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如果你读过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博士的《精神分析引论》,那么你就不难理解,本书的主人公鲁宾最初其实是一个带有病态人格的失忆症患者。
先说明一下,虽然鲁宾清醒之后以为自己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的,但实际上他只是患了失忆症加上轻微的精神错乱,如果仅仅是其中一种病症还好说,现在是两种症状纠缠在一起,便难免有些麻烦。是这样子的,失忆症把鲁宾头脑中对自己过去的记忆完全打成了碎片,鲁宾便觉得这个世界很陌生,而精神错乱则让鲁宾有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这两种感觉交错在一起,便让鲁宾误以为自己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漂流到这里来的。
鲁宾的穿越,也便是这样造成的,但不管怎么说,鲁宾自己倒的确是生活在一个非常态的精神世界里。
再补充说明一下,鲁宾就象许多精神病患者一样,虽然行为上有些特立独行,但绝对不是一个白痴。或许可以这样说,鲁宾只是看问题的角度有些偏颇罢了——我们在平视这世界,而鲁宾却非要颠倒过来看,这差不多可以归结为一种求异思维吧。其实在某种意义上,鲁宾不但不是白痴,甚至可以说聪明得近乎逆天,鲁宾的大脑有着超强的计算能力,任何两个数字之间的四则运算对于鲁宾来说都能够在一念之间得出答案,当然,这是指正确的答案,而任何一个汉字,只要鲁宾看上一眼便能脱口说出它准确的笔画数。
除此之外,鲁宾的身体还具有一种极怪异的特质,这可以被想象成一种无法言说的精神力量,它似鬼怪般蛰伏在鲁宾的身体里,伺机而动。
至于鲁宾的身世,现在还是一个谜,但可以肯定的是,鲁宾一定不是什么富家公子,也不会是官宦子弟,这种门第出来的少爷只有在那些最无聊的电影里才可能走失。但鲁宾也不象是长年出苦力的那种样子,总的来说,鲁宾长得还算白白净净,很招人喜爱,尤其对于那些孤寂的少妇来说,鲁宾的身材是颇具诱惑力的。
那么,该交待的差不多就这些了,让我们忘掉这一段,从这天的清晨开始吧……
——————故事伊始——————
鲁宾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了。从榻榻米上缓慢地爬起来,鲁宾先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自己所在的这个陌生房间,除了自己躺着的这张榻榻米和用作枕头的那只米黄色小竹箱,整个空间一眼望去只有光溜溜的几面墙壁。
转出卧室,客厅里依然家徒四壁。
再走进卫生间和厨房,还不错,卫生间里有一个冲水马桶和洗澡用的热水龙头,鲁宾伸出手去试了试,热水龙头里面流出来的水的确很烫!
鲁宾又回到客厅的落地窗前向外面望去,视线由远及近,是高楼大厦和小区里停放得乱七八糟的小汽车。鲁宾站在窗前发了一会儿呆,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同样是完全陌生的,在精神恍惚间鲁宾突然叹息了一声,“妈了个巴子的,这就是所谓的穿越吧。”
按照传说中穿越的惯例,无论穿越到哪个位面哪个年代哪个世界都要把自己的真实身份隐藏起来的,这样才好装B。所以鲁宾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在心里不断地告诫自己——要保守秘密!要保守秘密!一定不能让别人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一定不能让别人知道我是谁,一定不能!
然后,
鲁宾突然愣住了,他一脸迷惑地自言自语道,“那么,我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而我又是谁呢?”
迷茫了几分钟,鲁宾又对自己说道,“还有,现在我又该往哪里去呢?”
说完这句话,鲁宾的眼神落在了那只米黄色的小竹箱上,小竹箱做工很精致,甚至在一个侧面还嵌着十九世纪印象派画家高更的一小幅油画,这幅油画是高更的经典之作,上面画着一些半裸的男男女女,颇有些寓意。这只小竹箱现在是房间里唯一还带有一些神秘属性的物体了。
打开小竹箱,鲁宾在里面发现了一张卡片样的东西。
是一张居民身份证。
鲁宾把那张身份证举到面前仔细端详了一下,上面的照片与自己倒也颇有几分神似,照片旁边的小字记录了身份证主人的身份——
姓名:鲁宾。
性别:男。民族:汉。
出生:**年**月**日。
住址:摩尔市柳林道锦绣小区一号楼五单元303房间。
公民身份证号:******************
看完这些信息鲁宾的一切动作都凝固了下来,大脑在快速地思索了一小会儿之后,鲁宾在心里对自己说道,“那么,鲁宾应该就是我在这个世界的名字了吧。”
以为自己不是鲁宾的鲁宾很懂得随遇而安,他很快便认同了自己现在的身份,虽然还回忆不起自己从何处来,但至少,鲁宾知道自己现在是谁了!
