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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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没有试过一个人在家里面能呆上那么长的日子。

  我的小说也已经开始动笔了,我试着把自己当作故事的主角,在满篇纸上描述自己经历过的一切。每天就这样写着,几乎不给自己一丝空闲,除了吃喝拉撒的时候我都是对着那台电脑有一下没一下的敲打。

  我其实是很没有灵感的,有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东西,屋子里面弥漫了浓浓的烟雾,地上也铺满了层层的烟头,我就这样写着,写着,我会很自然地想到从前的一些美丽和不美丽的事,开心与不开心的事,我不知道这些故事是不是能够让人感动,可我自己却是的的确确因此而流过泪。

  阳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洒进了我的小屋,一丝丝如蠕虫般的爬在我的书桌上。我觉得自己应该珍惜这样的天气,在这样的时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是一种很对不起自然的事情。在我的小说创作之余,我也试着写一些别的东西,我反对那种无病生吟,于是通篇纸上都画满了牢骚,我不知道这样的文字能不能换成可以维生的钞票。

  从一大堆废纸中我找出了那个女主编的名片,虽然一起吃过饭,但我却一直没能记起她叫什么。望着名片上那陌生的名字,我不敢肯定她是否还能记得我。我拔通了她的电话,她的声音很慵懒,如午后尚未睡醒的猫。她的确已经不记得我了,但当我说到陈涵的时候她就恍然大悟,她不但记起了我的名字还记起了那顿晚餐,我很是惊讶陈涵的交际能力,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人对她如此关爱。我简单地向她说了下稿子的事,她让我给她送过去,并说我写的东西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一定会得到读者好评云云,我放下电话,一下子晕倒在地上。这世界上的人都学会了说话不负责任,但听的人如果当真的话那可就惨了。我是不太相信这样的话的,我知道自己的那点水平,往往是下笔千言,但更能离题万里。这当然不仅仅是我的毛病,时下的许多人都如此。

  走出房间的那一刹那,心里有一种特别轻松的感觉,我是很喜欢呼吸新鲜空气的人,但却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窝在自己污烟瘴气的斗室里边。我享受着阳光,放任自己的心情,仿佛只有现在我是为自己活着。多希望能够不食人间烟火,那样没有烦恼,也没有什么可以劳心劳力的事,自由自在。可不行,马上我就要去面对一个女人,一只午后仍未睡醒的慵懒的猫。

  我是第一次走进这家杂志社,以前总是感觉这些地方是那样的神秘,就如对文化人的那种莫名的感情一样,对什么报社杂志社什么的文人多的地方我都有一种景仰。可所有的一切都从和他们的一餐饭后改变了,他们也是俗人,单只说那吃相或许比饿了很久的乞丐没什么分别,他们也和我一样,吃别人的往往比吃自己的狠,我想他们除了一件文化的外衣以外也不过是个俗人。

  我站在她的办公室外努力地回忆她的名字,要是把名片放在身边就好了。如果见面连怎么称呼都忘记了那可是丢人的事。我隐约记得她姓谭,谭什么敏,我很感激我残留的这一点记性,至少不会让我在这样的情况下太过于尴尬。我礼貌地敲了敲门,她的声音柔柔地传了出来,我于是便走了进去。她热情地招呼我在沙发上坐下,并亲自给我泡了一杯茶。我第一次仔细地打量这个女人,那次晚餐我忙于去心疼腰包里的钱而根本没心思看她们长什么样子,唯一记住的只有吃相。她长得平常,但却给人一种难以描述的气质,那是一种三十多的女人才能拥有的,一种成熟与妩媚的美丽。她穿了一套黑色的西装,一身职业女人的打扮更加增加了她的魅力,不施粉黛,很自然得体。“小宁啊,你可一直都没和我联系,最近在忙写什么大作?”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我能有什么大作,胡乱写着玩,希望有机会混口饭吃呗,还望谭姐能经常提携哟。”她笑着说:“没想到你的嘴还那么甜,什么提携不提携的,既然大家都是朋友就别说那么多客套话。”我忙说就是就是。她没有提出到我的作品,我们一直海侃,总是那么不着边际。她的热情出乎我的预料,一餐之交她怎么会如此反映?细细一想我知道应该还是陈涵的作用,我突然对陈涵起了兴趣,她到底是凭借了什么让这些人对她如此顺从?我非常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我故意在她的面前提陈涵说她怎么怎么好,她显得很高兴,不停地问我小陈还说了些什么,我乱说了一气,总之选那些好话说,反正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什么人都服这一套,当然尤其是女人。我敢肯定她现在的心情已经到了最佳况态,这是我需要的。我觉得女人就是比男人好哄,至少她们不会对一些不符合逻辑的假话去动脑筋,那是因为她们都习惯于用美丽的谎言迷惑与麻醉自己了,她们都是属于很会自我安慰型的动物。

