货币之购买力改变时,全体劳工都受影响,要对

  每一次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之减低都加抵抗,实属不大可能;事实上,除非

  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之减低,达到了极端程度,普通都不如抵抗。而且,劳

  工这种态度即抵抗局部的,适用于一二工业的,货币工资之削减,对于

  增加总就业量所加的阻碍,其严重性远不如抵抗每次真实工资之减低那样厉

  害。

  换句话说,关于货币工资之争执,主要是决定如何将真实工资总额,分

  配于各劳工团体,而不是决定每一个就业人员之平均真实工资:后者乃决定

  于另一组力量,这以后我们就会知道。

  劳工组织之效果,只是保障其相对真

  实工资,至于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则决定于经济机构中之其他力量。

  货币工资之减低,往往不能普及于全体劳工,因之劳工们加以抵抗,

  虽然现行工资所能购得的实物,还超过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反之,

  真实工资减低,而相对货币工资不改变,可以使总就业量增加,因之不加抵

  抗,除非减低程度太大,使真实工资低于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在

  这点上,劳工们自己的经济学,倒是在不知不觉之中,比经典学派经济学更

  为到家。亏得是如此。每个工会对货币工资之减低,不管减低程度怎样小,

  总要作若干抵抗。但是工会却并不想在每次生活费用稍为上涨时即行罢工,

  所以工会没有象经典学派指责的那样,阻挠总就业量之增加。

  我们现在必须对第三类失业,即严格意义的“不自愿”失业,下一定义。

  经典学派是不承认有这类失业之可能性的。

  显然,我们所谓不自愿的失业,并不指有若干工作能力可用而并未利用。

  例如我们并不因为人可以每天工作十小时,而称八小时工作日为失业。如果

  有一群劳工,因为不肯接受低干某种限度的真实报酬,而宁可不工作,这个

  我们也并不作为不自愿失业。又,为方便起见,摩擦的失业也不列为不自愿

  失业。于是定义如下:设当工资品之价格相对于货币工资而言上涨

  少许时,现行货币工资下之劳力总需求量与总供给量,皆形增大,则称之为

  有不自愿失业之存在。下章将提出另一定义,不过二者实在是殊途同归参

  阅下文第三章第一节未段。

  据此定义,则第二前提所称,真实工资等于就业之边际负效用这一

  句话,可以解释为: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不自愿失业之存在。此种情形,我

  们称之为充分就业。摩擦的与自愿的失业,都与“充分”就业不悻。这种解

  释颇和经典学派理论之其他特征相吻合。经典学派理论,最好看作为充分就

  业情形下之分配论。只要经典学派之二大前提能够成立,则此处所谓不自愿

  失业,便无从发生。所有失业,不出于下列原因之一:a在改业过程中,

  暂时无工可作;b专业化程度极深,因此需求时断时续;c工会采取

  排外clsedsp政策,不让工会以外的工人就业。经典学派经济学家,

  因为没有注意到其理论背后之特殊假定,必然会达到下列逻辑结论:一切失

  业,除了上述例外以外,追究到底,还是因为失业人员不肯接受一个与其边

  际生产力相应的工资率。当劳工们拒绝削减货币工资时,一个经典学派经济

  学家可以同情他们,他也会承认,为应付暂时局面,而削减工资,也许是不

  智之举,但他忠于学问,所以不能不说,失业之病根,还是因为工人不让货

  币工资降低。

  显然,如果经典学派理论,只适用于充分就业情形,则以之应用于不自

  愿失业问题上,自然错误百出。但是,谁又能否认这个问题之存在呢经典

  学派经济学家,正好象是欧氏几何学家,生活在非欧世界里。当他们发现,

  在日常经验中,二条看来是乎行的直线会相交时,他们尽抱怨为什么直线不

  直走。在他们看来,直线直走乃是避免二线不幸发生冲撞之唯一办法,然而,

  除了放弃平行公理,另行创造非欧几何外,实在别无补救办法。今日之经济

  学也需要如此改造一下。我们要推翻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承认不自愿失业

  之可能存在,而另创一套经济体系之行为规则。

  我们一方面强调异于经典学派之处,他方面却切不可忽视一个重要共同

  点:我们还是接受他们的第一个前提,我们对此前提所加的修正,也就是经

  典学派所加的修正。请先停一会,研究这个前提之含义。

  这个前提是说:设组织、设备与技术不变,则在真实工资与产量之间亦

  即真实工资与就业量之间有一唯一的关系存在,故在通常情形之下,就业

  量增加时,真实工资率必减。这是经典学派认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事实,作者

  亦表同意。设组织、设备与技术不变,则一单位劳力aunitflabur

  能够赚到的真实工资,必与就业量成唯一的、相反的关系,故当就业量增加

  时,在短时期内,一单位劳力得到的报酬,以工资品计算,通常会减低,利

  润则增加

  。1其实这不过是众所周知的另一命题之反面:在短时期内,因设备

  等可以假定不变,故工业常受报酬递减律之支配,故当就业量增加时,工资

  品工业之边际产物必减;但后者决定真实工资,故真实工资减低。只要这个

  命题能够成立,则任何增加就业之办法,皆必同时使边际产物减少;若以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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