在这个世界里,自己就是鲁宾。
所以接下来鲁宾把身份证往兜里一放,决定再睡上一二个小时,他还是觉得头晕沉沉的。对于鲁宾来说,虽然这世界很陌生,但至少在他内心已经解决了人生三大难题中的一个,至于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可以等睡醒之后再慢慢研究。
睡着后鲁宾做了一个梦,梦里他自己变成了一个非常强壮头生尖角的魔鬼。
鲁宾记得好象谁说过,魔鬼是个杂种。
妈的!
※※※
这一次鲁宾是被饿醒的,饥饿感是存在最好的证明,鲁宾现在强烈地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
鲁宾起身后重新把房间仔仔细细检查了一下,除了在门把手上找到了一串钥匙,鲁宾依然一无扔获,不过好在鲁宾还穿着一身体面的外衣,所以他决定出去寻找食物。
在街头迷茫地站立了几分钟,对这车水马龙的世界鲁宾显然还有一点儿不太适应,几分钟以后,鲁宾转身走进了路边的一家金店。鲁宾这样做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左手竟然握着一枚黄澄澄的金戒指,对于身无分文的他,这显然是那根极珍贵的稻草了。鲁宾现在懒得去思考这枚戒指是如何出现在自己手里的,他很饿,他需要钱,这时候那狗屁的好奇心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鲁宾当然还不知道,在别人的眼中,自己手中那枚亮晶晶的戒指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镀铜钥匙圈。
这大概就不纯粹是世界观不同的问题了。
金店里接待鲁宾的是一个长得挺俊的小姑娘,鲁宾走进来时小姑娘正面带泪痕,显得非常不高兴,所以她对鲁宾说话的语气也是恶狠狠的。“你要买啥自己看吧,价钱都在那里标着呢,这里的老板就是个大混蛋,他一分钱的折扣也不会给你的。”
鲁宾对小姑娘这欲拒还迎的姿态表现出了适当的漠视。接下来鲁宾绕着柜台转了一圈,最后停在了戒指专柜开始低头审视摆在柜台里面那些金灿灿的戒指,同时鲁宾漫不经心地用手指敲击着柜台那厚厚的透明玻璃。
小姑娘开始还放任鲁宾在店里闲逛,她在自顾自地伤心不已,可鲁宾胡乱敲击的声音让她越来越烦躁。
“你可不可以把爪子收起来,让我安静一下。”小姑娘终于忍不住了。
鲁宾并没有因为小姑娘的粗鲁而生气,他停下了小动作,转到小姑娘面前用平和的语调说道,“你好,我在外面看到张贴着的红布告上说,你们这里是收金饰品的,你帮我看看这个能值多少钱?”说完鲁宾一本正经地把手中的那枚金戒指举到那小姑娘面前。
小姑娘显然很不耐烦鲁宾的不识趣,可她一看到鲁宾口中所说的金饰品,还是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直视了鲁宾几秒钟,然后怒火在瞬间爆发了——小姑娘冲着鲁宾歇斯底里地尖声喊叫道“你这个白痴,给我滚,要想找乐子去别的地方,姑奶奶我今天没心情,你这种破钥匙圈十块钱能在地摊上买一大堆,给我滚!!!!!!”
在小姑娘雷霆般的怒骂声中,鲁宾的拳头握得紧紧的,但却一脸平静地走出了金店,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鲁宾离开之后,小姑娘仍怒火滔天了很长时间,然后她趴在桌子上大哭了一场。她今天实在倒霉透了,刚被那混蛋老板骂了一顿,又遇到了一个傻傻的白痴,这日子,过得简直太没意思了。哭够了之后,小姑娘觉得心里闷闷的感觉被释放了许多,便对着镜子开始描眉画眼儿起来。
唉,有了胭脂花粉,忧愁便是过客。
此刻鲁宾已经走在一条繁华的金融街上,在鲁宾的左手里轻轻捏着一枚成色十足的纯金戒指。中午太阳最热的那会儿,鲁宾捏着这枚戒指走进了一家当铺,当鲁宾从当铺走出来的时候,兜里面装着几十张颜色红彤彤的钞票。
现在鲁宾感觉更饿了。
可能要许多天之后,那骄横的小姑娘才会发现金店里莫名其妙地少了一枚戒指,可又能怎样呢,只能用不翼而飞来解释那枚沉甸甸金戒指的凭空消失。况且,那时小姑娘一定已经和那个大混蛋老板和好了,自然就可以采用其它的办法来弥补一些老板的损失,毕竟,从前也发生一两次类似的事儿,但这一次,小姑娘的确很委屈。
而对鲁宾来说,他从金店中拿到那枚戒指的方法很简单,鲁宾唯一利用到的东西便是——小姑娘的愤怒!
这的确有点儿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