  在和她的交谈中我大致知道了陈涵一些我很想搞清楚的情况,她之所以能让这些人这样是因为她男朋友的缘故,她现在的男朋友竟然是金市长的公子。金市长可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他的公子我也有所耳闻,虽不说是飞扬跋扈却也是个不好惹的。依靠他老子开了个公司,运营着自己的关系,他自己的关系网涉及的方方面面部门都不得不言听计从。陈涵和他走到一起当然会沾光不少了!我心里不禁暗笑,这妞儿,什么时候飞的高枝?

  我们聊了很久,她最后还是瞧了一下我送去的几篇文章,她以一种诧异的眼光望了望我,她说真的没想到这些文章会是我写的,她已经习惯了那种牛头不对马嘴的人情稿,她说那样的稿子拿来后除了能够保留标题和作者名字外就没有什么内容了。我很无奈的笑了。

  她是一个很健谈的人,人也不坏。离开的时候我觉得对她有一点好感,至少已经不是我刚才心中想的那样,是一只慵懒的猫了。她建议以后有时间大家可以出来聊聊天,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建议,虽然我不太喜欢交际,但偶尔和这些文化人聚聚总是会有收获的,我是俗人。

  阿建是一个活得比较滋润的人,他能很快接受新事物,而且能够推而广之。

  他来找我的时候脸上已经没有了上次失恋留下的半点痕迹,反而是满面的春风,这种伤痛的自我修补能力是我所羡慕的。他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他现在在玩一种叫网络的东西,对于网络我知之甚少,于是对无法对他的说话给予回应,但这并没有打击到他的热情,他不停地反复细述着网络给他带来的好,我大致就听懂了一点,也是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一点,他又恋爱了,是网恋。我不知道是应该恭喜他还是刺激他,据我所知的网恋都是没有结局的,况且我还不能肯定他恋上的是人还是人妖。

  阿建对我的无动于衷是很不满的,他一直告诫我千万别跟不上时代。我想他今天来这对我说教一定有目的,我默默地看着他,等待他切入主题。

  我的确没有猜错,他希望我能在家里面申请安装宽带,以便于上网用。我告诉他我是不需要的,电脑对我而言不外乎是一个代笔的工具。他最后不得不说要我安装宽带的目的是方便他晚上到这上网,他告诉我现在网吧整顿得厉害,每天十二点就关门了,可他和他网上的情人却经常要在半夜进行幽会,他一个劲地保证一定不会吵到我,并答应为安装宽带出一部份的费用。我知道他是没什么钱的,他在每一次的爱情战役中都是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而最后都是以发生财政赤字告终。拗不过他,我答应了这个于我毫而意义的请求。

  阿建为了方便他的恋爱干脆就搬到了我的小屋来了,也难为他想出来的借口,说是我每天忙于写作根本无法顾及生活,他的到来是为了更好地安排我的饮食起居。他打扰了我的宁静与安逸,但倒也比我原来死气沉沉的日子多了一些生机。因为他多在半夜活动,而我也多在白天写作,晚上一起泡酒吧的时间渐渐多了,但我们几乎都在我租住的房子对面那家酒吧,倒是有一段日子没去欧姐那了。

  说实话我不只一次的想到欧姐,想到在她家的那个夜晚。总是不停地假设如果那一晚真的发生了什么的话那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我不敢于求证,为自己的胆小有时候不免有一丝后悔与自责。

  上网给阿建带来了快乐,同时也给我引进了不少新鲜的玩意,什么“青蛙”啊“恐龙”啊什么的,我在他的带动下开始学会了聊天,但没多久就感觉无味,慢慢的又迷上了一种叫“网络文学”的东西,并常常乐此不彼地泡在网上,读一些在现实中不曾发表或根本就不能发表的东西,这些东西反而来得更加的真实。我是很不喜欢所谓的爱情小说的,更不能理解居然会有人为此流泪。阿建说他喜欢一个叫卫慧的女人写的小说,并极力要我欣赏一下,我无可无不可的翻了一下,竟也喜欢上了。我认同她的写作手法,近同于我自己的流氓文学。一个男人以现实流氓主义的手法写作是需要点勇气的,何况一个女人,仅这一点上我便对她多了同情与敬佩。而她的作品的畅销对我的创作来说也给予了莫大的鼓励。

  我收到了杂志社寄来的稿费,那个姓谭的女人在稿费寄出之前已经事先通知了我,并用一种特有的声音向我祝贺,那声音一听就会让人明白到她在中间帮过很大的忙,所以我觉得不请她出来消费心里面会老大的不安。我终于记得了她的名字,谭月敏。她有一个表面上十分幸福的家庭,她老公是一家企业的老总,成天东飞西飞的,为这个家的奢侈与腐化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如果说到老公对她的好来也就是经常性在不在家,给了她无比自由的空间。我不曾想到几篇稿子就能换成几百元的大钞,我很乐意请她出来搓一顿,只要以后这样的好事不断就行。

  我打电话约她的时候她说她正在加班,我说了我的意思她很高兴,以至于我在电话的这头几乎都能看见她那开花开朵的笑容。她叫我晚一点去接她,并告诉我有个地方的酸汤鱼是很不错的。我寻思是不是再约什么人,但想一想也就算了,阿建今天要跟网上恋人见面,而我真正的朋友并不多。阿建曾要求我陪同他一起去,我觉得这是好无聊的事,况且有电灯泡之嫌。

  七点多一点才等到谭月敏,她的脸上布满了道歉的笑容。女人迟到是我早就习以为常的,而因为工作忙而迟到更是天经地义,比起那些因画猫猫而误点的人来让人容易接受得多。我在她的带领下上了一辆出租车,不一会我们就出了城,往郊外驶去。

  她是一个很懂得生活的人,在车上她传授了很多吃喝玩乐的心得,那是我欠缺的。听着她的说话,我突然感觉到我的生活如苦行僧一般,仿佛从生下来到现在我都不曾享受过,总是为了生存而活着,想得最多的是那一日的三餐,而做的一切都以此为中心为目标。她反复地说什么样的生活才算真正的活过,我真不明白我到底算不算活过,我活着都做了些什么?

  这里的酸汤鱼的确是很不错的,很是鲜美。她今天的吃相很雅,还不时地用很美丽的目光向我投来,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我吃得不多,倒不是心疼钱,而是真正领略到了秀色可餐的那种意境。

  回到城里的时候都已经九点多了,我没有送她回家,但接受了她改天再小聚的邀请,她表示由她来请客,我并不介意是谁做东,但有人做东总比自己出钱的好。她说她能够体会到像我这样的人经济一定很不景气,所以以后不用和她争着买单。我同意。

  天气渐渐暖和了,夜也没那么冷。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心里面空空的,好想换个活法,望着那些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人,有时候不知是嫉妒还是羡慕,街中飞驰而过的一辆辆车,假如有一辆是属于我的多好?想找个人陪我,想有个人可以交流哪怕就是听我发发牢骚都好。我想到了一个女孩,那个叫安雅的导游。我记得她的电话,就如记她那晚在酒吧的一切一样深刻。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很容易就拔通了。她显然不太熟悉我的声音,问我是谁,我怕她已经记不得我的名字了,便告诉她说是在小酒吧认识的朋友,谁知她很快反应过来说:“你就是那个神仙啊?”我一愣,方才醒悟过来当初她曾经调侃过我的名字,说我有仙家的意味。

  她听说我想找个人聊聊表示乐意奉陪,我告诉她在小酒吧等她,她答应我二十分钟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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